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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复议申请书(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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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复议申请书范本篇一

申请人贾某某,男,某岁,住址:湖南省某某县景港某镇某某街某号,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徐某某,男,某岁,住址:重庆市某县某某镇某某村某组,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复核请求:请求依法撤销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某某大队作出的第20xx某某号《交通事故认定书》。

事实与理由:

一、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某某大队于20xx年3月25日作出的第20xxB某某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错误。

龙华东环二路富士康厂区有东门路口和南门路口,两个路口相距约五百米。

南门路口是个十字路口,设有交通信号灯和一个门型人行天桥,路中间还安装有隔离拦栅。

发生事故的富士康东门路口是个丁字路口。此路口既没有过街设施,也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更没有交通信号灯,在路口南端十多米处就没装隔离带了。该路口唯一的交通标志就是在路口南端隔离带终结处树立有两根引导人们谨慎横道的横道指引桩。

龙华东环二路富士康东门路口与南门路口是两个不同的路口,不能混为一谈。东门路口没有人行过街设施,只是在路口南端树有两根允许行人横道的横道指引桩。申请人当时就是遵从横道指引桩指示、对着指引桩由东住西横道时被被申请人疾驶而来的小车撞伤的。

在东门丁字路口东西两则日夜有的士、私家车、蓝牌车和多条线路的公交车停靠,每天都有数以千计的人在申请人横道处横过道路到对面搭车。

该《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贾伟在有人行横道和人行过街设施的道路上,不按规定横过道路与客观事实不符,是完全错误的!

二、20xx年3月某日9时40分许,在龙华东环二路富士康东门路口发生的交通事故责任全部在被申请人徐某某。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被申请人徐某某在驾车通过交叉路口时,不仅没有保持安全车速、减速慢行、让行人先行,而是继续高速行驶,依法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申请人是按照规定路线过马路,没有违反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不应承担事故责任。

综上所述,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某某大队作出的第20xx某某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责任错误,现特申请贵局复核,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申请人:贾某某

20xx年3月28日

交通事故复议申请书范本篇二

申请人:赵XX,男,1965年01月03日生,云南省曲靖市人,现住云南省曲靖市XXXX小区,身份证号53220XXXXXXXXX,准驾车型B1类机动车,档案号530300XXXXXX,系云D-XXXXX轿车驾驶人。

被申请人:杨XX,男,1983年5月05日生,云南省怒江州泸水县人,系怒江州XX局职工,身份证号53332XXXXXXX,准驾车型B,2类机动车,系云QXXXXX小型三菱越野车驾驶人。

申请事项:

1、请求撤消云公交事认字(20xx)第00XXX号交通事故认定书;

2、请求对该事故形成的原因及当事人责任重新作出认定,依据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认定申请人无责任。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认为:云公交事认字(20xx)第00XXX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此次交通事故形成的原因错误,划分责任错误,应依法予以撤销。理由如下:

一、此次交通事故的发生,完全是因为云QXXXXX车驾驶人员杨XX未按安全速度行驶,在无安全距离视线盲区内占用我方道路强行超车造成的。云龙县交警大队XX中队经过调查后,于20xx年11月3日下发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杨XX(云QXXXXX)违反超车规定,负第一次事故主要责任,认定赵XX(云D-XXXXX)负第一次事故的次要责任。申请人认为,此次事故责任完全在于杨XX(云Q-XXXXX)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超车时,后车应当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应认定杨晓伟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二、申请人在事故发生时完全按照行车规定行驶,在自己的车道

内按照安全车速正常行进,云公交事认字(20xx)第XXXXX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申请人超速行驶与事实不符。

三、该事故认定书认定申请人超速行驶证据不足。

该事故认定书裁明该路段限速标志为40公里/小时,并且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该法律条文明确规定的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是界定超速与否的唯一依据,而该事故发生路段在事故发生前,道路右侧边缘或者上空、地面均未见设置有限速40公里/小时的交通标志。

1、事故发生后,申请人再次认真对该路段,省道二级路S-228(瓦贡)线、瓦窑镇零公里开始至30公里处(0-K30+00米)事故路段进行核查,均未见设置有限速40公里/小时的交通标志。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通行条件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全国实行统一的道路交通信号。第二款: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第三款: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设置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和国家标准,并保持清晰、醒目、准确完好。因此,由于该事故发生路段没有明显的限速标志,据以认定申请人超速的依据不明。

2、申请人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以58公里/小时的安全车速行驶,依据相关法规不能认定为超速行驶。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1)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2)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

就此次交通事故而言,该事发路段应该属于上述第(2)项之规定,限速为每小时70公里。据此申请人每小时58公里的车速应该属于安全车速,不应该认定为超速。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在该次交通事故中,被申请人杨XX在道路路面潮湿的情况下,在无充足安全距离视线盲区内,超速(超过70公里)行驶,强行超车,并且超过该路段最高行驶速度70公里/小时,达到每小时78公里,是造成该次事故的唯一原因。申请人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以58公里/小时的安全车速行驶,不存在超速行驶的情形。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本人特向公安机关有关部门提出申请,请求上级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案件事实及法律规定,撤销云公交事认字(20xx)第XXXXX号交通事故认定书,依据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认定被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认定申请人无责任。

此呈

大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

申请人:赵XX

20xx年03月25日

交通事故复议申请书范本篇三

申请人:_________,男,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农民,住___县___镇___村。

被申请人:_________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申请事项:

1.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第______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依法认定_________承担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3.责令被申请人转送_________县公安局对肇事人_________依法进行行政拘留和罚款。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______年____月____日作出的第______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申请重新对责任进行认定,事实与理由如下:

一、_________应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1.根据责任认定书的认定,肇事人_________属于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并且在经过路口时未按规定减速行驶,这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全部原因。

2.___未经过培训从而未取得驾驶证,因而不具有驾驶机动车的资格,不具备驾驶机动车的技术,不熟悉道路交通规则,这样一个人上路驾驶机动车辆,是一个典型的公路杀手!违反法律规定强行上路行驶,是发生本次事故的根源;如果_________遵守无证不得上路驾驶的规定,此次事故根本就不会发生!因此_________应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

3.如果_________熟知交通规则,严格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42条的规定在行经路口时减速行驶,事故也可以完全避免的!违反此条规定,其起源还在于_________未取得驾驶资格,不熟悉交通规则所致!

4.在交通肇事后,_________不是积极提供费用治疗受害者,而是避而不见,致使事故中受伤的申请人之妻、之女以及邻居因经济困难,继续治疗难以维持!这也是被申请人责任认定应当参考的情节!

二、申请人在本次事故中无责任

被申请人仅以申请人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项为由,就认定申请应负事故的同等责任,不符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七条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的规定。按照申请人前述分析,_________应当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如果肇事人___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强行无证上路行驶,即使申请人有前述违章行为,也不可能造成此次事故。因此,即使申请人违章,也不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与此次事故无因果关系,依法不应负交通事故责任!

三、未正确认定车辆所有人和驾驶员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机动车驾驶员不准将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豫A-______号桑塔纳轿车的所有人及驾驶员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______驾驶,与造成本次交通事故具有重要的因果关系。可以说,如果车辆不交给___驾驶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政复核申请书

申请人xx,男,xx岁,汉族,xx镇人,现住xx。

被申请人xx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

申请事项:

1、 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第xx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 依法认定xx承担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3、 责令被申请人xx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对肇事人杨锰依法进行行政拘留和罚款。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20xx年6月9日作出的第xx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申请重新对责任进行认定,事实与理由如下:

一、xx应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1、根据责任认定书的认定,肇事人xx驾驶机动车在无交通信号道路上未确保安全,夜间行至危险路段未降低行驶速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二条之规定,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原因之一。被申请人衡水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认定事实不清,本事故的基本事实是:xxx。根据1995年6月20日公安部关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工作规定》第2条的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案件,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故意驾驶车辆或弃车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案件。“逃逸”即是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第二种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的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和第2款第(1)至(5)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肇事人杨锰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明知自己发生了交通事故,为逃避事故责任,弃车逃逸,未向公安机关报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据事故现场目击证人讲肇事人杨锰事故发生后,酒气冲天,为逃避酒后驾驶取材脱离事故现场。依据法律规定,肇事人杨锰应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2、xx为xx市拆迁工程铺设电缆无证在维修的人民路面驾驶工程施工车辆,没有违返“机动车通行”的相关准则的行为,xx在驾车行驶的过程中没有过错,其无证驾驶行为与本起交通事故的发生之间并不具有直接或间接因果关系,xx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已对其做出了行政处罚1000元。因此,《交通事故认定书》对xx责任的认定没有法律依据存在着:事实认定与责任承担之间的矛盾。既然xxx在驾车行驶过程中没有过错,就不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因此,xxx不应在此事故中承担责任。

为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维护正常安全的交通秩序,依法严惩驾驶人员,故请xx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重新划分交通事故责任,依法确定事故责任原因。依法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xxx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申请人:xxx

延伸阅读

交通事故复核申请书


申 请 人:

申请事项:请求对*****号交通事故认定书做出复核,并对该事故书中形成的原因及当事人责任作出同等责任的认定。

申请人在提出本复核之前已认识到交通事故给对方当事人及家属和本人带来的严重伤害,对受害人的家属在事故认定书做出之前,按照城镇户籍标准给予了充分的赔偿,包括精神损害在内的赔偿共计****万元人民币;申请人也深刻认识到离开事故现场,未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的错误性。现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提出请求和理由:

一、 对方当事人的过错认定不全面,导致未充分减轻申请人的责任,其原因是未充分遵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路权原则。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2条第4款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号交通事故认定书(以下简称认定书)中对基本事实的描述是,“受害人在机动车道内玩耍……”,而在交通事故形成原因及当事人责任中的陈述是:“受害人在机动车道上通行,未有监护人带领,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4条第1款之规定,。。。。。”而依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受害人在机动车道路内玩耍和通行分别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违法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4条规定,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1条规定,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第64条第1款规定,学前儿童以及不能辩认、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责任的人带领。g>

申请人:我

被申请人:张金伟

申请行政复议的请求:

请求撤销编号no:119040531gano:152103351的《山东省公安交通管理建议程序处罚决定书》

事实和理由:

20xx年1月30日(星期日)中午12时08分许,本人将车牌为鲁xxxx车停在大寺街与育才街十字路口东面十余米处,临时接人上车,在即将驱车离开的时候被交警警车拦下。当时一民警未表明身份,直接说:驾驶证,行车证,有保险吗?本人将证件交出,出面的两位警察二话不说拿了证件,转头就走。本人急忙上前询问理由和表示需要开车回乡下老家吃午饭,希望取回证件。民警这才表示本人违章停车需要交罚款,本人在争论时强烈表示立即驶离的意愿并提出这种情况下应该先警告,民警却说:警告不过来。而当本人指出附近另一辆违章停车在十字路口拐角处为何无警察管理时,该民警这样回答:忒忙,管不过来。本人在辩解被无视后只能交付罚款才拿回证件。该民警在没有对本人所指的违章车提出异议的同时,除了以太忙为由推脱并没有管理本人所指违章车,随即开车往东面谷山路方向离去。

(另,该民警自始自终都没有提出让本人驾车离开让道路畅通,而且拿走本人相关证件的行为只能逼迫本人把车依然停在原位。该民警警车就在本人面包车前几米处停驶,在缴纳罚款时,该民警称所在副驾驶位置不能缴纳,让本人在靠近路中心的主驾驶位置的第三名未下车民警缴纳(该民警原话:南边交不了,向北边交去)。该民警不考虑本人和其他车辆道路安全和道路畅通问题,这种行为严重违背了他作为一个交警应尽的职责。)

申请人认为:

一、该民警的执法程序违反了20xx年11月17日公安部部长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xx年4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以下简称为《规定》)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第十条规定、第四十二条(一)(二)款规定。

二、该民警所开具的《山东省公安交通管理建议程序处罚决定书》中所填违法行为代码为10390,处罚依据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为《道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且不论民警同志所开处罚决定书所填处罚依据为《道法》第九十条,民警同志并没有警告本人驶离,还以本人相关证件要挟本人缴纳罚款。

三、具体对照而言:

1、该民警违反《规定》第三条第三款: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根据该民警开具的《山东省公安交通管理建议程序处罚决定书》所填违法行为代码10390,在驾驶员在场且有驶离意愿的情况下,本人被拦下且被罚款,民警对本人违法行为的处理并没有以事实依据;

交通事故复核申请书范文

申请人:某某某,女,身份证号: 住址:

被申请人:郑州市公安局交某某某

第三人:某某某,女,身份证号: 住址:河南省xxx

申请人不服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二大队20xx年1月18日作出的公交认字[20xx]第xxx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现依法提出复核。

申请事项:

一、依法撤销xx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二支队于20xx年1月18日作出的公交认字[20xx]第某某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二、认定申请人对涉案事故无责任,第三人对此事故负全部责任。

事实与理由

此致

申请人:某某某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申请书


****交警队:

(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住址或单位****************

于****年****月***日***时***分,在************发生交通事故,未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现请求贵队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请求事项

1......................................................

2......................................................

3.......................................................

申请人****

年***月***日***

交通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我

被申请人:张金伟

申请行政复议的请求:

请求撤销编号no:119040531gano:152103351的《山东省公安交通管理建议程序处罚决定书》

事实和理由:

20xx年1月30日(星期日)中午12时08分许,本人将车牌为鲁xxxx车停在大寺街与育才街十字路口东面十余米处,临时接人上车,在即将驱车离开的时候被交警警车拦下。当时一民警未表明身份,直接说:驾驶证,行车证,有保险吗?本人将证件交出,出面的两位警察二话不说拿了证件,转头就走。本人急忙上前询问理由和表示需要开车回乡下老家吃午饭,希望取回证件。民警这才表示本人违章停车需要交罚款,本人在争论时强烈表示立即驶离的意愿并提出这种情况下应该先警告,民警却说:警告不过来。而当本人指出附近另一辆违章停车在十字路口拐角处为何无警察管理时,该民警这样回答:忒忙,管不过来。本人在辩解被无视后只能交付罚款才拿回证件。该民警在没有对本人所指的违章车提出异议的同时,除了以太忙为由推脱并没有管理本人所指违章车,随即开车往东面谷山路方向离去。

(另,该民警自始自终都没有提出让本人驾车离开让道路畅通,而且拿走本人相关证件的行为只能逼迫本人把车依然停在原位。该民警警车就在本人面包车前几米处停驶,在缴纳罚款时,该民警称所在副驾驶位置不能缴纳,让本人在靠近路中心的主驾驶位置的第三名未下车民警缴纳(该民警原话:南边交不了,向北边交去)。该民警不考虑本人和其他车辆道路安全和道路畅通问题,这种行为严重违背了他作为一个交警应尽的职责。)

申请人认为:

一、该民警的执法程序违反了20xx年11月17日公安部部长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xx年4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以下简称为《规定》)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第十条规定、第四十二条(一)(二)款规定。

二、该民警所开具的《山东省公安交通管理建议程序处罚决定书》中所填违法行为代码为10390,处罚依据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为《道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且不论民警同志所开处罚决定书所填处罚依据为《道法》第九十条,民警同志并没有警告本人驶离,还以本人相关证件要挟本人缴纳罚款。

三、具体对照而言:

1、该民警违反《规定》第三条第三款: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根据该民警开具的《山东省公安交通管理建议程序处罚决定书》所填违法行为代码10390,在驾驶员在场且有驶离意愿的情况下,本人被拦下且被罚款,民警对本人违法行为的处理并没有以事实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政复核申请书


申请人xx,男,xx岁,汉族,xx镇人,现住xx。

被申请人xx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

申请事项:

1、 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第xx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 依法认定xx承担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3、 责令被申请人xx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对肇事人杨锰依法进行行政拘留和罚款。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20xx年6月9日作出的第xx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申请重新对责任进行认定,事实与理由如下:

一、xx应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1、根据责任认定书的认定,肇事人xx驾驶机动车在无交通信号道路上未确保安全,夜间行至危险路段未降低行驶速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二条之规定,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原因之一。被申请人衡水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认定事实不清,本事故的基本事实是:xxx。根据1995年6月20日公安部关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工作规定》第2条的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案件,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故意驾驶车辆或弃车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案件。“逃逸”即是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第二种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的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和第2款第(1)至(5)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肇事人杨锰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明知自己发生了交通事故,为逃避事故责任,弃车逃逸,未向公安机关报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据事故现场目击证人讲肇事人杨锰事故发生后,酒气冲天,为逃避酒后驾驶取材脱离事故现场。依据法律规定,肇事人杨锰应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2、xx为xx市拆迁工程铺设电缆无证在维修的人民路面驾驶工程施工车辆,没有违返“机动车通行”的相关准则的行为,xx在驾车行驶的过程中没有过错,其无证驾驶行为与本起交通事故的发生之间并不具有直接或间接因果关系,xx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已对其做出了行政处罚1000元。因此,《交通事故认定书》对xx责任的认定没有法律依据存在着:事实认定与责任承担之间的矛盾。既然xxx在驾车行驶过程中没有过错,就不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因此,xxx不应在此事故中承担责任。

为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维护正常安全的交通秩序,依法严惩驾驶人员,故请xx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重新划分交通事故责任,依法确定事故责任原因。依法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xxx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申请人:xxx

交通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我

被申请人:张金伟

申请行政复议的请求:

请求撤销编号no:119040531gano:152103351的《山东省公安交通管理建议程序处罚决定书》

事实和理由:

20xx年1月30日(星期日)中午12时08分许,本人将车牌为鲁xxxx车停在大寺街与育才街十字路口东面十余米处,临时接人上车,在即将驱车离开的时候被交警警车拦下。当时一民警未表明身份,直接说:驾驶证,行车证,有保险吗?本人将证件交出,出面的两位警察二话不说拿了证件,转头就走。本人急忙上前询问理由和表示需要开车回乡下老家吃午饭,希望取回证件。民警这才表示本人违章停车需要交罚款,本人在争论时强烈表示立即驶离的意愿并提出这种情况下应该先警告,民警却说:警告不过来。而当本人指出附近另一辆违章停车在十字路口拐角处为何无警察管理时,该民警这样回答:忒忙,管不过来。本人在辩解被无视后只能交付罚款才拿回证件。该民警在没有对本人所指的违章车提出异议的同时,除了以太忙为由推脱并没有管理本人所指违章车,随即开车往东面谷山路方向离去。

(另,该民警自始自终都没有提出让本人驾车离开让道路畅通,而且拿走本人相关证件的行为只能逼迫本人把车依然停在原位。该民警警车就在本人面包车前几米处停驶,在缴纳罚款时,该民警称所在副驾驶位置不能缴纳,让本人在靠近路中心的主驾驶位置的第三名未下车民警缴纳(该民警原话:南边交不了,向北边交去)。ter>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申请书

****交警队:

(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住址或单位****************

于****年****月***日***时***分,在************发生交通事故,未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现请求贵队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请求事项

1......................................................

2......................................................

3.......................................................

申请人****

年***月***日***

交通事故复核申请书

申 请 人:

申请事项:请求对*****号交通事故认定书做出复核,并对该事故书中形成的原因及当事人责任作出同等责任的认定。

申请人在提出本复核之前已认识到交通事故给对方当事人及家属和本人带来的严重伤害,对受害人的家属在事故认定书做出之前,按照城镇户籍标准给予了充分的赔偿,包括精神损害在内的赔偿共计****万元人民币;申请人也深刻认识到离开事故现场,未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的错误性。现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提出请求和理由:

一、 对方当事人的过错认定不全面,导致未充分减轻申请人的责任,其原因是未充分遵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路权原则。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2条第4款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号交通事故认定书(以下简称认定书)中对基本事实的描述是,“受害人在机动车道内玩耍……”,而在交通事故形成原因及当事人责任中的陈述是:“受害人在机动车道上通行,未有监护人带领,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4条第1款之规定,。。。。。”而依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受害人在机动车道路内玩耍和通行分别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违法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4条规定,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1条规定,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第64条第1款规定,学前儿童以及不能辩认、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责任的人带领。认定书仅认定了受害人(患有脑瘫后遗症)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4条第1款之规定,似乎只有受害人的监护人是有过错的,而忽视和遗漏了受害人行为的种种违法性和由此产生的事故中过错。

因此,申请人认为对方当事人作为事故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在发生交通事故起主要作用以及受害人的过错严重程度认定不全面,并且未区分一般过错与严重过错之间的基本界限是导致未充分减轻申请人的责任对主要原因,也是该认定书对责任划分不当的主要原因。

二、 申请人驶离事故现场的行为,不影响在发生该起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与对方当事人过错的严重程度二者之间没有联系。

根据《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公安机关做出事故认定书应当根据该规定第45条,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严重是确定当事人责任的标准。申请人离开事故现场,是严重的过错,但没有导致作出事故认定书的公安部门查证交通事故,包括对方当事人在事故中的过错,和受害人过错的相关证据收集。同时可以印证的是受害人的过错与申请人离开现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申请人认为,受害人在机动车道内玩耍、通行未有监护人带领,在形成交通事故中起主要作用,是形成事故的主要原因,过错的严重程度与申请人的相当,参照《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确定标准(试行)》8.1.4条同为严重过错行为(a类行为),确定双方为同等责任。

三、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有误。依据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26条,交通警察调查事故现场时应当全面及时收集有关证据,而经申请人了解公安机关并未搜集发生交通事故时的现场监控录像。同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车辆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未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致使申请人无法及时对鉴定文书******号做出与肇事车辆比对核实,致使从程序上影响了对鉴定文书自收到三日内提出重新鉴定申请的权利的行使(《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4条)。对事故车辆的检验报告申请人至今未收到。事故认定书未按规定程序送达。《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6条,事故认定书应当分别送达当事人,***号交通事故认定书未送达本人。

综上,申请人请求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申请人依据客观事实和相关规定提出的复核请求予以审查,结合申请人的主动投案自首情节和受害人之监护人向作出事故认定书的机关提出书面请求对申请人的从轻处理的意见,将认定书中的主次责任纠正为同等责任。

申请人: 年 月 日

财产保全裁定复议申请书(推荐)


申请人:路基工程12标项目经理部

负责人:

施工所在地:

联系电话:

被申

申请人:

住所:

申请人收到贵院(XX)六民一初字第28号民事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对该裁定书冻结申请人七十万元保证金的裁定不服,依法申请复议,事实和理由如下:

一、法律、司法解释对财产保全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4条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5条规定:“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但对第三人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债权人的申请裁定该第三人不得对本案债务人清偿。该第三人要求偿付的,由人民法院提存财物或价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第14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数额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作担保的,采取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解除财产保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案外人的财产能否进行保全问题的批复》明确指出:“最高人民法院法发〔一九九四〕二十九号《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与最高人民法院法发〔一九九二〕二十二号《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精神是一致的,均应当严格执行。对于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但对案外人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债权人的申请裁定该案外人不得对债务人清偿。该案外人对其到期债务没有异议并要求偿付的,由人民法院提存财物或价款。但是,人民法院不应对其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二、履约保证金的性质

履约保证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46条第提出的一个法律概念,其第二款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但是该法并未对其含义、性质和作用做出解释。

推测立法本意及考诸工程实践,创设履约保证金的目的,主要在于促使中标方充分履行契约义务。具体而言,它有如下几方面的作用:一、确保招标人权益。可藉由交纳履约保证金来认定中标人有足够的履约诚意,如果中标人出现违约情况时,招标人可获得相应补偿;二、督促中标人履约。如中标人欲撤出工程,必须要考虑到保证金遭没收的风险,故可通过收取履约保证金来有效抑制中标人不履行工程的行为;三、保障农民工工资。在发生中标人侵害农民工权益的情况时,可用保证金解决这一问题。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认定履约保证金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法》规定的一种特殊的督促中标人履行债务的措施,而与债的法定担保方式有所不同。因此,在建设工程过程中,无论是发包方(招标人)收取承包方(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还是总包方收取分包方的履约保证金,皆为行业惯例,且本质一样,都是为了履约担保。

『 1 』『 2 』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范本

申请人:xx,女,汉族,xx年1月30日出生,无业,住xx乡某村某号,邮编:******,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xx,男,x族,x年5月6日出生,xx业主,住xx乡某村某号,邮编:******,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请求对北京某美容美发厅的财产采取冻结、查封等保全措施。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x与被申请人xx系夫妻关系,北京某美容美发厅系个体工商户,业主是郭刚,该店财产系夫妻共同财产。xx与xx(女,19岁,河南人)非法同居,造成夫妻感情破裂,并且没有和好的希望,xx准备向贵院提起诉讼,考虑到郭刚随时都可能转移、出卖财产,从而造成执行困难的情况,申请人特向贵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以利起诉、审判、执行的顺利进行。

此致

申请人:

年月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范本

申请人:秦文昌男1961年出生汉族住武城县劳动局家属楼

被申请人:袁立春男41岁汉族住鲁权屯镇袁厂村

申请事项:依法查封被申请人的车辆

20xx年12月19日晚上,被申请人因违章行驶,在武城县城广播大厦附近,将正在正常行驶的申请人撞上,致使申请人造成人身损害住院治疗,目前,被申请人有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行为,为保护申请人的利益,特向贵院提起财产保全申请,请依法查封被申请人的车辆,请予以批准为盼。

此致

武城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秦文昌

复议申请书


复议申请书

一、现将本文书的制作要点介绍如下:

1.首部。

(1)注明文书名称,居中写明复议申请书。

(2)申请人基本情况。

2.正文。

(1)请求事项。

(2)事实和理由:主要阐明申请人认为原决定或裁定不当,提出复议申请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所

3.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名称。

(2)申请人签名,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还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有其法定代表人签名。

(3)申请日期。

(4)附项。

二、格式:

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申请人为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住所地

请求事项:

事实与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证据及材料。

三、举一范例供制作时参考:

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市贸易公司

地址:市区街号

法定代表人:刘 职务:经理

请求事项:

申请人因与市科技开发公司债务纠纷一案,不服市区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申请本案审判人员陈回避的决定,现提出申请复议,请求法院对申请人的回避申请依法复议,变更原决定。g>

申请人:我

被申请人:张金伟

申请行政复议的请求:

请求撤销编号no:119040531gano:152103351的《山东省公安交通管理建议程序处罚决定书》

事实和理由:

20xx年1月30日(星期日)中午12时08分许,本人将车牌为鲁xxxx车停在大寺街与育才街十字路口东面十余米处,临时接人上车,在即将驱车离开的时候被交警警车拦下。当时一民警未表明身份,直接说:驾驶证,行车证,有保险吗?本人将证件交出,出面的两位警察二话不说拿了证件,转头就走。本人急忙上前询问理由和表示需要开车回乡下老家吃午饭,希望取回证件。民警这才表示本人违章停车需要交罚款,本人在争论时强烈表示立即驶离的意愿并提出这种情况下应该先警告,民警却说:警告不过来。而当本人指出附近另一辆违章停车在十字路口拐角处为何无警察管理时,该民警这样回答:忒忙,管不过来。本人在辩解被无视后只能交付罚款才拿回证件。该民警在没有对本人所指的违章车提出异议的同时,除了以太忙为由推脱并没有管理本人所指违章车,随即开车往东面谷山路方向离去。

(另,该民警自始自终都没有提出让本人驾车离开让道路畅通,而且拿走本人相关证件的行为只能逼迫本人把车依然停在原位。该民警警车就在本人面包车前几米处停驶,在缴纳罚款时,该民警称所在副驾驶位置不能缴纳,让本人在靠近路中心的主驾驶位置的第三名未下车民警缴纳(该民警原话:南边交不了,向北边交去)。该民警不考虑本人和其他车辆道路安全和道路畅通问题,这种行为严重违背了他作为一个交警应尽的职责。)

申请人认为:

一、该民警的执法程序违反了20xx年11月17日公安部部长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xx年4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以下简称为《规定》)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第十条规定、第四十二条(一)(二)款规定。

二、该民警所开具的《山东省公安交通管理建议程序处罚决定书》中所填违法行为代码为10390,处罚依据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为《道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且不论民警同志所开处罚决定书所填处罚依据为《道法》第九十条,民警同志并没有警告本人驶离,还以本人相关证件要挟本人缴纳罚款。

三、具体对照而言:

1、该民警违反《规定》第三条第三款: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根据该民警开具的《山东省公安交通管理建议程序处罚决定书》所填违法行为代码10390,在驾驶员在场且有驶离意愿的情况下,本人被拦下且被罚款,民警对本人违法行为的处理并没有以事实依据;

行政复议申请书模板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名称: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 性别:______ 年龄:___

民族:___ 职务:___ 工作单位: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

被申请人:名称:____ 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

案由:因对_______(单位)____年__月__日__号处理决定不服,申请复议。

申请复议的要求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 致

申请人: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附:本申请书副本___份。

原处理决定书___份。

其它证明文件___件。

注:申请复议的理由主要陈述原处理决定中事实不符,适用法律、法规不正确,处罚处理不当,程序违法等问题。

事故鉴定申请书


事故鉴定申请书

 

尊敬的江山市消防部门领导:

申请人,xxx,男,瑶族,42岁,xx省xx县xx镇xx村委会各闷小组人。电话:45665465。

申请人系xx来江山市打工的农民工,20xx年期间申请人和儿子xx,妻子xxx在xx镇xx村xxx家租一间房子来居住,该房子设计做饭用的液化气瓶放在屋内,而液化灶则放在屋外。20xx年6月9日下午七点申请人跟利民燃具贺村销售点买了一瓶液化气来使用,当晚用完气后我们已将气关掉,但不知什么原因,在次日凌晨4点多钟时申请人起床来开房内的灯时,屋内不知何时泄露的气体突然发生爆炸,致使申请人屋内一家三口人严重受伤。现就住江山市人民医院医治。为此,现申请人特依法向江山市消防部门提出申请,请求对该液化气漏气导致爆炸事故原因作出鉴定,望贵单位的各位领导能够给予批准办理为谢。

此致

申请人:xx

20xx年7月6日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申请书

****交警队:

(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住址或单位****************

于****年****月***日***时***分,在************发生交通事故,未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现请求贵队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请求事项

1......................................................

2......................................................

3.......................................................

申请人****

年***月***日***

交通事故复核申请书

申 请 人:

申请事项:请求对*****号交通事故认定书做出复核,并对该事故书中形成的原因及当事人责任作出同等责任的认定。

申请人在提出本复核之前已认识到交通事故给对方当事人及家属和本人带来的严重伤害,对受害人的家属在事故认定书做出之前,按照城镇户籍标准给予了充分的赔偿,包括精神损害在内的赔偿共计****万元人民币;申请人也深刻认识到离开事故现场,未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的错误性。现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提出请求和理由:

一、 对方当事人的过错认定不全面,导致未充分减轻申请人的责任,其原因是未充分遵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路权原则。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2条第4款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号交通事故认定书(以下简称认定书)中对基本事实的描述是,“受害人在机动车道内玩耍……”,而在交通事故形成原因及当事人责任中的陈述是:“受害人在机动车道上通行,未有监护人带领,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4条第1款之规定,。。。。。”而依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受害人在机动车道路内玩耍和通行分别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违法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4条规定,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1条规定,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第64条第1款规定,学前儿童以及不能辩认、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责任的人带领。认定书仅认定了受害人(患有脑瘫后遗症)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4条第1款之规定,似乎只有受害人的监护人是有过错的,而忽视和遗漏了受害人行为的种种违法性和由此产生的事故中过错。

因此,申请人认为对方当事人作为事故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在发生交通事故起主要作用以及受害人的过错严重程度认定不全面,并且未区分一般过错与严重过错之间的基本界限是导致未充分减轻申请人的责任对主要原因,也是该认定书对责任划分不当的主要原因。

二、 申请人驶离事故现场的行为,不影响在发生该起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与对方当事人过错的严重程度二者之间没有联系。

根据《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公安机关做出事故认定书应当根据该规定第45条,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严重是确定当事人责任的标准。申请人离开事故现场,是严重的过错,但没有导致作出事故认定书的公安部门查证交通事故,包括对方当事人在事故中的过错,和受害人过错的相关证据收集。同时可以印证的是受害人的过错与申请人离开现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申请人认为,受害人在机动车道内玩耍、通行未有监护人带领,在形成交通事故中起主要作用,是形成事故的主要原因,过错的严重程度与申请人的相当,参照《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确定标准(试行)》8.1.4条同为严重过错行为(a类行为),确定双方为同等责任。

三、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有误。依据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26条,交通警察调查事故现场时应当全面及时收集有关证据,而经申请人了解公安机关并未搜集发生交通事故时的现场监控录像。同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车辆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未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致使申请人无法及时对鉴定文书******号做出与肇事车辆比对核实,致使从程序上影响了对鉴定文书自收到三日内提出重新鉴定申请的权利的行使(《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4条)。对事故车辆的检验报告申请人至今未收到。事故认定书未按规定程序送达。《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6条,事故认定书应当分别送达当事人,***号交通事故认定书未送达本人。

综上,申请人请求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申请人依据客观事实和相关规定提出的复核请求予以审查,结合申请人的主动投案自首情节和受害人之监护人向作出事故认定书的机关提出书面请求对申请人的从轻处理的意见,将认定书中的主次责任纠正为同等责任。

申请人: 年 月 日

财产保全裁定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 (名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姓名  工作单位

被申请人:(名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人收到贵院(年份)经初字第号《民事裁定书》。对该裁定书冻结申请人银行存款万元的裁定不服,依法申请复议,事实和理由如下:

根据以上事实,申请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七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对(年份)经初字第号《民事裁定书》进行复议,作出变更裁定解除已被提走的万元货物存款的冻结,并要求被申请人承担由于申请错误造成申请人的经济损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盖章)

年 月 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

1.格式 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

职务、住址)

被申请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

和职务、住址)

请求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的下列财产进行诉讼保全:

1.

2.(写明财产的位置、数量、金额等情况)

本申请人提供如下担保:

1.

2.

特此申请。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

 年月日

2.说明

财产保全申请书是民事诉讼中重要的文书。它是指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前或者

诉讼过程中,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标的物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财产保全包

括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两种。凡是在起诉以前向法院申请保全的是诉前保全;在诉

讼过程申请保全的是诉讼保全。诉前保全的条件是:必须是紧急情况,不立即采取

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权益遭到极大损害的;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法院

提出申请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诉讼财产保全必须具备的条件是:案件必须

具有给付内容,即属于给付之诉;必须是由于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行为,使

判决有可能不能执行的;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

财产保全的程序是:①申请。诉前保全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必须提供担保,

否则,法院可以驳回申请;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时也可以在诉讼中提出申请。

②财产保全的裁定。诉前财产保全必须在接到申请后,48小时内作出裁定。诉

讼保全如果是情况紧急的,也应48小时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应当立即

执行。③财产保全裁定不得上诉,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但当事人可以申请

1 2 财产保全申请书范本申请人:秦文昌男1961年出生汉族住武城县劳动局家属楼被申请人:袁立春男41岁汉族住鲁权屯镇袁厂村申请事项:依法查封被申请人的车辆20xx年12月19日晚上,被申请人因违章行驶,在武城县城广播大厦附近,将正在正常行驶的申请人撞上,致使申请人造成人身损害住院治疗,目前,被申请人有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行为,为保护申请人的利益,特向贵院提起财产保全申请,请依法查封被申请人的车辆,请予以批准为盼。此致武城县人民法院申请人:秦文昌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写法诉讼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案件受理后执行程序发生前,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采取的,限制其处分的强制措施。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是指在民事诉讼进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对方当事人的恶意处分财产行为,而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请求对对方当事人的财产或双方争议的标的物采取保全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执行的法律文书。 在法院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有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恶意行为或其他原因造成该方当事人财产的减损或争议标的物的灭失,进而导致生效裁判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为了制止或预防这种情况的发生,《民事诉讼法》中设定了诉讼财产保全制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应提交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当事人提交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1)申请诉讼财产保全的案件应属于给付之诉,其判决具有执行性。(2)诉讼财产保全申请应由当事人提出,即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原告与被告。(3)申请诉讼财产保全应具有法定的事实根据和理由,即当事人正在或者可能实施擅自转移、隐匿、毁损、挥霍、出卖其财产或争议标的物的恶意行为,或者由于客观事由,导致争议标的物的毁损、灭失,而使法院生效裁判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4)当事人申请诉讼财产保全应在案件受理后执行条件尚未成就前提出。 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提交诉讼保全申请书,使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的财产或争议标的物采取保全措施,可以维护权利人合法民事、经济权益,并能够保证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执行,最终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 文书制作要点 制作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的要点是: 首部: (1)注明文书名称。 (2)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为公民的,写明其身份基本事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全称、地址及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正文: 写明申请人请求诉讼财产保全的具体事项及所依据的事实根据和理由。 (1)请求事项:明确写出申请人请求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财产或标的物的名称、数量、价额。 (2)事实与理由:首先写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民事法律关系发生的过程,双方争议发生的具体事实,以及诉于法院进行审理的事实。然后阐明被申请人正在或可能会实施恶意处分其财产或争议标的物的行为,或者可能使标的物毁损、灭失的客观原因。基于所述事实,阐明对被申请人财产或争议标的物采取保全措施的必要性。根据法律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财产保全的具体请求。 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名称。 (2)申请人签名,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 (3)申请日期。 (4)附项:应附上证明被申请人恶意行为或客观原因可能发生的证据材料。 制作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时,应注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范围,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限于请求范围,指被申请保全的财物的价额应与财产保全申请人的诉讼请求的价额大致相等。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是指被申请保全的财物是本案争议的标的物或者虽不是双方当事人争议的财物,但与本案的标的物有牵连的其他财物。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申请对其进行诉讼保全;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得申请对其采取诉讼保全。此外,如果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提供了担保,应写明提供担保的情况。 格式 【格式一】 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 (双方当事人都是公民的财产保全申请书格式)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单位、住所 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单位、住所 请求事项: 事实与理由: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有关证据及材料。 【格式二】 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 (双方当事人都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保全申请书格式) 申请人:名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电话 被申请人:名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电话 请求事项: 事实与理由: 此致 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有关证据及材料

行政复议申请书


行政复议申请书是作为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时提交的,据以引起行政复议程序发生的法律文书。

行政复议的申请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依法请求行政复议机关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意思表示。由于行政复议实行不告不理原则,即行政相对人不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不能主动进行复议,因而行政相对人的复议申请是行政复议的前提和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的规定,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应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应当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应当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3)应当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依据。

(4)应当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受理范围。

(5)应当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1条的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向复议机关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复议机关经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行政复议程序正式启动。

文书制作要点

(1)行政复议申请书的首部应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联系电话等;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写明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及联系电话等。有共同申请人的,应将每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分别写明。有权申请复议的公民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应写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委托律师代为申请复议的,应写明代理律师的姓名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名称。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被申请人的名称和详细地址等。

(2)复议书中应写明申请人知道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日期和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应参照行政复议法有关规定中的分类写,如拘留决定、查封货物决定、不颁发卫生许可决定等。

(3)写明申请复议的目的、要求,即明确提出撤销或者变更或者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具体行政行为,如:撤销卫生防疫站×字第×号罚款五千元的处罚决定、变更税务局×字第×号罚款一万元的处罚决定。

(4)事实与理由是行政复议申请书的核心部分,这部分应写明三方面的内容:①事实。应客观地陈述引起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案件事实,指出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所认定的事实与客观情况不符。②证据。为证明所陈述的事实,应列举出有关的书证、物证、证人证言以及其他证据材料,有证人的应写明证人的姓名、职业和住址。③理由。应在概括事实的基础上,授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经过推理,论证复议请求的合法性。

(5)复议申请书的尾部应写明致送的复议机关名称,由申请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申请日期。

(6)附项中应写明提交的申请书副本的份数和证据的份数。

格式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地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被申请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作出的__________具体行政行为,向__________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要求__________。

事实及理由:

此致

(受理复议申请的行政机关)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1.申请书副本__________份;

2.证据__________份。

公司行政秘书转正申请书

我叫xx,于20xx年11月1日进入xx,目前担任行政秘书一职,负责公司员工入职、离职及文件的编辑等工作。我性格开朗,也很乐于与他人沟通。

自20xx年便从事行政工作,因此,我对公司行政工作相对熟悉。3个月间,我不但熟悉了公司及xx假日酒店的环境,也学到了不少新的知识,这主要得益于领导的培养和同事们的热心帮助。静心回顾,公司宽松融洽的工作氛围、团结向上的企业文化,使我很快的便进入到了角色中。我自认为能够积极、主动、熟练的完成自己的工作,在工作中能够发现问题,并积极配合公司要求展开工作,与同事能够很好的配合和协调。

公司给我这样一个舞台,我会珍惜这次机会,为公司发展竭尽全力。今后我会一如继往,对人:与人为善,对工作:力求完美,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及综合素质,为公司发展尽自己的一份力量。在此提出转正申请,望自己成为公司正式员工,恳请领导予以批准。

劳动和社会保险行政复议申请书1.文书的基本知识

劳动和社会保险行政复议申请书是当事人向劳动保障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时提交的法律文书。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办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①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②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许可证、资格证等行政许可手续,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拒绝办理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依法办理的;

③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有关许可证、资格证等变更、中止、取消的决定不服的;

④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审核、登记有关事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没有依法办理的;

⑤认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侵犯合法的用人自主权、工资分配权等经营自主权的;

⑥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履行保护劳动者获取劳动报酬权、休息休假权、社会保险权等法定职责,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没有依法履行的;

⑦认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违法收费或者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⑧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⑨认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除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文件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劳动保障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申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①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发生的劳动争议;

②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不服的;

③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决定或裁决不服的;

④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也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2.文书的主要内容和制作要求

劳动和社会保险行政复议申请书的主要内容包括:①申请人身份的基本情况;②被申请人名址及法人代表等情况;③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④复议请求;⑤主要事实和理由;⑥申请人签名;⑦附件。

本文书的制作要求是:

①申请人在书写申请书时,应用钢笔、毛笔或打印。

②申请书应制作副本。

③“复议请求”是指申请行政复议要达到的目的和要求,应具体写明。

④“主要事实和理由”应写明有关详细情况。空格不够用时,可续加中页。

3.格式

劳动和社会保险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性别,民族,年龄,职业,住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被申请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作出的_______(具体行政行为),现向你局(厅)申请行政复议。

复议请求(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处理和行政赔偿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劳动保障复议机关名称)

申请人: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1.申请书副本 份

2.其他有关材料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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