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生活中,我们经常会看到一些实用的文书,大家的实用文书有着许多用途,你理解中的实用文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编辑的《教你写范文:班级管理制度其二》,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一、加分
1. 月考、半期考试班级前3名各加10分,4至10名各加5分,11至20名各加2分;
2. 考试上升(班内名次)5至9名加2分,10名以上加5分,进入前10名不重复加分;
3. 凡参加各种竞赛获得奖励者均可加分。校级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1分;市级奖加倍,省级奖再加倍;
4. 报名并参加学校组织的运动会等各种大型活动者各加5分,获得名次者再参照第3条加分;
5. 为班级办黑板报(包括策划、版面设计、资料搜集、书写、插图等)每次加2至6分;
6. 学生会、班团干部工作努力成绩突出者每期加2至5分;
7. 科代表工作努力成绩突出者每期加3分(是班干部的不重复加分);
8. 在学校各种活动中受到表彰奖励者酌情加分;
9. 值生工作优秀者每次加1分(由正副班长和生活委员每周评一次,每周评2至3人);
10. 科任老师认为表现好的学生每次可加1分;
11. 拾金不昧者加0.5至3分;
12. 见义勇为者加1至5分;
13. 冬天(11月至1月)早晨早到者每次加0.5分;
14. 乐于助人、主动做好事者每人次加0.5至3分;
15. 无违纪行为者每学月加3分(一学期按5学月计算)。
二、减分
1. 有上网、赌博、抽烟、喝酒、翻围墙、冲门岗、打架、偷窃等行为者每人次扣10分;
2. 旷课(包括偷出校门、超假、骗假等,迟到、早退超过5分钟)每节课扣3分;
3. 迟到(5分钟以内)、早退(5分钟以内)、上课打瞌睡每次扣2分;
4. 上课说话、怪叫、起哄、私自换位、坐姿不规范、看课外书(老师特许的除外)、听音乐广播、走神每次扣2分;
5. 不按时交作业者每次扣1分(由学习委员每周统计一次);
6. 不认真做值日每次扣2分;
7. 损坏公物者每次扣2-5分,并加倍赔偿;
8. 有乱扔果皮、纸屑、食品袋、在教室内吃东西等破坏清洁行为者每次扣1-5分;
9. 仪容仪表不合规范(男生光头、长发、女生首饰、男女生染烫发、奇装异服等等)者每次扣2-5分;
10. 不按时就寝、乱窜寝室者每次扣2分;
11. 在寝室内有妨碍他人休息的行为者每次扣2-5分;
12. 课前、课间休息时在教室内疯跳、打闹者每次扣1-3分;
13. 考试作弊者每次扣1-5分;
14. 不服从班干部管理者每次扣2分;
15. 与老师顶撞者每次扣5分;
16. 骑自行车搭人者每次扣3分;
17. 同样的错误犯两次以上者加倍处罚。
18. 因个人原因被学校扣分,则加倍扣操行分;
19. 被学校处分者,最低级别扣20分,以后每增加一级加扣20分。
未尽事宜由班委会讨论处理,并报班主任审定。
操行评定每学期进行一次总评,平时每周公布一次本周情况,每月进行一次小结。基本分为70分,不足60分为不及格, 60-89分为合格,90分以上为优秀。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撰写实用文书变得愈来愈频繁,一些实用的文书能够帮助我们达成自己的目标,怎样才能写好实用类文书?下面是小编帮大家编辑的《参考范文:商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七)》,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一、每天早晨商店工作人员上班后,由商店负责人对每位工作人员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观察商店工作人员精神状态是否有过度疲劳和病态;
2、观察商店工作人员眼球、面色是否特别黄(有患肝炎的可能);
3、观察商店工作人员有否咳嗽、咯血(有患肺病的可能);
4、观察商店工作人员双手有否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5、询问商店工作人员有否痢疾和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
6、观察商店工作人员有否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指甲是否剪短,个人卫生是否符合要求。
二、落实专人填写好晨检表,并在晨检表上签字,晨检表要求真实、准确。
三、如检查中发现个别商店工作人员不符合卫生要求或患有传染性疾病,按以下方法处理:
1、商店工作人员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要求在工作前脱下;
2、指甲过长,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其搞好个人卫生后上班。
3、患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商店工作人员及管理负责人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疾病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随着我们对自己的要求不断提高,我们经常会需要写一些实用文书,实用文书的重要性是毋庸置疑的,好的实用类文书都有哪些内容?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1、各类物资仓库属厂区重点防火部位,必须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2、库房内要保持干净整洁,货物摆放有序,对敞落得棉丝、油布、废纸等易燃物质应该及时消除。
3、库房内不得架设临时电缆,因工作需要时,必须经车间、科室负责人批准,报生产技术部备案,并在限期内及时拆除。
4、库房内严禁烟火和动火,需要防火作业时,需生产技术部审批后,办理“动火证”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动火明火作业。
5、库房内只准使用100W以下的白炽灯或日光灯照明。灯头要与物品距50公分以下间距,严禁使用其他灯泡照明和电热具取暖。
6、库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生产需要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消防部门规定设专库存放,专库内保持通风,防湿、防晒。
7、仓库管理人员每天下班前,必须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确认无事故隐患,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8、工作人员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扑救火灾的基本方法,对配备器材必须妥善保管,严格执行《钢厂消防器材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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