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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合金窗采购合同标准样本大全

2022-03-16 铝合金窗采购合同 断桥铝合金窗合同

铝合金窗采购合同标准样本1

甲 方:

乙 方: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数量及金额:

1、本工程采用铝合金普通中空玻璃窗,窗体为80系列推拉窗,框料为铝合金银白磨砂料,边厚1.4mm,玻璃为6-12-6中空玻璃,空气层厚12,窗洞尺寸为1500×1800×24樘、1500×900×1樘。

2、合同履行期间,若材料、人工等价格或政府有关税费标准发生变化,或甲方调整需求计划(增加或减少)时,本合同单价不作调整,乙方不能因此主张索赔,同时亦不减轻或免除本合同项下乙方的责任。

3、结算数量:合同数量__为暂定量,在合同供货期内甲方实际采购的数量大于或小于原合同数量,不视为违约,乙方应满足甲方的需求。结算数量以甲方最后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质量要求:执行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02J603-1(铝合金门窗)、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2、特殊要求:

(1)乙方除严格遵守上述标准要求外,所供产品还须满足甲方工程施工生产的要求。若工程建设单位、监理或设计单位认为所供产品不能满足甲方施工生产要求时,乙方应予以清理出场并要求乙方无偿重新提供。

(2)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产品具有良好的环保性能。

(3)供货时,乙方需同时提供产品的出厂合格证、质保书和检测报告,保证其提供的产品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三、质量保修期限

1、质量保修期限: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铝合金窗工程的保修期为总体工程完工验收后 1年 。

2、产品在质量保修期内出现故障,乙方应在甲方告知后12小时内给予回复,并及时派维修人员抵达现场进行免费维修或免费更换(人为及易损件除外)。由于产品设计、乙方采用了不合格材料或工艺等原因造成产品潜在缺陷的,甲方有权要求退货或要求乙方更换合格产品并向乙方请求损害赔偿。

四、运输方式及标的物风险承担

1、由乙方负责以交付给合同中约定的甲方指定的收货人。若甲方自备车运输,则费用另计。

2、乙方负责装卸货,并按甲方的需求分类堆放整齐。

3、乙方承担产品运输及装卸货过程中、交付前产生的损毁灭失、安全环保及侵权等责任。

五、交付时间、地点

1内完成安装,累计__个工作日,即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2、交付地点:(如交付地点有变更,以甲方最后指示为准。)

3、收货人: 联系方式:

4、双方根据合同约定办理验收及交付手续,经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后完成交付。甲方将随机进行抽检,若检测结果不符合设计要求及相关规范标准的规定,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5、经双方签字确认产品交付完成后,产品的损毁风险由甲方承担。(去掉,产品交付后安装完成了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也应有乙方负责,比如安装质量不好,导致风吹坏等情况仍然存在,因此这方面的质量问题应由乙方负责,但人为因素除外)。

六、计量方法:结算按实计量,数量以甲方最后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

七、验收及异议

1、产品交付前,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重量)等作准确、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检验证、数量证明的有关文件,证明产品与合同约定相符。

2、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和数量等不符合规定或约定,自收到货物后 __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在异议期间,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3、乙方在接到甲方的异议后,应在否则,即视为承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验收不合格的当即要求乙方退换货,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交货验收完毕后甲方因对标的物的规格、型号、颜色等需求发生变化而提出换货要求,在包装完好且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甲方可凭合同在交货之日起 日内免责换货。(该材料为现订的材料,因此改为材料购买下订单前,应该取样交给甲方确认规格、型号、颜色等,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如甲方认为样品不合格,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要求更换材料)

5、甲方的验收并不因此减少或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产品侵权等责任。

八、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1、结算单证:

2、支付方式:

3、支付时间:同时乙方须提供税务发票,工程完工并经甲方及建设单位验收合格一个月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4、因乙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税务规定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额赔偿责任,赔偿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缴纳的税款、相应的滞纳金和税务罚款。

九、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若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数量、规格等全面适当的履行供货义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5 %的违约金;

2、若乙方迟交或提供不符合规定或约定的产品,甲方有权从市场上另行采购本合同项下的部分产品以满足实际施工需要,乙方除了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甲方采购市场价高于合同结算单价的价差及其它费用;

3、如乙方未能全面适当的履行供货义务,造成甲方施工的工程停工待料,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 %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由于乙方产品引起的知识产权纠纷,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十、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本合同义务,则本合同义务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合同一方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供关于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在客观上履行不可能或不实际的,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法规规定等。

十一、其他事项

1、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但应以书面方式进行。

2、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关于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约定,对双方均有约束力,未经一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擅自全部或部分转让份合同所约定的双方各自得权利或义务。

4、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通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要求等,须用书面形式。

5、一方变更地址的,应自变更之日起由未履行通知义务一方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

6、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定金合同自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7、本合同一式

十二、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 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铝合金窗采购合同标准样本2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方同意由乙方承包_海源活蓄及农资综合市场的铝合金门、窗工程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二、承包方式:

本工程的铝合金门、窗采用包工包料的形式给乙方承包,本工程包进度/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程验收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及甲方验收合格标准、包施工中乙方工人安全保护用品、工伤意外保险和劳保福利在内的形式由乙方承包。

三、 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海源活蓄及农资综合市场一期工程的铝合金门、窗工程、设计图纸变更修改项目、甲方安排其它零星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铝合金门、窗以乙方提供样品经甲方同意,且以提供的样品为标准验收。

四、承包单价:

断桥铝合金窗的综合单价按 元/㎡,断桥铝合金门的综合单价按 650 元/㎡。(此单价不含税金及管理费、本综合单价包含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及其他零星费用)

五、工程款的支付:

按主体结构封顶后两个月内支付已安装合格门、窗数量的30%工程款,30%的工程款用于抵顶本工程商铺,抵顶房屋单价按售楼部价给乙方,房款与工程款两者不同时均以现金补差。在竣工验收合格完成后两个月内再次支付工程款的35%,剩余的工程款5%在质保期过后无渗漏、无变形全额付清,如在保修期内发生渗漏或门、窗变形,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必须48小时内赶到现场维修,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及时维修,甲方可另行安排其他人员进场维修,其费用在乙方的质量保修金中扣除。

六、质量及其他要求:

因本工程铝合金门、窗为包工包料,乙方必须对工程质量负责,如因工程质量原因造成返工或验收不合格,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本工程门、窗洞口尺寸留设严格按图纸尺寸预留,如现场洞口尺寸与原图尺寸有差异,乙方必须经甲方同意调整门、窗尺寸,乙方不得任意改变门、窗尺寸。在窗框、门框安装完经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形窗扇、门扇制作。各种材料进场必须有检验报告和合格证,进场后的材料有复试报告(三性试验)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在安装好的门框、窗框必需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如因乙方的成品保护工作未做好而损坏门、窗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其它事项:

1.乙方必须按甲方、监理单位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监理单位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监理单位的要求采取改进措施,采取改进措施而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若乙方工程工期与计划进度明显不符,甲方可要求乙方赶工。若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天内无明显改进,或乙方无能力承担工程任务,甲方有权增派或改派其它人员进入,由此造成的承包价差由乙方承担,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如经采取相应措施仍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合同关系。

3、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工程结算以现场实际测量的工程量为标准,工程质量以甲方、监理验收合格为依据,以检测中心报告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保修期满结清余款后自行终止;本工程的保修期限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铝合金窗采购合同标准样本3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一、 工程概况及产品制作:WeI508.coM

工程名称:工程地址:4+9A+4中空玻璃,配件采用配件,规格尺寸:(现场测量为准)。型材颜色: 玻璃采用4+9A+4中空玻璃,配件采用配件,规格尺寸:(现场测量为准)。型材颜色: 灰 ; 铝合金推拉门采用中空玻璃,配件采用 配件,规格尺寸:(现场测量为准),型材颜色: 灰 ; 不锈钢推拉门采用牌采用配件采用 配件,规格尺寸: (现场测量为准)。 乙方按甲方认可的洞口尺寸与确认的门窗样式制作、安装。自年期,共计 天(施工期间如因需方及土建等原因耽搁施工,工期依次顺延)。产品保质期为,在保质期内除人为破坏的因素外,所有部件的故障均无偿负责修理和更换。本公司加工产品终身维修。

二、合同价款:

三:付款和结算方式:

1、甲方于施工前需要支付工程款的给乙方为工程预付款;

2、乙方工程安装完毕甲方支付工程款的%给乙方为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竣工后不超过15天进行验收),甲方扣留合同总金额的 5% 为质保金,剩余货款自验收之日起 7 日内一次性付清。保修期结束后如无保修违约,甲方 15 天内支付剩余的工程款给乙方。 四、验收标准、方法:

1、现场按合同要求验收,执行相关验收程序,验收时甲乙双方及施工单位在场;

2、乙方提供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型材合格证等相关资料;

3、没有组织验收,乙方即视为甲方对工程满意,通过验收。

五、违约责任:

如遇大自然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六、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分共页,需、供双方各执份;供方提供的检验报告作为合同的附件;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以工作联系单方式确定或另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妥,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扩展阅读

精选:标准借款合同协议样本大全


标准借款合同协议样本1

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乙方已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其开发的项目 号楼 号房,面积 ㎡的物业(以下简称该房屋)。因乙方资金周转原因,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向乙方借款用于向开发商支付首期房款。为此,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数额

乙方自愿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用于支付上述房屋的首期房款。

二、出借方式

本协议签订后,当日,乙方委托甲方将第一条中约定数额的借款代乙方直接支付给河南有限公司。借款当日,乙方应向甲方出具《借款收据》。

三、借款期限及还款方式

1、借款期限为乙方从甲方借款发生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承诺分两期偿还甲方该笔借款。即在 年 月 日前偿还第一期借款人民币(大写 元);在年月 日前偿还第二期借款人民币(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乙方须按时归还所有借款。如乙方在借款期限内足额按时还款的,甲方同意免收利息;如乙方逾期还款,自本协议规定的还款期限日的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还款之日止,乙方须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还款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2、作为质押担保,在乙方的借款还清之前,乙方的购房款收据(或发票)、《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契税完税证明暂质押给甲方保存(乙方保留复印件),直至乙方还清借款本息及违约金。

3、如乙方在借款期满时未能还清借款,乙方同意甲方有权要求开发商不得向乙方办理交房手续,同时将交房手续交付甲方,房产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在还清甲方的借款、利息和违约金之前,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转让、抵押、出借给他人(银行按揭抵押除外)。

5、由于乙方违约造成甲方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其他

1、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一切办理担保所需的资料均属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或隐瞒事实之处。如有虚假,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和其他法律责任。

2、乙方同意:如乙方因未及时归还银行的按揭贷款导致该房屋被法院依法拍卖的,所有借款均视为到期,乙方应全部应归还甲方并计算借款利息(按乙方实际借用期间国家商业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同期基准利率的双倍利息计算);同时,在拍卖房屋价款优先偿还银行贷款后,所有剩余部分价款甲方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3、如乙方与开发商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有借款均视为到期,乙方同意委托开发商直接归还甲方所有借款。

4、乙方全数还清甲方借款后,本协议自动作废。

5、如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6、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河南有限公司存档壹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日 期: 日 期:

标准借款合同协议样本2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乙方(借款人1):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借款人2):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为确保双方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

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与借款方式

一、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 ¥ 元)。

二、在本合同签署当天,甲方支付乙方现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剩余借款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乙方指定收款银行账户为: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

乙方收到以上款项,必须开具收据给甲方存档。

第二条 借款用途与借款条件

一、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于 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借款方有权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或现场调查等各种方式监督、核查借款的使用。

二、为确保甲方的资金安全,乙方保证拥有以下合法财产所有权作为向甲方申请借款的基础条件:

1.房产

若乙方提供的信息不实,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收回借款,并有权以经济诈骗为由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第三条 借款期限、利息、费用及还款

一、借款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自甲方提供借款之日起为起算日。

二、利息: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按 %/月计算。即借款利息按借款金额×前述借款月利率/30×实际借款天数(即本条第一款所约定的天数)。

三、还款方式:经协商一致,借款人按下列第 种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1)乙方应当在借款期限满届满前将本金及利息一次性归还至甲方收款账户,还款不足以全部偿还本金和利息的,视为先归还利息,再归还本金。

(2)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按月计息);借款人自愿选择每月 日为还款日;如借款人未指定还款日,则还款日与借款实际发放日相对应,无对应日的,当月最后一日为还款日。最后一期还款日为借款到期日。借款人应从借款发放的次月开始还款。

(3)其他: 。

四、甲方指定收款账户:户名 开户行 账号 。因借款资金划付产生的费用由借款人承担,除出借人的过错外,错划、无法划入指定账户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借款人承担,不影响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在满足借款条件下,及时支付乙方所需资金。

二、对乙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情况保密。

三、对乙方使用借款款项进行全程监督。

四、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与借款有关的资料。

五、有权要求乙方按期归还贷款本息。

六、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要求乙方提前归还借款或停止支付乙方尚未使用的借款。

七、在乙方发生重大产权转让或债权债务转让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偿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及其它一切有关费用,或将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所有债务转由甲方同意接受的受让人承继,或要求乙方提供甲方同意接受的担保措施;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各种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可靠性。

二、接受甲方监督,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金额。

三、积极配合甲方收回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若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并按本合同约定最长借款期限全额收取利息。

(1)乙方违反本合同借贷条款中的任何承诺、隐瞒财务状况、财务状况严重恶化、借贷高利贷尚未清偿、转移财产、逃避债务、丧失信誉或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2)乙方提供的资料存在隐瞒或重大失实,或在借款申请及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

(3)乙方不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包括但不仅限于将本贷款资金用于认购或买卖股票或其他权益性投资等。

(4)乙方的继承人、遗赠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为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

(5)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以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主要资产,为第三人债务提供保证或其他形式的担保,以其主要资产进行为自身或第三人债务设定抵押、质押担保等承担重大负债的活动,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情形;

(6)乙方与他人签署有损贷款人权益、对借款人经营和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合同或协议;

(7)乙方违反本合同中关于当事人权利义务的约定;

(8)乙方做出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其他贷款人认为可能影响借款人、担保人的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的行为。

二、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清偿借款本金或利息,每逾期一天,应当按借款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没有按时偿还本金及支付利息,甲方派出的催收人员的费用有乙方承担,催收费用按人民币¥ 元/人/天, 元/车/天。

三、乙方未按协议约定使用借款资金,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全部借款,并按借款总额 %收取违约金。

四、乙方违约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诉讼费、保全费、调查取证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差旅费、律师费等所有相关费用全由乙方承担。

五、甲方依法向乙方的债务人主张代位求偿权,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配合与协助,甲方行使代位权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乙方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配合与协助,甲方由此产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二、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就合同的变更或解除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三、乙方确因客观原因需要不能按期还本付息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借款到期前15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延期还款。若乙方未办理或甲方不同意延期,按第六条第三款规定收取违约金。乙方提前还款的,甲方可收回借款本金,并按借款总额 %收取违约金。

第八条 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应向2、向深圳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仲裁规则适用申请仲裁时该机构的相关仲裁规则进行。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其他

一、本协议的补充协议、附件、说明、解释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协议本身及其附件的修改、补充等未尽事宜,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

二、若本协议中的任一条款出现部分或完全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相关的法律等情形,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三、双方约定:任何文书、通知只要寄到上述地址,视为送达(包括上述当事人因为借款、担保等一系列合同 发生纠纷,起诉到法院,任何一方下落不明,法院只要将诉讼文书送到或寄到上述地址,无论是否签收, 已视为法院已经送达,下落不明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甲方已提请乙方对本协议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 理解,并应乙方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双方对本协议各条款及有关词语解释的含义认识一致, 双方清楚知道本方在上述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并同意遵守全部条款,现签章作实。

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补充条款:借款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其中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甲方已通过现金形式给予乙方,该合同签订即视为乙方已收取该笔现金。剩余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通过甲方指定账户转入乙方指定账户。乙方需自借款日次月还款日起分 期等额还款,首期还款日为 年 月 日,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之后每期还款人民币(大写) 元(¥ 元),乙方需按合同约定日期每月按时还款,否则甲方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滞纳金。

甲方签名:

年 月 日

合同签署地: 乙方签名:借款人1 借款人2

标准借款合同协议样本3

借款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全称): 盐城市盐都区苏鑫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借、贷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以下内容贷款

一、 借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借款金额(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 借款与还款期限:

(一)、借款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本合同记载的借款金额、借款日期、还款日期如与借款凭证记载不相一致时,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当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贷款人同意,提前还款利率不变。 五、 利息计付:

(一) 本合同项下借款月利率为 ______‰。短期贷款按本合同利率执行;中长期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一年一定,第一年按本合同利率执行,后如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自基准利率调整后的次年1月1日起,由贷款人按当时相应档次的法定基准贷款利率上浮______ %确定下一年利率并通知借款人。

(二) 本合同项下借款按 ______(季/月)结息,结息日为每______(月/季末日)的第20日。

第二条 除非满足以下先决条件,否则贷款人有权拒绝提供本合同项下贷款:

一、借款人在贷款人委托结算的金融机构__________________处开立_______账户,并通过该账户办理与本合同项下贷款有关的往来结算。

二、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委托扣款还贷协议》同意贷款人委托结算的金融机构__________________,按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到期在借款人__________账户内直接扣划贷款本金和利息(含罚息)。

三、若本合同项下贷款设有担保的,则借款人已根据贷款人要求办妥登记(住房按揭贷款办妥预告登记)、移交质物(票据质押已完备背书)、保险等法律手续,且该担保、保险持续有效。

第三条 贷款人权利和义务

一、贷款人有权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物资库存和贷款的使用、对外担保、未决诉讼等或有事项,要求借款人按期提供财务报表等文件、资料和信息。

二、按照本合同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金、利息、罚息、逾期利息、复利和其他借款人应付费用时,贷款人均可直接从借款人任何帐户中划收。

三、借款人如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第四条三至十二项所列情形之一,有可能影响贷款人债权实现,又不能很好地落实清偿责任或不能及时提供贷款人认可地有效担保措施时,贷款人有权决定提前收回贷款,并提前行使担保权。

四、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地前提下,按期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贷款在所有主从合同生效且抵押权、质权依法设立的合理期限内实际发放。

第四条 借款人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和使用贷款。

二、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如遇特殊情况,借款人不能在借款到期日归还借款而需展期的,应在借款期限届满______日前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签订借款展期协议。

三、借款人应在结息日向贷款人支付应付利息。

四、按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不挤占、挪用贷款。

五、按月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信息,并积极配合贷款人对其生产经营、财务活动及本合同项下贷款使用情况的检查。

六、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未全部还清之前如采取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分立、合资、资产转让、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法定代表人变更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之债权债务关系变化或影响贷款人债权实现的行动,应当提前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由贷款人参加各种重要会议,同时落实债务清偿责任或提前清偿债务,否则不得采取上述行动。

七、借款人发生除上款所述事件之外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事件,如停产、歇业、被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从事违法活动、涉及重大诉讼活动、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等,均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并落实贷款人认可的债权保全措施。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借款人为他人债务提供保证或以其主要财产向第三人抵押、质押,可能影响其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能力的,应当提前书面通知贷款人并征得贷款人书面同意。

九、借款人及其投资者不得有抽逃资金、转移资产或擅自转让股份等行为,以逃避对贷款人的债务。

十、借款期间借款人发生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经营范围变更等事项,应当提前书面通知贷款人。

十一、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人出现停产、歇业、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破产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形,部分或全部丧失与本借款相应的担保能力,或者作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担保的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价值减少,借款人应当及时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的担保措施。

十二、借款人应当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保险、运输、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违约:

(一)、逾期罚息:借款人不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又未获准展期,从逾期之日起按合同约定利率加付______%的利息。

(二)、挤占挪用罚息:借款人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按挤占挪用处理,此期间对挤占挪用部分按合同约定利率加付_______%的利息。

(三)、贷款人对借款人未按期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四)、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本合同项下未发放的贷款,提前收回尚未到期的贷款本息。

(五)、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人违反担保合同约定义务,经贷款人指出仍不改正的,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或采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六)、借款人有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逃避贷款人监督、恶意拖欠贷款本金及利息等行为时,贷款人有权将该行为向有关单位通报,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告。

(七)、因借款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或仲裁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及实现债权的其他一切费用。

二、贷款人违约:

(一)、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前提下,贷款人不能按期、按额向借款人提供资金时,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处以日利率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

(二)、贷款人违约,借款人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______________,担保合同另行签订。

一、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合同编号__________。

二、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人)提供抵押物清单所列财产的抵押担保,抵押合同编号__________ ;抵押物清单编号__________。

三、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质人)提供质押物清单所列财产的质押担保,质押合同编号__________;质押物清单编号__________。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各方协商解决,也可按以下第_____种方式解决:

一、诉讼。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仲裁。提交__________(仲裁机构全称)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八条 其他事项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借贷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合同公证

本合同经公证后,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

第十一条 贷款人向借款人发出有关本合同的通讯,以本合同载明的通讯地为送达目的地。若借款人变更通讯地址,应当及时书面通知贷款人;否则,贷款人发出的通讯,在一定合理期限后即视为送达。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双方当事人、担保人各一份,效力相同。

第十三条 特别声明

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注意对本合同印就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借款人的要求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签章日期: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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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中介合同标准样本1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

联系地址: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经过经纪方的促成,出租方愿意将其拥有的房产出租给承租方使用。现租赁双方根据东莞市有关房产管理规定经过友好协商。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同意将位于 之物业(以下简称该物业)出租给乙方作 使用,面积 ,乙方对该物业已做充分了解并愿意承租该物业。

二、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

三、 租金、保证金及租赁办法:

1、租金为每月人民币 元整(小写: )。签订本合同的同时支付一个月租金,乙方乙方必须于每月 5 日前向甲方缴交租金。

2、签订本合同的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 元整(小写: )。本合同期满终止或因其他原因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终止本合同时,甲方在查明乙方并无拖欠租金、管理费、水电费、电话费等应付款项,经检查该物业在使用中无损坏以及其他违约行为后,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3、若乙方逾期未付租金,在10日缓冲期内不计收滞纳金;若超过10日缓冲期,则每逾期一日,应以逾期天数按应缴而未缴租金的 %付给甲方。若乙方逾期15日未付清租金,乙方构成根本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物业,同时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

4、如甲方提前收回该物业或出售该物业,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给乙方。

四、物业的维修及保养:甲方在交付物业给乙方使用时,应保证本物业的质量符合安全使用的要求,在出租使用时,由于使用不当等人为因素所造成该物业及甲方提供的家电等物品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五、水电及附属设施:自物业交付使用之日起,乙方负责承担并按期缴纳因承担该物业所发生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使用费、煤气费等费用。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内,甲方保证不将该物业租给第三方。甲方不得对乙方该物业的正常使用进行干预。

2、甲方保证该物业权属清楚,如发生与该物业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3、如甲方提前收回该物业或出售该物业,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给乙方。乙方在法律规定的相应的时间内有优先购买权,逾期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的规定依法使用该物业,并遵守楼宇《物业管理公约》及《住户守则》;不得有喧哗或骚扰邻居之举动。乙方须确保该物业的结构及其附属设施不被损坏或改变。

2、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在该物业内存放非法物品、危险品及从事非法活动;如乙方有违反,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收回该物业,保证金不予退还。

3、乙方须按期如数向甲方交纳租金及向物业管理支付物业管理费。如乙方拖欠应付甲方租金超过期限10日,甲方可从第11日起,按每日千分之十的比例计收取滞纳金。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该物业转租给第三方,如确须转租,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如乙方提前退租,乙方需交清在承担该物业使用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使用费等费用,甲方无需退还保证金给乙方。

4、租赁期满,如甲方继续出租该物业,在相同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该物业的权利,但须在租赁期满前30天提出要求,经同意双方应另行签订租赁合同。

5、对甲方正常的安全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发现房屋有损坏时,要及时向甲方报修,应维修原因须临时搬迁,要与甲方配合。拖延甲方维修致使甲方或第三方遭受损失,乙方负责赔偿责任。

八、合同的解除:

1、任何一方如需提前终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

2、本合同解除后,乙方不得拆除该物业在租赁期间墙体的固定装修及其他固定装置,并保证在三日内清场完毕并办理退租手续,将所租用的物业完好的移交给甲方。

九、合同的生效及争议解决: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甲乙丙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双方同意提交广州仲裁委员分(东莞分会)裁决)。

十、中介代理费及咨询费给付:

1、基于经纪方就该房产为租赁双方提供的中介服务和咨询服务,租赁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当日由甲方向经纪方支付中介代理费及咨询费 元,乙方向经纪方支付中介代理费及咨询费 元,中介公司作为担保人为本合同履行提供不可以撤销之担保。

2、签署本合同后,如租赁双方在未征得经纪方同意下协议取消本合同,有出租方、承担方或其亲属、朋友等未经经纪方的情况下私下成交,且未向经纪方付清中介代理费及咨询费的,则租赁双方将同时成为本合同之违约方,租赁双方除应共同连带向经纪方支付应付而未付的中介费及咨询费外,还应共同连带向经纪方支付本条第一点同等金额之违约金。

十一、双方应当提供真实的联系方式及地址,并同意将该地址作为书面文件的合法有效递送地址,直接送达立即生效。邮寄送达的,邮戳时间三日后视为送达。

备注: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及中介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房屋租赁中介合同标准样本2

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

一、出租物业坐落地点及设施情况:

1.甲方将其拥有的位于苏州市 区 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租给乙方使用,用途为 ,房屋面积为 平方米。

2.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见附件。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的验证依据。

二.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限共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租赁期内,甲乙双方未经协商一致均不得提前解约。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若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月(此价格不含相关税费),中介服务费 元整 由 负担并在签定本合同时支付给丙方,乙方应同时交纳首期租金 元给甲方。

2.该房屋租金按 支付,支付时间为 ,以甲方实际收到为准。

3.乙方若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则乙方需按月租金的5%支付滞纳金。拖欠租金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收回此出租房,乙方须按实际居住日交纳租金并承担违约责任。

四、租赁条件

1、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该房屋的产权证或有权决定该房屋出租的相关证明。

2、甲方应保证该房屋的出租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保证自己有权决定此租赁事宜;签本合同后双方当事人应按国家规定进行备案。

3、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进行违反法律法规及政府对出租房屋用途有关规定的行为。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若擅自转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乙方承担对甲方及丙方的违约责任。

5、乙方承担租赁期内水费、电费、 等实际使用的费用,若有特殊约定则从其约定。

6、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或其内部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及时联络进行维修并负担所发生的费用。由于不可抗力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有关维修的费用。

7、租赁期内乙方因使用需要对出租房屋或屋内设施进行装修或改动,须经甲方同意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甲方有权对装修或改动情况进行监督。合同期满时乙方不得移走自行添加的结构性设施

甲方也无须对以上设施进行补偿。

五、产权变更

1.如甲方依法定程序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继续有效。

2.甲方若出售该房屋,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关于押金

为保证乙方合理并善意地使用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乙方应在签定本合同并交纳首期租金时支付甲方 元作为押金。待租赁期限届满,甲方验房后,乙方将该房屋钥匙交与甲方,同时甲方将此押金全部归还乙方。

七、合同的终止

1.租赁期限届满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终止。

2.乙方应在期满当日将房屋钥匙及正常使用状态下的附件中所列物品交给甲方。房屋留置的一切物品均视为放弃,甲方有权处置,乙方绝无异议。

3.若甲、乙双方中的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丙方所收中介服务费不予退还。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丙方:

签字盖章:

房屋租赁中介合同标准样本3

甲方(房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房屋租给乙方使用。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规定订立合同。

一、乙方承租甲方位于宁波市江北区洪塘镇颐和名苑7幢204的房屋约___平方米。租赁房屋用途_住宿_。

二、 租赁期限_____个月,从__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_日。甲方______月_______日交房。

三、 租金每月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缴款方式:_____个月付一次,先付后住。第二次付房租费时间必须在第一次房期结束前 15 天内付清,以后以此类推。

四、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乙方必须交付给甲方押金________元,合同期满甲方扣除有关费用后退还押金,不计息。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追偿。入住前水________度,电________度 。(附相关收据凭证)

五、室内设施物品及公用物品:床 衣柜及 洗衣机 热水器 各一个 。

六、补充: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配备乙方所需要的用水、用电基础设施(特别约定除外),因乙方造成设施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费用。2、甲方保证对出租的该房屋有处分权,按国家规定和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收取相应的水电费、有线电视费、电话费、物业管理费等。3、乙方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政府执法机关行政处罚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4、合同依法终止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从合同终止日起 10 天内及时退出房屋,原租赁房屋内滞留的物品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由甲方处臵滞留物品。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必须遵纪守法。外来人员居住必须主动办理暂住户口手续。2、乙方不得损坏屋内外设施,不准擅自转租、转让、转借、改造所租房屋,不准偷电、水,不得擅自增设其他用电、用水设施,否则引起的不良后果有乙方承担。确因特殊原因需转让或改造的,必须经甲方同意。房屋内电、水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3、乙方不得利用所租赁房屋进行违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4、乙方财产均由乙方自行保管。乙方在租赁期内,可以向保险公司投保人身保险、财产保险。如意外出险,可以依法直接向投保单位索赔。5、续租房屋的,乙方应在租期满前30天内与甲方协商续签合同。否则,视乙方无续租权。

违约责任1、 甲方或乙方签订本合同后,如有特殊情况不再履行本合同的,必须提前30天通知对方并取得同意意见。2、 如发生违约的,违约方应该支付给对方(甲方或乙方)一个月房租额度的违约金。3 乙方擅自转租、转让、转借或改变房屋用途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因国家有关法律、法令变化或不可抗力以及因土地征用而拆迁等因素,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自然终止,各方互不承担责任。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各方应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互谅互让的原则进行协商,作出书面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3、本合同发生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调解;协调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2 )种方法解决:(1)提交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 方(出租房屋所有人): 乙 方(承租人):

身份证件 /联系电话 身份证件 /联系电话

签 名: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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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版投资服务合同样本1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因甲方办理贷款需要,乙方向甲方提供贷款咨询业务,帮助甲方融通资金。为此,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以资遵守:

一、服务内容:乙方向甲方提供融资咨询服务,包括制定融资计划,确定融资策略,方式,介绍,合同签订书等。

二、甲方保证:

1、甲方是经合法登记的中国企业,公司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备签订本合同的合法主体资格。

2、所融资金用于合法目的,对资金的使用承担完全的法律责任。

3、甲方的情况和提供的材料真实可信,不得隐瞒对融资计划有重大影响的事件,状况,信息。

三、乙方责任:乙方对甲方的资金用途不承担审查,监督和其他一切法律责任。

四、乙方承诺:充分利用自己的资源,信息,经验和专业知识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服务,但不承诺保证甲方一定会获得所需要的资金额度。

五、甲方不得因未获得所需要资金数量为满足其需求而向乙方提出任何违约,赔偿,补偿承担法律责任待请求。

六、服务费用:甲方支付乙方咨询服务费,按贷款金额度的 %(大写:百分之 收取)。该费用在甲方获得所融资金的当日全额支付。逾期支付(由于乙方原因逾期付款,甲方不承担责任)甲方按应付咨询服务费用每日万分之五

支付乙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七、贷款资金到位至甲方所指定的账户后,乙方融资咨询服务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同时,甲方在此承诺:甲方一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用,则视同乙方已安全履行了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退还或赔偿。甲方支付完服务费后视作合同履行完毕。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若有纠纷,任何一方均可向另一方所在地法院起诉解决。

九、甲乙双方确认:对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已进行认真审查。充分理解其含义,本合同的签署时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

十、贷款过程中产生的其他第三方费用(抵押登记费、评估费、银行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一、乙方向甲方收取前期服务费用 元(大写: )人民币,如因甲方原因未能贷款成功的此费用不退。因乙方原因未能贷款成功的,由乙方全额退款。

附:融资贷款咨询服务记录

1、担保公司收取的担保费是否清楚。 清楚( )不清楚( )

2、你对融资贷款抵押及费用是否清楚。 清楚( )不清楚( )

3、信用记录是否优良。 优良( )不优良( )

4、你对融资贷款服务合同的内容是否清楚。清楚( )不清楚( )

甲方: 乙方: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签署地点:

标准版投资服务合同样本2

兹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并自愿签订以下协议,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并具法律效力。

一、甲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咨询资格证书_________号)

二、乙方(会员)

三、甲方仅就中国股票、基金、债券等有偿向乙方提供证券投资研究分析成果、投资信息与具体操作策略、建议等咨询服务。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甲方不得向乙方进行任何回报承诺。

四、甲方因工作关系而得知乙方之财产状况及其他个人情况,应有保守秘密之义务。

五、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甲方所提供证券投资研究分析成果或建议内容,泄露予他人。

六、甲方以诚信、严谨、尽责态度谒诚为乙方服务,帮助乙方在服务期内获得收益,但不接受乙方资金或股票代理其从事证券投资行为,亦不与乙方的证券投资损益分担进行约定。

七、甲方仅提供证券投资研究分析成果、投资信息与操作建议予乙方在证券投资决策时参考,乙方据此进行投资操作时所产生的盈亏由乙方自得。

八、乙方向甲方交纳的咨询服务费于本协议签订时可以现金、汇款或转帐等方式缴付。邮汇寄_________。银行帐号另附。

九、会员服务与咨询服务费

十、本协议之变更与终止

1、自本协议签订缴付费用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终止本协议及退还任何已缴费用。

2、甲方若发现乙方私自将甲方所提供证券投资研究分析成果与建议之内容泄露予他人,视为违约,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书,且不退还乙方任何已缴费用。

十一、本协议之服务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若由于政策性原因导致乙方达不到预期效果,乙方同意展期并可要求甲方免费提供至少一期咨询服务。

十二、本协议共壹式叁份,乙方执壹份与甲方执贰份,甲乙双方确认各自知晓和明白本协议上述各条款之各自应承担的权利与义务,以凭遵守。甲乙双方若有争议,须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交由_________仲裁机构或法院进行裁决。

甲方:乙方:日期:

标准版投资服务合同样本3

甲 方:北京立世家和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59604851 传 真:010 -59605051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万达广场93号院6号楼1503室

乙 方: 联系电话: 家庭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由甲方全权代理乙方申请 购房移民事宜,乙方接受甲方及其境外合作方的相关服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签订本合同。具体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的责任

甲方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全面准确地按照前往移民目的国的法律法规为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相关的咨询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1、为乙方提供申请 购房移民的解决方案; 2、提供与乙方申请投资移民相关的必要信息; 3、协助安排乙方前往移民申请国家进行考察;

4、代表乙方向移民局递交移民申请材料;

5、负责与申请过程中所涉及的第三方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工作; 6、为乙方提供面试技巧培训,协助乙方安排面试相关的活动; 7、为乙方提供律师,陪同乙方面试;

8、申请过程中为乙方提供跟踪服务,及时告知乙方申请进度和最新信息; 9、协助乙方申请护照和购买优惠机票; 10、为乙方提供免费的安家咨询服务;

11、不得泄露乙方所提供的移民过程中一切文字材料及信息服务;

二、乙方的责任

1、根据甲方要求,及时、准确地提供申请所需的所有有关文件及相关信息; 2、不向甲方隐瞒真实材料及相关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教育背景、工作经历、无犯罪记录、婚姻状况、身体状况及家庭成员的真实信息等);

3、积极配合甲方工作,及时按照甲方的指导和建议去准备所有与申请有关的文件;

4、严格遵守签证申请程序,通过递交材料、面试、体检、及时提交补充申请文件等,并按时向甲方和移民局支付相关费用,按时完成移民目的国要求的投资/购房行为;

4、如果移民局要求,应理解及积极配合移民局对甲方的背景调查工作; 4、不得泄露甲方所提供的移民过程中一切文字材料及信息服务;

5、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单方更改或撤消委托,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全部承担。

三、费用结算

1、咨询服务费:共计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

2、付款方式:双方协商一致,选择以下第 种付款方式 (1)签约时,一次性支付。 (2)分期付款:

A、乙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付款人民币(大写) 元整, B、获得局的移民批准时,乙方付款人民币(大写) 元整。 3、相关手续费相关手续费是指移民局、大使馆、相关评估机构以及中国相关部门等其他第三方收取的费用。如:签证申请费、各种公证费用、翻译费、体检费和财务审计费等。

上述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退费条款

1、乙方满足下列条件,甲方予以退费:

(1)乙方收到无资格继续申请并且无资格被安排面试的通知; (2)乙方收到面试未获得通过的通知; (3)乙方收到被移民局拒签通知;

甲方将在获得乙方被移民局拒签通知后的10个工作日内,把收取的咨询服务费在扣除甲方部分成本支出人民币(大写) 元整后,将余款退还乙方。以上退费不含第三条第3款所包含的相关手续费。 2.乙方如果有下列情况,甲方不予退费: (1)乙方中途撤销委托;

(2)乙方隐瞒或提供虚假材料(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商业状况、有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状况等)导致申请被拒;

(3)如因海关、边检安全检查未通过以致申请被拒; (4)乙方被移民局指定医院体检不合格,导致申请被拒;

(5)如遇不可抗力或相关国家政策变化,导致乙方撤回、终止申请。

五、保密条款

1、甲方除将乙方的资料向其相应的移民机构提供外,有责任对乙方的资料进行保密; 2、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虚假材料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不得将甲方所提供的有关指导性的材料告知第三方。

六、违约条款

合同书中的任何一方违约(如乙方不按合同规定按时支付甲方服务费或甲方中途停止对乙方的服务),违约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七、合同终止

1、乙方获得移民局的移民批准时;

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要求支付甲方服务费,并两次没有回复甲方要求支付费用的通知,甲方有权在第二次要求付费通知发出的二十一天后终止合同,并且不向乙方退还已经支付给甲方的全部费用。

八、乙方委托声明

1、本人已认真阅读本委托协议,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并清楚了解前往国家的基本情况及愿意接受本协议内容;

2、本人明确;甲方已告知本人,在没有获得移民目的国政府正式签证前,不要做任何出国的准备,包括停学、放弃工作和生意、卖掉房产和生意等,甲方不对此造成的损失负责;

3、本人明确;在甲方的协助下正式递交申请材料后,该申请时间的长短以及最终结果,由移民目的国的相关审理机构和使领馆决定。

九、适用性

本合同文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有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合同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和乙方支付首期服务费后生效,一式叁份。

甲方(盖章):北京立世家和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日 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标准的委托管理合同协议样本大全


标准的委托管理合同协议样本1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根据业主的委托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由监理方承担永州市 工程建设监理业务。为明确双方在建设监理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监理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投资性质:

第二条 监理工程的范围及其工程造价

一、范围:

二、工程造价:根据工程概算,暂定为人民币

第三条 监理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 监理内容及职责:

一、协助业主落实施工前期的准备工作,并编制《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送业主审查备案。

二、审查施工单位编制,并经施工单位领导机构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提出监理意见并监督检查实施。

三、审查承建单位和业主提供的材料、设备清单及其所列的规格型号和质量。

四、督促、检查承建单位严格按照施工合同及国家的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及设计图纸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安装。核查施工工程的主要部位、环节以及隐蔽工程的施工验收,控制工程质量。

五、对于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构件的出厂合格证、质检报告进行核定。如发现不实之处,有权责成施工单位对材质进行抽检,防止不合格的材料、构件等用于工程拟定部位。

六、检查工程采用的主要设备及关键材料是否符合设计文件或合同所规定的厂家、型号、规格、数量以及质量标准,在施工单位或业主订货前,根据需要并经业主同意可对生产厂家进行了解考察,但所发生的差旅费用由订货单位承担。

七、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及施工单位所在的工程进度计划,检查施工单位填报的旬、月、季等报表,随时提出监理意见,控制工程进度计划。

八、关于重大的设计修改和技术洽商,除提出监理意见之外,应征得业主及设计单位的意见,并由原设计单位进行修改并出具正式变更通知后方可实施。

九、监督检查工程的文明施工及安全防护措施。

十、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各阶段分部分项工程及时进行检查、验收。组织单位工程的初步验收并签署意见,参加业主组织的最终验收。

十一、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完成各阶段及全套竣工图的工作并整理各种必须归档的资料,交业主归档。

十二、主持工程中出现的质量事故的处理工作,提出处理意见,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第五条 业主职责

一、负责办理或委托承包单位办理开工前的拆迁、施工用地、水源、电源、通讯、运输道路、施工许可证等申报手续。

二、提供工程的有关技术资料,包括勘察资料、设计图纸文件(一式二套)、设计概算、预算、施工承包合同或协议一式二份(包括合同协议附件)。

三、业主必须指派一位充分了解工程范围、有权作出迅速的决定和快捷提供资料的人员,出任其代表。

四、业主在施工承包单位签订的合同中必须明确委托监理有关职责的权力和条款,以确保施工承包单位接受监理工程师,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理合同的规定,对工程建设进行实质性监督管理。

五、业主负责将与设计单位有关的委托监理条款通知设计单位,以取得设计单位的配合。

六、业主必须为监理人同提供必要的驻现场办公和临时住宿用房等,并协助监理方解决驻现场人员的生活问题。

第六条 监理依据

一、业主与承包单位签订的正式施工合同或协议文件。

二、正式的工程项目施工图纸及说明。

三、国家、地方现行的建筑、市政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及施工验收规范。

四、当地现行的预算定额、取费标准及有关建设管理办法。

五、《建筑法》、《合同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七条 经双方协商,业主同意监理方根据被监理工程需要提出的工程监理组织机构,并委派 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授予代表行使监理合同范围以内的全部有限权力。

第八条 监理酬金及其支付规定

一、监理方根据20_年3月30日国家发改委、建设部670号《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及当地实际情况,建设监理酬金按监理方承担监理范围的工程造价的 计取,或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计取,酬金约 万元,具体以最终的工程结算总价或按最终竣工总建筑面积为计费基数。

二、监理酬金支付方式:双方协商施工监理组织机构建立后5日内业主向监理方支付 万元, 年 月 日前支付监理费 万元,以后每月底之前支付监理费 万元,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支付全部余额监理费。

第九条 本合同规定的监理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如因业主原因或双方不可控制原因,需中断合同或延长合同监理期限时,监理方为此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业主承担,如系监理方原因则监理

方为此项目开支的费用由监理方自负。

第十条 本合同规定的监理酬金,监理方按合同完成任务时可全额计取,如因监理失职造成质量事故损失时,除施工单位应承担直接损失外,监理方应按一定的比例退还监理酬金,其计算方法为:直接损失金额×监理取费百分比=应退还监理费(扣除税金) 如工期超过本合同约定监理期限,双方商定按每月支付监理费 万元执行或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 监理方在工程监理过程中提出合理化建议,经业主、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并采纳实施,且切实有力的保证整个工程前竣工,业主将给予 万元作为监理方的奖励。

第十二条 合同的终止

倘若任何一方严重地不按照本合同条款履行义务,30天后另一方可以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并由违约方给予对方相应补偿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由于任何非政府行为例如天灾、山崩、雷击、地震、火灾、爆炸、水灾、公敌行为、战争和封锁造成的不可抗拒的影响,致使业主或监理方未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受影响的一方必须就不可抗拒影响详情,以书函或电函通知另一方,并应在其后15天,将有关机构签发的证明书寄予另一方,以供确认。

若不可抗拒的影响连续超过120天,双方必须解除继续执行合同的问题,倘若合同已无效,并不能继续执行,双方必须通过协商解决赔偿问题。

第十四条 其它事项

一、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因一方不履行合同,而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并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二、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需要,经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

三、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有分歧意见时,尽量采取协商解决;不能达成一致时,可报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协调;经协调仍不能一致,请当地仲裁机关或法院解决。

四、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监理费结清时自然失效。

五、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建设单位(业主): 监理单位(监理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标准的委托管理合同协议样本2

甲方(委托方): 身份证号:

乙方(受托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规范,在充分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签定本资产管理合同:

1. 自委托日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名下帐户内共有现金及股票市值合计人民币 万元,委托给乙方全权代理进行股票买卖操作。(股票必须减去1个点计算市值)

2. 为体现乙方承担风险的诚意,委托当日,乙方同意按甲方帐户总金额的百分之十将自有资金 万元打入甲方上述帐户,与原有资金一同操作。

3. 在乙方全权代理期间,乙方需保证帐户内现金及股票市值之和不低于甲方期初打入的本金。如果帐户内期初总市值跌破9%,而乙方没有继续打入保证金,甲方有权平仓,终止协议。

4. 委托期间,每赢利10%,甲乙双方结算一次,甲方资金的赢利乙方得6.5成。甲方得3.5成。乙方资金的赢利归乙方所有。委托期满,也按此结算方式结算。

5. 乙方有义务每月向甲方汇报操作情况,甲方可随时抽查上述帐户市值情况,但不得自行更改密码不得转出资金以及进行买卖操作或敢于乙方投资策略。

6. 委托期间,双方均不得提出提前终止合同。如甲方先提出,则该帐户如有赢利,赢利全归乙方,归还乙方打入的保证金。如该帐户保平或亏损,甲方归还乙方的保证金,且另需支付帐户管理费(以期初本帐户甲方资金总值的百分之一);如乙方先提出,如有赢利和保平,赢利全归甲方,甲方归还乙方本金,如帐户亏损,则甲方扣除亏损额及违约金(违约金以期初本帐户甲方资金总值的百分之一计算)后将剩余款归还乙方。

7. 委托期间,如果甲方认为乙方操作比较成功,可追加打入上述帐户资金,双方权利,义务比照本合同进行。

8.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9. 本合同双方签字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在公证处公证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标准的委托管理合同协议样本3

甲 方:

法 定 地 址:

工商登记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职务:董事

乙 方: 嘉瑞宾管理有限公司

法 定 地 址:

工商登记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甲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条件委托乙方全权管理甲方所拥有的“ 酒店”(以下简称“酒店”),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的条件下,接受甲方的全权

委托,对该酒店实施全面管理。

第二条 定义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对产权属于甲方的“”实施全面的经营管理。 除非本合同中另有规定,本合同中有关名词的定义,按本条的规定为准。

“酒店”是指位于,包括但不限于:

1、 间(套)带有卫生间且设施设备完善的客房;

2、酒店所属的各类餐厅、会议厅、多功能厅、咖啡厅、酒吧、舞厅、商 场、商务中心、游泳池、桑拿、健身等;

3、酒店所拥有的各类办公用房、职工宿舍、停车场及有关建筑物;

4、酒店对所拥有的客房、餐厅、健身娱乐、公共场所及各类办公用房、职工宿舍、停车场及相关的建筑物所占用之土地、空地、绿地等全部已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5、酒店经营所需的水、电力、通讯(包括客房内电话及卫星电视接收线路)、煤气、排水、消防等附属设施以及空调、电梯、卫生、冷藏等设备及设施;

6、酒店所拥有的全部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包括但不限于:

(1)所有家具、陈设及布置,包括客房、公共场所的家具、地毯、墙饰、摆件、灯具和其他物品;

(2)酒店经营所需的所有设备,包括厨房、酒吧、洗衣房、办公室等设备;

(3)所有车辆和运输设备;

(4)所有营运物品,包括工具、器皿、布件、制服、瓷器、玻璃器皿、银器及类似物品;

(5) 酒店营运所必须的其他所有物品。

“酒店试营业日”是指酒店完全建成,乙方与甲方签署了本合同,乙方正式接受甲方全权委托并举行酒店试营业仪式的这一天。乙方从试营业日起,享受并承担本合同中规定的酒店管理者的权利和义务。

“酒店正式营业日”是指酒店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并正式全面营业的第一天:

(1)酒店所有的建筑装修、设施设备、物资和资金等均符合正式营业的要求;

(2)酒店经营所必需的各种手续证件齐全;

(3)甲方和乙方书面同意酒店可以正式营业。

“会计年度”本合同所指的会计年度与公历年度一致。但是第一个会计年度的酒店试营业日与该年会计年度的第一天不一致时,则指从酒店试营业日起至该年的12月31日为止的未满一年的期间;本合同若在12月31日前提前终止或期满时,则以当年的1月1日起至提前终止或期满当日为止,作为一个会计年度。

“营业收入”是指经营酒店及其附属设施所得的客房、餐饮、酒吧、商场、健身美容、娱乐设施、电话、传真、洗衣、及其他各项服务获得的应税营业性收入之总和。

“经营利润”是指营业收入减去酒店营业税金、营业成本和经营费用后的余额。

“营业税金”是指按税法规定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及教育费附加。

“营业成本”指餐饮部门的食品成本和商品部门的商品进价等。 “经营费用”是指如下费用,包括:

(1) 酒店各营业部门的员工工资、福利费及各项费用,如办公用品、邮电费、清洁用品、服务用品、棉织品摊销、玻璃、瓷、银及不锈钢用具摊销、制服摊销、客房佣金、洗涤费、装饰费、差旅费、厨房炊具、厨房燃料等;

(2) 酒店行政管理、销售、工程维修等部门的职工工资、福利费及这些部门发生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洗涤费、制服摊销费等;

(3) 经营中发生的保险费、交际应酬费、广告费、水电费、维修费、燃料及动力费、职工培训费、管理公司的管理费、坏帐损失及车船牌照使用税等。

“非经营费用”下列非经营费用在计算酒店经营利润(GOP)时,应从酒店总费用中予以扣除:

1、酒店固定资产折旧;

2、无形资产摊销,开办费摊销;

3、酒店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

4、土地使用费;

5、城市房地产税和所得税;

6、财产保险费;

7、贷款利息;

8、汇兑损失;

9、甲方董事会经费;

10、乙方收取的效益管理费;

11、受甲方委托的会计、律师、审计等费用;

12、其他经甲乙双方确认的非经营所发生的费用。

“嘉瑞宾”是指国家工商局颁布的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嘉瑞宾”(包括中、英文)字样,嘉瑞宾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中、英文)及CI标识,以及可能出现的与嘉瑞宾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及属下企业相关的“嘉瑞宾”文字与标识图型。

“嘉瑞宾模式”包括酒店建造与硬件配置、“嘉瑞宾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酒店运行质量监控与业绩考评体系”等标准化文本,是指由嘉瑞宾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制定,并在不同星级酒店按不同品牌要求与标准推行并实施的酒店经营、管理、服务一揽子规范化文件。

第二章 委托事项

鉴于乙方为酒店专业管理公司,具有酒店经营、管理、服务等方面的先进经验,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全权委托乙方为管理方对合同中指定的酒店进行经营、管理、监督和领导。乙方将本着对甲方全面负责的态度同意并接受甲方的委托,以甲方的名义对该酒店实施全

面经营管理。

甲乙双方的共同目的是: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使本酒店的经营、管理、服务水平达到所在地区同星级酒店的先进水平。确保本酒店在管理和服务等方面达到并保持“嘉瑞宾模式”的规定标准及国家的行业标准。

为使酒店运营有一个明确的管理权责,以达到双方期望的管理目标,甲方将经营管理权完全充分地委托给管理方,并同意不干预该酒店的日常经营管理;而乙方所具有的对本酒店的经营管理权受本合同规定及相关协议(及附件)的限制。

作为对乙方在该酒店实施经营管理的认可,甲方除一次性支付乙方管理软件及系统建设费用之外,还须按本合同规定的数额向乙方支付基本管理费并按本合同规定比例与乙方分享效益管理费。

本合同规定的全权委托管理合同的期限为 5 年。管理期满后,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延长全权委托管理的期限。

第三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将下列事项委托给乙方管理:

1、在酒店正式开业前进行的各种开业准备。

2、从酒店试营业日后,日常运营所需的各种经营管理及其它方面的工作。

甲方委托乙方在本合同授权范围内对酒店进行经营管理,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对酒店进行有效管理。

第四条 甲方委托乙方的管理期限分为两个阶段:

1、第一阶段: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酒店试营业日前一天;

2、第二阶段:自酒店试营业之日起满 5 年。

第三章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审批乙方提交的酒店年度经营方案,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

2. 对酒店的经营状况进行监督;

3、随时对酒店财务进行审计,但应事先通知乙方,并不应该影响酒店的正常经营;

4、审查批准酒店扩建、改建计划以及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方案;

5、可推荐一名副总经理和财务部副经理参与乙方对酒店的经营管理,但 须经管理公司和酒店总经理考核任免;

6、及时完成酒店各种设施的建设,保证酒店能够正常经营;

7、及时办妥酒店及酒店各部门开展经营所必需的全部法律手续;

8、提供酒店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流动资金须在酒店对外试营业日前十五天提供,流动资金的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9、提供酒店经营所需的供水、电力、通讯、煤气、排水等各种基本条件的正常供应;

10、保证乙方作为酒店的管理者对酒店拥有完全的经营管理权,甲方不无 故干涉乙方对酒店的管理;

11、负责缴付包括土地使用费在内的一切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并保证采取必要的行动, 保证酒店经营不受干扰;

12、甲方在经营管理中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有保密的义务。

第四章 乙方在酒店试营业日前的职责

第六条 乙方应提供下列酒店筹备所需的服务:

1、负责招聘酒店营业所需的各类人员;

2、负责对酒店各类人员按照“ 嘉瑞宾模式 ”进行培训;

3、负责进行酒店的经营促销、市场推广、广告等宣传事宜;

4、负责为甲方列出采购清单及采购计划(采购时间表),使乙方按时采购。

5、应甲方的要求,协助甲方解决在酒店筹备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6、负责酒店试营业仪式。

第七条 甲方与乙方共同的责任与义务:

乙方应在酒店试营业日前向甲方提交开业前预算,预算项目包括员工培训、酒店筹备机构的设置方案及所需工资、福利等费用、广告、宣传、试营业仪式、开业典礼以及试营业期间的一切费用预算。此预算提交甲方后,甲方应示意见。如甲方三十日内未做出任何反应,则可视为同意。

甲方在批准乙方提交的开业前预算后,应按双方商定日期将这笔款项划拨至酒店的银行帐号。

乙方应在试营业日后120 天内向甲方提交使用这笔款项的帐目。如酒店试营业期间的实际费用超过开业前预算,则经甲方认可后由甲方补足;预算如有剩余,乙方应将余额退还甲方。

如甲方逾期三十日不向乙方支付上述款项,则构成对本合同条款的违约,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在甲方确认的前提下,并在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关单据之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一切不在开业前预算范围内而又因筹备酒店开业而引起的费用。甲方应在接到乙方提供的单据后30天内,按单据上标明的币种和数额向乙方支付款项。

第五章 乙方在试营业和正式营业期内的职责

第九条 在酒店试营业和正式营业期内,乙方是酒店唯一的经营管理者。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将以其通行的管理模式(嘉瑞宾模式)的标准对酒店进行经营管理,使酒店的服务水平不低于国内同类星级酒店的水平。

第十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将完全拥有对酒店的管理权;在处理与第三方的关系时,乙方是甲方的代理人。

第六章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委派酒店的总经理和副总经理;

2、负责招聘、任免、辞退酒店各部门经理及其他员工;

3、负责拟定酒店经营管理机构;

4、拟定酒店各营业部门的价格和服务费标准;

5、负责对酒店进行日常维修、保养及必要的改造和装饰;

6、负责对酒店内商场、各餐厅、卡拉OK、歌舞厅等娱乐场所的租赁及承包事宜的洽谈、签约,经甲方同意并授权后签订上述合同;

7、负责签订酒店经营中所需的各类合同、协议及有关文件(不含任何借、贷款合同);

8、购买酒店正常经营所必需的全部物品;

9、负责酒店的广告和市场促销工作;

10、负责酒店进行正常营运所需的其他工作;

11、乙方应在每一个会计年度年终前30日内向甲方提交下一年度的经营 预算、市场预测分析及销售计划。固定资产等的购置计划及大修理和更新改造计划。如甲方在有关会计年度开始后30日内未对乙方提交的上述材料提出反对意见,则视为甲方已批准上述文件,乙方应严格执行经甲方批准的上述文件;

12、乙方应在每月15日之前向甲方提交一份上月的财务报告;

13、乙方应在将酒店每月的经营利润扣除一些必要的款项后,于次月15日前划转甲方指定帐号,所需扣除的必要款项的范围和数额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14、乙方应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60天内向甲方提交一套由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国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年度会计报表,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年度会计报表后45天内,如未对该报表提出书面反对意见,即表示批准该报表。

15、乙方在经营管理酒店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有保密的义务。

第七章 管理目标、管理费的计算和支付

第十二条 管理目标

管理目标为

第十三条 管理费的标准

管理费分为基本管理费和效益管理费两部分。

乙方的基本管理费从试营业之日开始计算收取,按营业收入的 1.6 %计取。

乙方的效益管理费从试营业日开始收取,按年经营利润的 3 %计取。

第十三条 基本管理费用的支付期限

基本管理费每月支付一次。其计算方法是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月营业收入乘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的费率,于次月十五日前汇入乙方指定的帐户。

第十四条 效益管理费用的支付期限

效益管理费每年支付一次,其计算方法是按第二条规定的年经营利润额乘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的费率,于次年二月底以前汇入乙方指定的帐户。

第十五条 酒店筹备期间管理费用的计算及支付方法

从乙方管理人员进入酒店开始筹备工作起,甲方以酒店总建筑面积为标准,向乙方支付每平方米每月1元人民币的筹备期酬金,直至酒店试营业前一天。

第八章 酒店的维护与保养

第十六条 酒店应从正式开业日起每年从营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数额的大修理费用,用作酒店设备设施日常的更新和添置。使用大修理费用应事先有计划并报甲方认可。大修理费用的提取标准为:第一年至第三年,按营业收入的1%提取,第四年起,按营业收入的2%提取; 第十七条 乙方应根据酒店的实际情况提出更换、添置酒店的设备、陈设和家具等计划,经甲方同意后执行。

第十八条 每年度的大修理费用如未用完尚有余额,不再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应视同经营利润返还甲方。如有较大的大修理项目导致当年提取的大修理费不足时,不足部分由乙方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

第九章 酒店的产权及其处置

第十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酒店的全部资产属甲方所有,酒店的一切债权、债务由甲方拥有或承担。乙方不得以出售、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处置除本合同第二十条规定以外的酒店资产。

第二十条 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规定管理、经营和使用酒店的资产。 第二十一条 乙方有权处理用大修理费用更换下来的酒店不再适用的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处理所获款额,纳入酒店大修理费用。 第二十二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如需对酒店的资产的产权进行变动或处理,应以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为原则。

第十章 税务、财务及外汇管理

第二十三条 酒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二十四条 除第一个会计年度外,酒店的会计年度从每年1月1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用中文书写。

第二十五条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酒店会计的处理原则均参照《会计法》、《财务通则》以及财政部和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有关法规和政策及旅游、饮食服务行业会计制度执行。

第二十六条 酒店的财务需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甲乙双方。如甲方认为需要聘请其他审计机构或人员对酒店财务进行复核时,乙方应予同意,所需一切费用由甲方自理。

第十一章 劳动人事管理

第二十七条 乙方应根据酒店及酒店所在地的实际状况提出酒店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制订劳动用工计划,按照嘉瑞宾集团劳动人事部门对集团北方地区员工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标准,制订酒店员工的工资和生活福利待遇方案。以上方案与计划报甲方批准后执行。

酒店员工的工资、奖金、补贴等总收入为税后收入。

第二十八条 酒店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各级员工均应与酒店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须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九条 乙方委派到酒店工作的人员(以下称外派人员)均由酒店聘用,其受聘期内的食宿、交通(包括市内交通)、医疗、保险等费用列入酒店费用。

外派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税后总收入根据嘉瑞宾集团劳动人事部门书面公布的嘉瑞宾集团外派员工待遇标准(以后每年按嘉瑞宾集团所属酒店工资总额增长比例同步递增)由酒店支付,列入酒店费用,具体实施办法由甲方和乙方协商确定。

外派人员在酒店的受聘期如不足一月的,则按上述待遇标准÷30×实际受聘日计算所得。

外派人员可享受休假,其每年休假天数和休假次数,由酒店总经理根据嘉瑞宾集团规定和酒店经营情况统一安排。探亲交通费在酒店报销。

第十二章 服务商标的使用

第三十条 服务商标的使用

1、 业主方与管理方一致同意酒店的对外文件、宣传促销资料、客用品等印有“嘉瑞宾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字样及管理方服务商标。

2、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酒店的CI 设计制作应按管理方的企业形象标准和CI管理手册进行,以此规范酒店的形象组合,包括标识、色值和版式等。

3、 乙方报经嘉瑞宾(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后,可同意甲方使用“嘉瑞宾”中英文字样对酒店冠名。合同期满或终止后,服务商标使用权同时终止。如甲方要求继续使用“嘉瑞宾”服务商标,乙方可考虑按品牌特许经营权转让的方式另行与甲方签订合同。

第十三章 保 险

第三十一条 双方同意由甲方负责向有关保险公司为酒店投保双方都认为必需的酒店财产和责任险项,其投保总额应不低于国家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 经营管理中所需投保的险项由乙方提出方案,报甲方审批。投保人、受益人及保险费等有关事宜应参照保险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章 法律、法令的遵守

第三十三条 乙方必须遵照国家、地方政府及行业的法律、法规实施酒店管理。

如国家有关部门要求酒店进行改造、修理或其他处置时,乙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报请甲方批准,如果时间紧迫不能及时报请甲方批准时,乙方必须由总经理牵头采取必要的措施。如因甲方方面书面批准迟缓,以致未能及时实施改造、修理及其他处置导致任何后果,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五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任何一方单方提出提前终止本合同及其附件,或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项下规定的义务,并在接到对方的通知后30日内仍不改正的,均构成对本合同的违约。

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本合同双方都有违约行为,则应按双方违约责任的大小,由双方分别承担违约责任。

如甲方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应向乙方支付剩余管理期内预期管理酬金的50%作为补偿(预期管理酬金计算公式:委托管理合同规定的剩余管理期限(月)12X上年度实际基本管理费和效益管理费的总额)。对需要遣散的员工,甲方应按劳动法规和劳动合同的规定处理,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对因甲方终止本合同而导致乙方提前撤回的外派人员,由甲方支付其一个月工资作为安置费用。

如乙方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应向甲方支付剩余管理期内预期管理酬金的50%作为补偿(计算方法同上)。

第十六章 合同的终止

第三十五条 在下列情况下,本合同可以终止或解除:

(1)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无意延长合同;

(2)酒店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

(3)一方不履行本合同及附件规定的义务,导致严重影响酒店的正常经营,或导致严重损害他方的合法权益,另一方有权提出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4)双方一致书面同意终止本合同;

(5)本合同规定的其它终止原因出现。

(6)酒店正式营业后,酒店总经理按嘉瑞宾国际酒店管理公司关于全面预算管理的办法每年向管理公司呈报年度经营预算方案,同时报甲方审批。包含试营业期在内的第一个年度以开拓市场为主,不进行经营指标的考核,从第二个经营年度起,乙方如未完成经甲乙双方同意的经营指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总经理,如连续二年未完成年度经营指标,甲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如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经营指标,甲方应对乙方总经理班子进行奖励,具体奖励数额可视经营状况和嘉瑞宾集团同类企业当年的奖励办法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十七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六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七条 在诉讼期间,除有争议的事项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八章 不可抗力

第三十八条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政府行为或其它当事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导致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可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是,该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及有关的证明文件通知另一方,并应尽最大努力减少损失、履行义务。

第三十九条 由于旅游市场发生行业公认整体不景气和发生整体性突变等因素,影响到年度指标任务的完成时,双方对年度经营指标应另行协商。

第十九章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第四十条 本合同用中文书写,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正式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方和乙方各执贰份。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均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北京嘉瑞宾管理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盖 章: 盖 章:

日 期: 日 期:

常用的采购苗木合同样本


常用的采购苗木合同样本1

采购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诚信原则就苗木采购内容达成如下协议:

1. 甲方向乙方采购苗木,具体的苗木规格等见本合同附表所列的内容。合同总造价:

2.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当按照本合同附表所列的详细内容组织苗木,不得无故拖延。

3. 本合同所采购的苗木应当 在月日之前由乙方运送到合同的指定地,运费由 负责。

4. 在乙方将苗木运送到约定地点后,经甲方验收合格,视为乙方履行了交付义务。

5. 关于苗木的检查、验收的方式及质量要求由甲方确定。具体为:

(1)各苗木供应单位对自己所调运的苗木数量务必核准、如实报量。我公司工作人员验收数量与所报数量超过2%,公司将以所超相应百分点扣量;(2)各苗木供应单位在苗木验收过程中,应实事求是,正确对待,不得以任何形式拉拢、贿赂公司验苗人员,

一经发现上述问题,公司将开除验苗人员并没收所调苗。

6. 付款方式

苗木进场项目部组织验收合格后、开票到工程部结算支付苗木款的 ,在剩余部分款项经工程部上报,分批支付。

7.如果乙方超过本合同的约定的日期交货,甲方有权拒收,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本合同金额的3%。(不可抗拒力除外)

8.因乙方延迟交付或者交付的数量与本合同不符,致使甲方不得不另行购买苗木,因此增加的费用有乙方承担。

9. 本合同所定的苗木数量、规格、价格、到货时间等任何一方不得变更。如确需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同意后才能变更。

10. 乙方在交货是必须提供:检验、检疫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如果乙方不能提供,则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总造价的30%,如特殊原因,待石材供应完毕后,补办相关手续,没有办理者结账是扣除工程总造价的3%。

11. 乙方应该按照本合同对相关苗木内容的树型、土坨等其他要求进行保护,如果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甲方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而且,乙方还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本合同总造价的3%,给甲方造成是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2. 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款项,如果甲方违约,甲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3. 如因乙方不可抗力影响本合同履行的,违约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拒力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且不能避免的客观情况。)

14. 本合同供货期限自 年月 年 月 日止。

15. 本合同外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16. 如果在履行本合同当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几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提交鄂尔多斯市人民法院裁决。

17.本合同一式三分,乙方持一份,甲方持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8.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时 间: 时 间:

常用的采购苗木合同样本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苗木供需事宜签订本合同,具体事宜如下:

一、对苗规格,数量、产地要求、价格、供苗时间的约定:

二、本合同的苗木价格为苗木价、即:苗木价格为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将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苗木运到甲方指定的栽植地点的价格。苗木运费由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

三、对乙方所提供苗木的质量要求:

树形美观、无病虫害、无枯梢、无机械损伤;针叶树树形美观、针叶密实、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无枯梢,顶梢完整无损。苗木生命力强、长势旺。从起苗、运输到栽植地点不超过3-4天,根部要用浸湿的草袋包装,运输过程中要用苫布盖好,以避免苗木失水过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补水和通风透气,以防止根系霉变。因乙方苗木质量问题造成苗木死亡的甲方不承担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四、乙方所提供的苗木在出圃前须经当地质检部门严格检疫,并出具检疫合格证、苗木质量检验合格证、苗木标签等相关证明材料。外地苗木须经过我市质检部门复检,以防止病虫害传入我市。对于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苗木,甲方有权予以拒收。

五、乙方须以良好的售后服务向甲方提供相应的苗木栽植技术、保障及措施、最适宜栽植时间等服务,以确保成活率。

六、以本合同约定的苗木按时运到甲方指定用苗地点时的质量状况为对象,由甲方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书。

七、乙方不能转包,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八、付款方式: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供苗任务后,依据检验报告书到甲方结算_____%苗款,供苗结束后再结算_____%苗款。

九、乙方违约责任:本合同的苗木质量保证金暂定交纳_____万元,苗木质量(规格、数量、包装、运输、质量)不符合规定,甲方有权退苗木。乙方负责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甲方提供数量相当的合格苗木,如乙方负责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甲方提供数量相当的合格苗木,如乙方未能按时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合格苗木,则乙方应会给甲方苗木总价15%的违约金,本合同自运终止,甲有权另选供苗商。

十、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不算违约,可免于承担经济责任。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所有苗木验收合格、付清所有苗款后自动失效。

甲方签字(盖章)

年 月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日

常用的采购苗木合同样本3

甲方(购买方):

乙方(销售方):

甲方因造林需要,拟购买一批苗木,经过对乙方场综合考察,甲方决定向乙方定购部分苗木,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苗木规格、数量、价格。

具体用苗数量以甲方实际造林用苗为准。

二、苗木规格:1-2年生的营养袋壮苗,苗木规格按上表。

三、交苗时间: 20__年3月至8月。

四、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甲方付乙方总苗款定金30%,苗木全面完成出圃后,在10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购苗款给乙方,乙方需要提供合格二证一签手续。

五、起苗方式: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起苗,苗木运输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接通知起苗后,按时起好苗木,并负责苗木装车,甲方应派员验收。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20__年1月10日

标准版阀门采购合同


标准版阀门采购合同模板1

甲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乙方: 签订日期: __年___月___日

在参考国家《合同法》以及其他法律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所购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金额

见附表(注:附表一、二、三均为合同补充内容)

1.合同总额价暂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大写金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总额以双方共同验收实际合格数量结算为准。

2.价格说明:此合同单价及总金额已包括包装运杂费、过路、过桥费、上力费、 税金等。考虑到市场价格波动因素,双方约定,以______为一价格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满_____,届时根据市场行情变动,双方重新商定单价,以书面协议为准,到期若在三个工作日内不进行协商,则自动按合同单价执行(书面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二、质量技术要求及验收方法

1.乙方提供《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质量检验报告》

2.乙方所供产品必须完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使用性能,质量保证两年,若因乙方提供不合格材料,造成建设单位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和经济损失。

3.乙方不按合同规定提交货物所产生的任何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对由此所引起的变动不予确认。(双方协商定价确认的除外)

4. 验收标准及验收方法: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单位负责对乙方所使用的材料品牌、规格及施工质量进行验收,工程施工完毕后,由监理公司、甲方和承包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共同验收,并对所使用材料,被证明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检查实验确定的缺陷,甲方有权凭有关证明文件提出索赔。对进入现场的不合格材料,要进行退场处理,不得使用并更换合格产品。

三、供货方式

1. 交货时间:根据现场施工方要求交货。

2. 交货地点:供货方将产品送至汇杰新城05地块项目部,施工方指定地点。

3. 收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4. 运输方式及费用:运费及运输方式由乙方负责,货到工地后由乙方负责卸货。

四、付款方式

乙方将产品全部送到工地后凭收料单将货款付至95%,余5%质保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无息付清。

五、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甲方及时向乙方付款。

(二)乙方责任

1.所供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退、换,由于上述原因延误交货时间,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2.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时,乙方承担因误工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3.产品检测由乙方送检,甲方承担本合同标的第一次产品检测费用。乙方保证产品检测合格,无合格的检查实验报告,不予结算并承担施工单位和甲方的经济损失。

六、纠纷解决方法

甲乙双方出现合同纠纷时,应首先通过充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部门仲裁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章后生效。(若此合同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将授权书附后,方可签订合同。)

八、担保方式:双方以本企业资产及法人代表个人资产作合同担保。

九、本合同解除条件:待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产品无质量问题,货款付清,双方无纠纷,合同自行解除。

十、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标准版阀门采购合同模板2

买(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卖(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闸阀、球阀、螺纹阀、止回阀、疏水阀买卖合同

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立如下闸阀、球阀、螺纹阀、止回阀、疏水阀买卖合同:

二、供货范围与技术要求:

第二条、供货范围

阀门的质量保证资料四套(包括乙方的资质证明材料),合格证一套 阀门安装所需的必备附属材料 阀门本体

第三条、阀门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

阀门使用在石油管道,要求材质及阀体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阀体上必须有铭牌和技术参数及规格型号

三、检验及验收标准

阀门出厂前必须经过符合技术规范的试压、打压、压力及密闭试验,并且提供检验数据 阀体表面必须光洁无磕痕,表面颜色一致,表面油漆不能有色斑和脱落。 装箱单与箱内一致,保证开箱后,阀门压力密闭试验合格阀门卸车后要进行逐个现场打压、试压,打压和试压的方式、标准、压力大小、稳压观测的时间、及执行的相关规范和标准由甲方和建设单位确定。打压合格后方可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付款手续。

四、包装要求:保证阀门运至指定交货地点没有破损

五:阀门的收货单位、运输方式、到货地点收货单位:天津冠杰石化工程有限公司运输方式: 乙方自行确定,但必须保证阀门质量送达到货地点,乙方负责装、运、卸,全部费用都包含在合同总价款中 。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上海市浦东新区江心沙路3号。

六、阀门的交货期限:按第一条表格中各类阀门填写的到货时间为准。

七、阀门的价格和货款的结算: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三天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订金10%计叁拾贰万零叁佰零壹元整(¥320301)。

2、阀门运至现场按第四条验收合格后,甲方按合同款支付贰佰万元整(¥20__000),向乙方付款;付款时乙方开具等额、合法的增值税发票 ;

3、安装完毕,试压、调试合格后,甲方按合同款支付货款柒拾贰万贰仟伍佰伍拾捌元伍角(¥722558.5),向乙方付款;付款时乙方开具等额、合法的增值税发票 ;

4、余款5%计壹拾陆万壹佰伍拾元伍角(¥160150.5) 做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满质保期时,如未出现维修损失,一次支付清。

八、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

供方保证材料与服务与本合同的要求相符合。影响到阀门和材料的所有制造、加工、试验和检查操作需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供货范围内所有阀门质量均实行三包,整机质量保证期为一年。质保期内阀门出现问题,供方保证在24小时内及时派专业人员赶到现场予以解决。 需要时乙方应对提供的阀门,派遣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和调试。 乙方应在交货的同时向甲方提交所供装臵的完整的阀门说明书一式四份。

九、对阀门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及索赔

1、甲方在验收中,若发现阀门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等有关技术参数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由乙方负责调换,并承担在调换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乙方不能在合同该类阀门到货时间内调换的,按不能按时交货条款赔偿。

2、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当日负责处理或给出书面答复,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3、各类阀门如未按上述第一条表格中的到货时间到货,每类阀门每逾期一天交付,另外按照每天伍仟元,按每类阀门逾期的总天数累计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其他损失费用。

4、甲方如未按合同付款期按时付款,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未付款金额10%的违约金。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在天津大港区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标准版阀门采购合同模板3

甲方: 乙方:

在参考国家《合同法》以及其他法律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所购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金额见附表一

1.合同总额价暂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大写金额: 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额以双方共同验收实际合格数量结算为准。

2.价格说明:此合同单价及总金额已包括材料供应、包装费、运杂费、装卸费、检测费、利润、税金等。不受国家政策性调价或原材料市场价格的变化,并作为结算的唯一依据。

第二条、质量技术要求及验收方法

1.乙方提供出厂证明、合格证、准用证、检验报告、3C认证等。

2.乙方所供产品必须完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使用性能,质量保证两年,若因乙方提供不合格材料,造成建设单位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和经济损失。

3.乙方不按合同规定提交货物所产生的任何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对由此所引起的变动不予确认。

4.验收标准及验收方法: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单位负责对乙方所使用的材料品牌、规格及施工质量进行验收,工程施工完毕后,由监理公司、甲方和承包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共同验收,并对所使用材料,被证明

第三条、供货方式

1. 交货时间:材料需进场时,甲方提前两天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两天内送货到工地。

2. 交货地点:供货方将产品送至七彩晨楼,施工方指定地点。

3. 收货人:___ ___ 电话:____

4. 运输方式及费用:运费及运输方式由乙方负责,货到工地后由乙方负责卸货。

第四条、付款方式

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30%,按照进场批次支付当次货款的80%,工程完成并验收合格支付至总价款的95%,质保金5%,待质保期满贰年后无息付清。

第五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按合同约定及时付款。

(2)及时对货物进行接收、验收。

(3)及时通知乙方回收包装物。

2.乙方责任

(1).所供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退、换,由于上述原因延误交货时间,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经

(2).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时,乙方承担因误工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3).产品检测由乙方送检。乙方保证产品检测合格,无合格的检查实验报告,不予结算并承担施工单位和甲方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纠纷解决方法

甲乙双方出现合同纠纷时,应首先通过充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部门仲裁解决。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双方均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合同确定的各项义务,任一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如乙方逾期交货,每延期一天乙方应承担人民币1000元/天的违约责任。

3.如乙方提供的电线电缆质量问题造成的甲方或使用人的直接或间接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并应按照本合同货款总额的3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章后生效。(若此合同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将授权书附后,方可签订合同。)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条件:待竣工验收合格后满贰年,产品无质量问题,货款付清,双方无纠纷,合同自行解除。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有效组成部分。

第十一条、本合同连同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5标准总代理合同样本大全


总代理合同样本1

甘肃祁连山生物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乙双方共同开发、经销“祁尔康”“祁宝”牌系列产品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在 省 市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经销产品名称、价格

1、甲方生产的“祁尔康”“祁宝”牌系列产品,包括现已投入生产、销售的产品和后续研发产品(以下简称“产品”)。所有产品价格以双方商定的价格为准(后附),该价格亦即甲乙双方对产品的结算价格。

2、甲方供给乙方产品的供货价包含原料成本、加工费、运费、税费。

3、甲方供给乙方所有产品的规格、含量以该产品备案企标为准。

4、在合同期内,如产品原料、包装材料及运费调整,需双方协商调整合同产品供货价。

5、乙方对产品在全国市场销售的零售价格执行甲方统一零售价,也可自行制定全国统一零售价,并告知甲方备存。

6、甲方按双方商定的价格为乙方供货,运费由甲方承担。包装、标签和说明书应符合国家关于保健食品(含普通食品)的相关规定。

二、产品的交付和质量技术要求

1、乙方进货以盖公章的传真件为依据;甲方负责货运至乙方指定的车站/码头或货场,市区内运费、装卸杂费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收货时,必须对所有货物进行检查,包括品名、规格、数量、包装等,如数量、规格不符或包装损坏,应对损坏部分以外的货物进行签收,并在收货完毕后24小时内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核实。

3、乙方收到产品后,应根据合同产品的企业标准在三日内验收完毕,对规格、数量、包装、质量无异议,甲方视为发货有效;如有异议,应以电话、电报、电子信件、传真等方式告知甲方,双方协商处理。

4、运输过程中发生丢失、损毁、污染等情况,乙方应向货运单位索要、收集有关证据(文字、图片等),并及时通告甲方,由甲方负责索赔;如乙方没有注明或不履行提供证据义务的,甲方视乙方为全部签收正确。在处理上述事件过程中出现的产品数量短缺,先由甲方补齐。

5、甲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或政府主管部门备案的产品企业标准。由于产品质量对人体健康造成伤害,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负责对每批次产品按企标检验。甲方承诺该产品的保质期为产品企标规定的期限。

6、对产品质量产生异议,由双方公认的检验机构检测,检测费用由提出异议之一方承担。对产品质量检验所耗时间,不视为延误发货。

三、产品的经销区域

1、乙方为甲方产品在 的唯一经销商。甲方保证合同生效后不再向乙方经销区域内其他经销商直接或间接提供产品。其他地区的市场待上述地区销售拓展开后再行确定。

2、本合同签订前已与甲方签订合同的经销商,将在合同到期后终止合同与供货,由甲方介绍并经乙方同意由乙方续签合同、供货。

3、由于特殊情况需甲方直接供货的客户,须经过乙方同意。

四、合同期限

双方约定合作期限为 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作期满,双方可协商本着自愿的原则,再续签合作合同。

五、货款结算方式

1、按批结算货款。在产品订单下达给甲方后,乙方应将产品货款在3天内给付。乙方付款至甲方的基本账户,付款以到账时间及银行凭证为依据,甲方出具合法票据。

2、乙方在每批次产品收到并验收合格后,向甲方发出开票通知,甲方向乙方提供此批货的发票。

3、双方约定,每半年进行一次帐务核对。

六、产品销售量要求

1、乙方每批次进货量不应低于 万元;单一产品每次进货不应低于 万元;

2、乙方对甲方产品的年销售量预计达到 万元人民币,鉴于开拓市场的原因,第一年销量应达到 万元人民币, 年期销售量至少达到 万元人民币,上述销量均按供货价计算。乙方当年完成约定销售任务,甲方按实际销售量的2%返奖给乙方。

七、产品标签、包装要求

1、在保留甲方已注册的“祁尔康”“祁宝”牌商标、图案、文字、批准文号和生产基地(或制造商)名称的前提下,产品的包装可由乙方制作,包装费用乙方负担,甲方按乙方的设计要求对产品进行包装。

2、乙方如需更改产品规格、标签、包装、数量,应提前30天通知甲方,并经双方确认,否则应当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额外开支。

3、应市场需求,甲方生产的产品与其他品牌产品共同包装上市,需双方协商书面认可。

八、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共同要求

1、为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和整合双方资源,切实推动“祁尔康”“祁宝”系列产品销售,双方均有义务为合同条款的履行出谋划策、尽职尽责、共同投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在共同开发产品市场的初期阶段,乙方负责广告发布、营销人员培训、市场推广,甲方分批次按供货价投入 万元人民币的产品用于市场广告宣传及市场营销活动。

2、双方致力于中国五千年养生文化和传统医学的传承和发扬光大,弘扬中国鹿文化,努力提高“祁尔康”企业文化和品牌的影响。

3、在合作期间双方共同研制的产品及销售所形成的知识产权,双方共同拥有;合作合同终止后,由乙方建立的所有销售网络的知识产权归乙方拥有,产品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拥有。

4、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双方须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等相关证照复印件交与对方备存。

(二)甲方

1、甲方如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交付产品,应当负责退、换,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由甲方承担。

2、向乙方提供合法经营的手续资料、产品的详细文字及图片资料,并保证提供的各种资料真实有效,并在公司网站发布乙方授权代理甲方产品消息。

3、依乙方要求选派专业人员对乙方业务员进行有关产品性能及使用知识的讲解、培训,及时处理乙方反馈的产品意见和建议。

4、收到乙方订单后,应在双方商定时间内将产品发出,每逾期一天(以发货凭证为据),向乙方支付同批货款1‰的违约金。因运输途中延误,不视为甲方预期。

5、交付产品的数量少于订单数量,乙方仍然需要的,应照数补齐。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交付超出订单数量的产品,乙方有权拒收。

6、维护乙方代理经销权益,不向乙方代理经销区域内的任何其他法人或者自然人供货,甲方若接到代理区域内其他客户购货意向时,应转交乙方洽谈。

7、为共同开拓市场,双方商定可在其他省市开拓市场,根据实际和发展,双方再行商定广告支持和铺货等事宜。

8、乙方在其经销区域内采取的营销模式,甲方不得在其它地区推广;甲方供给乙方的产品所采用的包装,不得供应其它区域经销商;乙方在国内区域市场销售运转正常的情况下,甲方允许其开拓国外市场,具体区域双方协商。

9、应乙方要求并承担费用,可选派人员在全国范围内参与针对产品举行的广告宣传、咨询、销售活动。

(三)乙方

1、本合同生效后,负责将所销售产品的有关资料、图片制成电子档案,在公司网站上免费发布。

2、负责产品在销售过程中的策划、推广、货物配送、资金结算和对客户的服务。

3、按时向甲方结算货款,逾期按每超期一天向甲方支付应结算货款1‰的违约金。

4、有权拒绝甲方不合格和超出订单数量的产品。无故拒绝接受产品,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可合法使用甲方的商标、标识、文字、资料于产品销售有关的工作,但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如有发现,乙方给予甲方10万元人民币的违约赔偿。

6、认为必要,可向甲方提供有关销售开支情况,有义务每半年向甲方提供产品市场流向情况,及时反馈顾客对产品的意见和建议。

7、乙方所开拓市场确因故无法启动或销售不佳,可有甲方开拓,或由甲方另行安排其他代理商销售(包括单一产品),乙方确认。

8、有销售甲方新研制产品的优先权,并享受最低供货价格。

9、可代表甲方行使打击(包括法律和经济的)一切有损双方利益和形象不法行为的权利,甲方给与鼎力支持(包括经济和道义的)。

九、保密要求

1、对于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易条件、价格等,双方均应保守秘密,不得向第三方提供。

2、任何一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以及与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技术、制造以及业务方面的秘密,不论在合同有效期内或是在合同终止后均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3、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泄露或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由此所导致的全部损害赔偿责任,包括直接和间接的。

4、任何一方不得向媒体、公众发布或宣传本合同,除非有另一方的书面确认。

5、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本条仍具有法律效力。

十、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双方任何一方有下列情形发生时,另一方有权提出解除和终止本合同:

(1)、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本合同主要债务或其它违约行为,经另一方催告后15天内仍不履行和更正的;

(2)、一方被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其财产或收到其它强制措施,或者自行申请和被申请解散、破产、公司清算或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表明无法履行主要债务的;

(3)、一方已经或正在有意终结和清算其业务;

(4)、一方被管理机关勒令停业整顿或被取消营业许可、吊销营业执照的;

(5)、一方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履行债务困难的;

(6)、如果一方被发现严重违背协议条款,另一方提出后拒不改正的。

2、乙方有下列情形发生时,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和终止本合同,并视情要求赔偿和承担法律责任:

(1)、销售假冒甲方产品,或仿造甲方产品;

(2)、不能保护甲方产品的专有权;

(3)、有损甲方品牌形象的行为;

(4)、恶意低价倾销产品;

(5)、连续半年不销售产品或销售业绩不佳;

十一、其它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将达成一致的协商内容以补充合同的方式加以履行。

2、如双方对合同以外的内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时,仍按本合同履行或双方均同意以书面方式解除合同。

3、如因涉及战争、动(骚)乱、自然灾害、国家政策有重大变化及运输途中的意外事故等无法预见或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导致双方违约,互不追究责任。但不可抗力事件消除后15天应继续履行义务,否则承担给对方造成的额外损失。

4、本协议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以书面的方式明确表示同意之前,任何涉及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转让均属无效。

5、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的合同终止,均不影响双方债权债务清算。

7、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公章后生效。

8、本合同争议解决地为签约所在地人民法院。

9、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附:“祁尔康”“祁宝”系列产品供货价格表)

甲方:甘肃祁连山生物科技开发 乙方: 有限责任公司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地址:甘肃省肃南裕固族自治县 地址:

红湾寺镇

电话:0936-6124888 电话:

开户银行:甘肃省肃南县农行营业部 开户银行:

帐号:19210 10400 04339 帐号:

税号:622222739606350 税号:

签约日期:200 年 月 日

总代理合同样本2

第一条 总则 本协议书于____年___月___日由下列双方共同签订: 根据_________法律登记注册的abc有限公司,其地址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委托人),与 根据_________法律登记注册的def有限公司,其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总代理人)。 鉴于: 委托人欲从____________________xyz有限公司(以下称卖方)引进__________________ift技术(以下称ift技术)。 委托人及总代理人双方同意,由委托人指定的其总代理人系独家全权代表,委托人授权其代表可根据本协议所列的条款和条件,与卖方洽谈欲引进技术的价格及其他有关事项。 兹同意下列条款:

第二条 定义 2.1.本协议内所用词汇的意义,明确阐述如下: 佣金系按本协议所列的条款和条件,由委托人按照6.1.条款支付给总代理人的佣金。 许可证协议系指委托人与卖方所签订的技术转让或许可证协议,包括与技术有关的于任何时候所作的补充、修改和增补的技术,由卖方出售、转让该技术并向委托方予以报价。 价格系指委托人为引进该项技术而支付给卖方的款额,包括许可证和特许权使用费及其他费用,由委托方向卖方支付的款额。 2.2.各条款所列的标题仅为醒目而用,对本协议的解释无影响。

第三条 总代理 3.1.委托人指定其总代理人,系为独家全权总代理并代表委托人与卖方洽谈引进该项技术应付的价款及有关许可证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并代表委托人联系一切有关事项。为此,总代理人愿意接受此委托。 3.2.在协议有效期内,委托人不得指定其他任何人为其代理人洽谈引进该项技术的价格及有关许可证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或代表委托人联系有关任何事项。 3.3.根据协议总代理人作为委托的独家全权代理,代表委托人洽谈本许可证协议为引进该项目,为此,一旦成交,予以承认并生效。委托人与卖方洽谈该项技术的价格及其他条款和条件,经谈妥及各方当事人正式签署许可证协议及总代理取得佣金,其总代理终止。 3.4.委托人指定总代理人系为独家全权代理,代表委托人洽谈许可证协议及引进该项技术之事宜,本协议的委托人与总代理人不因此构成合股关系,亦不因此获得本协议指定范围外的代理权。

第四条 总代理人的职责 4.1.于本协议期内总代理人: (1)必须努力与卖方洽谈,向卖方取得最好的价格及最优惠的条款和条件,便于委托人获得该项技术的转让并尽速签订许可证协议。 (2)在洽谈转让及引进该项技术的过程中,总代理人与卖方洽谈中若出现任何争议、分歧或僵局,应立刻向委托人提供有关争议、分歧或僵局之详情并就此事与委托人磋商。 (3)应采取确实有效的办法为委托人取得该项技术并签定许可证协议。 4.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总代理人不得: (1)除委托人指定的全权代理有关事项外,不得自命为委托人代理任何事项;或 (2)以委托人的名义允诺或解决任何事宜,或以委托人的信用作担保,或代表委托人作出任何保证或陈述,或使委托人承担任何责任或业务;或 (3)与卖方议定转让和获得该项技术的价格及有关条款和条件;或 (4)不论以何种方式从委托人处所获得的信息资料,皆属秘密,仅能为引进技术用,不得泄露。

第5条 委托人的职责 5.1.代理人当代表其委托人与卖方商定价格条款和条件时,或将转让技术的价格条款和条件书就许可证协议时,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要求时,委托人须立即向总代理人给予指示。 5.2.委托人应及时满足代理人的要求,向总代理人提供有关业务所需的信息,便于总代理人与卖方洽商转让和获得该项技术。

第六条 佣金 6.1.委托人同意支付给总代理人价格总金额的百分之____(___%)的佣金。佣金于许可证签署之日以美元支付。 6.2.协议双方同意卖方与委托方签订转让技术价格条款及条件时,委托方的义务应根据6.1.条规定支付佣金,同时总代理人按照第6.1.条规定有权收取佣金,届时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迟,应即时支付。

第七条 终止协议 7.1.若遇有下列任何事件或情况时,委托人须以书面方式通知总代理人:按协议规定

总代理人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职责或义务时,或当收到委托人就总代理人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职责的通知后的三十(30)天内,仍置之不理,立刻终止本协议对总代理人的委托。 7.2.按照本协议规定期满或终止对总代理人的委托,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均不妨碍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7.3.当届满和终止对总代理人的委托时,按下述条款办理: (1)总代理人应立即将持有与委托人业务有关的票据、备忘录、记录稿件或其他文件交还给委托人。 (2)按照本协议规定,于终止对总代理人委托的五(5)天内,委托人将佣金(按第6.1.条规定应支付尚未付清部份的佣金)支付给代理人。 7.4.按本协议规定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届满或终止对总代理人的委托,本协议仍然予以履行或遵守其条款,对各方均有约束力并付之实施。

第八条 分代理或转让 8.1.非经委托人预先书面同意,总代理人不得将协议之任何义务或责任转让或转移给非经指定的分代理。不论经委托人如何同意的由总代理人委托的分代理,根据协议的规定不得免除总代理人的任何义务或职责。 8.2.非经总代理人预先书面同意,委托人不得将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义务或责任予以转让或转移给他人。 8.3.本协议对委托人、总代理人及各方指定的继承人均具有同等的约束力并确保实施。 第九条 修改 委托人与总代理人签订的引进技术协议书,包括整个协议书和备忘录,并将取代委托人与总代理人对该项引进技术以往的全部协议和安排,且后者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即告终止。除非经本协议当事人签署的书面通知,否则本协议书不得作任何修改和变更。

第十条 适用的法律 本协议的一切条款,是根据签字时____________________现行的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制订的。然而,在协议生效之后,由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颁布了新的法律、法令、条例,或对原有的法律、法令和条例进行了修改,致使委托人和总代理人中任何一方的经济利益发生重大的变化,应及时协商,并对本协议的有关条款作必要的修正和调整,以维护委托人和总代理人在协议中的正常的经济权益。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11.1.在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执,首先应由委托人和总代理人友好协商解决。 11.2.若协商不能解决,可在___________________调解,如调解无效,最终将在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国际的仲裁程序仲裁。 11.3.在争执发生时及争执提交仲裁过程中,除所争执并提交仲裁的问题外,委托人和总代理人都必须按本协议的规定继续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各自的义务。 11.4.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委托人和总代理人都有约束力。仲裁费(不包括各方聘请律师的费用)由败诉方负担或由仲裁机构裁决。 第十二条 语言 本协议以英文和中文书就,两种文字均为正式文本。

第十三条 通知 13.1.凡有关本协议的通知、请求或其他通讯往来,须以文字为准,可采用书信、电传、电报方式传递。 13.2.凡有关通知、请求或其他通讯往来,可用书信、电传、电报方式按对方所列地址寄至对方。

本协议的双方于首页所列日期签署,立此为据。 委托人: abc有限公司

总代理人: def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 代表姓名:___________ 代表姓名:___________ 职 衔:___________ 职 衔:___________

总代理合同样本3

甲方:深圳市小懒人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内贸部关于《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诚信、规范的原则,就乙方加盟甲方的“小懒家”家居用品连锁专卖及代理的具体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缔结如下合同约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代理商赞成甲方公司主导的连锁加盟思想,遵守其运营规章中的各项条款并申请加盟代理,

甲方公司亦承认其加盟及代理。

第二条 甲方公司(以下称“总部”)主导本事业,并所有“LAZY+小懒家”登记商标。

第三条 总部适应需要,可在每个地区设“地区总部”或直辖的“办事处”;如没有设地区总部或直辖分部,可将总部事业的一部分委托给第三者,并称作委托业务的“支部”。

第二章 加盟

第四条 甲方授权乙方为“小懒家” 懒人用品连锁店 地区代理商,负责 省 市及其所辖区县(以行政区域划分)加盟商的供货及经营管理等事宜。

第五条 乙方代理权从 20__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以后可优先续约。

第六条 代理事宜:

1、 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代理费用 整(小写:¥ 元),保证金__ ___________元整(小写:¥ 元),此代理费用作为甲方公司授权乙方代理的的权益金,保证金作为使用甲方公司品牌的保证,并自双方在相互确认书上签字时起生效。

2、乙方在代理期间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依照总部的标准化计划,保持自有及下属加盟区域加盟店的结构;

(2)在积极地协助连锁活动的同时,努力提高改善经营;

(5)要认识作为甲方公司连锁店及地区代理商的社会使命,忠实地为顾客服务,提供优质商品和服务。

第七条 乙方作为小懒家连锁加盟的代理商,应积极维护“小懒家懒人用品全国连锁”整体利益及形象,保证其统一性、整体性,不得损害甲方的名誉及荣誉。

第八条 乙方在经营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地方行政规章。

第三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条款监督、检查、指导乙方及下属加盟连锁店的各项工作。

2、甲方给乙方及下属加盟店开业配送相应的物料、宣传单等产品,乙方按送货单签收。

3、应向乙方及下属加盟店提供加盟证书、加盟牌、统一的商号、装修设计、广告支持和相应营销管理制度。

4、甲方保证乙方在所签署代理区域内为独家代理,保证乙方独家垄断小懒家懒人用品在所签署代理区域内的经营权与加盟店开设代理权。

5、甲方按统一的加盟商供货价向乙方供货。

6、甲方确保提供的产品的质量,产品在两个月内出现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退换货;产品保修若有厂家另行规定的按厂家保修条例执行。人为损坏的甲方不予保修。

7、甲方有新的产品推出应优先由乙方在该区域代理。

8、乙方及其下属加盟店开业期间,甲方可派专业人员上门免费培训由甲方承担;由乙方负责甲方培训师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和工资食宿及人身安全。

9、甲方按乙方的月进货额相应比例配给宣传物料、海报等实物支持,且不低于其他加盟商平均水平。

10、甲方有权随时了解乙方的经营及对外服务情况。

11、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协助乙方加盟店进行选址,店内装修及开业前宣传策划,在乙方开业后,甲方有责任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协助。

12、甲方有义务对产品结构及时更新,提供更新更丰富的产品,保持产品供应的长期性和相对稳定。

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合同有效期内享有区域经营“小懒家家居用品”项目和销售“小懒家家居用品”系列产品的权利,并有权在代理区域内以甲方代理商名义,行使招商加盟并对下属加盟商进行经营管理的权利。

2、获得甲方指定产品、商号及管理制度的使用权;乙方及所属代理区域加盟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乙方在其代理区域内既可独家垄断经营,也可以在所属区县内发展下属加盟店,但发展加盟店须按照总部统一规定的加盟条件、设店数量、区域距离、规模总量等,每区县仅限1家加盟店,并相距不小于2公里范围,特殊情况须报经总部批准方可施行。乙方代理区域内加盟商所交纳品牌使用费归乙方所有,所交纳保证金交给总部保管。

3、乙方提供在当地工商部门核准经营的相关文件和本人身份证明。其下属加盟商的加盟合同须报经甲方盖章生效,否则甲方不予承认。

4、乙方于签约后须交付代理费用及保证金,实际金额为人民币同才正式生效。

5、以一年时间为单位计算,乙方及所属加盟店年进货额累计满10万元时,乙方可享受实际进货总额1%的奖励;乙方及所属加盟店年进货额累计满20万元时,乙方可享受实际进货总额2%的奖励;乙方及所属加盟店年进货额累计满30万元时,乙方可享受实际进货总额3%的奖励,依此类推,乙方最高可享受实际进货总额5%的返点奖励。合同期间如无损害品牌形象的事件及违约行为,乙方保证金可在合同期满后退还。乙方连续2个月进货未达3000元时,甲方将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代理费用不退。在取消乙方代理资格后,甲方有权在其原代理区域内另寻代理商合作,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6、原则上乙方销售产品仅限于第四条约定的地区范围内。乙方不得私自或以他人名义制作同类产品的零售或批发、加盟性质网站,如需制作须向总部申请批谁并在网站显著位置标注“小懒家”标识。

7、乙方在销售上述产品时其零售价上下浮动不得超过甲方统一建议零售价格的30%,批发价不得低于甲方给乙方的供货价。给下属加盟商的供货价不得高于甲方加盟商的统一供货价

10%,并须报经甲方批准。

8、乙方对甲方的定期或不定期对账工作,必须积极配合,并将每月营业情况传回甲方以备研讨及宣传。

9、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在加盟店内或以个人名义等其他渠道经营非甲方输出的懒人产品或同类产品。

10、乙方加盟店的外观和店内必须执行小懒家加盟连锁店统一店面装璜布置标准要求。

11、乙方加盟连锁店的员工必须统一佩戴小懒家统一的胸牌,销售场地保证整洁、规范。

12、乙方加盟连锁店内必须悬挂小懒家统一的项目牌,宣传画及加盟店授权牌等相关宣传品。

13、乙方加盟连锁店对外销售产品应为甲方公司提供的货品,严禁乙方使用其它同类型的产品替代原产品。

14、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如有地址变迁,必须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颁发新经营场所的授权证书。

15、乙方在代理期间对甲方提供专有技术、营销方案负有保密的义务,不得将该技术及方案转让他方。

16、乙方在经营期间须合法经营,维护品牌形象,如经营期间因欺诈经营等非法行为遭媒体曝光或相关执法部门处罚,造成品牌形象受损的,第一次罚款5000元。第二次即取消其代理权,保证金不予退还。

17、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第四章 产品收发货及费用

第十一条 甲方发货实行款到发货,按订货单和汇款单发货。也可按乙方要求,代发货至指定区域或下属加盟店处。

第十二条 产品采用乙方委托甲方代办方式,托运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 乙方在收货后3天内对产品进行验收,验收以甲方发货单为准,如有少发或错发情况,附在发货单上传回甲方核查补发;如无误,乙方需签单收货,并将单据传回甲方。如甲方在货到乙方3天后仍未收到乙方验收单据,则视为该批货品乙方全部验收入库。

第十四条 乙方需退换所购产品,如属甲方质量问题,甲方负责免费调换,乙方如有滞销商品,可在收到货60日内予以换货,换货金额不得超过进货总额(以换货当日的加盟价格计算)的10%,总进货额不予累计。退回产品要求包装完好无损、配件齐全,不影响第二次销售。凡季节性商品、特价产品、已淘汰品种和消费耗材类(如电池、鞋套等)不予退换,每次换货需收取换货金额(以换货当日的加盟价格计算)10%手续费,最低10元以上,不足10元的按10元收取。产品退换货所产生的运费由乙方负责,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纠纷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 合同期限及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3年,期满后经甲方审核后可续签。

第十六条 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做出补充、变更及修改。补充、变更及修改的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任何一方若解除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十八条 本合同解除后,乙方不得再使用任何有关小懒家品牌的中英文文字及图形商标。

第六章 违约及其责任

第十九条 任何违反以上条款的行为均视为违约:在合作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单方面终止合同的一方也视为违约,在合作单方违约的情况下,守约方可即时终止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标的违约金。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可另行协商处理。

第七章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

第二十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在合同签约地提起仲裁,或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交裁决。

甲方:深圳市小懒人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文锦广场文安中心2906室 地址: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0755-25538001 25539001 日期: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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