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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撰写] 班费管理制度(经典版)

随着社会制度的不断完善,我们或许会关注一些文书的撰写,实用文书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实用类文书该怎么写?小编收集并整理了“[规章撰写] 班费管理制度(经典版)”,希望能为您提供更多的参考。

班费用于班级的公共活动、公益活动,它是由班级每位学生平均负担,用于班级学生的公共支出,来自于学生,服务于学生。班费的收取原则上按照学校的安排,随用随收、一事一结。为了规范各班班费的收支、管理,提高班费使用的效率和使用过程中的透明度,杜绝班费使用过程中的不正常现象,减轻学生负担,现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各班成立班费管理小组,两名生活委员组成,一名负责班级帐目,另一名负责现金的管理。班主任负责指导和监督班级班费管理小组的工作。

第二条班费管理小组负责班费的收取、支出、记账,班主任负责督查班费管理情况,但不管钱、帐。每学期班费收取的标准由学工部统一规定,不得多收,各班因特殊情况需要超标准收取班费的,必须要经分管学生工作的学校领导同意,并报学生工作部备案。

第三条班费管理要做到钱、帐分离。各班生活委员负责记账、报销,统一按时间先后流水记账,做到收支账目清楚,经费余额准确;班长负责班费的收支,学生代表负责监督。

第四条班费支出发票须有经手人、证明人、班长和班主任签字方可有效,否则不予报销,所用经费由经手人自负;如报销了未经以上四人签字的无效发票,所用经费由生活委员承担。第五条班上购买小宗日常支出,经办人须事先报告班长和班主任;购买文体用品等较大支出项目,经办人在征求同学意见的基础上报告班主任,由班主任召开班委会集体商议决定。

第六条班费除特殊专业所需外一律不准购买录音机、放像机、照相机等固定资产。

第七条班费收支详细情况每月在班上张贴公布一次,每学期结束前在班上张贴公布。接受全班同学的监督.第八条学工部对各班班费收支情况每学期检查一次,并统一公布各班班费余额,如有贪污挪用班费者,除如数退赔外,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对班主任也要给予通报批评。

第九条本规定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其中如有不足之处会做进一步修改。

班费使用管理制度

班费是本班同学用于班级,参与学校、班级等各项集体性活动所需经费支出的一项基金。它取自班里同学,用于同学,为同学服务。因此管理好班费,合理使用好班费,是班级组织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为了加强班费的使用管理工作,使之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规定。班费来源与使用范围

o班费来源班费主要来源于同学统一交纳。首先通过召开班委会,确认收取的班费数目,再由生活委员组织向同学们统一收取。

o其他由于各种原因的剩余资金需作为班费收入的来源的,必须先征得班里2/3以上的同学同意。

班费保管

由生活委员同几个班委一起到银行办理一个班级户头。专门用于保存班费。留部分(少量)资金于生活生活委员处,作为流动资金。

o使用范围班费仅供班集体或班级代表进行公共活动使用,学院所组织的有关活动中应由班级支付的费用,以及班级自身活动应支付的费用。

o班费是为保证班级活动的顺利开展,任何费用的支出,必须坚持勤俭节约,量力而行,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除此之外不作他用,若出现不在使用范围内的支出,不予报销

o全班同学都有权申请使用班费,只要用途符合班费使用规定,经班委会认定通过即可。

班费管理与审查

班级的班费收支与管理、记账、收据保管定期公示由班级生活委员与副班长组成,采用票款分开保管的方式,并接受全班同学的监督

生活委员的职责妥善保管好班费,并对每一次班费收入与支出负责,详细记录班费每一次的收支情况,按时同副班长进行记录核对(一月一次)如有差别,及时进行核查。

副班长的职责

保管好票据,做好每一次班费收入与支出的记录,协助生活委员定期进行记录核对。

班费支出50元以下由生活委员决定,50-100元必须由班长或团支书同意方可。100元以上必须经过辅导员老师的批准。

o o o

班级物品采购生活委员一般不参与采购

采购一般有两个同学一起合作,要求索取票据。采购物品坚持货比三家,物美价廉的原则。

班级进行各种文体活动或参加学校活动需要班费支出的项目(如文艺晚会的用品,演出服装的制作或租用等)需要列好清单,提交活动预算,经辅导员老师批准后,预先领取一部分资金,再由学生代表购买,采购结束后,需将活动详细的财务报表交至生活委员,多还少补。

对于需要全校性,或全院性支出的项目,生活委员需先向辅导员及团委学生会相关部门咨询清楚,原则上由学校,学院统一采购或制作的项目(如宣传栏的制作)支出后要做好登记。

对于学校已有要求有学校统一发放或应进行责任赔偿物品,班级不得再进行私自采购。(如维修用品,体育用品损坏赔偿,但一般不能在班费中支出。如有需要,必须先征得班里2/3以上的同学的同意。

班费报销

报销班费必须向生活委员交出发票或收据及实物,做到实报实销。且每张收据上必须有经手人的签名。交由副班长保管。无收据的支出一般不予报销。

发票或收据要求项目明细。如:收据上不能只写学习用品,XX元,必须细化到:笔,X根,X元;本子,X本,X元。

50元以下的报销由生活委员直接负责。50-100元须报给班长或团支书。100元以上须上报到辅导员老师处。

报销单上要求有生活委员或相关负责人(辅导员老师、班长、团支书、副班长)的签名。

班级记录本上必须要有经手人的签名,以及允许报销的班委(如生活委员)、老师的签名。

o班级财产保管由班费购进或学院统一发放等划归为班级使用的物品均属于班级财产,班级财产属于全体同学。

o对于可重复使用的物品或使用次数较多的物品(如吹气球的气筒),要有专人登记及领用记录。

o o购买的体育用品(球服、篮球等)由体育委员负责保管班级财产因个人过失等造成物品损坏,应由当事人进行赔偿。

请假制度

为加强学生工作的管理,规范学生的请假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o

请假规则需请假的情况:

请假分事假、病假、外宿假三种

事假,因私人或家庭的重大事件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不得请事假。

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o外宿假,因节假日回家等原因无法在学校留宿而提出的请假。学生因病,因事,因社会工作原因不能按时上课或参加全校性集体活动,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请假程序

请假条由学习委员负责管理,请假的同学应到学委处领取请假条,并按要求如实填写。

学生请假应提前一天填写请假条,说明请假的原因和时间。请病假需有校医务室或医院有效证明。

请事假要有充足理由,一般应从严掌握。请假条填好后,交辅导员签署意见,并送至学委处,学委需做好登记。

外宿假

1)上课期间

①周一到周四,晚上不留宿的同学需告知辅导员原因、去向以及联系方式。 ②周五周六,晚上不留宿的同学需告知宿舍晚点名的负责人原因、去向以及联系方式。(男生:保卫委员黄灿;女生:学习委员蔡慧雅)③周五周六,晚上不留宿的同学需写好请假条,并由家长签名,在征求辅导员同意即可。

④每周日晚点,如有事请假的同学,应提前半天向辅导员请假,三天以内由辅导员批准,三天以上由辅导员审核同意,学院分管院长批准,事假不得超过两周。 2)节假日期间

离校的同学应根据要求,在假期开始前填好离校登记表。

请假权限

因事、病等原因无法上课或参加校、院集体活动由辅导员老师审批。

因事、病等原因,周日到周四及节假日不在校留宿的,由辅导员老师审批。周五六由负责晚点名的同学审批。

除学委、保委在一定时间有批准外宿假的权利外,其他班级干部一律没有准假的权利。

补假手续

学生在假期,节假日必须按学校的规定按时返校,逾期不归者,需事先向辅导员说明情况,事后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学生因急事,急病等无法事先请假,应先告知辅导员,在事后亲自或请人代为办理补假手续。

销假程序

请假期满,返校后必须及时到辅导员或学委处销假,否则超过请假时间者,按旷课处理。需要续假时,其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各学院续假批准与否,将回复学生本人。

其他

如果学生以欺骗手段请假,被查出,则取消该生的请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如学生违反请假制度,均作旷课处理。

自行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者,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所有学生,班干部等都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职责。

本制度由班委负责解释。

卫生检查制度

为保障同学们能在一个优美、洁净的环境中愉快健康地学习生活,使同学们养成讲究卫生的良好习惯,培养严谨的学习生活态度,增强同学们爱护校园宿舍环境的意识,将实施对寝室卫生大检查的制度,检查结果将作为各同学积分量化考核数据。

定检时间:周二下午5:40—6:00检查人员:劳动委员,各组组长,各个宿舍长。宿舍卫生标准

参照学院宿舍卫生评比标准。

班费使用管理制度

班费是本班同学用于班级,参与学校、班级等各项集体性活动所需经费支出的一项基金。它取自班里同学,用于同学,为同学服务。因此管理好班费,合理使用好班费,是班级组织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为了加强班费的使用管理工作,使之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规定。

班费来源与使用范围

o班费来源班费主要来源于同学统一交纳。首先通过召开班委会,确认收取的班费数目,再由生活委员组织向同学们统一收取。

o其他由于各种原因的剩余资金需作为班费收入的来源的,必须先征得班里2/3以上的同学同意。

班费保管

由生活委员同几个班委一起到银行办理一个班级户头。专门用于保存班费。留部分(少量)资金于生活生活委员处,作为流动资金。

o使用范围班费仅供班集体或班级代表进行公共活动使用,学院所组织的有关活动中应由班级支付的费用,以及班级自身活动应支付的费用。 o班费是为保证班级活动的顺利开展,任何费用的支出,必须坚持勤俭节约,量力而行,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除此之外不作他用,若出现不在使用范围内的支出,不予报销

o全班同学都有权申请使用班费,只要用途符合班费使用规定,经班委会认定通过即可。

班费管理与审查

班级的班费收支与管理、记账、收据保管定期公示由班级生活委员与副班长组成,采用票款分开保管的方式,并接受全班同学的监督

生活委员的职责

妥善保管好班费,并对每一次班费收入与支出负责,详细记录班费每一次的收支情况,按时同副班长进行记录核对(一月一次)如有差别,及时进行核查。

副班长的职责

保管好票据,做好每一次班费收入与支出的记录,协助生活委员定期进行记录核对。

班费支出50元以下由生活委员决定,50-100元必须由班长或团支书同意方可。100元以上必须经过辅导员老师的批准。

o o o

班级物品采购生活委员一般不参与采购

采购一般有两个同学一起合作,要求索取票据。采购物品坚持货比三家,物美价廉的原则。

班级进行各种文体活动或参加学校活动需要班费支出的项目(如文艺晚会的用品,演出服装的制作或租用等)需要列好清单,提交活动预算,经辅导员老师批准后,预先领取一部分资金,再由学生代表购买,采购结束后,需将活动详细的财务报表交至生活委员,多还少补。

对于需要全校性,或全院性支出的项目,生活委员需先向辅导员及团委学生会相关部门咨询清楚,原则上由学校,学院统一采购或制作的项目(如宣传栏的制作)支出后要做好登记。

对于学校已有要求有学校统一发放或应进行责任赔偿物品,班级不得再进行私自采购。(如维修用品,体育用品损坏赔偿,但一般不能在班费中支出。如有需要,必须先征得班里2/3以上的同学的同意。

班费报销

报销班费必须向生活委员交出发票或收据及实物,做到实报实销。且每张收据上必须有经手人的签名。交由副班长保管。无收据的支出一般不予报销。

发票或收据要求项目明细。如:收据上不能只写学习用品,XX元,必须细化到:笔,X根,X元;本子,X本,X元。

50元以下的报销由生活委员直接负责。50-100元须报给班长或团支书。100元以上须上报到辅导员老师处。

报销单上要求有生活委员或相关负责人(辅导员老师、班长、团支书、副班长)的签名。班级记录本上必须要有经手人的签名,以及允许报销的班委(如生活委员)、老师的签名。

o班级财产保管由班费购进或学院统一发放等划归为班级使用的物品均属于班级财产,班级财产属于全体同学。

o对于可重复使用的物品或使用次数较多的物品(如吹气球的气筒),要有专人登记及领用记录。

o o购买的体育用品(球服、篮球等)由体育委员负责保管班级财产因个人过失等造成物品损坏,应由当事人进行赔偿。

请假制度

为加强学生工作的管理,规范学生的请假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o

请假规则需请假的情况:

请假分事假、病假、外宿假三种

事假,因私人或家庭的重大事件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不得请事假。

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o外宿假,因节假日回家等原因无法在学校留宿而提出的请假。学生因病,因事,因社会工作原因不能按时上课或参加全校性集体活动,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请假程序请假条由学习委员负责管理,请假的同学应到学委处领取请假条,并按要求如实填写。

学生请假应提前一天填写请假条,说明请假的原因和时间。请病假需有校医务室或医院有效证明。

请事假要有充足理由,一般应从严掌握。请假条填好后,交辅导员签署意见,并送至学委处,学委需做好登记。

外宿假

1)上课期间

①周一到周四,晚上不留宿的同学需告知辅导员原因、去向以及联系方式。

②周五周六,晚上不留宿的同学需告知宿舍晚点名的负责人原因、去向以及联系方式。(男生:保卫委员黄灿;女生:学习委员蔡慧雅)③周五周六,晚上不留宿的同学需写好请假条,并由家长签名,在征求辅导员同意即可。

④每周日晚点,如有事请假的同学,应提前半天向辅导员请假,三天以内由辅导员批准,三天以上由辅导员审核同意,学院分管院长批准,事假不得超过两周。 2)节假日期间

离校的同学应根据要求,在假期开始前填好离校登记表。

请假权限

因事、病等原因无法上课或参加校、院集体活动由辅导员老师审批。

因事、病等原因,周日到周四及节假日不在校留宿的,由辅导员老师审批。周五六由负责晚点名的同学审批。

除学委、保委在一定时间有批准外宿假的权利外,其他班级干部一律没有准假的权利。

补假手续

学生在假期,节假日必须按学校的规定按时返校,逾期不归者,需事先向辅导员说明情况,事后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学生因急事,急病等无法事先请假,应先告知辅导员,在事后亲自或请人代为办理补假手续。

销假程序

请假期满,返校后必须及时到辅导员或学委处销假,否则超过请假时间者,按旷课处理。需要续假时,其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各学院续假批准与否,将回复学生本人。

其他

如果学生以欺骗手段请假,被查出,则取消该生的请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如学生违反请假制度,均作旷课处理。

自行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者,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所有学生,班干部等都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职责。

本制度由班委负责解释。

卫生检查制度

为保障同学们能在一个优美、洁净的环境中愉快健康地学习生活,使同学们养成讲究卫生的良好习惯,培养严谨的学习生活态度,增强同学们爱护校园宿舍环境的意识,将实施对寝室卫生大检查的制度,检查结果将作为各同学积分量化考核数据。

定检时间:周二下午5:40—6:00检查人员:劳动委员,各组组长,各个宿舍长。宿舍卫生标准

参照学院宿舍卫生评比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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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撰写] 空调管理制度(示范版)


伴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偶尔会需要用到一些必要的文书,实用文书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优秀的实用类文书是什么样子的?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现“[规章撰写] 空调管理制度(示范版)”,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本着正确使用、安全健康、节约能耗的原则,根据季节气温的变化,学校对空调的使用及管理做如下规定,希望师生遵照执行。

一、空调使用实行专人负责制。各部门“一把手”为空调使用管理的第一负责人。

二、学校总务处定期检查和维护供电线路,保证用电的安全可靠及空调维修工作。

三、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移动、触摸机器开关、随意调整空调,以保证空调使用的安全,发现问题及时向总务处报告。

四、空调遥控器由专人负责。遥控器不得丢失、损坏,否则,将按原价赔偿。

五、如发现空调被恶意损坏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并予以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六、为节约能耗和延长空调的使用寿命。学校规定夏天室外温度35摄氏度以上,可以开启空调,设置温度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天室外温度0摄氏度以下,可以开启空调,设置温度不得高于20摄氏度。

七、师生做到人走机关。办公室的空调,午休时间、放学后,关闭空调,打开窗子通风换气。学校总务处将定期、不定期组织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记载并纳入班级考核。

八、我校采用空调与风扇兼用的办法度过夏季。

[条例撰写] 管理制度规章制度模板


在这个信息大爆炸的时代,我们都会用到一些实用的文书,实用文书的重要性就体现出来了,你理解中的实用文书是什么样的呢?小编收集并整理了“[条例撰写] 管理制度规章制度模板”,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一、要严格执行各项卫生要求,做到窗明几净,地面整洁,环境优雅、舒适。

二、餐厅每日用拖把拖三次,窗台每日擦三次,门帘每日擦一次,洗手池每日清洗三次,下水道保持清洁畅通,并杜绝常流水,定期进行消毒。

三、餐厅内桌凳保持干净,整齐,无积水,无油垢,无饭菜渣,无不洁物。

四、餐厅玻璃,每周擦一次,保持玻璃明净,并按时开关窗,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五、餐厅内墙壁四周,每周清扫一次,保证无死角,无蜘蛛网。

六、做好每餐剩饭剩菜的回收工作,并及时处理垃圾,废弃物盛放容器外观清洁卫生。

七、保持食堂周围环境卫生,门口台阶天天清扫。

八、每天下班前要关好门、窗、电源,保证餐厅安全。

[规章撰写] 教室设备管理制度


在我们平时的学习生活中,我们或许会查阅一些可参考的文书,写实用文书能够方便大家的生活,你知道实用文书的基本要求吗?考虑到您的需要,小编特地编辑了“[规章撰写] 教室设备管理制度”,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普通教室电教设备是学校进行现代化教学的常用设备,它的完好程度决定了课堂电化教学能否正常进行。为了保证全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电教设备的利用率,特制订普通教室电教设备的管理制度如下:

1.普通教室电教设备是学校开展电化教学的主要工具,不得用于其它活动。

2.电教设备使用者应掌握各仪器设备使用方法,使用前应认真检查仪器设备的完好程度,如有问题,及时通知信息中心处理。

3.使用时,严格按仪器设备的操作规范操作,时刻注意仪器设备运转情况,一旦有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查找出现故障的原因,及时处理后再使用。

4.使用结束,应按操作程序关闭电源,整理好仪器设备,并把仪器设备放回原处。

5.未经教科室同意,不准擅自拆卸任何仪器设备,不准擅自把仪器设备拿出教室外使用。

6、各班的学习委员为班级电教设备管理员,负责各班电教设备的管理、使用登记等工作。

7.违反以上规定者,按学校管理条例处理。

[规章撰写] 机房管理制度(篇三)


随着人们的生活物质水平不断提高,我们需要撰写各种各样的文书,实用文书有着很重要的优点,如何才能写好实用类文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规章撰写] 机房管理制度(篇三)”,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中心机房是支持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重要场所。为保证机房设备与信息的安全,保障机房有良好的运行环境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校园网中心机房由网络信息中心负责管理。根据工作需要,中心机房需配备系统管理员一名,负责系统数据和系统日志备份、系统安全检查、系统相关参数的配置与软件安装;负责对机房内各类设备进行安全维护和管理。

二、系统管理人员必须加强对网络信息中心设备的运行监控,认真处理网络数据,数据损坏后须及时检查,如出现错误应立即改正;发现网络故障等问题要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有关情况和操作及时记入维护日志。

三、网络信息中心机房内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各类设备、设施实行规范操作,并做好日常维护和保养。定时做好中心服务器的日志和存档工作,任何人不得删除运行记录的文档,否则追究责任。

四、网络管理、维护和开发人员要确保数据信息的安全,数据资料和软件必须由专人负责保管,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拷贝、下载和外借,严禁任何人使用未经检测允许的介质(软盘、光盘等)。严禁未经许可私自在服务器上安装软件。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挪用和外借机房内的各类设备、资料及物品。

五、系统管理员须制定IP地址分配表、中心内部线路的布局图,给每个交换机端口编上号码,以便操作和维护。系统管理员须经常注意机房内温度、湿度、电压等参数,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六、机房内服务器、网络设备、UPS电源、空调等重要设施由专人严格按照规定操作,严禁随意开关。系统管理员的操作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系统设置。

七、网络信息中心机房的核心服务器要做好安全设定,包括端口、漏洞、补丁等,做好防范措施,要设置自动杀毒程序更新及系统补丁更新,重要数据要定期做好本地备份和异地备份。

八、网络信息中心机房的核心交换设备,路由器、交换机的配置要有规划和记录,每次配置列表要备份并进行详细记录,以便故障出现时及时恢复。

九、机房的网络线路包括光纤跳线、电缆及光缆等要做好标记,方便查找。

十、管理员必须在上、下班时间检查机房设备和系统运行情况,并做好运行记录。设备(UPS电池)寿命到期,要提前提出更换方案。

十一、保持机房整洁、卫生。所有设备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将任何废弃物品留在机房内;不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机房内物品不允许私自带出。管理人员离开机房时,必须锁好门窗,如暂时离开,须随手关门。

十二、严格加强机房安全管理,采取防火防盗、防潮防雷措施。管理人员能熟练操作消防器材,每周检查一次消防器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十三、做好信息数据的安全保密工作,一旦发现中心服务器有被侵入及恶意攻击记录,应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并向主管领导报告;若发现网上有色情及政治敏感内容,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做好电源及UPS管理。

1、机房内的电源开关、电源插座要明确标出控制的设备。

2、不得随便更改线路和变动开关。

3、熟悉UPS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

4、对UPS的工作异常情况要做好记录,并及时联系有关单位进行处理。

5、UPS应妥善保养,每3个月放电一次。

十五、做好空调管理。

1、网络信息中心机房为保证设备良好的工作环境,应保持合适的机房温度和湿度,机房温度应保持在23℃--26℃,机房湿度应低于70%。

2、定期进行日常巡视,确保空调系统的正常运行。

3、定期进行一次室外机的清理,防止因散热不良造成空调的工作异常。

4、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修。

十六、机房钥匙有专人保管,禁止外借,主任处留一份备用存档。

十七、严格执行机咳嗽苯氲羌侵贫取M饫慈嗽币宦梢械羌牵坏醚胛薰厝嗽苯胪缧畔⒅行幕坎喂郏獾ノ幌低场⑾呗肺と嗽比缫牖啃杼崆坝胪缧畔⒅行娜嗽绷担己蠓娇捎晒芾砣嗽迸阃耄⒆龊玫羌恰

十八、如机房发现意外和紧急情况要及时报告单位主管,对重大事故要注意保护现场,并采取果断措施制止事态发展,同时向院领导汇报。

十九、如管理人员对上述规定执行不力或违反规定,按照学院考核办法处理。

二十、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修正时亦同。

规章必备: 外来车辆管理制度(经典版)


在平时的生活学习中,实用文书渐渐充斥着我们的生活,实用文书展现了它的优势,怎样写好自己的实用类文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规章必备: 外来车辆管理制度(经典版)”,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1.所有车辆和人员(包括司机)进入本公司,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并遵守以下规定,对于不配合管理的车辆和人员,本公司员工有权规范其行为,按本制度进行处理。

2.车况须经交警部门审核符合运输要求,严禁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进入公司。

3.装卸货车辆必须先到仓库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出装卸货区域。只准司机和副驾驶驾车进入,其他无关人员一律禁止入内。

4.所有外来车辆进入公司,必须遵守交通规则,或严格按公司相关工作人员指挥线路行驶。

5.公司内交通限速为5公里/小时,严禁超车,行驶时要安全礼让,转角处要慢速、谨慎,驾驶室按规定做人,严禁抢道、抢行。

6.严禁酒后驾车进入公司,装卸货内严禁外来车辆司机和人员吸烟,请在本公司指定地点吸烟,烟头不得随地乱扔。

7.车辆行驶中严禁急刹车、急转弯,前后车辆的车距应在8m以上。

8.严禁外来车辆在公司内倾卸杂物。

9.车辆进入公司严禁长鸣笛。

10.所有等待装卸货车辆应按指定位置有序排队,不得堵在车间门口等交通要道处影响我公司正常作业。

11.所有装货来公司的车辆装货高度必须在车厢两边立柱的15CM以下,否则本公司有权拒收。

12.所有进入本公司的车辆必须按先后顺序依次进入指定区域进行装卸货作业,不得插队作业。装卸过程中,司机不得进入装卸区域,不得干扰员工正常工作。

制度推荐: 采购管理制度(经典版)


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文书的撰写已经成为了我们生活的常态,实用文书应用于各种场合,实用类文书要写哪些内容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制度推荐: 采购管理制度(经典版)”,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一、职责部门:业务部

1、负责按本单位的要求组织对供方进行评价,编制《合格供方名录》,并对供方的供货业绩定期进行评价,建立供方档案。

2、负责制定采购计划,执行采购作业。

3、负责编制《采购物资分类明细表》。

4、负责对采购物资的进货验证

5、编制《供方评定记录表》

二、采购物资分类

采购物资分为三类:

1、重要物资:构成最终产品的主要部分或关键部分,直接影响最终产品使用或安全性能,可能导致顾客严惩投诉的物资。(一级)

2、一般物资:构成最终产品非关键部分的物资,它一般不影响最终产品的质量或即使略有影响,但可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的物资。(二级)

3、辅助物资,非直接用于产品本身的起辅助作用的物资,如一般包装材料等。(三级)

三、对供方的评价

1、业务部根据采购生产需要,通过对物资的质量价格、供货日期等进行比较,对同类的重要物资和一般物资,应同时选择几家合格的供方。业务部负责建立并保存合格供方的质量记录,根据《采购物资分类明细表》规定的产品类别,明确对供方的控制方式和程度。

2、对有多年业务往来的重要物资的供方,应提供充分的质量证明文件,适当时包括以下内容,以证实其质量保证能力:

a、供方产品质量状况或来自有关方面的信息(如供方其他用户对其产品质量的反馈);

b、供方质量管理体系对按要求如期提供稳定质量产品的保证能力;

c、供方顾客满意程度;

d、产品交付后由供方提供相关的服务和技术支持能力(如堆栈件供应,维修服务等);

e、其他方面,如履约能力有关的财务状况,价格和交付情况等

3、对第一次供应重要物资的供方,除提供上述的书面证明材料外,还需经样品测试及批量试用,测试合格才能供货。

4、对于一般物资供方,除应提供必要的质量证明文件外,

还需要经过样品验证和小批试用合格,业务部提供评价意见,厂长批准,可列入《合格供方名录》。

5、对于批量供应辅助物资的供方,也应提供质量证明文件,业务部相关人员在进货时对其进行验证,并保存验证记录,合格者由厂长批准后即可列入《合格供方名录》。对零星采购的辅助物资,其进货验证记录即为对此供方的评价。

6、供方产品如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各部门(单位)应向供方发出《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如两次发出处理单而质量没有明显改进的,应取消其供货资格。

7、业务部每年对合格供方进行一次跟踪复评,填写《供方年度业绩评定表》,评价时按百分制,质量评分占60%,交货期评分占20%,其他(如价格、售后服务等)占20%。评定总分低于60(或质量评分低于48),应取消其合格供方资格;如因特殊情况留用,应报厂长批准,但应加强其供应物资的进货验证,并执行上述条款。连续第二次评分仍不及格,应取消其供货资格。

四、采购

1、采购计划

业务部主管根据本单位的《月生产计划》及库存情况编制《月采购计划》及库存情况编制《月采购计划》,经厂长批准后实施采购。

2、采购的实施

a、业务部根据批准的《月采购计划》、《采购单》,按照采购物资技术标准在《合格供方名录》中选择供方并进行采购;

b、第一次向合格供方采购重要和一般物资时,应签定《采购合同》,明确品名规格、数量、质量要求、技术标准、验收条件、违约责任及供货期限等。

五、采购产品的验证

1、如采购物资发生质量问题应采取隔离、标识、通知供方、退货、更换等方法。

2、具体的采购作业,由采购员以“采购单”的形式执行。

[规章系列] 起重机使用管理制度(经典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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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操作者必须熟悉起重机结构和性能,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能对起重机驰立进行操作,并应遵守安全守则。

⑵按照规定条件加足润滑剂,对润滑机具做好防尘防水保护。

⑶每班开动前必须做好以下各种检查:

①吊钩钩头、滑轮有无缺陷;

②钢丝绳是否完好,在卷筒上的绳尾固定是否牢固,有无跳槽现象;

③大车、小车及起升机构的制动器是否安全可靠;

④各传动机构是否正常,各安全开关是否灵敏可靠,起升限位和大、小车限位是否正常;

⑤起重机运行时有无异常振动与噪声。

⑷开车前要将所有控制手柄扳至零位,关好门窗,鸣铃示警后方可开车。

⑸起重机起动要平稳,并逐档加速。对起升机构没档的转换时间可在1~2s;运行机构每档的转换时间不小于3s,大起重量的桥式起重机,各档转换时间在6~18s,或视起重量而定,严禁高档起重。

⑹严禁超规范使用起重机,必须遵守起重机安全管理规程中的“十不吊”规定:

①超过额定载荷不吊;

②指挥信号不明、起重量不明、光线暗淡或大雾不吊;

③吊索和附件捆扎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④起重机栓挂工件直接加工不吊;

⑤歪托斜挂不吊;

⑥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件不吊;

⑦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

⑧带有棱角刃口物件没有钢丝绳防切断的保护措施不吊;

⑨埋在地下或水中的物件不拔吊;

⑩指挥人员违章指挥不吊;

⑺每班第一次起吊重物时(或者载荷在最大额定起重量时),应在重物吊离地面或支撑物约0.3m后,将重物放下以检查制动器是否正常,确认可靠后继续起吊。

⑻操纵控制器时,必须按档次进行。要保持被起吊物件平稳,吊钩转动时不允许起升,防止钢丝绳跳槽。

⑼起重机或小车运行至接近终点时,应降低速度,严禁用终点开关作停车手段使用,更不允许用打反车达到制动目的。

⑽操作者在作业中应按规定对下列各项作业鸣铃报警:

①起升、降落重物,开动大、小车运行时;

②起重机通过或行驶在视线不清楚时;

③起重机运行到接近同跨轨道上的另一台起重机时;

④吊运重物接近人员时。

⑾严禁起重机悬吊重物在空中长时间停留。起重机在吊着重物时,操作司机和起重工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⑿起重机运行时禁止人员上下,禁止在轨道或走台上行走,也不允许从事检修。

⒀对双吊钩(主、副钩)起重机,不准同时用两个吊钩分别吊两个物件,不工作的吊钩必须开到接近上极限高度位置,并且不准带挂吊索。

⒁有主副吊钩的起重机,在主、副吊钩换用或两吊钩高度接近时,必须一个单独工作,以避免两钩相碰。

⒂同一跨度内有多台起重机工作时,两台起重机之间必须保持>1.5m的距离,以防碰撞。因工作必须接近时,应经邻机同意,但最小距离应在0.3m以上。

⒃禁止两台起重机同时吊一物件,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双机抬吊时,要采取安全措施,且每台起重机均不得超载荷,并出精通专业技术的主管工程师负责现场指挥。单机允许起吊最大载荷规定为该机额定起重机的85%。

⒄在正常工作中改变运行方向时,必须将控制器手柄板到“零位”,当机构完全停止转动后再换向开动。

⒅电器各种保护装置必须保持完好,不得随意调整和更换。

⒆起重机在运行中电气设备应注意的问题:

①电动机有无过热、异常振动和噪声;

②配电箱起动器有无异常噪声;

③电动机轴、电磁盘有无过热现象;

④直流电机换相器的火花大小;

⑤导线有无松动及摩擦现象;

⑥若发生故障,如电动机过热、异常噪声、线路和配电箱冒烟等,应立即停机,切断电源进行检修。

⒇露天工作的起重机,风力大于6级或遇到雷雨时,应立即停止工作。不工作时应将起重机开到停车位置,并可靠锚固。

(21)吊运作业完成后,将起重机开到指定地点,小车开到司机室一端,吊钩升起,控制器全部板到“零位”,切断电源,并清扫擦拭,保持清洁。做好当班运行记录和交接班管理工作。

[规章撰写] 消防团队管理制度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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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一)

一、为加强我单位义务消防队组织建设,提高义务消防队的火灾处置能力,制定本规定。

二、各部门根据自身情况成立义务消防队。

三、义务消防队设队长1 人,副队长1 至2 人,由部门负责人担任。

四、义务消防队队长应履行以下职责:

1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消防法律、法规及单位有关消防管理规定,做好义务消防队的组织领导工作;

2 、组织制定本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本单位义务消防队员进行演练;

3 、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学习消防安全常识和技能;

4 、组织义务消防队员检查、熟悉辖区的消防安全设施情况;

5 、发生火灾后,组织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火灾扑救,事后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火灾调查。

五、义务消防队人数不应小于部门总人数的30% ,重点部位义务消防队人数不应小于其总人数70% 。

六、义务消防队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单位消防管理制度;

2 、向员工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3 、认真学习消防知识,熟练掌握消防设施的性能和操作方法;

4 、在扑救火灾中应服从指挥,坚守岗位。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二)

一、专职消防队主要由消防及保安人员组成,义务消防队员由管理人员及员工组成,统一由管理公司安环办消防队负责管理。

二、管理公司安环办消防队对专职消防队员每月进行一次培训,对义务消防队员每季度进行一次培训。

三、消防队每半年组织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员进行一次灭火疏散演练。

四、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员要服从管理公司安环办消防队的管理、统一调度、指挥,根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五、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对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员及时进行调整、()补充。

六、培训主要内容包括:

(1) 防火、灭火常识,消防器材的性能及适用范围;

(2) 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及使用方法;

(3) 火灾扑救、组织人员疏散及逃生方法;

(4) 火灾现场的保护。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三)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对考核优秀者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规章撰写] 股份有限企业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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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投资管理,规范公司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证资金运营的安全性、收益性,依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的对外投资行为,各分公司不得进行对外投资。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对外投资指将货币资金以及经资产评估后的房屋、机器、设备、物资等实物,以及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作价出资,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四条投资的目的:有效地利用闲置资金或其他资产,进行适度的资本扩张,以获取较好的收益,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第五条投资的原则

(一)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必须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三)必须规模适度,量力而行,不能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四)必须坚持效益原则,原则上长期投资收益率不应低于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

第六条对外投资的分类

对外投资按投资期限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一)短期投资一般包括购买国债、企业债券、金融债券以及股票等。

(二)长期投资一般包括:

1。出资与公司外部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成立合资或合作制法人实体;

2。与境外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开办合资、合作项目;

3。以参股的形式参与其他法人实体的生产经营。

第七条公司累计对外投资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

第二章 对外投资管理机构

第八条投资业务的职务分离

(一)投资计划编制人员与审批人员分离。

(二)负责证券购入与出售的业务人员与会计记录人员分离。

(三)证券保管人员与会计记录人员分离。

(四)参与投资交易活动的人员不能同时负责有价证券的盘点工作。

(五)负责利息或股利计算及会计记录的人员应同支付利息或股利的人员分离,并尽可能由独立的金融机构代理支付。

第九条对外投资管理权限:

(一)公司长期投资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批,其审批权限不应超出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超出董事会审批权限的由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短期投资账面余额在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的,由总经理审批;短期投资账面余额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由董事会审批;公司短期投资账面余额原则上不应超过500万元。短期投资账面余额是指投资完成后,'短期投资'科目的账面余额。

(三)分公司不得进行对外投资,各分公司现有的对外投资,全部转移到公司进行统一管理。

第十条公司有关归口管理部门或分公司为项目承办单位,具体负责投资项目的信息收集、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项目申报立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协调以及项目后评价工作。

第十一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投资效益评估、经济可行性分析、资金筹措、办理出资手续以及对外投资资产评估结果的确认等。

第十二条对专业性较强或较大型投资项目,其前期工作应组成专门项目可行性调研小组来完成。

第十三条公司法律顾问、审计部门负责对项目的事前效益审计、协议、合同、章程的法律主审。

第三章 短期投资管理

第十四条 公司短期投资程序

(一)公司财务部定期编制资金流量状况表;

(二)投资分析人员根据证券市场上各种证券的情况和其他投资对象的盈利能力编报短期投资计划;

(三)依照短期投资规模大小按照职权审批该项投资计划;

第十五条 公司财务部按照短期证券类别、数量、单价、应计利息、购进日期等项目及时登记该项投资;

第十六条 公司建立严格的证券保管制度,至少由两名以上人员共同控制,不得一人单独接触有价证券,证券的存入和取处必须详细记录在证券登记簿内,并由在场的经手人员签名。

第十七条 公司购入的短期有价证券必须在购入当日记入公司名下。

第十八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定期组织有价证券的盘点(详见财物盘点制度)。

第十九条 公司财务部对每一种证券设立明细帐加以反映,每月应编制证券投资、盈亏报表,对于债券应编制折、溢价摊销表。

第二十条 公司财务部应将投资收到的利息、股利及时入帐。

第二十一条 公司短期投资分别由总经理、董事会按其职权批准处置。

第四章长期投资管理

第二十二条 公司对外长期投资按投资项目的性质分为新项目和已有项目增资。

(一)新项目投资是指投资项目经批准立项后,按批准的投资额进行的投资。

(二)已有项目增资是指原有的投资项目根据经营的需要,需在原批投资额的基础上增加投资的活动。

第二十三条对外长期投资程序

(一)公司财务部协同投资部门确定投资目的并对投资环境进行考察;

(二)公司对外投资部门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编制投资意向书(立项报告);

(三)公司对外投资部门编制项目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财务部、总经理办公室;

(四)公司财务部协同对外投资部门编制项目合作协议书(合同);

(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办理报批手续;

(六)公司对外投资部门制定有关章程和管理制度;

(七)公司对外投资部门项目实施运作及其经营管理。

第二十四条 对外长期投资项目一经批准,一律不得随意增加投资,如确需增资,必须重报投资意向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二十五条 对外长期投资兴办合营企业对合营合作方的要求

(一)有较好的商业信誉和经济实力;

(二)能够提供合法的资信证明;

(三)根据需要提供完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相关资料。

第二十六条对外长期投资项目必须编制投资意向书(立项报告)。项目投资意向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投资目的;

(二)投资项目的名称;

(三)项目的投资规模和资金来源;

(四)投资项目的经营方式;

(五)投资项目的效益预测;

(六)投资的风险预测(包括汇率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政治风险);

(七)投资所在地(国家或地区)的市场情况、经济政策;

(八)投资所在地的外汇管理规定及税收法律法规;

(九)投资合作方的资信情况。

第二十七条投资意向书(立项报告)报公司批准后,对外投资部门应委托专业设计研究机构负责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总论:

1.项目提出的背景,项目投资的必要性和投资的经济意义;

2.项目投资可行性研究的依据和范围。

(二)市场预测和项目投资规模:

1.国内外市场需求预测;

2.国内现有类似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的统计;

3.项目进入市场的生产经营条件及经销渠道;

4.项目进入市场的竞争能力及前景分析。

(三)算和资金的筹措:

1.该项目的注册资金及该项目生产经营所需资金;

2.资金的来源渠道,筹集方式及贷款的偿还办法;

3.资金回收期的预测;

4.现金流量计划。

(四)项目的财务分析:

1.项目前期开办费以及建设期间各年的经营性支出;

2.项目运营后各年的收入、成本、利润、税金测算。可利用投资收益率、净现值、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进行分析;

3.项目敏感性分析及风险分析等。

第二十八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公司批准后,财务部协同对外投资部门编制项目合作协议书(合同)。项目合作协议书(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合作各方的名称、地址及法定代表人;

(二)合作项目的名称、地址、经济性质、注册资金及法定代表人;

(三)合作项目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四)合作项目的内部管理形式、管理人员的分配比例、机构设置及实行的财务会计制度;

(五)合作各方的出资数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及出资期限;

(六)合作各方的利润分成办法和亏损责任分担比例;

(七)合作各方违约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及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八)协议(合同)的生效条件;

(九)协议(合同)的变更、解除的条件和程序;

(十)出现争议时的解决方式以及选定的仲裁机构及所适用的法律;

(十一)协议(合同)的有效期限;

(十二)合作期满时财产清算办法及债权、债务的分担;

(十三)协议各方认为需要制订的其他条款。

项目合作协议书(合同)由公司法人代表签字生效或由公司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生效。

第二十九条 对外长期投资协议签定后公司协同办理出资、工商登记、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工作。

第三十条长期投资的财务管理

对外投资的财务管理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财务部根据分析和管理的需要,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告,以便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状况和投资回报状况进行分析,维护公司权益,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第三十一条 对外长期投资的转让与收回

(一)出现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公司可以收回对外投资;

1.按照章程规定,该投资项目(企业)经营期满;

2.由于投资项目(企业)经营不善,无法偿还到期债务依法实施破产;

3.由于发生不可抗力而使项目(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4.合同规定投资终止的其他情况出现或发生时。

(二)出现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转让对外长期投资:

1。投资项目已经明显有悖于公司经营方向的;

2。投资项目出现连续亏损且扭亏无望没有市场前景的;

3。由于自身经营资金不足急需补充资金时;

4。公司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情形。

投资转让应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转让投资的规定办理。

(三)对外长期投资转让应由公司财务部会同投资业务管理部门提出投资转让书面分析报告,报公司批准。

(四)对外长期投资收回和转让时,相关责任人员必须尽职尽责,认真作好投资收回和转让中的资产评估等项工作,防止公司资产流失。

第五章对外投资的会计核算

第三十二条公司应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对外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一)以现金、存款等货币资金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的,按照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二)公司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投资,或以应收款项换入长期股权投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如果涉及补价的,按以下方法确定受让的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1.收到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支付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三)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投资的(包括股权投资与股权投资的交换、以放弃非现金资产而取得的投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如涉及补价的,应按以下方法确定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1.收到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后的余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支付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补价,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第三十三条 短期投资的核算

短期投资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应于实际收到时,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但收到的、已记入应收项目的现金股利或利息除外。

持有的短期投资,在期末或者至少在年度终了时应以成本与市价孰低计价,并将市价低于成本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损失。

已确认跌价损失的短期投资的价值又得以恢复,应在原已确认的投资损失的金额内转回。

第三十五条 长期债权投资的核算

债券投资溢价或折价,在债券购入后至到期前的期间内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摊销。摊销方法可以采用直线法,也可以采用实际利率法。

债券投资应按期计算应收利息。计算的债券投资利息收入,经调整债券投资溢价或折价摊销额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债券初始投资成本中包含的相关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可以于债券购入后至到期前的期间内在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摊销,计入损益;如金额较小的,也可以于购入债券时一次摊销,计入损益。

其他债权投资按期计算的应收利息,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对一次还本付息的债权投资,应计未收利息应于确认时增加投资的帐面价值;对分期付息的债权投资,应计未收利息应于确认时作为应收项目单独核算,不增加投资的账面价值。

第三十六条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

长期股权投资采取以下两种核算方法

(一)成本法

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成本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除追加或收回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一般应保持不变。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确认的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

(二)权益法。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权益法时,公司应在取得股权投资后,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的份额(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不属于投资企业的净利润除外),调整投资的账面价值,并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公司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投资的账面价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股权投资差额,按一定期限平均摊薄,计入损益。

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期限,合同规定了投资期限的,按投资期限摊销;合同没有规定投资期限的,初始投资成本超过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按不超过10年的期限摊销;初始投资成本低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按不低于10年的期限摊销。

第三十七条投资减值准备

投资减值准备按照《中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拟定,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其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董事会。

[规章撰写] 学校作业管理制度 月度范文精选


随着我们国家不断壮大,我们可能会撰写一些必要的文书,实用文书有很强的保密性和安全性,你的认知中实用文书也是这样的吗?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规章撰写] 学校作业管理制度 月度范文精选”,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1、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防止伤亡事故,促进校园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2、特种作业人员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特种作业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险的作业。

3、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与本种作业相应的身体条件和相应的文化程度,并且经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经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方可独立作业。

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期限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未复审的,由市区安监局或质监局吊销其“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继续独立从事特种作业。

在我校,特种作业指电工作业(含运行和维修),从业人员指电工。

4、电工必须负责合理、规范布设校园电源供应系统,任何部门调整、改用电源必须征得电工的同意。

5、电工必须持有上岗证,无证者不得从事接电工作。拉接电源、安装电器设备,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6、电工对学校的电器设备,必须经常检查,发现损坏、老化应及时修理,自身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书面报告学校领导,请求尽快解决,严防发生触电事故。

5、电工对师生发现的报修的电器、电路,应及时前往修理,如不能修复,该暂停供电的则暂停供电,不得拖延耽误,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6、学校放假期间,电工对全校电路状况应进行一次全面性的检查,不需用电的部位统一切断电源,确保假期安全 。

[条例撰写] 宿舍管理制度(示范版)


在平时的生活中,我们很多时候都会用到文书,不同的实用文种类会用在不同的场合,好的实用类文书都有哪些内容?小编收集并整理了“[条例撰写] 宿舍管理制度(示范版)”,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为了加强员工宿舍管理,保障全体员工的正常工作和休息,建立良好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执行宾馆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宾馆全体员工的共同利益。

二、宿舍实行定置管理,员工服从宾馆统一安排,实行统一编号,对号安排床位,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对换住房和床位,不得擅自拆离床位,违者每次扣2分。

三、全体员工凭工号牌进入员工宿舍,违者每次扣1分。进入宿舍区应做到:

1、不影响他人休息,上、下楼梯脚步轻。

2、不准大声喧哗、吵闹。

四、宿舍每间寝室设寝室长一名,其职责如下:

1、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清洁,维持秩序,负责管理水电,门户等;

2、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闭;

3、检查本寝室员工的归寝情况。

4、员工身体不适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主管及亲友并送医院。

五、宿舍卫生管理制度:(总经理工作部将不定期抽查,凡有不符合以下各项要求的寝室均做扣2分处理):

1、保持宿舍的内务卫生干净,各宿舍内应该做到窗明镜亮,被褥叠放整齐,桌椅摆放整齐,各种用具摆放整齐;

2、保持各宿舍墙面原有面貌,严禁乱贴乱划乱钉;

3、地面无纸屑、果皮、瓜壳等杂物,保持地面光亮。

4、垃圾、纸屑扔到指定的垃圾筐内。

5、换洗衣服不得堆积室内,其余衣、鞋必须收入柜内。衣服、被褥在规定位置晾晒。

六、不准往走廊和窗户外倒水或扔东西,发现一次扣2分。

七、保持公共卫生间、澡堂和各公共区域的清洁,不准乱扔卫生纸、塑料袋、旧牙膏等杂物,以免堵塞下水管。违者每次扣2分,并支付疏通下水管的费用。

八、未经允许不得在外住宿;

1、不按宾馆统一安排住宿,要求单独出外住宿者由申请人书面申请报总经理工作部,由总经理工作部批准后方可迁出宿舍;

2、总经理工作部将按员工的休、请假情况不定期检查员工的归寝情况。

九、所有员工必须在24:30之前归寝(正常上班和加班除外),未经休、请假回家,又未及时归寝者,发现一次扣5分处理,重犯者作待岗直至开除处理。特殊情况需及时向总经理工作部请假,未经批准而未及时归寝者每次扣5分。

十、宿舍禁止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违者每次扣10分并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给予辞退、开除处理或移送公安机关。

十一、员工餐厅管理制度:

1、员工餐厅就餐时间为7:20—8:00、10:20—11:00、12:00—12:30、16:00—16:50、18:00—18:30。

2、员工就餐一律在餐厅就餐,不得将饭菜带入寝室,违者每次扣2分。

3、员工就餐要保持餐厅清洁卫生,不得将饭菜杂物乱仍乱丢,违者每次扣2分。

4、员工就餐一律排队打饭菜,不得插队、夹带,违者每次扣2分。

5、员工所用餐具一律整齐摆放在指定位置,违者每次扣1分。

6、员工就餐不得故意浪费,违者每次扣2分。

十二、会客管理制度:

1、23:00以后男女宿舍不得互访,违者每次扣5分。

2、宿舍管理员应做好会客登记,员工亲属或客人进入宿舍须进行登记,由所访员工迎领方可进入,如所访员工不在可在值班室等候。

3、未经允许不得留宿外来人员,父母、兄妹等直系亲属来探望,确需留宿者应提前向总经理工作部报告,经批准后方可留宿。留宿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二天。

十三、爱护公共财物,节约用水用电。

1、严禁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及使用电炉,未经批准不得使用300W以上的电器设施,违者每次扣5分,并没收设备。

2、故意损坏公共门锁、桌椅等设施照价赔偿并扣5分处理,性质恶劣或屡教不改者作除名处理。

3、寝室应做到人走灯熄、熄灯就寝,随手关灯。

4、随手关好水笼头和电器开关。

5、24:00时后员工娱乐室停止一切活动,违者每次扣2分处理。

十四、严禁乱拿乱翻同事的物品,不准私拿他人物品,更不得乱翻他人箱包,偷看他人书信、日记,违者每次扣10分,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十五、自己的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及时报总经理工作部,由总经理工作部配合公安机关处理。

十六、室内不得使用和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十七、积极主动配合消防安全员搞好宿舍防火工作,宿舍内禁使用明火,发现火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迅速报告处理,以免引起火灾事故,造成损失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十八、团结友爱,和睦相处。

1、做到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

2、讲文明风格、不准骂人、吵架,违者进行严肃处理。

3、宿舍严禁打架、斗殴及酗酒,违者每次扣20分直至辞退,造成伤害的,一切费用由肇事者自理并交公安机关处理。

十九、宿舍钥匙由总经理工作部统筹管理、分配、复制,其他人员非经同意不得复制,违者每次扣两分。

二十、宿舍设管理员两名,负责宿舍管理事务。

1、宿舍值班分两班倒,时间为每日8:00—16:00,16:00—次日8:00;

2、按规定对宿舍来访客人进行登记,有权拒绝未登记客人进入宿舍区;

3、对不遵守本制度的员工进行登记,并及时报总经理工作部;

4、负责打扫宿舍公共区域的卫生。

5、由于员工宿舍管理员管理不严导致员工违反本制度,则与员工一并处理。

二十一、本制度解释权属总经理工作部,修订权属总经理办公会。

二十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制度撰写]学校水电管理制度


在平时的生活中,我们很多时候都会用到文书,不同的实用文种类会用在不同的场合,好的实用类文书都有哪些内容?小编收集并整理了“[制度撰写]学校水电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1、学院水电管理人员必须定期查表,掌握好水、电总表上的表码,抄准校内水电数码。

2、水、电用户换表、改装线路时,必须由学院同意,水电工到场方可操作,私自不得随意更换。

3、各部门需要修理水电设施应及时与水电工联系,水电工应想方设法及时予以维修,保证水、电设施正常使用。

4、维修损坏设施,应按维修单执行,并做好相关记录,有反馈意见。

5、不准随便玩弄电器设备,严禁乱接乱拉电线,若要另接电源,须得到学院有关领导批准,由电工负责安装。

6、各处、室(包括寝室、教室)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以确保用电安全,违者严加处罚。

7、妥善保管使用水电工具,掌握正确操作方法,严禁违章操作。每周对学院其它公共场所的电器设备和要害部位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修理,以防事故发生。

条例推荐: 卫生管理制度(经典版)


面对日常的各种难以预料的情况,我们偶尔会需要用到一些必要的文书,实用文书的作用也不可小觑,自己的实用类文书如何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条例推荐: 卫生管理制度(经典版)”,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卫生管理是致力于培养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懂得马列主义基本原理,了解卫生事业发展基本趋势和医学科学基本规律,具有较广泛的医学社会学知识,掌握现代管理科学及卫生管理理论、方法和技能,并能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实际问题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卫生事业的高级人才。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进一步促进职业卫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国工业XX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专业公司及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职业卫生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集团公司协调、专业公司管理、所属单位负责、定期考核”的管理体制和集团公司、单位内部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作的工作方式。

第四条、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单位对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主体责任。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管理与考核。

第五条、职业卫生工作是单位安全、健康、环境(SHE)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单位在执行SHE管理体系过程中,必须按本制度的要求做好职业卫生有关工作。

第六条、集团公司系统各级工会组织应依法维护职工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组织实施对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民主管理和群众监督。

第七条、集团公司、单位对在职业卫生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或单位给予奖励。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八条、集团公司职业健康安全部在集团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主管职业卫生监督工作,配备职业卫生专业人员。

第九条、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指导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单位应有领导分管职业卫生工作,应设有具体负责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机构,并配备职业卫生专职人员。

第十条、单位应建立职业卫生管理网络,负责职业卫生日常管理工作。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分厂、车间应设立职业卫生监督员。

第十一条、单位每年要制定职业卫生计划,总结单位上年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及劳动防护检查考核、职业卫生隐患检查及治理等情况,布置下一年度任务。

第十二条、单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经费(包括健康监护费、尘毒监测仪器设备购置费、监测费、职业卫生宣传教育费、培训费、管理费、职业病危害治理费、职业病危害调查费、职防科研费等)应列入年度安全或职业卫生资金计划,专款专用,其经费支出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

第十三条、单位工会、人事、劳资、生产、技术和设备等管理部门,在其岗位责任制中应列入相关的职业卫生责任条款,协助职业卫生主管部门做好职业卫生工作。

第十四条、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纳入公司综合应急演练计划,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模拟演练,同时进行讲评并持续改进。

第十五条、单位要积极培育职业卫生科技服务与技术支撑体系,争取地方财政支持,研制、开发、推广、应用有利于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限制和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和材料。

第十六条、建立职业病危害报告制度。发生严重职业病危害情况和急性中毒事故时,应及时报告专业公司、集团公司和地方主管部门,准确提供有关情况,并配合做好救援救护及调查工作。

第十七条、单位应建立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台账。做好防尘、毒、射线、噪声以及防窒息等危害防护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单位应根据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具体情况,为职工提供有效的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

第十八条、单位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亦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第三章、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

第十九条、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价机构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第二十条、对于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单位应严格按照、“三同时”的管理要求,建立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审批程序,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参加建设项目的“三同时”审查,并建立相应的“三同时”审批档案。

第二十一条、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二十二条、单位提交的建设项目可研报告应有职业卫生专篇的内容,初步设计中应有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的内容。

设计单位要严格按照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和审查批复的要求,在设计图纸中落实各项职业病防护措施,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质量可靠。

第二十三条、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单位应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并按规定到卫生行政部门办理职业卫生验收手续,对不符合职业卫生标准和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整改直至符合规定,否则不得投入生产。

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

第二十五条、集团公司、专业公司及所属单位负责职业卫生的部门应参加对建设项目的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对职业卫生专篇及相关章节的内容进行审查和把关。

第二十六条、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单位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在向集团公司提交建设项目可研报告、初步设计、竣工验收审查材料时,必须包括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及卫生行政部门的批复文件。

第四章、劳动用工及职业卫生检查管理

第二十七条、单位在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或工作内容变更时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等内容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

第二十八条、单位所有员工都有维护本单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责任和义务,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可疑情况,应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报告,对违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害身体健康的行为应提出批评、制止和检举,并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九条、单位不得因员工依法行使职业卫生正当权利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三十条、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单位应在其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和退休时进行职业卫生检查,以及特殊作业体检。单位不得安排未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者从事禁忌的工作。

第三十一条、单位人事部门应根据新招聘及调换工种人员的职业卫生检查结果,以及职防部门鉴定意见安排其从事相应工作。

第三十二条、对职业卫生检查中查出的职业病禁忌症以及疑似职业病者,患者所在单位应根据职防机构提出的处理意见,安排其调离原有害作业岗位,实施治疗、诊断等。

第三十三条、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按规定建立健全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国家规定的保存期限妥善保存。档案内容应包括员工的职业史、既往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卫生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个人健康资料、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

第三十四条、对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遭受或者可能遭受到急性职业病危害的职工应及时组织救治或医学观察,并记入个人健康监护档案。

第三十五条、体检中若发现与接触有毒有害因素有关的群体反应时,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及时组织对生产作业场所进行职业卫生学调查,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防治措施。

第三十六条、所有职业卫生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均需如实记入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并由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自体检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反馈给有关单位并通知体检者本人。

第三十七条、单位应严格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在充分考虑和照顾女工生理特点的情况下,安排她们的工作。

第五章、作业场所管理

第三十八条、单位应建立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考核制度。定期对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与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汇报,并向员工公布。

第三十九条、对可能造成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作业场所、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或扩大的职业卫生隐患,应纳入单位安全隐患治理计划,并由各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督促有关部门整改。

第四十条、单位应加强对生产设备和设施的管理,对易产生泄漏的设备、管线、阀门等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杜绝或减少有毒有害物质的跑、冒、滴、漏。在生产活动中,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

第四十一条、对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作业场所,单位应立即采取防护措施,并提出长效的整改方案,积极进行治理。对严重超标且危害严重又不能及时整改的生产场所,必须停止生产运行,采取补救措施,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第四十二条、单位要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阐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

第四十三条、单位要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设置警示标识、报警设施、冲消设施、防护急救器具专柜,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同时做好定期检查和记录。

第四十四条、生产岗位职工从事有毒有害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严禁使用不明性能的物料、试剂和仪器设备,严禁用有毒有害溶剂洗手和冲消作业场所。

第四十五条、加强对检维修场所的职业卫生管理。对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生产装置,在制定停车检修方案时,应有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参与,提出对尘、毒、噪声、射线等的防护措施,确定检维修现场的职业健康监护范围和要点。对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装置检维修现场应严格设置防护标志,应有相关人员做好现场监护工作。

第四十六条、要加强检维修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配备和现场冲消设施完好情况的检查。

第四十七条、对承担检维修工作的特殊工种(放射、电焊、高空作业等)人员,必要时需组织检维修前体检,发现健康状况不适者,应立即停止其从事该项工作,避免职业伤害。

第四十八条、要加强检维修现场尘毒检测监控工作。单位应根据检维修现场情况与职防部门联系检测事宜,随时掌握现场尘毒浓度,采取通风、隔离、佩戴防护用品、专人监护等防护措施,杜绝违章作业,杜绝作业人员超时作业。

第四十九条、做好检维修后开工前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防护效果鉴定工作,重点对检维修后的放射源防护装置、防尘防毒防噪声卫生设施的整改等情况进行系统检查确认,减少开车运行时的意外职业伤害。

第五十条、单位要做好检维修前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结合检维修过程中会产生和接触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可能发生的急性中毒事故,重点掌握自我防护要点和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情况下的紧急处理措施。

第五十一条、单位应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凡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者不得上岗作业。

第六章、职业病诊断与管理

第五十二条、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如实为职业病诊断和鉴定提供有关或必要的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

第五十三条、单位应安排职业病患者进行相应的医治和疗养。对在医疗后被确认为不宜继续在原岗位作业或工作的,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提出调整岗位意见后,由单位人事部门安排工作。

第五十四条、职业病患者的诊疗、康复和复查等费用以及伤残后有关待遇和社会保障,应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五条、对疑似职业病的职工应及时进行诊断,在其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按职业病待遇办理,在此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七章、职业卫生宣传教育与培训

第五十六条、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委员会应定期研究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各级领导和岗位职工都必须熟悉本岗位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职责,掌握本岗位及管理范围内职业病危害情况、治理情况和预防措施。

第五十七条、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对各部门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进行职业卫生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工作。结合每年开展的“职业病防治宣传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举办专题培训班、学习讲座等多样化的宣传形式,普及职业卫生知识,提高员工的自我健康保护意识。

第五十八条、单位要对全体职工进行职业病防治的法规教育和基础知识培训与考核。要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的职业病防治法规、条例、集团公司以及各专业公司的规章制度,树立法制观念,提高遵纪守法意识。班组每两个月在SHE活动中安排一次职业卫生知识学习活动,并做好记录。

第五十九条、生产岗位的管理和作业人员必须掌握并能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掌握生产现场所需的自救互救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开展相应的演练活动。

第六十条、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职工必须接受上岗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规教育、岗位劳动保护知识教育及防护用具使用方法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六十一条、公司定期邀请卫生、安监、疾控等部门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对各单位职业卫生负责人、管理人员,进行全面的职业卫生培训,提高职业卫生管理业务能力。

第八章、附则

第六十二条、单位对外来施工人员和长期雇用的劳务工的职业卫生管理应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六十三条、各单位应按照本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第六十四条、本制度解释权归集团公司职业健康安全部,每年按公司SHE流程对其合规性进行评估修订。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十五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规章范文: 值班管理制度(示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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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1.为了加强公司的日常生产管理,强化生产值班管理机制,落实值班人员的工作职责,解决生产中的突发事件,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秩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生产值班由生产技术部统一管理,主要负责值班人员的安排与调配,并负责各值班记录的检查,值班人员的考勤等,保障生产的正常运行。

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值班人员。

二、值班模式及人员组成

1.值班时间

值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19:00——次日8:00

周末、节假日:全天24小时

2.值班分为公司、分厂和电钳工值班。公司值班人员主要有:总经理,生产副总,生产技术部部长及部长助理,质检处负责人;分厂值班主要有:各分厂、车间主要负责人;岗位值班主要是指电工和钳工值班。

公司可以根据管理需要,安排1名公司领导人员、1名分厂或车间以及若干名电工、钳工人员值班。特殊情况下按公司文件执行。

3.公司领导值班由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安排,生产系统人员由各分厂负责安排。

三、值班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1.公司值班领导的职责

1)负责公司生产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2)负责处理公司的紧急事件;

3)负责对岗位存在的问题进行抽查;

4)负责值班期间公司的安全保障和治安管理工作;

5)负责监督公司的生产情况,主要包括:机器设备运转情况、岗位员工值班情况、员工劳动纪律情况;

6)负责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7)负责处理好值班期间公司紧急情况下的车辆使用;

8)公司交办的其它事务。

2.公司值班领导的权力

1)处理公司突发事件的权力;

2)监督公司生产运行情况的权力;

3)紧急情况下调用公司车辆及其它物资的权力;

4)公司赋予的其它权力。

3.分厂值班的职责

1)负责生产运转情况的协调、管理、监督,协调值班期间分厂内部生产方面的各项工作,处理好生产、安全等方面出现的异常情况(如临时停工、临时抢修、抢险、火警等)。遇有重大问题,及时请示公司领导;

2)负责巡查各生产系统的运行情况,及时作好相关记录;

3)负责做好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

4)负责处理生产现场的突发事件,值班期间发生安全、生产质量以及设备等事故,负责及时到现场组织有关人员处理,并负责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

5)负责查岗,重点检查劳动纪律、着装情况、设备状况、工艺纪律和巡检制度执行情况等。如发现生产、设备、安全等重大问题,及时汇报并协助处理;

6)负责做好值班期间的值班记录,对值班期间发生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详细记录在案;

7)负责监督员工的考勤管理;

8)负责认真检查员工的工作完成情况,并记录考核;

9)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务。

4.分厂值班领导的权力

1)在发生紧急情况时,有召集部(室)、车间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现场处理的权力;

2)有直接安排员工的工作的权力;

3)有对突发事件先进行处理后汇报的权力;

4)有管理和监督员工考勤及劳动纪律的权力;

5)有对不服从管理的员工作提出处理意见的权力;

6)公司赋予的其它权力。

5.电、钳工值班的职责

1)负责设备的巡检和维护工作,并及时做好相关记录;

2)发现岗位员工违章作业或不按要求对设备进行保养的行为予以制止和向值班经理或相关领导汇报;

3)发生设备故障及时参与处理;

4)负责对现场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和处臵;

5)公司领交办的其它事务。

6.电、钳工值班的权力

1)有对岗位生产工人违章作业、不按要求对各设备进行保养的行为予以制止的权力;

2)有对发现违章作业行为向值班经理或相关领导汇报的权力;

3)有对发生设备故障立及进行排除的权力;

4)公司赋予的其它权力。

四、值班规定

1.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各分厂、部室、车间管理人员仍然是各分厂、部室、车间生产、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负责人,负责各分厂、部室、车间的生产、质量、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

2.每天下午下班之前,各分厂、部室、车间应将当天晚上值班工作中的要求和注意事项写于交班记录上,并与当天值班领导或值班经理沟通。各值班领导和值班经理应认真阅读交班记录,如遇不清楚的,应及时询问。

3.值班期间,各值班人员应遵守公司相关纪律,穿戴好工作服和其它劳动保护用品。

4.在值班期间,各分厂、部室、车间员工的作息时间由各分厂、部室、车间管理人员安排(包括员工的换班、换休和加班等),若上班人员有变化的,应提前通知值班经理。

5.值班人员应认真填写好值班记录,对生产设备运行情况以及在生产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都必须记录清楚、详细。在巡检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方式和处理时间、处理人等都应有详细的记录,各值班记录应妥善保管,以存档备查。

6.值班经理在值班期间,有权直接安排其它员工的工作,遇到岗位操作或其它技术上的问题,应先询问中控人员或其它专业人员,不得违章指挥。对不服从管理的员工,有权提出处理意见。

7.值班人员实行值班签到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包括电钳工、铲车司机必须到调度监控室进行签到,签到时间公司另行规定,以公司规定为准。

8.值班领导或值班经理,在自己值班期间,应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管理好员工的劳动纪律、安生、设备运行情况等。对发现的“三违”人员要及时根据公司相关制度提出处罚意见。值班期间经公司领导检查发现员工有违纪行为的,值班经理负连带考核责任。考核违纪责任人的50%。

9.公司实行值班巡查制度,公司值班领导,要求每4小时对生产厂区巡检一次,值班经理及其它岗位值班人员,每2小时对生产厂区巡查一次,并将巡检情况记录在案,在记录本上确认签字。

10.不值班的管理人员、车间主任、电钳工、其它相关人员,手机应保持24小时开机,以便联系工作,不得出现无人接听或关机等情况。

11.值班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在指定场所连续执行任务,不得中途停歇或随意外出,并须在本公司所指定的地方食宿;值班人员因病和其它原因不能值班的,应先行请假或请其它员工代为值班,请假或请其它员工代为值班的,并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出差时亦同,代为值班者应负一切责任。

五、考核

1.值班人员违反规定的按以下情况予以考核:

1)不按规定时间值班或值班期间擅自外出或离岗的,按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处罚;

2)值班人员未按规定到调度值班室签到的,罚款20元;

3)值班人员未对生产厂区进行巡检的,罚款50元;

4)值班人员未填写值班记录或填写不认真的,罚款50元;

5)管理人员疏忽大意,未安全人员值班,导致无人值班的,罚款100元;

6)值班人员对厂区巡检不认真,应发现的问题或隐患未及时发现的,罚款100元;

7)值班人员或不值班的管理人员、车间主任、电、钳工、司机或其它相关人员,手机关机,无法联系工作的,罚款50元;连续两次出现的,罚款100元或取消3个月的电话费补助(享受电话费补助的);

8)值班人员不进行工作交接的,罚款50元;

9)值班经理在值班期间,遇到岗位操作或其它技术上的问题,不询问其它专业人员,进行违章指挥的,罚款500元。

10)值班记录保管不完善,造成记录损坏或丢失的,罚款50元/本;

11)值班人员对员工的违纪行为不过问、不制止、不纠正、不处罚的,罚款50元。

2.在值班期间,工作表现突出,或遇紧急情况处理及时、方法妥当,公司根据情况给予奖励。

六、附则

本制度经批准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生产技术部管理、监督执行。

[条例撰写] 教学管理制度


随着人们的生活物质水平不断提高,我们经常会需要写一些实用文书,大家所用的实用文书内容多种多样,你的认知中实用文书也是这样的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条例撰写] 教学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一、教学工作制度

1.科教科负责医院临床教学的日常组织和管理工作。

2.各科主任主管该科教学工作,由教学秘书、教学组长负责具体事务工作。

3.各临床科室根据科教科下达的教学实习计划,指定责任心强,能胜任教学的高年资医师为带教老师。

4.带教老师应给每一轮学生介绍本科室工作制度,做好实习生轮转交接班管理,严格按学生请假制度进行考勤。

5.带教老师应组织规范的教学查房和病例讨论。教学查房要有分析、有讲解、有示范。病例讨论要注意病例选择,提前印发病历摘要并提出能引导学生参与讨论的问题和提纲,注重培养学生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6.带教老师应对照实习大纲要求,出科前检查考核学生实习病种和技术操作掌握情况。

7.科教科要做好出科考核工作,听取轮转各病区带教老师的意见,对学生实习情况及时作出客观、全面的评定。

二、医院职工继续教育制度

1.医院成立继续教育委员会,主管院长任主任委员。

2.继续教肓委员会每季度举行一次会议(主管院长在认为需要时可临时决定召开),由科教科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3.医院定期进行医德医风教育,树立“患者第一、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4.科教科、护理部负责继续教育的实施,并制定“继续教育培训计划”,有计划的组织对住院医师、医技人员、护理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培训。

5.住院医师经过培训,应牢固地掌握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等,养成严谨、上进、求实的科学学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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