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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的管理制度模板合集(11篇)

随着人们的教育水平的提升,我们有时需要撰写一些实用文书递交给上级,写好实用文对自己也是一种肯定,你知道实用文书的基本要求吗?小编现在推荐你阅读一下退休人员的管理制度模板合集(11篇),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够喜欢并分享!

退休人员的管理制度模板(篇1)

1、目的

为了规范退休管理程序,维护公司及员工利益,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

2、国家规定法定退休年龄

2.1男性员工年满60周岁。

2.2受聘于管理、技术(业务)岗位的女性员工年满55周岁,受聘于操作维护岗位的女性员工年满50周岁。

2.3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是指男性员工年满55周岁、女性员工年满45周岁,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2.3.1从事高空或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的;

2.3.2从事高温或井下工作累计满9年的;

2.3.3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

2.3.4男年满50岁,女年满45岁,工作年限满10年,经江阴市劳动鉴定委员会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2.3.5因工致残,经省劳动鉴定委员会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3、员工退休手续办理流程及相关职责

3.1每年10月,人力资源部统计下一年度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并通知员工所在部门做好人员规划及储备。距员工法定退休年龄前60天,人力资源部下发《员工退休通知书》至员工所在部门。在员工办理退休手续前1个月,各部门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实际情况,可安排员工提前休息。

3.2在员工办理退休手续前,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与员工面谈,表达公司对其辛勤工作的肯定,安排小范围的欢送活动并妥善安排员工的工作移交。

3.3员工应按照部门内工作交接要求,办理工作移交手续并填具《工作移交清单》。移交手续包括:交还各种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结算各项财务费用等。完成工作移交手续后,员工将《工作移交清单》提交人力资源部办理退休手续。

3.4办理退休手续时,员工应携带一寸免冠照片、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等相关材料。

3.5人力资源部应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为员工到达退休年龄的当月)办理员工退休审批手续。

4、退休员工薪酬结算

4.1岗薪工资、月奖:至员工办理退休手续的当月,员工岗薪工资全额发放。

4.2季度奖、年终奖:季度形式发放奖金时,按员工当季实际出勤月数于季度末核发;以年终奖形式发放时,按员工当年实际出勤月数于年终核发。

5、公司补充福利

5.1员工办理退休手续后,公司增加发放一个月工资和月奖(以退休前12个月工资月奖的平均数作为计算依据)。

5.2公司给予退休员工每人每月xxx元补充养老金。

5.3公司组织退休员工每年一次体检,个人申请不参加体检的.,由公司发放xxx元体检费后自行安排。

5.4重阳节、春节节日发放节日慰问金,公司组织对部分退休员工的慰问。

6、退休人员相关事务管理

退休员工的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由人力资源部备案。工会作为公司与退休人员沟通的桥梁,要及时了解退休人员的思想,关心退休员工的健康、生活,组织活动等。

7、本制度经职代会常任主席团会议讨论通过后试行。

退休人员的管理制度模板(篇2)

为适应医院发展需要,充分发挥退休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临床经验丰富的优势,进一步加强对青年医师的培养,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返聘原则

1、医院及科室工作需要。

2、本人申请,科室与个人双向选择。

3、具有良好的医德,为人师表。

4、返聘以医疗临床一线为主,药、护、技及管理人员除工作特殊需要外原则上不予返聘。

二、返聘条件

1、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学术水平较高,在本专业领域内有一定影响。确因工作需要,专业技术职称可以适当放宽。

2、身体健康,特别是能够坚持全日制正常工作。

3、年龄一般在65岁以下,确因工作需要可适当放宽。

4、在院外无其他个人收入的兼职工作。

三、返聘人员职责

1、返聘人员与在编职工履行同样本职工作职责,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各类人员工作职责》中的各项规定。

2、返聘期间不得再受聘于外单位或个人,如需外出会诊、手术或查房应按院内有关规定办理。

3、服从科室工作安排,对青年医师言传身教起表率作用。

四、返聘待遇

1、返聘期内执行同级在编职工工资标准(补足原工资)。

2、享受同级人员奖金及院内其他福利。

3、仍由所在工作科室管理和考勤。

五、返聘办法

1、本人申请并填写《返聘人员申请表》,陈述返聘的.理由、所承担的工作报院办公室。

2、根据所在科室及相关职能科室意见,由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3、聘期为一年,根据返聘情况可以进行续聘。

六、解聘

返聘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解聘:

1、聘用期间未能按约定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2、出现重大差错和过失而损害医院利益。

3、违反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各类人员工作职责》中的规定,对医院造成不良影响。

4、因身体原因不能胜任日常工作,次年不再返聘。

5、违反医院规定在外单位兼职。

退休人员的管理制度模板(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推进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建立独立于企业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根据《关于加快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通知》(劳社部发[20xx]9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规定已参加养老保险的企业职工或个体从业人员,在达到规定离退休条件并办理离退休审批手续后,均应对其实行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

第三条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直接发放或委托社会服务机构向离退休人员支付基本养老金的形式,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工作。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的基本原则是:按时、足额、方便、安全。

第二章发放形式

第四条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可分为基本形式和过渡形式。基本形式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发放或委托国有商业银行、邮局或社区服务组织等社会服务机构发放养老金;过渡形式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银行或邮局设立基本养老金发放专户,并与企业签订委托发放协议,由企业退管组织从专户领取基本养老金,再将基本养老金分别发到离退休人员手中。

过渡形式是为远离城市、地处偏远地区的企业而设立的一种特殊形式,要创造条件尽快向基本形式转化。

第五条对居住外埠的离退休人员也要通过银行联网或邮局邮寄实行社会化发放。对有特殊困难的离退休人员要增设送发养老金业务。

第六条实行社会化发放,要同银行、邮局签订必要的协议,以保证资金安全、核算准确、发放及时。协议中应明确双方的权力、义务及违反协议应承担的责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权对违反协议的社会服务机构撤销其委托发放的资格。银行、邮局等部门应为离退休人员开设个人活期储蓄帐户,并适当增加发放网点,方便离退休人员就近领取,做到热情服务。

第三章完善基础工作

第七条建立和完善企业离退休人员数据库。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通过对离退休人员有关数据的采集,审核、整理、录入、汇总等几个环节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数据库应包括离退休人员自然状况、个人帐户储存额、离退休待遇标准、基本养老金发放和领取情况。

第八条建立业务流程制度。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依据全省统一业务流程,结合本地区社会化发放的工作实际,制定严密的业务流程制度,实现社会化发放科学、规范、平稳的工作秩序。

第九条建立和完善计算机网络系统。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抓好计算机网络硬件设施的配备、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软件的开发和计算机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要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与四行一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委托其发放养老金的文件,加强同委托银行、邮局的联系,取得设备配置、软件开发及数据录入等资金的支持。计算机应用软件的开发应符合全省的统一要求,从事计算机管理和硬件维护工作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学历和专业水准,不能适应工作需要的,应抓紧进行培训或予以调整。

第四章完善工作制度

第十条建立生存状况调查制度。生存状况调查可以采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调查、委托银行和邮局帮助调查及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协助调查等三种办法。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调查可采取走访慰问信、请离退休人员邮寄户籍证和身份证等有关证件、照片的办法。委托银行、邮局帮助调查可采取要求离退休人员每季或每半年亲自来银行领取养老金、邮局工作人员直接同意退休人员见面等办法。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协助调查,可采取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家居外埠的离退休人员按市、县(区)排列名单,由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调查的办法。对三个月内不按规定提供生存证明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停发其其基本养老金。生存状况调查还应与公安、民政等部门密切配合,争取支持。

实行举报制度,对举报属实的给予鼓励,对冒领者给予处罚。

第十一条建立查询服务制度。查询服务的内容包括离退休人员自然状况、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情况、个人帐户储存额情况、基本养老金发放和领取情况。查询服务可采取三种形式:一是组建社会化发放服务部门,专门负责接待退休人员查询,设立值班人员面对面解疑答难,为离退休人员可随时直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自行查询;三是开发语音查询系统,可通过电话查询离退休人员的有关情况。

第十二条建立投诉监督制度。为加强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监督工作,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同委托的银行、邮局和其它委托机构区同制定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投诉监督制度。制度应明确投诉监督受理机构,受理及处理程序、处理规定、处理结果的公布制度和报告制度,并公布投诉电话。

第十三条建立评估检查制度。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都要对下一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化发放情况定期开展评估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实行养老金社会发放的各环节的运行及退休审批、基础管理等方面的情况。评估检查办法按辽劳合字[]30号文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严格界定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项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保证对统筹项目内的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对统筹项目外的补贴由企业负责发放。同时在基本养老金社会发放过程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得为企业和任何部门从基本养老金中代扣任何费用。

第十五条要制止滥收费。委托银行、邮局发放基本养老金一律不得向离退休人员本人收取任何费用。语音查询只允许按市话标准收取电话费。向外埠邮寄基本养老金按规定邮寄费减半收取。

第十六条设立专门的社会化发放机构。要结合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移交地税部门的实际情况和强化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要求,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调整内部处(科)室设置,组建专门的社会化发放处(科)室。要充实力量,选派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人员从事这项工作。要明确职责和岗位责任制,教育每位工作人员强化服务意识。

退休人员的管理制度模板(篇4)

一.目的

规范医院员工到龄退休工作办理流程,将管理工作精细化,提高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的质量。

二.范围

适用于医院正式员工办理到龄退休工作及人事科对退休员工管理的全部工作。

三.内容

1、根据中央及省有关文件规定,工作人员达到国家统一规定的年龄后,由人事科负责提前两个月通知本人所在科室及本人,按时办理退休手续。

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现阶段,正常退休年龄实行渐进式延退。男满六十周岁(不分干部和工人);干部身份女满五十五周岁(高级技术职称与处级以上管理岗位可满六十周岁),工人身份女满五十周岁(取得助理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十年以上,满五十五周岁。若取得高级职称或处级以上管理岗位可满六十岁)。

3、本人的出生日期,以档案中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更改出生日期的要严加查处,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4、人事科将离退休手续办完后,证书要及时转交本人,并及时办理有关养老手续。

5、定期组织离退休人员政治学习。

6、每年组织根据医院安排组织离退休人员查体。

7、定期走访有特殊情况的离退休人员。

四.支持性文件

《工资福利与离退休业务培训教材》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福利与离退休处

退休人员的管理制度模板(篇5)

为规范本校退休返聘人员聘任、管理等流程,结合本校具体情况,特制订本管理方法。

一、退休返聘的基本条件

返聘人员可以是本校或外校退休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日常工作。年龄要求为:女性,不超过62周岁,男性,不超过65周岁。督导岗位,年龄可放宽至女性65周岁,男性70周岁。

2、热爱所聘岗位工作,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具有丰富实践经验。

3、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能为人师表。

二、退休返聘人员管理办法

返聘人员的聘任、考核及课时津贴发放由组织人事处、教务科研处及聘任部门共同监督、管理。

聘期为一年一聘,每年根据人员缺编情况,由工作小组审核提出拟返聘人员名单,名单报校长办公会审议认定。返聘人员审核工作小组一般由以下人员组成:分管人事副校长、教务处负责人、组织人事处负责人、科研规划处负责人及四系(印刷、设备、出版、艺术)系主任。

1、返聘办法及手续

需要返聘人员的部门,根据本部门工作需要,提出申请,并填写《聘用外来(退休)人员申请表》,提供可证明拟返聘者身份证明的材料,报组织人事处审核,经工作小组审核报校长办公会审议同意后进行聘任。

2、考核方法

返聘人员由聘任部门负责管理考核,对于不能胜任本岗工作的,应及时中止聘任。

3、返聘待遇

返聘人员的待遇以上海市规定工资标准。每周30个工作小时,享受寒暑假。

三、本办法自文件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退休人员的管理制度模板(篇6)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离退休干部管理制度(精选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以上就是虎知道为大家带来的8篇《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制度》,希望可以启发您的一些写作思路,更多实用的范文样本、模板格式尽在虎知道。

  • 退休人员的管理制度模板(篇7)

    1、重视和加强离退休人员管理,主要领导应经常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

    2、离退休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无特殊情况,不得拖欠离退休费和医药费。

    3、积极组织离退休人员开展争创“五好家庭”(读书学习好、锻炼身体好、发挥作用好、教育好子女、团结互助好)等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活动,丰富离退休人员的生活。

    4、对离退休人员做到“三必访”,即家庭生活困难必访;生病住院必访;出现其它异常情况必访。

    5、及时解决离退休人员的实际困难,为离退休办好事办事实和服务好。

    6、积极组织离退休人员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各类文化活动,使他们老有所乐。

    7、离退休人员应积极理解和支持在职人员的工作,顾全大局,共同做好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退休人员的管理制度模板(篇8)

    行政人事部:

    我院原电工班长XXX,于xxxx年退休。xxxx年因1号病房楼建设需要由基建办聘请为技术员,配合20xx年x月x日病房楼搬迁投入使用。

    在维保期过后有着大量的水电维修任务,XXX对于该楼的相关设施系统及急诊大楼的水泵系统业务较为熟悉,拟建议将其返聘保障保卫部,主要负责1号病房楼的保障修缮及急诊大楼的水泵系统的维护。

    妥否,请批示!

    保障保卫部

    20xx年x月x日

    以上就是虎知道为大家带来的9篇《退休返聘人员的管理制度》,希望可以对您的写作有一定的参考作用,更多精彩的范文样本、模板格式尽在虎知道。

  • 退休人员的管理制度模板(篇9)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离退休人员去世后的丧事办理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办理原则

    1、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离退休人员去世后,应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殡葬改革的方针政策,遗体一律实行火化,不成立治丧委员会,不举办追悼会。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应在后事办理上起积极带头作用,以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

    2、离退休人员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处理后事时,要站在尊重和关心党的事业的政治高度,在坚持一切从简、寄托哀思,提倡移风易俗、严肃俭朴,严禁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维护逝者的尊严。

    3、对逝者家属提出的政策允许的合理要求,在学院财力可行、院领导批复后,应予以充分支持;对于不符合中央和省委规定的要求,要耐心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4、对逝者遗属,要充分体现学院党委的关怀,及时、妥善做好安抚、慰问工作,努力维护学院和谐、安定、团结的局面。

    5、少数民族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二、消息报告

    1、离退休人员逝世后,由学院党委组织部离退休管理科牵头,及时报告处室领导和分管院领导,并通知相关处室。

    2、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关于领导干部逝世后丧事改革的通知》(晋发(1991)53号)的规定,厅级领导干部和本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省人大常委、省政协委员,全国劳动模范,全国战斗英雄,在省内外有影响的知名人士逝世后,可在《山西日报》刊登简短消息,内容包括本人逝世时间、参加革命工作及入党时间、生前职务等,见报稿须送省委组织部审定。

    三、走访慰问

    党委组织部离退休管理科及逝世人员离退休前所在处室,应及时登门慰问逝世人员家属,宣讲相关政策,将家属对组织提出的相关要求做好记录,并上报分管领导。

    四、丧事办理

    1、党委组织部离退休管理科联系家属确定遗体告别仪式时间、地点、张贴讣告。

    2、党委组织部离退休管理科配合家属布置告别厅,帮助办理有关事宜。

    3、组织参加逝世人员遗体告别仪式。除特殊情况需主要领导参加之外,一般情况下,离退休干部工作分管领导、逝世人员离退休前所在处室分管领导应当参加,原则上至少派1人参加遗体告别仪式。

    4、敬献花圈的处室须于告别仪式前一天下午15:00前通知党委组织部离退管理休科工作人员。离退休管理科工作人配合家属做好告别仪式的准备工作。

    5、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全面做好规范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__)14号)文件精神,离退休党员去世后,经院党委同意,可以在其遗体或骨灰盒上覆盖党旗,但党旗不得随遗体火化或随骨灰盒掩埋。

    6、如离退休人员在外地去逝,一般应在当地举行遗体告别并火化,如有特殊需要,由相关处室协调处理。

    五、后续事宜

    1、丧葬费:根据省财政厅、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省人社厅《关于提高离休干部护理费等三项费用标准的通知》(晋财行[20xx]123号)文件要求,离退休人员丧葬费上限为4000元。

    2、抚恤金:根据民政部、人社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xx)192号)文件要求,退休人员逝世后,抚恤金为20个月的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离休人员逝世后,抚恤金含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的基本工资或基本离休费。由家属提供相关材料后办理。

    离退休人员逝世后由党委组织部离退休管理科将姓名、死亡时间等通知人事处,人事处按有关规定标准清算各项费用,通知总务处财务科结算,结算后及时通知离退休科反馈家属。

    退休人员的管理制度模板(篇10)

    离退休人员活动中心是离退休老干部、老职工精神文明建设的。阵地,是老同志之家,为使其成为文明、健康、整洁、安全的活动场所,特制定管理规定如下:

    一、开放时间: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双休日不开放。

    二、活动室由离退休人员服务科专人负责管理,按规定时间开关门,清洁室内卫生。

    三、注意事项:

    (一)保持活动室内整洁、卫生,禁止吸烟,禁止随地吐痰,禁止乱扔杂物。

    (二)举止文明,衣冠整齐,不要大声喧哗,不进行赌博性棋牌活动。

    (三)爱护公物,棋牌、报纸夹、桌椅等用后放回原处。

    (四)防火、防盗,离开时关闭门窗,切断电源。

    (五)外来人员、儿童,不得随意在本室活动。

    请广大老同志自觉遵守管理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共同维护好我们的老年之家。

    退休人员的管理制度模板(篇11)

    开展健康向上的老年文体活动,是离退休教职工强身健体、陶冶性情、延年益寿、提高生活质量的重要途径,也是稳定离退休教职工队伍、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措施。为了保证全体离退休教职工安全、健康、平等、有序的参加各种文化体育娱乐活动,提高老年文体活动的参与率,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基本原则

    1、确保安全的原则。组织比赛活动和大型活动以及外出活动,一要进行安全论证,安全系数不大的活动不能批准;可以开展的活动,也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指派专人负责落实。二要进行安全教育,说明注意事项。为防止人身意外,组织者对于高龄、有特定疾病不适应参加此项活动的同志,要做好思想工作,劝其不参加。

    2、积极自愿的原则。离退休教职工要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身体状况量力而行、自愿选择参加各种文体活动。

    3、就近为主的原则。依托各种文体团队,立足校区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适当进行校区间的交流活动、市区的比赛(表演)活动和外出旅游活动。

    4、分层负责的原则。

    ①校区老年协会负责抓好文体团队建设和校区的各项文体活动,协助有关方面抓好校区离退休教职工参加全院性的活动。

    ②学院老年协会负责抓好校区间的交流活动和外出比赛的选拔活动,协助离退休工作处抓好全院性的大型活动。

    ③离退休工作处负责抓好离退休教职工文体活动的领导、协调工作和全院性的大型活动以及外出比赛等活动。组织参加校外比赛、表演和旅游活动,离退休工作处要派工作人员负责行车、就餐、服务、安全等事宜。

    二、组织管理

    1、活动的计划。年初由离退休工作处和院老年协会共同讨论,制定全年文体活动计划,内容包括项目、形式、时间、地点、负责人等,各校区老年协会要在此基础上制定本校区的活动计划,并报离退休工作处备案。

    2、活动的方案。每项活动必须制定完整的方案,内容包括活动形式、参与对象、时间、地点、交通、器材、服装、安全措施、服务措施、注意事项、有关责任人等。大型活动的方案必须经集体讨论制定。

    3、活动的审批。组织全院性的活动或代表学院外出参加比赛和表演必须报离退休工作处领导批准,代表学院参加省级以上活动或外出住宿的活动必须经离退休工作处报请院领导批准。

    4、比赛活动。组织全院性的比赛活动或外出比赛活动仅限于离退休教职工。

    ①组织的院内各种比赛活动以校区为单位组队参加。

    ②代表学院外出参加麻将比赛,在全院公开选拔两支代表队(共8名队员);代表学院外出参加门球比赛,在全院公开选拔一支代表队(以胜出队为基础,适当吸收其他优秀队员);代表学院外出参加其它比赛,根据情况在全院公开选拔若干支代表队。院老年协会要提前做好有关组队工作。代表期限为一年。

    5、表演活动。组织全院性的表演活动或外出表演活动,经院老年协会研究同意和离退休工作处批准,可适当吸收我院内退人员及教职工配偶参加。

    6、旅游活动。以自费公助的方式,委托旅行社进行组织。可适当吸收我院教职工及教职工亲属自费参加。

    7、活动团队。对文体活动团队实行年审制。每年二月各校区老年协会要研究文体活动团队的调整,并将各团队名称、负责人、队员名单报学院老年人协会和离退休工作处审批。

    8、书画活动的组织管理办法,由书画协会另行制定。其它活动的组织管理办法,视具体情况而定。

    三、基本保障

    为了用有限的经费开展更多的活动和保障活动的正常开展,原则上只提供基本条件的经费。

    1、器材。日常活动,离退休工作处只提供活动场所和公用器材(如麻将、棋牌、健身器、收录机、电视机、影碟机、门球、羽毛球网、乒乓球桌及网、台球桌及配套器材等),个人活动用具一般由本人自理(如门球棒、乒乓球拍及球、羽毛球拍及球、剑、腰鼓等)。比赛时,除组委会提供的参赛用具外,其它所有的参赛用具一律由参赛队员自理。(门球参赛队的号码布及队长臂章由离退休工作处提供)

    2、交通。参加院内交流活动一般情况下乘坐学院班车。参加全院性的大型活动一般情况由离退休工作处租车。组队代表学院参加襄樊市有关比赛,一般情况乘坐学院班车或公交车(按比赛时间据实报销),特殊情况须报请离退休工作处领导批准后可合乘出租车。经离退休工作处报请院领导批准,组队代表学院参加省级以上比赛活动的交通费按比赛活动的文件要求办理。参加其它文体活动,交通费自理。

    3、伙食。经离退休工作处批准,组队代表学院参加襄樊市有关比赛,若因活动安排需要在外就餐的每人每天补贴伙食费10元。经离退休工作处报请院领导批准,组队代表学院参加省级以上比赛活动的伙食费按比赛活动的文件要求办理。院内白天组织的各类文体活动和外出训练活动、交流活动,一律不得补贴伙食费(包括校区经费)。

    4、服装。一般情况下比赛活动和表演活动所需服装由队员自理。特殊情况下经离退休工作处批准,代表学院参加的襄樊市老年文艺活动和学院大型表演活动,可给予我院离退休教职工队员适当的补贴或纪念品。

    四、奖励措施

    1、奖励范围。仅限于我院离退休教职工。

    2、奖励对象。全院性的各类比赛活动,成绩为第一、二名的代表队和成绩为前八名(20人以下的为前三分之一)的个人。代表学院参加市级以上的.比赛,成绩为前三名的代表队和成绩为前八名的个人。

    3、奖励办法。

    ①参加全院性的各类比赛(包括参加襄樊市老年项目的选拨赛),成绩为第一、二名的代表队,分别按报名参赛实际人数每人奖励价值20元、15元的奖品。个人成绩为一、二名的参照集体项目的标准奖励;个人成绩为三、四名的每人奖励价值10元的奖品;个人成绩为五至八名的每人奖励价值8元的奖品。未获奖的参赛队员,发给每人价值不超过5元的纪念品。

    ②经学院选拨赛组队代表学院参加襄樊市教育战线比赛获第一、二、三名的代表队,分别按实际参赛人员每人奖励价值25元、20元、15元的奖品;个人成绩为前三名者参照集体项目的标准奖励,个人成绩为四至八名者,奖励价值10元的奖品。经学院选拨赛组队代表学院参加襄樊市老干局组织的全市城区比赛和全市比赛,奖励标准分别提高5元和15元。比赛的团体名次与个人名次均以证书为凭。

    ③经学院领导批准参加省级以上比赛,集体或个人获第一、二、三名,按实际参赛人员每人分别奖励现金200元、120元、60元。

    ④参加城区组织的比赛和其他群众团体组织的比赛以及对外交流赛、友谊赛,一律不发奖品或纪念品。

    ⑤经离退休工作处批准,为大型活动和推广新项目聘请的艺术指导或教练,离退休处给予一定的纪念品。

    五、本规定此次修订变动较大,从20xx年1月1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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