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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充电预防火灾通知(通用12篇)

电动车充电预防火灾通知 篇1

各工地员工:

夏季来临,天气较为干燥,容易发生宿舍漏电、火灾等安全事故,为进一步做好员工宿舍的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消除宿舍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广大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行政管理中心将加强宿舍安全隐患排查力度,不定期对宿舍安全进行检查。

一、检查分组成员

由宿舍管理员、水电工以及保安员抽调人员组成宿舍安全隐患排查小组,每组3-5人;

二、检查时间安排

每月至少开展1-2次地毯式排查,对园区所有宿舍进行检查;

24小时不定期对园区宿舍安全隐患进行抽查;

三、相关说明

1、宿舍安全检查重点包括宿舍用电安全、违禁电器、物品的存放和使用。

⑴用电安全隐患包括:私自牵拉电线、使用劣质排插、人离宿舍未切断电源、排插用电设备等摆放在床铺、棉被、纸箱等易燃物上等;

⑵违禁电器、物品:包括(但不限于)电饭煲、电磁炉、电热棒等功率大于800W的用电设备以及煤气罐、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等;

⑶宿舍内安全隐患行为:乱丢烟头、在易燃物品上点燃蚊香、使用明火等;

2、在宿舍安全隐患检查过程中:

⑴所有违规电器、物品统一由行政管理中心没收处理,对于被收缴次数达到2次(含)以上的当事人,该违规物品不予归还并给予当事人记小过1次;

⑵一切因个人行为导致存在宿舍安全隐患的,情节较为严重的,一经核实,予以当事人记大过1次;

⑶检查结束后,对于收缴情况及责任人归属统一制作表格存档备案。

20xx年5月3日

电动车充电预防火灾通知 篇2

亲爱的家长朋友:

您们好!

秋风送爽,金桂飘香。在繁忙的工作中,我们即将迎来中秋佳节,借此机会,我们__幼儿园的全体师生祝各位家长朋友中秋愉快!合家欢乐!根据上级关于20__年中秋节放假的通知精神,放假具体安排:9月__日至9月__日放假三天, 9月__日(星期二)照常上课。

为使您的孩子能过上一个愉快、安全的节假日,敬请各位家长配合幼儿园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在节假日期间切实担负履行起监护孩子的重任,须外出的应本着“安全”的原则。并教育孩子要遵守社会公德,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个人卫生,做一个讲文明、懂礼貌的好孩子。我园特别提醒家长朋友高度重视并做好以下几点:

1、可让幼儿多与小伙伴们交往,应少去密封环境的公共场所,以减少与

传染病源接触的机会。严防幼儿传染病的发生,确保幼儿身体健康。

2、家长加强安全意识,幼儿外出活动一定要有家长陪同,并注意交通安

全,注意家庭物品的合理放置,不让幼儿接触不安全物品及电源,谨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3、家长要时刻注意幼儿的饮食卫生,不要暴饮暴食,不要吃过多零食,

避免消化不良,引起胃肠疾病。

4、外出活动注意爱护公共卫生,家长引导好幼儿,并为幼儿做好榜样。

让我们家园携手、共同呵护孩子的健康成长!

再次祝家长朋友、小朋友中秋节愉快!

电动车充电预防火灾通知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加强公共场所用电安全管理,现就有关事项提出如下要求:

一、认真开展电气专项隐患排查。结合现阶段开展的百日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各区县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对车站、商场、市场、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隐患排查,特别是对电气系统的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用电设备设施未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电气线路破损、绝缘失效,设备设施未接零接地保护,露天设备、配电装置未采取防雨、防雪、防雾、防尘等安全隐患问题,要督促限期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

二、举一反三,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各区县要认真吸取同类事故的教训,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查找本区域内用电安全管理存在的不足,督促有关单位制定和完善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特别是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巡视检查制度、安全标志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等。对于车站、商场、市场、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出台和完善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进一步明确责任部门。

三、落实和完善相关设施,加强管理。各区县要督促和检查公共场所的电气主管单位,完善电气安全技术措施,对车站、商场、市场、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中危险部位必须加装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注意事项和安全防护措施;对电气设施设备必须加装漏电保护装置、进行接零接地保护;露天设备、配电装置必须安装防雨、防雪、防雾、防尘等安全设施;对重点部位必须安排专人加强巡查和检查的力度,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

电动车充电预防火灾通知 篇4

为切实遏制电动自行车事故多发势头,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团安委会按照师市安全委员会关于电动自行车安全综合整治的统一安排,持续开展了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大排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督查、压实责任

为持续有效推进电动车综合整治工作的开展,团、连(社区)两级成立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整治小组,明确连队、社区及相关部门责任,安全整治小组加强督查检查,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压力,全力遏制电动车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安监科、派出所等部门多次深入6家电动自行车销售点、维修点和居民小区、连队,认真排查不合格产品和违规充电行为。检查中,没有发现销售不合格产品现象,但使用存在以下情况:

1.强化源头整治,对6家销售、维修店面的消防、线路及电动车摆放进行检查,对于存在的隐患进行现场整改。

2.对辖区居民小区进行全面检查,组织清理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飞线充电现象16处。纠正违反规定载人载物、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加装遮阳伞、不戴安全头盔影响道路通行等交通违法行为26起。

3.7月份对每个小区每幢住宅楼电动车的拥有量和分布进行了摸排,8月份对新招人员的电动车使用情况进行了摸排。

三、加强宣传

充分利用宣传栏、广播、电子屏、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宣传形式,执法人员深入居民区通过讲述电动车事故案例提醒广大群众必须认识到违规使用电动车的危害性,教育居民文明驾驶电动车、遵守交通安全规则,严禁在居住建筑走道、楼梯间、地下室存放电动自行车和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严禁私拉乱接临时电线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严禁超时间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1)继续发挥在团部的“两员两站”、派出所移动巡逻的作用,加强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

(2)持续深入社区及连队,做好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宣传及检查工作。

(3)“三秋”前开展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道路交通安全培训,增强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4)加紧与上级有关部门的联系,尽快落实各类电动车办 证工作。

电动车充电预防火灾通知 篇5

为加强园区摩托车、电动车管理,遏制园区内摩托车、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高发态势,严厉整治摩托车、电动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新区以“四全”举措,重拳出击,开展摩托车、电动车整治行动。

一是全方位宣传发动。由高新区工程建设和应急管理局牵头,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组织企业召开专题会议,制作宣传横幅50条,发放宣传手册8000份,督促园内企业通过企业广播每天定时播放摩托车、电动车安全行驶的相关知识。

二是全面摸底排查。根据高新区安全生产联系企业责任清单,每名联系人对所联系企业的摩托车、电动车逐一登记造册,做到台账清、底数明,并逐人逐车建立信息台帐,做不漏一车、不缺一人。

三是全员警示教育。坚持惩戒教育并举,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方式,在党群服务中心开设集中学习点,组织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进行学习教育,自行动开展以来组织学习人员达1000余人。

四是全时段执法检查。由主管领导带队,组织经开区交警中队、高新新工程建设和应急管理局人员进行全时段执法检查,特别是对重点路口、单位口、企业口等重点检查。坚持在大风大雨进行执法,确保做随时随地发现一起即查处一起。4月以来,共开展联合执法行动3次,拆除遮阳伞210辆,查处无证驾驶摩托车33起,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乘坐人不戴安全头盔79起。

自行动开展以来,有效的遏制道路交通事故高发态势,为营造良好、安全的营商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电动车充电预防火灾通知 篇6

xx项目部所属各施工队 :

冬季风干物燥,用火用电增加,历来是火灾的多发期和重特大火 灾的高发季节。 各施工队要充分认识冬季火灾形势的严峻性和做好消 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艰巨性,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建筑施工安全管理, 强化施工主体责任,切实保证人力、物力、财力上的投入,着力提高 一线人员的防火意识和救灾应急反应能力, 切实将安全防范措施落到 实处,做好冬季防火用电安全工作,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施工现场贮存易燃材料和油料要分开堆放,不得混放。

2、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仓库或料场、职工宿舍、办公室、食 堂等各重点防火部位要配备消防器材,并派专人每天检查。

3、现场和生活区临时用电线路、控制电器要保持良好;职工宿 舍内不得乱拉电线、禁止使用电炉,严禁使用电褥等取暖设备。室内 使用煤炉取暖时要防止煤气中毒,注意通风。

4、载重汽车及各种运输设备严禁载人,冬季下雪天气禁止使用 交通工具,防止交通事故。

XX项目部

201x年5月3日

电动车充电预防火灾通知 篇7

为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秩序,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水平,近日,我队以“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为抓手,在辖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查驾驶机动车未系安全带、驾驶两轮车未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不断提高交通参与者安全防护意识、文明出行意识,优化道路通行秩序,切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一、细化措施,大力推进

为确保整治取得实效,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组织召开整治动员部署会,把握交通管理工作要点,找准重心,明确整治职责,在辖区形成一波整治攻势,大力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并要求全体民辅警统一思想,按照检查力度不减、处罚力度不松的标准,全面加强对驾驶机动车未系安全带、驾驶两轮车未戴安全头盔的查纠力度,切实提高整治的针对性、实效性。

二、重点查纠,强化实效

灵活调勤警力部署,在抓好辖区国省干道、乡镇要道、农村公路等重点路段的巡逻检查密度及安全管控的同时,把重点转移到城区两轮车出行密集路段,严格路面过往车辆安全检查,重点对驾驶机动车未系安全带、驾驶摩托车未带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截止x月x日至x日,大队共计查处驾驶两轮车未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xx余起,驾驶机动车未系安全带xx余起。

三、广泛宣教,浓厚氛围

一是通过向广大驾乘人员发放宣传资料,结合阵地宣传,向驾驶人面对面宣传驾驶机动车不系安全带、驾驶两轮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进一步增强汽车驾乘人员使用安全带、两轮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的意识,努力提高安全带使用率、安全头盔佩戴率,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坚持将“一盔一带”宣传融入到“七进”宣传中,通过交通安全座谈、课堂、组织观看视频、发放宣传册等形式,浓厚“一盔一带”宣传氛围,切实提升交通参与者的防护意识,引导其摈弃交通陋习,共同维护良好的出行环境。

电动车充电预防火灾通知 篇8

区机关各部门:

现大楼用电负荷增加,各部门及工作人员要增强安全意识,切实抓好机关大楼安全用电防火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随手关灯、关空调;

2、下班应关闭本人使用的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

3、使用分体空调的办公室,较长时间不用时,应当提前拔下插座;

4、节假日加班结束后应当将办公室及公共部位的电源关闭;

5、每间办公室都装有烟尘传感器,请不要在办公室内吸烟,以免影响其灵敏度;

6、各办公室内的电源插座,不能用于热水器、取暖器等大功率设备使用;

7、机关工作人员都要熟悉离自己最近的消防器材,遇有突发事件,应当立即组织施救并报告;

8、非特殊情况时,严禁占用公共楼道堆放杂物,或用于其他用途;

9、各部门办公室内部的安全和防火检查责任,由部门负责;

XX办公室

201x年5月3日

电动车充电预防火灾通知 篇9

各位:

为了加强我镇安全用电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细则》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供电部门应定期对辖区线路台变设备巡视巡查,发现隐患及时维护整改。各村(居)应积极配合供电部门做好隐患整改工作,对未能及时整改的故障应主动向上级有关部门、镇安全管理部门报备,确保我镇供电安全。

二、各村(居)及相关部门应按照消防安全整治“六查”要求,落实“四加一”措施,协助电力部门抓好辖区内安全用电工作,加大安全用电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用电意识,杜绝用电安全事故发生。

1、供电企业、三大通信运营商、广电网络应加强对电力、通信线缆的管理,严禁“三线混搭”,对于私自搭挂又逾期未整改的线路坚决予以拆除,预防因三线混搭导致的电力线路短路、漏电、倒杆、触电等安全事故。

2、各村(居)应督促村民使用合格的电动车及充电器、充电插座开关应加装保护装置,预防电动车充电引发火灾。

3、各村(居)应引导村民主动维护好“表后线”(“表后线”是电表后属于用户自行管理的进户线和设施的简称),预防出现表后线路私拉乱接、导线破损残旧、截面过细、保护设施缺乏等隐患,从而引起火灾、触电等安全事故。

4、各村(居)及供电企业应提醒村民雨涝天气容易出现积水现象,切勿靠近电力设备,远离积水中断落电线,防范涉水触电(在供电设施上发生事故引起的法律责任,按供电设施产权归属确定)。

5、如有单位或个人发现供用电设备发生故障、电力线路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当地供电企业报告,积极配合供电企业尽快恢复供电。(下架山供电所24小时服务电话:)

三、根据电力部门需求及相关条例,明确以下要求:

(一)电力设施保护要求(依据《电力法》第五十三条)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修建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的植物,不得堆放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物品。在依法划定电力设施保护区前已经种植的植物妨碍电力设施安全的,应当修剪或砍伐。供电企业对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新种植的或自然生长的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或者新建、扩建的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按规定对危及电力设施的植物进行砍伐清障。

2、严禁在电杆、拉线基础周围挖坑、取土。

3、严禁擅自在电力线路附近起吊、挖机作业、钓鱼、放风筝和燃放烟花爆竹等。

4、严禁在电力杆塔上私自搭挂网络电视、电信、联通、移动等通讯线缆,擅自搭挂的各类缆线实行“谁建设,谁负责拆除、整改”。拒不拆除和整改的,移交上级政府执法部门依法强制拆除。

5、危及安全供用电的各类行为均属违法行为,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二)电力计量相关要求(依据《电力法》第七十一条)

1、严禁绕越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用电,严禁在供电企业的供电线路上擅自接线用电。

2、任何单位、个人发现有盗窃电能行为的,应向供电企业举报,供电企业收到举报的,须及时向镇人民政府报告。

3、对于盗窃电能的,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干部、党员窃电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三)严禁供电企业向非法企业、违章建筑转供电。(依据《电力法》第三十二条、第六十五条)

四、加强人员触电应急处理教育

若发现有人触电时,应迅速断开电源开关或用干燥的木棍、竹竿等绝缘体挑开电线,根据触电者的情况采用正确的人工呼吸法进行现场救护,并立即拨打医疗急救电话。

20xx年xx月xx日

电动车充电预防火灾通知 篇10

集团公司各部门:

目前已进入盛夏,雨季到来,气温持续升高,雷电频发,公司各部门要加强夏季用电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度夏。

1、各办公室每日要对本部门办公设施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处理,不许带病使用。

2、严格遵守用电使用规定,不得私自使用、连接大功率超定负荷用电设施;

3、下班或办公室长时间无人时,应关闭日光灯、电脑、打印机、空调等办公设备和断开电源,各部门每天下班后要对本部门用电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用电设备发生故障时,要立即通知专业电工维修,不得私自处理;维修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处理。需外修时,要找有资质的单位或人员进行修理。

5、食堂等重要岗位要配置灭火器。此岗位人员要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懂得初级火灾的扑救方式,知道报警电话,做到会报警。

6、夏季高温、多雨,是车辆安全事故多发的季节,司机要特别注意行车安全。要戒骄戒躁,集中注意力,不许开“情绪车、斗气车”。

7、驾驶室内严禁放置气体打火机、碳酸型饮料等易燃易爆物品,防止高温产生爆炸等不安全事故,造成人员和车辆的伤害与损失。

8、遇到大雨天行车时,应当选择地势较高的路段行驶,雨量过大时,防止车辆进水和人身安全;无法赶回公司时,应选择地势高、远离树木、高压电线等物体,防止雷击。

9、各部门负责人要教育员工懂得夏季安全知识(雷雨天气应杜绝使用手机、固定电话、络等),提高员工对特殊、恶劣天气的防范意识。经常检验、落实本部门的安全工作。

希望公司各部门认真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管理,杜绝各类安全隐患的发生。对违规部门及人员将进行处罚,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将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20xx年xx月xx日

电动车充电预防火灾通知 篇11

各位:

为预防用电事故的发生,确保办公室用电安全,现将用电安全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办公室立即开展一次全面安全用电自查,发现隐患应及时上报。

二、下班后必须关闭电灯、电脑、打印机、空调等用电设备的电源开关,不得在无人的情况下开机过夜。

三、正确使用各种电器设备,不乱拉乱接电线和插座,不超负荷用电。

四、电动自行车不得放入室内、建筑门厅、疏散楼梯、走道和安全出口处,禁止私拉电线到室外为电动车充电。

特此通知。

20xx年xx月xx日

电动车充电预防火灾通知 篇12

夏季是用电高峰期,电力负荷加大,且电力基础设施负载有限,加之违规、违章使用电器现象屡禁不止,用电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为确保各住宿员工安全,加强夏季用电安全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员工宿舍内要高度重视用电安全,引导大家安全用电、服从管理、杜绝不安全事故发生。

2.加强安全用电管理,充分考虑线路的安全负荷,严禁私拉乱接电线、插座。不得使用违规电器,如烧水壶、电饭锅等。如因工作、生活需要,须在线路负荷及用电设备允许的条件下由专业电工实施完成。

3.严禁将电器如台灯、充电器、接线板、笔记本等放在床上。台灯、电脑等电器设备使用完毕后必须切断电源或拔掉插头。

4.员工离开宿舍时,应关闭切断室内所有电源,并进行检查后,再行离开。

5.宿舍空调温度设定不得低于26度,离开宿舍时必须关闭空调电源。

望全体员工严格要求,自觉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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