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全院学生的管理,保证学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在新的学期学院对全体同学特作如下重申,要求全院学生认真落实责任制,增强安全防范能力。如违反学院以下规定,出现人身事故,责任完全由责任人承担:
1、严禁在寝室、教室私接私用电线、电源、电器,2、严禁使用电炉、酒精炉;
3、严禁在校外集会、聚餐、酗酒及打仗斗殴;
4、严禁到校外的公共娱乐场所游玩;
5、严禁到私自江边野浴、游泳;
6、严禁与校外不7、明身份的人员约会交往;
8、严禁到校外从事与学生身份不9、符的工作;10、严禁夜间单独出行,11、离开校园;12、不13、要在寝室存放大额现金及贵重物品;
14、遵守交通规则,15、严禁在马路上逆行骑车,16、抢行跑跳;17、不18、要在夜间到僻静、阴暗的地方游玩、聊天、闲逛;
19、不20、参与黄赌毒及邪教有关的活动;21、不22、在网络等媒体上从事制作、浏览、传播危害国家及社会安全等违法活动;
23、出现问题、矛盾、事故要及时与保卫部门及学院取得联系,24、汇报情况,25、不26、得隐瞒不27、报;
28、遵守国家法制,29、倡导社会公德,30、交友得体,31、礼貌谦逊,32、涉外活动,33、不34、卑不35、亢;
保证人签署意见:
本人同意学院的以上要求,认真遵守,如若违反以上规定出现事故,事故责任由本人全部承担。
保证人:系班
姓名:
姓名性别班级学号家长
姓名联系
电话外宿地点外宿起止时间年月日———年月日申请
外宿
原因(因病须附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
学生本人签字:年月日安全
责任
承诺1、遵守法纪法规,做文明公民,自觉维护学院和大学生形象。
2、遵守校规校纪,按时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任务,积极参加学校、系和班级组织的文体活动。
3、自觉服从学校管理,主动配合班级工作,自觉履行学生的义务。
4、外宿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全部由其本人负责,学校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5、在外宿期间,由学生家长负责对其学习和生活的监督;学生本人应定期向辅导员汇报思想和学习方面的情况。
6、学校有权对外宿学生不定期进行抽查。如发现有违反保证书有关规定的,学校可根据情况责令外宿学生回校住宿,情节严重的,将酌情给予校纪处分。
学生家长意见及保证
学生家长签字:年月日辅导员意见
签字:年月日院(系)
意见
签章:年月日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建设活动各方主体的安全责任,严格责任追究,从而确保工程项目施工的顺利进行,保障现场作业人员的人身健康与安全,我们保证做到:
一、确保下列人员到位,并各自承担本项目施工中的相关安全责任。
1、建设单位现场代表:联系电话:
2、项目负责人:证号:联系电话:
3、总监理工程师:证号:联系电话:
二、建设单位要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的各类地下管线资料,施工单位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予以防护。
三、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四、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要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五、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六、施工单位要按规定在项目上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切实履行其项目施工中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记好现场“安全日记”。
七、施工单位要把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八、施工现场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九、施工单位做好职工“三级教育”和岗前培训,做到先教育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十、施工单位要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和脚手架工程等专业性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重大施工危险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组织专家组论证审查。
十一、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要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十二、施工单位要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流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施工单位要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要做好现场防护。
十三、施工单位要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要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要符合卫生标准。不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姓名系(部)专业班级离校时间就业单位名称就业形势
(推荐或自联)就业单位
联系电话就业单位
详细通讯地址安全责任
保证内容
毕业生离校实习期间应自觉遵守下列规定,违者学校将给与相应的纪律处分: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文明公民,自觉维护学院和大学生形象;
2、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按时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实习任务,按时返校参加毕业考试、论文答辩等教学环节,按时返校办理毕业派遣有关手续;
3、离校实习期间,由学生家长负责对其学习和生活进行监督,学生本人、财产安全全部由其家庭和本人负责,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4、到达实习单位后和返校前,要及时向系或班主任报告情况;实习期间,每月须向班主任汇报一次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5、实习期属实践学习,学习期结束后,学生须凭实习单位实习鉴定到校领取毕业证书(须符合毕业条件),如实习期间违纪、违法被实习单位淘汰,视为实习成绩不合格,不发毕业证书。学生签名家长签名班主任
审核签字系(部)审核
(盖章)
为预防因保安员自身原因发生案件事故和履职中造成他人伤害案件事故,保护保安员和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作为本保安队队员,本人保证做到以下几点:
1、不打架斗殴、不偷窃。
2、不私接乱拉电线,不擅自使用电器,不使用伪劣、违规禁用的电器。
3、不擅自动用明火,不擅自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4、不酗酒、不游野泳。
5、遵守外出请销假制度,未经批准不私自外出。外出期间一切安全责任个人承担。
6、遵守交通法规,不无照驾车,不酒后驾车,不违法停车、不闯红灯等。不私自驾驶他人机动车。
7、不因自身原因,影响保安形象和服务质量。
8、遵纪守法,不违法犯罪,不发生治安、火灾、责任交通事故及交通死亡事故等案件事故。
9、遵守保安队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接受保安队的安全管理。因本人的违法行为以及违反以上条款行为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本保安员个人全部承担,与保安队无关。
本保证书由保证人签字后生效。
保安大队负责人签字:保安分队负责人签字:
保证人签字:
春冬季是火灾多发季节,为切实增强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保护国家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今冬明春防火工作实际,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布署,就防火工作签定如下责任书:
1、各学校要针对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严峻形势,加强对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组织一次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以学习《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专题教育活动。
2、日常教学活动中,自觉地把护林防火的各项具体要求引进校园,引进课堂,不断提升学生的护林防火意识。
3、学校要与教师、学生签订防火工作责任书,尤其班主任要充分响应号召,利用周会、晨会、版报等多种形式,迅速地对全班学生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4、要求广大学生在星期天或放假期间(要做到坚决杜绝野外玩火、用火,不带火种,不私自进山,不出任何安全事故。并要求广大学生自觉当好护林防火宣传员,做好家长的防火教育工作。
5、凡是违反上述规定,并且造成重大森林火灾事故的责任人,将给予纪律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解除骋约的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给予相应的法律制裁。
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预防森林火灾,根据《森林防火条例》、万载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第1号令的要求,特制订鹅峰乡护林防火员职责:
1、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
2、刷新保护好本村内的森林防火宣传标语、标示牌等。
3、对本村内的重点人员(精神病患者、聋、哑、痴呆人员)进行重点看管、教育。
4、森林防火戒严期,严格执行野外用火的管理制度,严禁在林旁山边烧田塍、烧土坎、烧火土灰,发现情况,及时制止,对出现上述情况,护林防火员可对当事人罚款500,野外用火罚没所得可提取10%作护林防火员工作经费。对形成火警和火灾的要及时向乡林政办汇报,并协助林政办依法查处。
5、森林防火员晴天每天上午9至11时,筛锣一次,并到较高地方观察本村内有无起烟、冒火情况,确实把事故苗头控制在萌芽状态。
6、护林防火员每月工资150元,时间从XX年11月1日至XX年4月30日止。
7、乡政府将加强对护林防火员的严格管理,乡林办实施对全乡的护林防火员进行工作督查。每发现一起野外用火,未造成损失的,扣工资10元,发生一次火警、火灾,在5亩以上,扣工资50元,6至50亩以内,扣工资100元,50亩以上,扣工资150元。
8、护林防火员每月30日实行例会制度,汇报当月护林防火工作情况。
安全工作是施工现场的重中之重,对安全的懈怠就等于对生命的轻视,安全工作要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在以后的工作中自愿接受公司管理并郑重承诺严格履行以下职责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自愿接受公司、施工现场等各级安全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努力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及工作业务技术水平。
二、熟悉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岗位安全技能,理解岗位存在的危险性并会采取预防措施和应急方法。工作中认真按照安全规范要求进行操作,做到不违章、不蛮干、不冒险作业。
三、进入施工现场自觉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紧系安全带?作业时规范佩戴防护用品,当现场无防护用品时,本人会立即向施工负责人反映并拒绝施工。
四、保证不在施工现场吸烟,吸烟时必须处在“固定吸烟区”。
五、保证不在施工现场焚烧垃圾或其它明火作业。
六、保证班前、班中不参与饮酒
七、坚守个人工作岗位,工作中不擅离职守、不玩忽懈怠、不麻痹大意、不消极怠工、不顶撞领导、不滋事闹事。
八、当现场发现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及时向施工负责人报告?并积极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在救援中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九、积极服从公司的安排与调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或拒绝。
十、未经批准,不将公司或公司关联企业涉及安全、保密性的物品直接带进或带出施工现场。
十一、未经批准,保证不私自以各种形式变卖、倒卖现场物资材料。
十二、对公司管理存有疑问或意见时通过正确渠道向上反映,不故意挑拨同事之间关系,不恶意散播或私下议论不利于公司管理的消极言论。
基建环保科
保证人:
xxxx年xx月xx日
本人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业的学生,于xxxx年xx月—xxxx年x月申请校外实习。
在外实习期间,本人遵守学院相关的实习责任事项,保证做到如下几条;
1、遵守国家法律、社会公德和校级校规,遵守实习纪律,言行不损坏学校形象;
2、遵守交通法规。注意公路交通安全;
3、一切行到要服从指导老师的管理,听从指导老师的指挥。尊重实习单位的领导和指导老师;
4、实习期间不擅自离开实习地点到外地游玩;
5、在实习期间,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务安全,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
6、发生突发事件或重大安全情况应迅速及时向指导老师报告;
7、由实习接收单位负责本人实习期间的安全管理,本人向学校指导老师定期汇报实习情况;
8、本责任书安全责任的主体是本人,我自觉遵守执行有关的规定;
家长会主动配合学校对本人进行安全教育。若本人违反上述规定所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本人及家长承担安全责任;
保证人:
家长:
年月日
为了保证互联网信息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我单位(公司/主体)特立责任保证书,保证做到如下几点:
一、保证按照经备案的类别和栏目提供电子公告服务,不擅自超出备案的类别、项目、栏目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未经审批不从事电子公告服务。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在开办电子公告服务期间,随时接受省通信管理局及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和监督检查,加强行业自律。
三、保证不在电子公告服务中发布、制作、复制、传播“九不准”有害信息,维护互联网信息安全。
四、互联网信息来源必须可靠、真实,若发现网站所传输的信息明显属于“九不准”内容之一的,立即停止传输,保存有关原始记录,并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
五、在提供电子公告服务时,保证记录提供的信息内容及发布时间、互联网地址或者域名,记录上网用户的上网时间、用户帐号等,记录备份保持60天,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
六、建立健全电子公告服务安全保障制度、信息安全保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本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电子公告服务负责人及维护人员三级信息安全责任制和信息发布的审批制度,严格审查本网站电子公告服务所发布的信息。建立信息安全责任制度,保证省通信管理局可以与网站安全责任人沟通联系。本网站法人代表为第一责任人,电子公告服务负责人为第二责任人。安全责任人具有删除违法信息的责任和义务。责任人变更后,应在两天内以书面或邮件形式通知省通信管理局。
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人
责任人姓名职务办公电话手机
第一责任人
第二责任人
单位邮箱传真电话
注:表中所列事项发生变更时,请先发邮件通知我处。山西省通信管理局信息安全处电子邮箱为:
七、建立公共信息内容自动过滤系统和人工值班监控制度,用户上传的公共信息在本网站电子公告服务上网发布前,必须经过本网站工作人员的人工审核后,方能上网发布。
八、本单位(公司/主体)保证:在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开办电子公告服务期间,自觉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服从监管,积极配合主管部门的管理工作。若有违反上述第一至第七条的行为,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章:
省通信管理局(签字/章):
年月日
九、如违反以上保证和国家有关房屋出租规定,自觉接受公安机关的依法处理。
房屋出租人﹍﹍﹍﹍(签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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