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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借鉴] 工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怎么写

随着实用文书书的不断普及,实用文书渐渐充斥着我们的生活,实用文书向我们证明了它的重要性,你做过类似的实用文书吗?请您阅读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条例借鉴] 工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怎么写》,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您能喜欢!

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保证公司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职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门是否畅通。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梯、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管理,确保公司安全生产,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全面实现全镇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以下事故隐患整治制度。

(1)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员、定项目、定时间、定经费,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相关部门验收备案。

(2)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采取强制性防护措施,并分别纳入技术措施安排和检查计划内,落实限期整改。

(3)对安全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安全监督部门要发出隐患限期整改指令书,限期进行整改,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按规定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4)对个别重大隐患,因多方原因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争取上级部门的帮助尽快解决。

(5)凡不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隐患整改任务的人员,因此而酿成不良后果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M.wei508.com

三、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1、公司安全员及其它操作人员发现隐患,要认真对待,及时整改。任何部门、任何人不能以任何借口推诿。

2、一般隐患必须在当日整改,重大隐患视情况在最短时间内整改到位。

3、隐患整改所需资金必须全额保证。所需原料设备采购部门必须全力配合采购。

4、整改后必须经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或企业安全管理员验收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四、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1、厂长、经理以及各安全负责人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确保有资格上岗。

2、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企业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

3、公司对全体职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并保证职工有资格上岗。

4、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5、各类安全教育合格证按规定复审,逾期不复审,合格证无效。其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证书,每两年由发证单位复审一次。

五、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职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

2、生产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人行道、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3、在生产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紧急通道和出入口应设指示牌。

4、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监测、报警、防潮、避雷、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5、不得将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与职工宿舍混为一体,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6、公司内所有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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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必备: 工厂管理规章制度


按照平时学习工作的要求,我们会遇到撰写文书的情况,写实用文书能够方便大家的生活,实用类文书应该从哪方面来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条例必备: 工厂管理规章制度”,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从20__年1月1日起到12月30日止,每月车间以班组为单位进行评比,每人每月以十分计,每一分为十元奖金计,对照条例评分汇总后,各车间主任签字,送部门经理确认,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报行政部存档。

行政部于20__年元月份进行累计每人的总分数,加上基数即是2006年生产员工的年终奖金,经总经理批准后,送财务部发放。

评比条件(每条1分)

1、当月要满勤,请假1天以上(含1天),此条无分。

2、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迟到或早退1次者,此条无分。

3、服从上级领导分配,不挑肥减瘦,不服从1次者,此条无分。

4、按时完成班组长交给的生产任务,否则此条无分。

5、注重产品质量,对上级交给的生产产品质量要百分百合格,发现1次以上质量不合格,返工,此条无分。

6、安全生产,按规范操作,对于发生人身伤害或设备损坏事故,此条无分。

7、尊敬领导、团结同事,文明礼貌,吵架、打人,此条无分。

8、爱护公司财产,偷盗、故意破坏者,此条无分。

9、注意各自的仪容仪表,发现染发、男性戴耳环、上班不穿制服、不佩带厂牌被处罚者,此条无分。

10、遵守公司管理条例,发现赌博、宿舍里喝酒,做影响他人休息的事,或违反宿舍管理条例被处罚者,此条无分。

注意事项

1、旷工2天及违反操作造成严重工伤及设备事故或各种假期超过__天(含__天),当月取消评比资格。

3、新进员工出勤天数未满__天(含__天),不参与当月评比。

4、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能收到一定效果,当月加十分;发明对公司有重大贡献者加50分。

5、在当月评比中,违反评比条件超过三条(含3条)者,取消当月评比资格。

6、各车间主任、班组领班应严格按照

评比条例进行评比,不得循私。一经发现所评出的数据有存在虚假或不真实者,将予以重罚。

条例范文: 安全生产责任规章制度(篇二)


伴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或许会查阅一些可参考的文书,实用文书的应用性很强,你了解过什么样的实用文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条例范文: 安全生产责任规章制度(篇二)”,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1、自觉参加队组每周一次的安全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

2、刻苦学习技术业务,坚持科学养路,严格执行养护安全操作规程。

3、不准违章、冒险作业,采料时严禁挖神仙土,如有违章、冒险现象,一经发现立即纠正。

4、出工前应穿戴好安全标志服帽,同时检查好各自使用工具。

5、随车出工时,要按规定乘坐,放置好工具,严禁谈笑戏闹,车未停妥时,严禁跳车、扒车。

6、平原地区作业随小四轮和拖拉机带拖斗上下班时,严禁在三角架上站人,有栏杆的空拖斗只许乘坐四人,拖砂石材料的拖斗只许乘坐二名装卸工,其它载货拖斗一律不许带人,不许超载超坐。山区视情况而定,但原则上严禁小四轮和拖拉机拖斗带人。

7、用镐开挖路面时,应并排前进,左右间距须保持一米,避免对面作业,如必须对面作业,相互间距不得小于五米。

8、在公路维修作业时,应在作业区的二头离作业场所10-15米处,放置安全圆锥柱(墩)或红白相间的施工标志牌,弯道应适当放置远一些。交通繁忙地段同时还要牵线划块作业,以保证养路工作时间顺利和安全。

9、在路上作业中不准来回奔跑互相打闹戏耍,不准在公路上乘坐和休息,随时注意来往车辆及行人状态。

10、雨季要坚持值班巡路,发现塌方阻车问题应做好标志,同时立即报告上级,组织力量抢通,并保持水沟畅通及时清理路面杂物。

条例推荐: 酒店规章制度怎么写范本


在我们平时的学习生活中,我们或许会关注一些文书的撰写,实用文书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实用文书怎么写好呢?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条例推荐: 酒店规章制度怎么写范本》,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1、热爱本职工作、秉公执法、办事果断、思维敏捷,能承受压力,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团结同事,勇于献身,

2、在保安部主管的领导下,直接负责本班次、本岗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妥善安排在岗值勤人员的岗位,分派工作任务,组织替换岗,保证重点部位警卫人员不离岗。

3、负责处理涉及员工生命财产和公司安全方面的调查,具体调查事件事实经过,并呈报主管或经理。

4、接到各部门案件报告时,要迅速与当值保安人员奔赴现场,及时采取恰当果断的处理措施,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主管部门经理。

5、负责对重要案件及事故进行调查,核实情节,发现线索,组织追查,及时整理结果并提出处理意见,上报主管部门经理。

6、负责与客房部门联系,对违反客房须知的宾客进行有效地劝说制止,重大问题报上级领导。

7、直接负责本班查哨、检查保安员坚守岗位情况,督促检查属下保安员执勤、着装、用餐、替代班等情况,落实部门的通知,及时了解保安员的思想情况及值勤中发生、发现的问题,做好处理登记,并及时上报,

8、经常检查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负责消防器材和防范措施的检查落实工作。重点巡查防范有关的薄弱环节,确保公司安全。

9、负责检查、督促本班各岗位保安设备、器材的使用、保管工作,确保完好无损。

[条例借鉴] 保安规章制度之二


随着人们的教育水平的提升,撰写实用文书变得愈来愈频繁,实用文书对我们的生活有着重要的意义,你对实用文书有什么心得呢?请您阅读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条例借鉴] 保安规章制度之二》,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一、总则

1、保安人员全面负责服务中心的值勤巡逻、门卫等保安服务任务。

2、对在值勤区域内的不法侵害和灾害事故,及时报告中心办公室工作人员和当地公安、消防等部门,采取措施控制事态扩大,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3、落实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等防范措施,发现值勤区域内的隐患,立即报告中心办公室工作人员,并协助予以处理。

4、保安人员对值勤区域内发生的不法侵害行为应及时制止,对不法行为人应送交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处理,支持和配合公安机关和其他执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

5、保安人员要严格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保安服务工作,不准超越职责权限;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在岗期内不准做与保安服务无关的事情。

6、不准留宿外来人员,非因公外来人员晚22:00之前必须离开服务中心。

二、具体要求

1、白天由2名保安负责服务中心的安全保卫工作;夜间由1名保安负责服务中心的值班工作;

2、值班时间:春秋冬季:白班早6:00—晚17:30夜班晚17:30—次日早6:00夏季:白班早6:00—晚18:00夜班晚18:00—次日早6:00。

3、保安人员要严格按照服务标准着保安制服,按规定配戴保安标志。

4、严格按照时间交接班,值班期间不准脱岗、空岗、串岗、睡岗,不准迟到、早退,禁止在中心饮酒、吸烟、赌博。

5、值班期间,认真接听值班电话,并做好记录,遇有重大问题,及时通知服务中心领导。6、遵守服务中心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物,对厅内及工作间内的办公设备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动用。

三、班长职责

1、负责在每月1号上报保安人员值班表。

2、负责厅内的照明、空调及门窗的定点开关(早晨上班前半小时打开,晚上下班后即关掉)。

3、节假日期间如遇下雨、下雪应及时组织清扫,保持大门口环境清洁卫生。

四、白天值班保安职责

1、负责更换中心所有的饮水机水筒。

2、在服务中心一楼值勤的保安人员负责接收当天的报纸及信件并送交办公室。

五、考核评定:

1、考核内容:工作情况、遵守中心管理规则情况、履行职责情况。

2、每月考核一次,出现一次违纪情况扣5分,考评在90分(不含90分)以下为不达标,如有进厅办事人员及厅内工作人员投诉者,由保安公司调换保安员。

[条例借鉴] 小组织的规章制度如何写


按照平时学习工作的要求,人们总是会需要写一份规范的文书,掌握实用文的撰写对自己会有很大的帮助,什么样的实用类文书比较高质量?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现“[条例借鉴] 小组织的规章制度如何写”,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对下属创业团队的管理,维护投资者利益,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所称创业团队是指接受投资的全部创业团队下属创业团队在社团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有效地运作企业法人财产。社团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要求,行使对公司的重大事项管理。

下属创业团队应遵循本制度规定,结合社团其他内部控制制度,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以保证本制度的贯彻和执行。下属创业团队应参照本制度的要求建立管理制度,并接受社团的监督。

社团各职能部门应依照本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有效地对创业团队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社团委派至创业团队的人员对本制度的有效执行负责。

第二章:规范运作

下属创业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责任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

下属创业团队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计划和组织、经营活动的管理、对外投资项目的确定等经济活动,应满足社团的制度规定和生产经营决策总目标、长期规划和发展的要求。

未经社团批准,下属创业团队不得擅自进行对外担保、对外借款、限进行。

下属创业团队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向社团提供有关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经营前景等信息,以便集社团进行科学决策和监督协调。

下属创业团队在作出重大会决议后,应当及时将其相关会议决议及会议纪要抄送社团存档。

第三章:经营管理

下属创业团队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结合集团公司发展规划和经营计划,制定和不断修订自身经营管理目标,确保集团公司及其他股东的投资收益。

下属创业团队开展日常经营业务,如签订销售产品、采购原辅材料合同等,应按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并将实施情况社团备案。下属创业团队的日常供销合同在社团初次审定后,集团不再每次审批,但是若发生价格、收付款方式变化必须书面向集团公司总经理请示,批准后才能执行。单项经济合同必须报社团履行合同签订审批手续,批准后才能签订。

第四章:内部审计制度

社团定期、不定期实施对下属创业团队的审计监督。社团审计负责人执行对下属创业团队的审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的执行情况;对社团的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下属创业团队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下属创业团队的经营业绩、经营管理、财务收支情况;

下属创业团队在接到审计通知后,应当做好接受审计的准备。下属创业团队相关部门人员必须全力配合社团的审计工作,提供审计所需的所有资料,不得敷衍和阻挠。

第五章:附则

本制度由社团管理层负责解释。

[条例借鉴] 办公室的规章制度


在日常的学习和工作当中,我们会遇到撰写文书的情况,写实用文书能够方便大家的生活,你的认知中实用文书也是这样的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条例借鉴] 办公室的规章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目的:为提升和维护XX办公室的整体形象,建立健全办公室各项规章制度,努力营造一个文明,整洁,有序的工作环境

一.纪律

1、员工出入办公楼一律凭公司盖章的工作证,上班时要求着装整齐,仪表端庄,不得穿背心,内裤,拖鞋

2、严格遵守公司的工作作息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每天上班需到人事部签到,凡无故不报到者均按迟到或旷工论处

3、上班期间不得随意离岗窜岗,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非工作需要,不得随便离开办公室

4、使用电话,传真机,复印机,空调,灯光,电脑及其他电器设备用品应按规定使用,下班前应关妥才能离开

5、自觉爱护公司的一切设备设施,不得将公物私自占有或挪作他用,如有损坏或丢失,必须负责赔偿

6、非休息时间不得在办公室闲聊,更不允许大声喧哗,使用电话时少用或不用免提,减少办公室噪音。接听电话时应注意礼貌用语[你好,]

7、不准在办公室内下棋,玩纸牌及其他消遣活动,不准玩电脑游戏,所有电脑游戏程序应一律删除,公司允许必要的工作聊天软件存在,但需以工作为准。凡公司各电脑信息,员工要负责保密,公司可以全权处理。

8、总机接听电话时应使用甜美标准的普通话讲[您好,XX公司,请问您找哪位]

9、原则上不允许打私人电话,更不允许用来聊天,通话时不宜声音过大,以免打扰其他员工办公,人离开办公桌应将椅子推入桌下

10、办公室人员外出,必须在人事处办理外出事项登记。

二.卫生

1、办公室的公共区域及办公室外实行全员轮流打扫负责制,(具体见卫生值日表),无故不打扫或敷衍马虎者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2、个人的办公区域内由自己每日负责打扫整理,平时办公桌面保持整洁,不得堆放与办公用品无关的东西,总经理办公区域有秘书和助手轮流打扫。

3、办公区域内严禁吸烟,更不得吸游烟,如需吸烟者均到楼梯过道处吸烟

4、公司内不可以随地吐痰,垃圾,纸屑等应丢入废纸搂内,不得随意抛弃

三.安全

1、工作人员在接待来访人员时,必须先查明来访者身份和来意,然后通知被访部门和相关人员,经许可后再允许进入,严禁让陌生人私自闯入办公区域内

2、每天上班由办公室专人负责提前十五分钟开门,下班前必须由专人负责关闭,并临行前检查公司内所有门窗,设备是否关好,并坚持做到人走灯灭。

3、办公室不应存放员工的贵重物品,公司的贵重可移动财产应由专人保管,对于可以上锁的物品一律要求锁好。不得将危险品带入办公室

4、每日最后离开办公室的人员必须严格检查公司全部门窗,确定安全后方可离开

5、公司所有员工应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坚决维护公司利益

上述规定从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由综合办人员负责检查监督,对违反规定者给予10—50元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罚则:

1,在办公室抽烟一次罚款5元。第二次10元。

2,个人卫生凌乱者,经经理点名批评后,记过一次,第二次罚款1元。

3,其他罚则按照10-50元进行经济处罚。

条例推荐: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壹篇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需要写一些实用文书,实用文书的格式一般都会有固定的要求,你会做一份实用文书吗?为满足您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条例推荐: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壹篇”,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1、职工健康安全目标和指标

(1)、目标:施工安全无事故,确保职工健康安全。

(2)、指标:

1]、重大伤亡事故、重大设备损坏事故和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率为零;

2]、所有施工现场按照一标准、五规范全部达标,有60%以上施工现场达到优良标准;

3]、重伤和轻伤事故频率分别控制在万分之五以下和千分之十五以下。

2、环境目标: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室内工程施工应达到以下目标:

⑴、噪声排放达标:

指标(施工现场场界噪声):昼间

⑵、施工现场夜间无光污染

指标:夜间施工照明灯罩的使用率达到100%,以保证现场夜间照明光勿射入居民家中。

⑶、使用环保型的灭火器

指标:新购灭火器一律采用环保型灭火器。

⑷、尽量减少油品、化学品的泄漏现象。

指标:化学品(如试剂、油漆、涂料等)和含有害化学成分的特殊材料一律实行封闭式、容器式管理和使用,尽量避免因泄漏、遗洒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⑸、最大限度防止施工现场火灾、爆炸的发生

指标:施工现场火灾、爆炸的隐患下降至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范围内。

⑹、固体废弃物实现分类管理,提高回收利用率

指标:对固体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合理处理各类固体废弃物,尽量回收利用。

⑺、目标:最大限度的节约水、电能源。

指标:整个工程水电消耗量比本工程预算用水电量降低0.6%。

[条例借鉴] 培训管理规章制度(篇七)


在日常的学习和工作当中,我们经常会需要写一些实用文书,写好实用文对自己也是一种肯定,好的实用类文书都有哪些内容?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条例借鉴] 培训管理规章制度(篇七)》,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请收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公司规范化建设,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全体员工的纪律观念,提高工作效率,参照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是对公司全体员工进行出勤检查与个人晋升考评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必要的、严格的、实事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保证,是提高全体员工素质的必要条件。

第四条自觉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是全体员工的共同职责,要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以保证本规定的实施。

第二章考 勤

第一条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校区主管同意,并报请考勤人员。

第二条上班时间

教学部:

周一、周二轮休

周三至周五13:00 ~ 21:00

周六、周日08:00 ~ 17:00

咨询部:

周一、周二轮休

周三至周五13:00 ~ 21:00

周六、周日09:00 ~ 18:00

第三条休息时间

周一、周二轮休

(注:所有人员用餐时间为12:00~13:00、17:00 ~ 18:00,周三下午13:00为校区例会时间,因季节变化调整工作时间时,另行通知)

第四条迟到、早退

1、 于规定上班时间未到岗者视为迟到,迟到一次上交团队建设基金10元,并于当日当时上交考勤人员;

2、 于规定下班时间前离去者视为早退,并应于次日上班时上交团队建设基金10元;

3、 月迟到/早退每累计三次按旷工1日计。

4、 员工因突发事件导致无法准时到岗,可呈请部门主任核准后,办理请假手续,不列入缺勤记录。

第五条事假

1、 员工因私人事务必须亲自处理时,可以申请事假;

2、 事假以半日为最小计算单位,不满半日以半日计;

3、 事假一年内累计达15天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第六条病假

1、 员工因疾病、非公负伤必须休养时,可以申请病假;

2、 病假以半日为最小计算单位,不满半日以半日计;

3、 申请病假需出示医院诊断证明及病假条,否则按事假处理。

第七条旷工

1、未经准假或未办理请假手续而未到职者,以旷工论处;

2、迟到、早退超过三十分钟者按旷工半日计;

3、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三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六日者,视为自动离职。

第三章 假 期

第一条国家法定假日

1、 元旦:1天;春节:3天;劳动节:1天;国庆节:3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清明节:1天。

注:因工作需要法定假日正常上班的员工,将以同等时间给予补休(未经批准私自调休者视为旷工)。

第二条休息

1、 由于工作需要,由公司统一安排每周休息日(特殊岗位情况因工作原因未能正常休息的酌情给予补休);

2、 所有员工学习培训、开例会时,原则上不准调休、请假。

第三条婚假

1、 员工晚婚休婚假:5个工作日,非晚婚休婚假:3个工作日;

2、 申请婚假需附结婚证;

3、 婚假不可分次申请,需一次休完;

第四条产假

1、 女员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产后休假75天;

2、 符合晚育年龄的夫妻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女职工增加产假15天,男职工给予陪护假期3天;

3、 妊娠3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15天;妊娠3个月以上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30天;

4、 申请产假需提供医院证明或预产期证明。

第四条年休假

1、 工龄满一年以上员工可享有每年带薪休假3天;

2、 工龄满两年以上员工可享有每年带薪休假5天;

3、 工龄满四年以上员工可享有每年带薪休假10天;

4、 年休假不可分次申请,需在一年内一次休完,不可存假;

5、 年休假需提前一个月申请,同部门人员申请同月休假者不得超过两位。

第五条工伤假

工伤假依据医院诊断书核给,期限按国家和所在城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丧假

1、 父母(含配偶的)、配偶、子女、兄弟姐妹逝世可请丧假3天;

2、 (外)祖父母、配偶的(外)祖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逝世可请丧假1天;

3、 申请丧假须附医院死亡证明或讣告或户籍注销证明;

4、 需赴外地的员工可增加路程假1天。

第四章请假、调班、调休、陪读、值班审批权限和程序

第一条员工请假应先到考勤人员处领取《请假单》,由本人填写,交校区主管审批,校区总监签字,三天以上(包括三天)的假期需提前一周申请;

第二条员工各项调班、陪读、值班,由校区总监负责审批;

第三条员工将经过审批的《请假单》交到考勤人员处存档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四条员工因特殊情况当天无法出勤且未事先请假的,须在上班前30分钟内电话报请校区总监和人事部,并在到岗后第一时间到考勤人员处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五条须提供证明的假期,如果事先无法提供,须在上班后第一天到考勤人员处提交证明,方可消假。无法提供证明者,按旷工从严处理;

第五章考勤管理

第一条公司考勤

1、 全体员工上下班实行签到、签退制度,上下班须由本人亲自签到,不得托、替他人签到;

2、 公司培训、例会考勤制度依照上下班考勤制度执行;

3、 每月底各校区考勤员根据每月请假、陪读、值班等考勤资料,正确统计考勤表。

第二条每月底统计当月公司考勤,于每月31日21:00前报校区总监。

第三条校区总监对本校区考勤,应随时掌握、经常检查员工出勤情况。负责考勤工作的同志要坚持原则,履行职责,切实做好考勤登记和统计工作。

第六章工资的扣发、处罚及奖励

工资于每月15日统一发放,当月离职员工工资于次月15日领取。

第一条旷工者,扣发旷工当日二倍工资;

第二条事假者,扣发事假期间一倍工资,一个月内事假超过三天者,超出天数以扣除当日双倍工资计算;

第三条病假者,3天以内扣发病假期间50%工资,超过3天以事假扣发工资;工龄满一年者,一天以内病假不扣发工资,超出天数以扣发50%工资计算;

第四条每月无迟到、早退、请假、旷工奖励成长基金100元;

第五条负责考勤者和有关人员有意隐瞒或弄虚作假,发现一次,处以500元罚款;

第六条考勤延误影响薪资核算对主要负责人处以每次50元罚款。

注:以上考勤的扣发、处罚及奖励将在当月工资中体现。

员工行为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校区的发展壮大,营造安全文明、高效的办公秩序,提高群体作战能力,特制订本准则。

第二条自觉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是全体员工的共同职责,要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以保证本准则的实施。

第二章工作要求

第一条校区员工必须清楚地了解校区的运营范围和管理结构,并能向客户及外界正确地介绍公司情况;

第二条在接待校区内外人员的垂询、要求等任何场合,应注视对方,微笑应答,切不可冒犯对方;

第三条工作时间内不得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吃零食,在任何场合应用语规范,语气温和,音量适中,严禁大声喧哗;

第四条遇有客人进入教学区应礼貌劝阻,上班时间(包括用餐时间)办公区应保证有人接待;

第五条接听电话应及时,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人员应主动接听,重要电话做好接听记录;

第六条员工在接听电话、洽谈业务、发送短信及电子邮件、招待来宾时,必须时刻注重公司形象,按照具体规定使用公司统一的名片、公司标识及落款;

第七条加强学习与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积极参加校区组织的各项培训(培训将施行签到制,出席记录和培训考核将作为绩效考核的部分);

第八条员工在办公区内须保管好个人的文件资料及办公用品,未经同意不可挪用他人的资料和办公用品,在任何时间均不可利用校区办公场所、设备及其他资源从事私人活动。

第九条员工在工作时间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第十条员工要注重个人礼仪仪表,工作时间的着装及修饰大方得体。

第三章卫生规范

第一条每天清洁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确保地面、桌面及设备的整洁(无灰尘);

第二条自觉保持公共区域的卫生,发现不清洁的情况,应及时清理;

第三条在校区内接待来访客人,事后需立即清理会客区;

第四条办公区域内严禁吸烟,发现一次上交团队建设基金50元;

第五条正确使用公司内的电脑、饮水机、空调等设施,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应关闭空调、电脑、打印机和一切公司内应该关闭的设施;

第六条爱护办公区域内的花木。

第四章保密规定

第一条员工须严守公司的商业机密,妥善保存重要的客户资料、数据等信息;

第二条主要管理人员须做好重要文件的备份及存档工作,并妥善记录网络密码口令;

第三条任何时间,员工均不可擅自邀请亲朋好友在公司聚会,非本公司人员来访,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办公区域;

第五章人员管理

第一条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的整体管理,公司有权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工作需要和员工的能力、工作表现、个人状况等,调整员工的职务、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员工应当服从公司对于岗位、地点、工作内容的调整,并按时按质地完成公司安排的任务;

第二条员工须尊重上司,按照上司的指导进行工作并主动向上司汇报工作情况;

第三条员工有关业务方面的问题须及时向部门主任或校区总监反映,听取意见;

第四条管理人员应团结互助,努力协调好各部门的关系,鼓励并带领好员工队伍,时刻掌握员工的工作情况,确保公司整体规划顺利进行;

第五条公司是个大家庭,员工应团结互助,为公司发展作出努力。

第六章物品管理

第一条办公用品的日常管理由专门管理人员负责定期购买,由专门负责人将办公用品购回,根据实际情况领取发放;

第二条新进人员到领取时由负责人员统一配发各种办公用品。

第七章电脑管理

第一条使用者应保持电脑设备及其所在环境的清洁,下班时,务必关机并切断电源;

第二条使用者的业务数据,应严格按照要求妥善存储在相应位置上;

第三条未经许可,使用者不可增删硬盘上的应用软件和系统软件;

第四条工作时间内不允许在计算机和网络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行为(如看电影、聊天等),也决不允许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信息出现在网络上;

第五条公司网络由专门负责人员统一规划建设与管理维护,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网络结构及网络密码等;

第六条使用者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各种网络用户名和密码,严防被窃取而导致泄密。

解释和修订:

本制度由校区办公室负责解释并根据本校区具体情况进行修订。

本制度从20xx年11月25日起开始实施,在校所有教职工需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考勤

度,考勤人员及校区主管根据考勤制度严格执行及监督。

[条例借鉴] 广告企业规章制度(篇一)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我相信很多人都要涉及到一些实用文书的书写,实用文书给我们证明了它存在的意义,如何才能写好实用类文书呢?急您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条例借鉴] 广告企业规章制度(篇一)”,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为了规范员工工作秩序,加强公司管理,塑造公司良好的外在形象,提升企业内部的凝聚力,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考勤

1、员工应自觉遵守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上班应亲自签到,不可代签。公司作息时间: 8:00—18:00(12:00—14:00为用午餐休息时间)

2、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未经准假而不到岗超过1小时者,视为旷工。

3、病假需经领导批准后休息,事假需本人以书面形式讲明真实情况,总经理批准后休假。手头工作未完成,未交接,应以大局为重,考虑客户利益和公司全局,有职业道德观念。

4、任何类别的请假都需经理事前批准;

加班、休假、调休

二、行为规范

1、员工上班应着工作服,佩带工号牌,并保持工作服的整洁。

2、男员工不留长发或奇形怪发,保持颜面整洁,女员工不许佩带夸张的饰品。

3、员工禁止在工作场所吃零食、抽烟、做私活、长时间打私人电话。

三、奖励

1、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技术等提出好建议,一经采纳实施的每次奖励50~100元。

2、检举违规操作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每次奖励100元。

3、研究发明、改革创新、降低成本,对公司有贡献的每次奖励100~500元。

四、口号

1、不单只看到短期利益,还看到长期利益。

2、准确传达你的产品给你的购买者。

3、准确、惊喜、有效、低成本。

五、经营理念

1、为客户着想,也为公司利益着想。

2、客户有利就是我们有利。

3、客户至上。

热搜规章: 船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面对生活中随时可能出现的情况,人们时常会需要撰写一篇实用文书,大家的实用文书有着许多用途,你的行业中有涉及到实用文书吗?小编收集并整理了“热搜规章: 船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长江过闸船舶安全检查活动,保障船舶过闸航行安全和长江三峡及葛洲坝枢纽安全,根据《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安全保卫条例》《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长江过闸船舶安全检查(以下简称“过闸安检”)活动。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主管过闸安检工作。

长江航务管理局(以下简称“长航局”)负责监督管理过闸安检。

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以下简称“三峡局”)负责实施过闸安检。

长江海事局和长江航运公安局按职责分工,指导过闸安检业务工作。

第四条长江流域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督促港口、码头经营人、管理人依照相关法规,加强船舶装载作业管理,落实水路旅客运输实名制有关要求,强化旅客安全检查,消除过闸船舶安全隐患。

第五条过闸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和管理人应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规定建立过闸安全保卫制度或船舶保安计划,健全安全自查制度,督促过闸船舶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开展自查。

第六条过闸船舶应于每次过闸前接受过闸安检。未通过过闸安检的船舶,不得通过长江三峡船闸、升船机或葛洲坝船闸。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免检的除外。

第二章过闸船舶安全自查

第七条过闸船舶接受过闸安检前应开展安全自查,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船舶适航、船员适任、货物适装、安保情况正常。

第八条过闸船舶应自查本船证书、文书、文件是否齐全、有效。

第九条过闸船舶应自查本船下列设备设施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一)机电设备,主要包括:主机、辅机、操舵装置等机电设备,应急电源、应急操舵装置等应急设备。

(二)航行和通信设备,主要包括:甚高频(vhf)、卫星导航系统、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雷达、罗经、电子航道图系统等。

(三)消防设施设备,主要包括: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按照相关标准配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水灭火系统等固定消防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是否保持完好有效;是否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灭火及应急预案;是否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是否擅自改变船舶防火分区;是否组织防火检查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四)救生设备,主要包括:救生艇筏、救生器材。

第十条过闸船舶应自查船员配备是否满足船舶最低配员要求,是否人证相符。

第十一条过闸船舶应自查货物是否合理配载和有效系固,是否载有禁运货物。

第十二条过闸船舶应自查本航次申报的过闸方式、时间、始发港、目的港、船舶尺度、装载情况等过闸信息是否与实际一致,是否满足过闸要求。

第十三条过闸船舶应自查本船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船员是否掌握船舶应变部署表内容。

第十四条从事客运的过闸船舶还应自查本船是否向旅客宣传过闸安全及应急逃生注意事项,是否按规定对旅客进行实名制登记;载客100人以上的客船还应自查本船船舶保安计划执行情况。

第十五条载运危险货物的过闸船舶应自查本船危化品装载是否满足隔离要求,是否随船携带本航次所载货物托运单(合同)或货物清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是否按规定配备安全保卫人员,是否有除核定船员和押运人员外的其他人员随船。

第十六条船舶过闸安检前,应按自查办法第七条至十五条规定的项目,并填写自查记录表,经船长签字随船备查。

第三章过闸安检

第十七条三峡局应配备与过闸安检相适应的人员和设备,按照过闸安检工作程序和安检项目开展过闸安检工作。

第十八条从事过闸船舶安检的人员(以下简称“安检人员”)应当通过必要的背景调查,接受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

第十九条实施过闸安检时,安检人员应不少于2人,检查时应向船方出示工作证件,并全程视频记录检查过程。

第二十条实施过闸安检时,船长应指派专业人员配合检查,如实回答安检人员提出的问题,按照要求提供相应的文件、文书,操纵和测试船舶设施、设备。

第二十一条安检人员应将过闸安检发现的问题、整改建议及过闸安检结果书面通知船长。

第二十二条安检人员作出过闸船舶未通过过闸安全决定前,应当听取过闸船舶的对有关问题的陈述和解释,理由合理的应当予以采信。

第二十三条安检合格的船舶,三峡局应安排过闸;安检合格的客船,应优先安排过闸。

安检不合格的船舶,应按要求整改,重新申请过闸安检,复查合格后方可安排过闸。

第二十四条安检合格的过闸船舶,在待闸期间船舶适航、货物装载、船员配备以及船舶安保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重新申请过闸安检。

第二十五条过闸安检中发现船舶或人员涉嫌违法违规的,三峡局应及时通报长江海事局或长江航运公安局依法调查处理。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长航局应制定过闸安检工作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对过闸安检工作开展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三峡局应建立并实施过闸安检工作管理制度,确保过闸安检质量和效率。

第二十八条长航局应公开举报电话、信箱和电子邮件地址,受理并调查过闸安检工作中的举报事件。

第二十九条过闸船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暂停其12—24个月的船舶过闸远程申报,并列为失信船舶。

(一)未按本办法第七条至十五条内容开展安全自查;

(二)不如实填写安全自查记录表;

(三)涂改、故意损毁、伪造、变造过闸安检文书;

(四)提供虚假货物托运单(合同)或货物清单、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五)谎报船名、吃水、货种、主尺度和实载运量等过闸信息;

(六)制造虚假船位信息申报过闸;

(七)安检合格的过闸船舶,在待闸期间船舶适航、货物装载、船员配备以及船舶安保等情况发生变化,未重新申请过闸安检。

第三十条安检人员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的,三峡局应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所称的过闸船舶,是指拟通过长江三峡船闸、三峡升船机或葛洲坝船闸的各类船舶。

第三十二条过闸安检人员及过闸安检设备配备标准、过闸安检项目及工作程序、船舶诚信管理规定、过闸船舶自检记录表等与过闸安检相关的制度、标准和文书由长航局制定。

第三十三条过闸安检不替代海事管理机构港口国监督检查、船旗国监督检查、船舶现场监督和长航公安机关治安消防监督检查。过闸安检也不免除船舶、船员及相关方在船舶安全、防污染和保安等方面应履行的法定责任和义务。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规章借鉴] 装饰规章制度如何写


随着人们的生活物质水平不断提高,越来越多人认识到了文书的重要性,实用文书一般都有统一的规范,你觉得实用文书应该是怎么样的呢?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规章借鉴] 装饰规章制度如何写”,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章目标管理

第1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理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和落实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2条制定安全目标,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后落实到分公司、项目部,定期考核。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3条成立由总公司质安部安全生产负责人为首,各分公司安全生产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员会”,组织领导各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4条分公司主要负责人与各施工项目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到人,层层负责。

第5条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员会”工作会议,总结前一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6条各分公司在组织施工中,必须保证如果有分公司施工人员施工作业就必须有分公司现场负责人在现场值班,不得空岗、失控。

第7条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方案和措施,在执行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总公司质安部汇报。更改方案和措施时,应经原设计方案的主管审批签字后实施,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方案和措施。

第8条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制度。各分公司在工程开工前,编制《施工组织方案》中应有专项的安全管理内容,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用书面形式提交总公司公司质安部负责人经审阅后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9条建立机械设备、临电设施和各类脚手架工程设置完成后的验收制度。未经过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第三章施工现场管理

第10条施工人员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的法律,法规。

第11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安全帽,并系下颌带。戴安全帽不系下颌带视同违章。

第12条凡从事2米以上无法采用可靠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得低挂高用,操作中应防止摆动碰撞,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第13条参加现场施工的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复印证件上报总公司质安部备案。

第14条分公司管理者不得随意指挥,操作者不得随意作业,抵制随意指挥,制止他人随意作业。

第15条施工现场各类标牌和警示标志齐全醒目(电子版本可以到总公司质安部拷贝)。

第16条施工堆料不得占用楼道内的公共空间,封堵紧急出口;室外堆料应遵守甲方规定,避开公共通道、绿化地、化粪池等市政公用设施;工程垃圾宜密封包装,并放在指定垃圾堆放地;应控制粉尘、污染物、噪声、震动等对相邻居民、居民区和城市环境的污染及危害。

第17条每月定期由总公司质安部负责人和分公司安全生产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第18条对采取新工艺、特殊结构的工程,都必须先进行操作方法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操作。

第19条管道、设备工程的安装及调试应在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必须同步进行的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的使用和维修。涉及燃气管道的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第20条施工现场用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条例精选: 公司规章制度


按照平时学习工作的要求,大家都会有需要写实用文书的时候,一些实用的文书能够帮助我们达成自己的目标,实用文书需要怎么才能做好呢?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条例精选: 公司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 公司简介(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公司的投资者、主要产品和生产规模即可)

第3条 公司机构(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公司的部门划分、管理层次和主要管理人员即可)

第4条

本规章制度所称的公司是指×××××有限公司;员工是指×××××有限公司招用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5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

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7条

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 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8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9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10条 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第11条

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入职《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12条 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13条

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4条

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和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员工无过错而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

第15条

劳动合同对培训费用的支付没有约定时,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公司有权要求员工支付培训费用,具体支付办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

第16条

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

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5天至6个月: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试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满两年以上的,试用期3至6个月。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17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8条

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19条

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20条

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20xx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深圳户口的员工,男性连续工龄满25年、女性连续工龄满20年,且在本公司连续工龄满5年的,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21条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22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6)、公司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23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按国家及本省、

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另多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代通知金);

依本条第一款第(1)项解除劳动合同,除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同时支付员工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50%,患绝症的增加100%。

第24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据本规定第23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22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5条

公司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1)、公司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26条

非公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

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5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

第27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8条

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22条的情形除外)。

第29条

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30条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31条

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公司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工资。

公司依本规定第21条和第23条第(2)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最高不超过12个月工资;依本规定第23条第(1)、(3)、(4)项等员工无过错情形解除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金可以超过12个月工资(不封顶)。

依本规定第23条(1)、(3)、(4)项解除劳动合同时,员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公司月平均工资的,按公司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以解除劳动合同前三个月员工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和工资性的补贴、津贴。

第四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32条

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对特殊岗位的员工,经劳动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另行规定。

第33条 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

上午 8:00~12:00,下午 13:30~17:30

第34条

公司根据生产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和安排员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3小时,并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35条

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36条

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1)休息日: 星期六、星期日;

(2)休假日: 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节3天、国庆节3天。

第37条 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年休假:

工作满一年未满五年者5天,满五年未满十年者7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10天,满二十年以上者14天。年休假与春节假一起连休。

(2)、婚 假: 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

(3)、丧 假: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

(4)、产 假:

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

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增加产假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5)、探亲假: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与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回家居住一个白天和一个晚上的,在年休假期间安排探亲,不再另行休探亲假。

深圳户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为3至24个月:

(1)、实际工作年限20xx年以下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20xx年以上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20xx年以下的为9个月;20xx年以上20xx年以下的为12个月;20xx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劳务工(非深圳户口员工)的医疗期为15日至90日:不满一年的,为累计15日;满一年的,从第二年起每年增加15日,但最长不超过90日。

第五章 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第39条

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中夜班津贴、高低温津贴、有毒有害津贴和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40条

公司实行结构工资制,员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基础工资、岗位(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员工的基本工资(标准工资)包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和工龄工资。

工资的决定、计算、增减等事项另行规定。

第41条

员工的加班加点工资以员工的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员工的正常日工资=基本工资÷20.92天,小时工资=基本工资÷167.4小时;加班加点工资是正常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法定倍数。

第42条

按劳动法的规定,平日加点,支付基本工资的150%的加点工资;休息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200%的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

第43条 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44条

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公司在支付工资时向员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员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45条

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15日前发放前一个月的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3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和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

第46条

公司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1个月内)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发给员工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47条

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不超过六个月的,其病伤假工资为: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60%;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本人工资的70%;工龄十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80%。

第48条

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停发病假工资,按下列标准付给病伤救济费: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50%;工龄满五年及五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60%。

第49条

病伤假工资或救济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50条

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

并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依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的罚款可以在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资总额不超过本人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51条

员工依法享受节日休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员工因私事请假,公司不予发放工资。

第52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扣除依法赔偿给公司的费用;

(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

(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7)、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53条

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改善员工的食宿条件和工作条件,增加各项津贴和补贴。

第54条

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依法支付应由公司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

公司依法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第55条

公司努力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和未成年工定期进行检查。

第56条

公司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意识,熟悉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57条

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经理(或部门主管)对本部门的安全问题负责,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安全主任)对全公司的安全问题负责。

第58条

公司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劳动。

法律、法规、

规章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有其他特殊待遇的从其规定。

第七章 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59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5)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6)、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8)、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通知书》,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

(9)、员工辞职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辞职获准后,凭人事行政部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第60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进入或逗留厂区,必须按规定佩戴厂证和穿着工作服;

(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3)、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5)、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公司环境卫生清洁;

(6)、爱护公物,小心使用公司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

(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公司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9)、关心公司,维护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10)、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

(11)、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准会客和打私人电话,因故而经部门经理或主管许可的除外;

(12)、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61条

(1)、生产主管和领班要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领班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动作;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5)、工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

(7)、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10)、车间和仓库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意烟火。

(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公司;

(12)、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第八章 奖励与惩罚

第62条

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实行奖励制度。

奖励分为表扬、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五种。

第63条

员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公司,服从安排,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给予通令表扬。

第64条

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员工,除给予通令表扬外,另给予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四种奖励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奖励: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3)、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抢救,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使公司避免重大损失的;

(5)、对公司利益和发展作出其他显著贡献的;

(6)、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65条

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

严肃厂规厂纪,公司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警告、记过、罚款、辞退四种。

第66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1次,并罚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记过1次;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3分钟以上)的;

(3)、不戴厂证或不穿厂服进入厂区的;

(4)、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5)、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6)、随地吐痰或乱丢垃圾,污染环境卫生的;

(7)、浪费公司财物或公物私用的;

(8)、未经批准,上班时间会客或打私人电话的;

(9)、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10)、下班后不按规定关灯、关电、关水、关气、关窗、锁门的;

(11)、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的;

(12)、携带危险物品入厂的;

(13)在禁烟区吸烟的;

(14)、随意移动消防设备或乱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5)、违反公司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

(16)、工作时间,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的;

(17)、工作时间打瞌睡的;

(18)对客户的态度恶劣的;

(19)、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7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每次记过1次,并罚款50至100元;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正常调动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2)、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公司生产秩序和员工生活秩序的;

(3)、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贿赂而使公司利益受损的';

(4)、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的;

(5)、将公司内部的文件、帐本给公司外的人阅读的;

(6)、在宿舍私接电源或使用电炉、煤油炉的;

(7)、私自调换床位或留宿外人的;

(8)、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8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

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予以辞退:

(1)、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5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日的;

(2)、提供与录用有关的虚假证书或劳动关系状况证明,骗取公司录用的;

(3)、违反操作规程,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4)、盗窃、侵占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5)、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业秘密,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6)、在异性宿舍与异性员工同宿的;

(7)、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9条

员工违规违纪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按规定处罚外,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对员工的罚款,每次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

第九章 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

第70条

为了维护公司利益,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特制订本保密制度,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71条

本规定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以及公司依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第72条

可能成为公司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实验数据、实验结果、图纸、样品、模型、模具、技术文档、操作手册等等。

第73条

可能成为公司商业秘密的经营信息包括客户名单、客户订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经营目标、经营项目、管理诀窍、货源情报、内部文件、会议纪要、经济合同、合作协议等等。

第74条

任何员工不得刺探、过问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75条

严格遵守公司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登记、借用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应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中,借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76条

秘密文件、资料、档案不得私自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复印时,应按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

第77条

员工发现公司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因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第78条

员工调职或离职时,必须将自己保管的秘密文件、资料、档案或其他东西,按规定移交给公司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不得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第79条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保密的内容、范围、权利、义务、期限、保密费和违约责任等事项从《保密协议》的规定。

第80条

未经公司同意,员工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营业。

第81条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另行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员工从离开公司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其他企业内任职,公司向员工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费。

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企业的具体范围、

竞业限制期、竞业限制补偿费和违约责任等事项从《竞业限制协议》的规定。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超过

3年,竞业限制补偿费按年计算为员工离开公司前一年从公司获得的报酬总额的三分之二。

第十章 宿舍与食堂管理

第82条

宿舍内严禁私接电源和使用电炉、煤油炉;

第83条

保持宿舍清洁卫生,不得乱丢果皮杂物,不得乱倒饭菜,不得往楼下倒水、抛物。

第84条

未经宿舍管理人员批准,不得私自调换床位,不准留宿外人。

第85条

上班前要自觉关灯、关风扇,用水后要自觉关水龙头。

第86条

晚上12时前必须回到宿舍休息,并且12时准时熄灯。

不准在宿舍喝酒、吵架、打架、赌博;严禁异性同宿。

第88条

伙房作业人员必须讲究卫生,衣着整洁,不随地吐痰,经常清洁伙房地面、墙壁、炊具、餐具,将米、肉、菜认真清洗干净。

第89条、

伙房作业人员盛饭盛菜必须一视同仁,凭卡供应,尽量公平均匀。

第90条

凭公司饭卡用餐,非本公司员工,非经公司领导特别批准,一律不准在公司食堂用餐。

第91条

遵守秩序,文明就餐,自觉排队,不得插队拥挤,不得吵闹喧哗。

严禁非伙房人员擅自进入伙房打饭、盛菜。

必须在食堂内用餐,不得将饭菜端出食堂以外地方用餐;

第94条

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不得故意损坏餐桌、炊具、餐具,不随地吐痰,不乱倒饭菜。

第95条

严禁在伙房、食堂内吸烟、喝酒、嬉戏、吵架、打架。

第十一章 附则

第96条

本规章制度是与员工劳动合同相配套的补充规定,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有抵触的,以劳动合同为准。

第97条

本规章制度是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体化,本规定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有抵触的,以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98条

本规章制度未尽事宜或法律规定更新时,

通过通告的形式补充或更新。

第99条、

本规章制度已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和审议通过,并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备案,且已向全体员工公布。

全体员工阅读后签名,并以此作为已向员工公示的证明。

第100条 本规章制度自20xx年3月24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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