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规范供应商管理,建立安全、稳定的供应商队伍,防止外购原材料、零件、设备的原因发生安全事故,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向公司长期供应原辅材料、零件、部件及带给配套服务的厂商。
3职责
各单位采购部门负责本单位对外采购。负责供应商资质鉴定、信用等级评价、产品质量等。
4资料
4、1管理原则和体制
4、1、1各单位公司采购部门对供应商实行管理,生产、技术等部门予以协助。
4、1、2各单位采购部门可对供商评定信用等级,建立供应商目录,根据等级实施不同的管理。
4、1、3各单位采购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供应商进行评价,不合格的解除长期供应合作协议。
4、1、4对选定的供应商,各单位可与之签定采购协议,在协议中具体规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双言互惠条件。
4、2供应商的评定资料
4、2、1资质鉴定,供应商应带给相关资质证明,具备合法性。
4、2、2产品质量水平评定。包括:(1)物料来件的优良品率;(2)质量保证体系;(3)样品质量;(4)对质量问题的处理。
4、2、3交货潜力评定。包括:(1)交货的及时性;(2)扩大供货的弹性;(3)样品的及时性;(4)增、减订货货的批应潜力。
4、2、4技术潜力评定。包括:(1)工艺技术的先进性;(2)后续研发潜力;(3)产品设计潜力;(4)技术问题材的反应潜力。
4、2、5服务评定。包括:(1)零星订货保证;(2)配套售后服务潜力;(3)服务态度。
4、2、6合作状况评定。包括:(1)合同履约率;(2)年均供货额外负担和所占比例;(3)合作年限;(4)合作融洽关系。
4、2、7价格评定。包括:(1)优惠程度;(2)消化涨价的潜力;(3)成本下降空间。
4、3供应商评定步骤
4、3、1采购部进行市场调查,拟出至少3家具备资质和潜力的单位。
4、3、2由采购部组织相关人员组成的评选小组,对拟订的供应单位进行实地考查,构成考查报告。
4、3、3依据考查报告,采购部确定供应商排行顺序,建立供应商资料。
4、4采购部每年组织对供应商进行重新评估,不合格的进行淘汰,同种采购商品的供应商至少应持续3家。
4、5采购部可对供应商信用状况划分信用等级,对最高信用等级的供应商,可进行优先选取和优惠待遇。
4、6管理措施
4、6、1各单位对重要供应商应定期进行实地考查,掌握供应商生产、管理状况。
4、6、2各单位对购入物品应进行检查和分析,随时掌握商品质量。
4、6、3各单位应用心开发新的供应商,减少对个别供应商大户的过分依靠,分散采购风险。
为了建立高素质,高水平的团队,服务于每一位学生,特制定以下食堂管理规章制度,望各位员工自学遵守。
一、严格遵守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思想,讲究职业道德,文明服务,态度和蔼,主动热情,礼貌待人,热爱本职,认真负责。
二、从业人员本着互尊互爱,齐心协力,吃苦耐劳,诚实本分的精神。
三、服从领导。从业人员应切实服从工作安排和调配,依时完成任务,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所分配的工作,不得损毁食堂形象。
四、爱护公务。食堂的一切设备,餐具有登记、有帐目,不贪小便宜,对无故损坏各类设备、餐具者要照价赔偿,偷盗食堂财物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1.转移、挪用、截留、偷盗食堂食品现象的。
2.扰乱学校食品安全生产、流通、经营秩序,危害食品安全行为,妨碍有关机构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涉嫌犯罪的。
3.履行监管职责、预防应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职责不到位,涉嫌失职渎职犯罪的。
4.以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为名违规收费的。
5.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对事故进行隐瞒、谎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缓报,阻碍他人报告的。
6.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未积极有效地开展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的;拒绝、阻碍、拖延接受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7.其他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违法行为或涉嫌犯罪的。
五、保持食堂、厨房、库房等环境卫生清洁,健全严格的清洗、消毒、隔离、卫生、清洁制度。彻底清除苍蝇老鼠等,餐具应经常消毒,垃圾要及时处理,卫生实行区域包干制,必须做到整洁清爽。确保食堂卫生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
六、从业人员上班不得迟到、早退、矿工,上岗时不得赌博、喝酒、睡觉而影响本食堂形象。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不得私自离职或早退,工作期间不可因私人情绪影响工作。
七、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厨房和保管室。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的发生,食堂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等。管理员要经常督促,检查,做好防盗工作。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清洁优美、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管理。
第三条 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城市环境卫生的统一管理工作。
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保洁责任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规划、建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市政公用、环境保护、卫生、房产、园林等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环境卫生事业发展所需要的经费,使环境卫生事业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第五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建设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设施,制定优惠政策和激励措施,提高垃圾的利用率和无害化处置率,促进其产业化发展,逐步建立和完善垃圾污染环境防治的社会服务体系。
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环境卫生设施专业建设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环境卫生科学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全民的环境卫生意识,树立以讲卫生为荣、不讲卫生为耻的道德风尚。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维护环境卫生,爱护环境卫生设施,尊重环境卫生作业人员的劳动,不得妨碍和阻挠环境卫生作业人员正常作业。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切实改善环境卫生作业人员的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切实保障环境卫生作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
第八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在环境卫生工作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环境卫生保洁管理
第九条 本市实行环境卫生保洁责任区制度。保洁责任按照下列规定划分:
(一) 主、次干道和沿街公厕、废弃物转运站等公共环境卫生设施,由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负责;
(二) 街巷、住宅小区由街道办事处(镇)负责,其中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
(三) 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等单位的所在区域,由本单位负责;
(四) 建筑施工工地和未经验收、移交的道路,由建设单位负责;
(五) 商场、集贸市场、摊点、宾馆、饭店等场所及其附属的室外场所,由管理单位或者经营者负责;
(六) 专用道路、河道、机场、码头、火车站、长途汽车站、人行过街桥、地下过街通道、风景名胜区、公园、绿化地带、文化体育场所、停车场等公共场所以及公路、铁路两侧用地范围内,由管理单位或者经营者负责。
城乡结合地区或者行政辖区的接壤地区保洁责任不清的,以及对责任单位的确定存在争议的,由上一级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确定。
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与责任单位签订保洁责任书。
第十条 环境卫生保洁责任区的责任人应当确定专人负责清扫保洁工作,及时履行清扫保洁责任;或者委托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代为履行,所需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第十一条 环境卫生保洁,应当达到国家和本市规定的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环境卫生作业人员应当按照有关操作规程进行作业,避免因违章作业造成污染。
主、次干道和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作业,应当按照清扫保洁作业规程进行。主、次干道的每日首次清扫保洁作业应当在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第十二条 不得随地吐痰、便溺,不得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不得乱倒污水。
禁止在露天场所、垃圾转运站、垃圾容器内焚烧树叶和垃圾,严禁将树叶和垃圾扫入下水道。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倾倒、堆放或者处置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不得擅自从事经营性粪便清挖;不得晒制粪干。
运输砂石、土方、混凝土、灰浆、灰膏等散体、流体物质及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车辆,应当密封严实,沿途不得泄漏、遗撒、污染路面。
市、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发现违反前二款规定行为的,应当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和清扫(除);对拒不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清扫(除)的,可以责令将运输车辆停放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和产生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第三章 生活垃圾管理
第十四条 生活垃圾是指城市中的单位和居民在日常生活中及为生活服务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粪便。
对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的单位依法实行行政许可制度。
第十五条 生活垃圾应当定点、定时投放和收集。
生活垃圾逐步实行袋装收集和分类收集、回收利用。具体实行的区域、时间由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确定并公布。
第十六条 在实行袋装化收集的区域,环境卫生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市、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收集,并运送到市、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设置的密闭生活垃圾容器或者垃圾转运站。收集的时间应当予以公告。
未实行袋装收集区域的单位和居民,应当将生活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垃圾容器内或者垃圾投放点。
第十七条 生活垃圾由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按规定及时清运。清运时间应当避开城市交通高峰期。
市、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未接管的住宅小区内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建设单位负责清运。
第十八条生活垃圾必须运送到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指定的生活垃圾处理厂(场)进行处理。
对生活垃圾应当采用卫生填埋、生物制肥、焚烧、综合利用等方式处理,并达到国家无害化标准要求。
在生活垃圾处理厂(场)内拣拾垃圾,应当按照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的规定有组织地进行,不得擅自拣拾。
第十九条 单位、个体经营者、居民和暂住人口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生活垃圾处理费专项用于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
第二十条 中小学、托儿所、幼儿园、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和居民住户(利用住宅从事生产、经营的除外)产生的粪便,由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负责清运。其他单位产生的粪便的清运,应当自行负责,也可以委托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实行有偿服务。
粪便管道、化粪池清疏可以委托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实行有偿服务。
第二十一条 不得将工业垃圾、危险垃圾、建筑垃圾投放到生活废弃物容器、转运站、处理厂(场)内。
第四章 建筑垃圾管理
第二十二条 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泥浆及其他废弃物。
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开工七日前,到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申报建筑垃圾数量、运输路线、运输车辆、处理场地等事项,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手续。
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审核决定。核准的,按照有关规定收取建筑垃圾处置费用,并发给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件;未经核准的,予以书面答复。
禁止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件。
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对建设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在施工现场范围内堆放,及时清运,在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将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全部清除。
建筑工地及垃圾处理场的进出路口路面应当硬化处理,配设车辆冲洗设施(含排水沟、沉沙井等),保持周边环境及车辆清洁。
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核准的运输单位运输。
第二十六条 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应当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件,按照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审批的时间、路线、数量,将建筑垃圾运送到指定的处理场地。
第二十七条 回填工程基坑、洼地等需要消纳建筑垃圾的,消纳单位和个人应当到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由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统一调度、安排。
第二十八条单位和个人修建、装修房屋产生的零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除。也可以委托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单位有偿清运,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单位应当自接受委托之日起三日内清运完毕。
第二十九条 不得将危险垃圾混入建筑垃圾。
第五章 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
第三十条 环境卫生设施包括公共厕所、化(贮)粪池、废物箱、垃圾容器、垃圾转运站、垃圾和粪便处理厂(场)、洒水(冲洗)车供水器、环境卫生作业人员工作和休息场所、环境卫生车辆停车场等。
第三十一条 市、县(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卫生设施专业建设规划和《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办理环境卫生设施规划审批手续。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确定的位置、用地面积、规模建设环境卫生设施,不得擅自变更位置或者减少建设数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和阻挠建设环境卫生设施。
第三十二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建设项目设计审查中,应当按照环境卫生设施设计规范,一并对环境卫生设施进行审查。
第三十三条 环境卫生设施专业建设规划确定和预留的环境卫生设施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擅自改变使用性质。
第三十四条 从事城市新区开发、旧区改建、城市道路建设和景区(点)开发建设的单位,以及机场、车站、公园、商店等公共设施、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环境卫生的规定和规划要求配套建设环境卫生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所需经费应当纳入建设工程概算。未建设环境卫生设施或者环境卫生设施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已建成使用的主干道、次干道、广场、住宅小区和商业贸易区环境卫生设施数量低于国家规定设置标准的,由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按照规划要求组织补建或者配置,所需费用由原建设单位承担。
第三十五条 在主、次干道两侧和旅游景区(点)、繁华商业区新建公共厕所,不得低于国家城市公共厕所一类标准;在其他区域内建设公共厕所,不得低于国家城市公共厕所三类标准。
通过社会融资方式建设公共厕所,经规划管理部门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在原标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建筑面积,但最多不得超过原建筑面积的二倍,增加部分可以作为其他经营用房。
提倡和鼓励商场、餐饮、宾馆、加油站等场所内的公用厕所在营业时间内向社会开放。
第三十六条 市、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投资建设的环境卫生设施,由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负责维护管理,也可以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出让经营管理权,由取得经营管理权的单位和个人负责维护管理。通过社会融资建设的环境卫生设施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由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负责维护管理。
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机场、广场、公园、文化体育场所、商场、集贸市场、大型停车场、风景名胜古迹游览区等公共场所内的公共厕所、生活垃圾容器、废物箱,由其管理单位负责维护管理。
由开发建设单位投资建设的新建住宅区的公共厕所、小型生活垃圾转运站、生活垃圾容器、废物箱及市容环境卫生作业人员工作和休息场所,尚未移交的,由开发建设单位管理。
第三十七条 环境卫生设施管理者、经营者应当对环境卫生设施实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定期维护维修,保证设施、设备完好和正常使用。
第三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损坏环境卫生设施,不得改变环境卫生设施使用性质,不得擅自拆除、迁移环境卫生设施。因城市建设确需拆除、迁移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提出拆除、迁移方案,报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并依法进行重建或者给予补偿。
第三十九条 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处理厂(场)的设置,由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和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处理厂(场),不得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生活垃圾、建筑垃圾。
设置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处理厂(场),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符合国家规定的设置标准,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第四十条 在下列区域内不得设置填埋式生活垃圾处理厂(场):
(一)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和地下水补给区保护范围;
(二)城市主导风向的上风向区域;
(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基本农田保护区;
(四)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实施处罚:
(一)不履行环境卫生保洁责任区清扫保洁责任的;
(二)随意倾倒、抛撒、堆放生活垃圾或者建筑垃圾的;
(三)运输车辆沿途泄漏、遗撒、污染路面的;
(四)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乱倒污水的;
(五)未及时清运建筑垃圾造成污染或者未及时清运生活垃圾的;
(六)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
(七)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件的;
(八)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的;
(九)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
(十)损坏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经批准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的;
(十一)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一)将树叶和垃圾扫入下水道的,处以十元以下罚款;
(二)擅自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擅自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理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三)未按核准的时间、路线清运建筑垃圾或者未随车携带核准证件的,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四)占用、擅自迁移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改变环境卫生设施使用性质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五)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生活垃圾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未建设环境卫生设施或者建设的环境卫生设施经验收不合格交付使用的,由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组织补建或者改造,所需费用由原建设单位承担,并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按每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 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侵犯环境卫生作业人员合法权益造成人身伤害,应当给予治安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总则
1、酒店场所内、外环境整洁,经常开窗换气。不乱放、挂或晾晒衣物等。从业人员的日常生活和用具不与顾客用品混用、混放。工作间的摆放要合理、整洁,每层客房应设专用消毒及顾客用品保洁柜。使用的抹布一定要清洁卫生,专布专用,定期消毒。窗台式空调器滤网或风扇清洁无积尘。
2、卧具要一客一换、长住客每周一换,卫生洁具及餐具应一客一消毒,并有保洁措施。
3、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滋生条件的措施,彻底消减室内的蚊、蝇、蟑螂和老鼠。
4、认真执行“法定传染病报”及“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报告”制度。
二)客用口杯、茶杯消毒制度
1、消毒剂:“一片净消毒片,”优氯净“消毒粉
2、清洁剂:去污粉、洗衣粉
3、消毒工具:消毒柜、消毒桶、百洁布
4、存放工具:茶杯储存柜
5、程序
1)从客房撤出的茶杯、口杯放到消毒间倒尽茶水;
2)把茶杯放到清洗池内,用清洁剂洗净,然后放到冲洗池内用清水冲净;
3)用消毒剂配上一定量例水装到消毒桶内,按药剂说明为准,一桶水放一片“一片净”消毒片;
4)将洗过的茶杯、口杯浸泡在消毒水内,时间至少10分钟以上(化学消毒法);
5)或将清洗好的茶杯、口杯擦干连同铁框一并放到消毒柜内消毒(物理消毒法);
6)打开消毒电源(自动消毒),消毒至少45分钟后将茶杯取出;
7)取出已消毒茶杯、口杯储存到封闭的保洁柜里以便备用;
8)在消毒记录上做到登记,记录消毒的时间和姓名。
三)餐饮部卫生管理制度
卫生工作关系到企业的信誉和经营,又关系到社会精神文明建设,更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乃至生命安全。养成良好的卫生意识和习惯,不但是每个服务人员工作的优良表现,也是一个人良好修养与习惯的表现。
一、个人卫生
1、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和被褥;勤换工作服。
2、上班前和大小便后要洗手。
3、要有健康意识,定期作体格检查,预防疾病,当发现有感冒、咽喉炎、肝炎、皮肤病时应主报上司,休假疗养好再上班。
4、管理人员应十分重视服务人员的个人卫生与健康,要为他们创造一些必要的条件,并经常进行检查督促,使个人卫生形成制度。
二、工作卫生
1、当班时避免触摸头发或面孔,不能对着食品顾客咳嗽、打喷嚏;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吸烟。
2、手指不可接触到食物,亦不可碰触杯口、刀尖、筷子前端及汤匙盛汤部分。
3、服务员使用的抹布、垫布等天天要清洗干净,用开水浸烫,以减少或消灭细菌。托盘等工具必须保持清洁。
4、凡腐烂变质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果断不出售。
5、从碟上掉落下来的食物不可给客人食用。
6、不可使用掉落地上的餐具及席巾。
7、对不干净的餐具和台布要及时送回洗洁处清洗,不可摆用。
8、严禁随地丢弃废纸、倒水、乱放茶水杯。
9、不同的食物不要随便混淆,以免有损味道。
10、在服务过程中要留心就餐者,发现病态者及带菌者,对其所用餐具要单独收拾,重点消毒。
11、收市时注意卫生,牙签、纸巾等杂料当尽力避免掉在地上,以免不雅和增加清洁困难(正确的方法是:先拿开碗碟等餐具,用台布包住倒杂料或用扫把清扫)。
12、在适当情况下,要经常使用托盘,训练自己成为一名出色的服务员。
三、环境卫生
餐厅里的环境卫生主要包括餐厅、通道、厕所、休息室、工作间(厨房)、绿化带、停车场等场所的卫生。要搞好环境卫生,必须做到“四定”,即:定人、定时间、定物、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做好处处有人清洁,勤检查、保证时时清洁。要做到市前整理,市后清理,平日小扫,每周大扫,以保证卫生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多媒体教室是学校进行现代化教学的场所之一,所装备仪器设备精度高,价格昂贵,操作复杂,环境要求高。为了保证全校正常的多媒体教学秩序,提高多媒体教室的利用率,特制订多媒体教室的管理制度:
我校多媒体教室是学校多媒体教学的专用教室,还用于召开会议、聚会、等活动。需要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研组、班或个人,必须先提出申请,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主管人员统一安排使用。明确使用的日期、节次、班级。教室使用者:使用前应认真阅读各仪器设备的说明书和控制台操作说明;认真检查仪器设备的完好程度,如有问题,及时通知主管人员处理。
使用时严格按仪器设备的操作规范操作;时刻注意仪器设备运转情况一旦有故障应立即报告主管人员处理,并详细说明出现故障的原因;若当时不报告,事后发现时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负责。未经同意不准擅自改动仪器设备的连接线,不准擅自移动或拆卸任何仪器设备不准擅自把仪器设备拿出室外使用。使用结束应按操作程序关闭电源,整理好仪器设备。填写《多媒体教室使用情况登记表》。
保持教室环境卫生,人人有责,不得随地抛弃废物,不得吸烟或吃零食。注意上课纪律,不得大声喧哗,学生必须按教师指定的位置就座。教室卫生坚持日常小扫和定期大扫的制度,小扫由管理员负责大扫由学校统一安排指定班级打扫。注意安全,不准乱摸电源。
为了广大师生能够更好的使用多媒体教室,让多媒体教室能够更加规范化管理,合理化管理,人性化管理。特请广大师生能够遵守以下条例:
1、多媒体教室的使用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如有特殊情况,应报主管校长批准同意后方可使用。
2、多媒体教室使用老师在上课期间负责教室设备设施的监管义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否则由使用人负全部责任。使用期间不能随意移动教室设备,如有必要,经请示管理员同意后方可。
3、督促学生遵守好多媒体教室的使用制度,爱护教室财产,爱护教室卫生,保持教室干净整洁。
4、学生到多媒体教室上课应按照本班教室的座位坐好,不得随意移动课桌,更不得座在课桌上。下课时应将桌椅摆放整齐方可离开教室。
5、使用老师在下课后应关好多媒体教室各种电教设备(电脑、投影机、功放等),关闭好门窗,拉好窗帘,并上好锁。管理员、使用老师应于上课前10分钟到达多媒体教室。上、下课时,管理员应与使用老师做好仪器设备的交接工作,明确责任,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
一、舞蹈室是教学、训练场所,非教学和训练原因不得随意进入。
二、舞蹈室在每周一至周五的正常上课时间内,用于幼师舞蹈专业的舞蹈课教学,其他课余时间用于学生训练。
三、进入舞蹈室,应穿软底鞋或舞蹈鞋,严禁穿硬底鞋入内。
四、舞蹈室内严禁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丢果皮纸屑。
五、舞蹈室内不准打闹、追逐,运动时应注意他人所处位置,以免造成伤害事故。
六、请爱护室内一切设施设备,如有损坏,按学校物资管理规定罚款,对蓄意损坏者,除赔偿罚款外,送学生处严肃处理。
七、舞蹈室的钥匙应由舞蹈老师保管,舞蹈室使用必须做好登记,用后验收。
八、舞蹈实训室使用完后,请将器材设备恢复原状,并由使用本次舞蹈室的班级负责清除垃圾。
九、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如因缺乏一定的安全措施而造成室内设施设备损坏、遗失、被盗,则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十、坚持卫生值日制度,每天打扫教室,保持室内一切设施的清洁卫生,由舞蹈;
老师每天负责检查、落实。
以上条例由舞蹈室老师和艺术组共同负责监督检查,并负责查清造成公物损坏的责任人,造成公物损坏的责任人须按学校管理规定及时缴纳赔偿金,逾期不交者将予以严肃处理。
舞蹈工作室规章制度会员卡片使用规则:
1、上课前请到前台登记处刷卡登记,详细记录个人上课情况,会员卡只限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2、工作室所有类型的会员卡的持卡人不得因任何个人原因请假。
3、工作室不提供试课,如有特殊情况请事先与老师联系。
课堂纪律规定:
1、严禁迟到,迟到不仅是对老师的不尊重,也是对其他同学的不礼貌,更是对自己的不尊重。
2、老师上课期间,须跟随老师练习。当老师在说话时,请不要与其他人交谈,否则会错过老师的讲解,也会妨碍其他学员上课。
3、若您来时,工作室有别的课程在进行中,请勿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上课。
4、上课期间请把会发声的装置调至静音或者振动,接电话或做其他任何会影响其他学员上课的事情,请到休息区。
5、上课期间严禁吃零食,禁止随地丢垃圾。请爱护工作室环境。工作室内任何时段严禁抽烟,吐痰,乱扔杂物。
6、任课老师若犯重大过失,学生有权向工作室投诉。查明属实会对老师进行处理。
安全及卫生规则:
1、为了您的身体健康与安全,进入工作室前请先换上干净的运动鞋或者软底鞋,请自备好方便运动的衣物。
2、请每次使用完工作室的相关设备后,整理好放回原处。
3、严禁惹事生非,无理取闹,起哄,散布谣言,消极怠课。
4、请爱护更衣室环境,并请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如有损失,恕不负责。
5、自觉维护工作室整体形象和信誉。爱护公共设施,损坏物品照价赔偿。
6、在没有老师的指导下,禁止学员私自练习高难度危险动作,如发生任何意外后果自负,特别是钢管舞技巧等。
7、身体有严重疾病不能过度运动者请自觉说明情况,否则后果自负。
8、因工作室环境特殊,请带小孩来的学员看管好自己的孩子,如发生意外,恕不负责。
以上章程请各会员自觉遵守。无故违反者视情节严重给予警告及开除处理,不退取任何费用。未尽事宜,另作规定。
一、计算机教室是信息技术教育的重要场所,供师生教学、培训使用。
二、学校要加强对计算机教室的管理,安排专职或兼职管理员负责计算机教室的日常管理、使用、保养、维护、安全工作。
三、做好计算机及辅助设备、软件及有关文件资料的登记造册工作。要分类编号定位,逐一登记入账,做到账据齐全、账物相符。
四、做好计算机教室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室内整洁。
五、做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工作。要有防尘、防潮、防高低温、防晒、防静电等措施。雨季和假期要定时开机。
六、严控外来磁盘、光盘和优盘等存储介质的使用,定期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测和杀毒工作。
七、建立工作日志,记载每天计算机教室的日常工作情况。建立每台计算机的使用、保养、故障维修的技术档案。
八、加强防火、防盗的安全保卫工作。机房内严禁明火并合理配置消防器材,管理员应正确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下班离开教室时,管理员要负责关闭电源、锁好门窗。
九、禁止擅自拆装硬件,凡有人为损坏,查明责任、照价赔偿。
十、禁止使用人员对计算机教室机器的系统软件进行删改,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安装应用系统软件,禁止通过本教室机器传播病毒、攻击性程序,以及有不健康内容的文件。
一.主要职能:
1.制定年度销售计划,并报批给总经理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目标分解,并执行实施;
2.按照总经理的部署,做好产品的宣传推广,管理公司网站,及时调整及更新推广内容;
3.合理进行外贸部的预算控制;
4.制定业务人员的行动计划,并予以检查控制;
5.留意市场动态收集市场信息;
6.根据客户询盘及时与客户沟通,建立各级顾客资料档案并备份;
7.与客户协商,谈判,确立销售合同项目。包括所购产品的价格,数量,规格,材料及其要求,贸易国别,交货方式,付款方式,交货期,配件额度及其他条款;
8.向生产部门下达生产订单,备货期间,对生产情况进行跟踪,并告知客户
9.联系货代安排发货,发货后通知客户发货详情
10.做好合同尾款的回收
11.做好销售服务工作,促进,维护与客户的关系;
12.组织完成各类产品的销售
二.职能说明:
a.外贸部经理:
1.分析市场供应需求成交量等竞争状况,正确做出市场销售预测并报批;
2.拟定年,季度,月销售计划,分析目标,报批,并督导实施;
3.根据发展规划合理进行人员预备,配备;
4.汇总市场信息,提报调整,修改建议;
5.关注所辖人员心态变化,及时沟通处理;
6.组织建立客户的完整档案,确保业务人员离职后客户不会丢失;
7.评估控制交易风险,避免公司损失;
8.指导巡视监督检查下属;
9.定期向上级述职报告;
10.制定部门工作程序,和规章制度,报批通过后实行;
11.统计记录月销售报表,季度销售报表,年度销售报表
b.外贸业务人员:
1.严格执行销售程序,规范销售;
2.严格执行行为规范,热情服务客户;
3.对个人洽谈的客户,负责售后跟踪及售后反馈,及时汇报;
4.对个人发生的订单,负责催收尾款;
5.接受客户异议与意见,并及时上报;
6.建立客户的完整档案并每月向上级提交
7.完成公司下达的销售任务
8.听从领导指挥,完成上级发布的其他任务
三.薪资待遇:
a.工资:
1.岗位工资:业务员1500/月;外贸经理4000/月(试用期80%)
2.绩效工资:业务员700/月;外贸经理无
①.业绩部分:300元,按完成当月销售任务百分比计算
②.考勤部分:100元,全勤且无迟到早退(病假丧假婚嫁除外)按100%发放;迟到早退在三次以内(含)或事假一天以内按50%发放;迟到早退超过三次或事假超过一天以上,无考勤奖励
③.团队部分:200元,服从领导管理,无违反部门及公司管理制度,与同事关系融洽,按100%发放,轻微违反部门及公司管理制度,或与同事之间发生轻微情绪争执按50%发放;严重违反部门及公司管理制度,或与同事之间发生严重争执按,无团队奖励;
④.执行力部分:100元,严格执行上级领导的命令,及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按100%发放;未严格执行上级领导的命令,及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视情节严重发放50%或无奖励
b.销售提成:
1.个人销售提成:
a.销售提成=当月销售返款*提成比率
b.提成比率:
完成个人当月销售目标的0%-100%,1%;
完成个人当月销售目标的101%-150%,100%以内按1%,101%-150%按1.25%;完成个人当月销售目标的151%以上,100%以内按1%,101%-150%按1.25%,151%以上按1.5%
2.团队销售提成:
a.销售提成=当月销售返款总额*提成比率
b.提成比率:
完成团队当月销售目标的0%-100%,5‰;
完成团队当月销售目标的101%-150%,100%以内按5‰,101%-150%按7‰;完成团队当月销售目标的151%以上,100%以内按5‰,101%-150%按7‰,151%以上按9‰
c.团队销售提成的分配:
销售经理10%;当月销售冠军10%;当月销售亚军8%;当月销售季军7%;当月协作之星5%(如当月销售均为个人独立完成则当月此项奖励累入年终奖);10%纳入团队福利基金;20%纳入季度奖;30%纳入年终奖
c.奖励:
a.季度奖:由团队销售提成中提出20%,每季度发放一次,根据季度销售报表发
放奖金,销售经理20%;当季销售冠军20%;当季销售亚军15%;当季销售季军10%;其他业务员按业绩分配
b.年终奖:由团队销售提成中提出30%,每一年发放一次,根据年度销售报表发放奖金,销售经理20%;当年销售冠军20%;当年销售亚军15%;当年销售季军10%
c.为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致使成本下降,售价上升,品牌提升,由部门向公司申报奖励,金额100-3000元
d.福利:
a.员工试用期满,经公司及部门领导审核转正后,在公司任职期间均可享受公司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
b.外贸团队福利基金,由每月的团队销售提成中提出10%,可用于团队协作训练,业务技能升级,工作之余放松等
四.惩罚措施:
以下行为构成过失,将处以相应的罚款,严重的将会导致解雇;惩罚金只在绩效奖金内扣除
1.在工作时间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或者接待私人探访超过30分钟
2.在工作时间睡觉
3.在工作时间看与工作无关的报纸杂志或网站
4.将个人情绪带入工作,对客人或同事无理
5.事先未通知且无充足理由的迟到超过10分钟
随着计算机的发展,现代化教学手段在教学中的应用越来越受到重视。目前,我校教学已装备多个多媒体教室,为了使这些教室的使用更加安全、合理、有效,保证教学正常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制度,请使用人员认真执行。
一、注意安全,不准乱动多媒体教室设备的电源和所有设备。
二、使用者在使用前1天到办公室主任登记。
三、使用者在使用多媒体设备时,要爱护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如出现问题,及时与教科室管理人员联系,严禁擅自处理。
四、使用者在使用多媒体设备时,未经允许不得改动设备的线路连接或另行外接设备。如果需要,必须得到教科室管理人员的同意。
五、使用者在使用多媒体设备时,不得私自打开机箱、设置口令、删除系统文件,不得修改计算机的软硬件配置,严禁擅自安装任何计算机软件。
六、设备使用完毕后,认真检查多媒体和扩音设备电源是否关闭,设备柜门是否锁好。
七、使用者在使用多媒体教室期间,一定要管理好设备柜钥匙,不允许外借或转给他人,严禁使用者自配钥匙。如发生钥匙丢失,要及时报告教科室管理人员。
八、多媒体教室只为教学所用,未经允许不得另做它用。多媒体教室的一切设备一律不得外借。
九、严重操作不当或未按本规定使用多媒体设备,造成设备的损坏或丢失,学校将根据有关设备管理规定,追究使用者相应的责任。
一、请购极其规定
1、请购的定义
请购是指某人或者某部门根据生产需要确定一种或几种物料,并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一份要求获得这些物料的单子的整个过程。
2、请购单的要素
完整的请购单应包括以下要素:
请购的部门;
请购物品所属项目
请购的用途
请购的物品名称、规格、数量
请购物品的样品、图纸和技术资料
请购物品的需求时间
请购如有特殊请备注
请购单填写人
请购部门主管
请购单审核人
采购副总审核
财务审核人
公司总经理
3、请购单及其提报规定
请购单应按照要素填写完整、清晰,由公司领导审核审核批准后报采购部门;
请购部门在提报申请单时应要求采购部接收人签字并备份;
涉及的请购数量过多时可附件清单的形式进行提交,为提高效率该清单的电子文档也需一并提交;
遇公司生产、生活急需的物资,公司领导不在的情况下可以电话请示,征得同意后提报采购部门,签字确认后手续后补
如果是单一来源采购或指定采购厂家及品牌的产品,请购部门必须作出书面说明
请购单的更改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由公司领导签字后报采购部。
二、请购单的接收及分发规定
1、请购的接收要点
采购部在接收请购单时应检查请购单的填写是否按照规定填写完整、清晰,检查请购单是否经过公司领导审批;
接收请购单时应遵循无计划不采购,名称规格等不完整不清晰不采购,图纸及技术资料不全不采购,库存已超储值积压的物资不采购的原则;
通知仓库管理人员核查该物资是否有库存;
对于不符合规定和撤销的请购物资应及时通知请购部门。
2、请购单的分发规定
对于请购单采购部应按照人员分工和岗位职责进行分工处理;
对于紧急请购项目应优先处理;
无法于请购部门需求日期办妥的应通知请购部门。
重要的项目采购前应征求公司相关领导的建议。
三、询价及其规定
1、询价前应认真查看请购单的品名、规格、数量、名称,了解图纸及其技术要求,遇到问题应及时与请购部门沟通;
2、属于相同类型或属性近似的产品应整理、归类集中采购;
3、询价时对于相同规格和技术要求应对不同品牌进行询价;
4、比价采购的单位均应具备一定的资质和实力,具有提供或完成我公司所需物资的能力;
四、比价、议价
1、对厂商的供应能力,交货时间及产品或服务质量进行确认;
2.对于合格供货商的价格水平进行市场分析,是否价格最低,所报价格的综合条件更加突出;
五、合同的签订及其规定
1、合同正文应包含的要素
(1)合同名称、编号、签订时间、签订地点;
(2)采购物品的规格、名称、数量、单价、总价及合同金额,清单、技术文件与确认图纸是合同部可分割的部分;
(3)付款方式
(4)工期
(5)质量保证期
(6)其他约定
2、合同签订及其规定
(1)如涉及到技术问题及公司机密的,注意保密责任;
(2)拟定合同条款时一定将各种风险降至最低;
3、合同执行
(1)已签订合同由采购部项目负责人负责跟进,由采购部负责人进行监督,如出现问题,采购部应及时提出建议或补救措施,并及时通知请购部门及相关领导;
(2)已签订的合同在执行期间,应及时掌握合作单位对于合同义务和责任的履行情况,跟踪并督促其保证质量,按时履约;
(3)合同在履行期间应按照双方约订严格执行合同,遇未尽事宜应及时协商并签订补充合同;
六:报验与入库
1、供应单位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采购部应及时通知质检部门进行验收;
2、标的物在运达公司后采购部应及时通知请购部门,由请购部门及时安排卸货与搬运。
第一章任用与晋升
第一条、为有效规范人事作业程序,促进公司人事薪金管理制度化、正轨化,使人事工作有章可循,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的制订,充分体现了公司“学习、进步、创新、服务”的企业文化。
第三条、公司遵循“重能力不重学历”、“任人为贤”的用人原则
第四条、新进员工试用期为1-3个月.根据员工的绩效表现、直接主管认可,本人提交转正申请确定转正
(一)试用期间,当月绩效评估为A或B类者,直接具备转正资格;
(二)试用期间,连续2个月绩效评估为C类者,直接具备转正资格;
第五条、一般人员转正由直接主管报请公司批准备案;主管及以上人员转正,由所在网点经理同意报请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主管以下的员工调动晋升,由所在网点经理提出申请;主管及以上员工调动晋升,由网点经理提名,总公司审批。
第二章离职辞退
第七条、员工因故辞职,必须提前15天通知。普通员工向直接主管批准。主管级员工离职向总经理申请批准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八条、员工离职手续办妥,相关物品、资料移交后,财务部门方可办理结算手续。
第九条、收到员工离职申请书时,相关负责人应即时与离职人员面谈,探询将离职员工之离职原因。
第十条、辞退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可予以辞退:
1.连续或连续超过三次周绩效评估为E类者;
2.季度内累计5次或超过5次周绩效评估为E类者;
3.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并在同事间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者;
4.触犯刑事法律者。
(二)、凡辞退者,由直接主管安排离职面谈,并处理好相关移交工作。
第十一条、移交员工离职时,应将所负责的办公用品、档案资料、相关业务函件移交直接主管,由主管签字认可。
第三章薪资福利
第十二条、工资为月薪制,一个自然月为一个结算期,于次月十五日发放,遇节假日在最近一个工作日发放。
第十三条、工资由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三部分组成(网点经理工资不在此列)
(一)、岗位工资:实习收银员、网管¥800,收银员、网管¥1000,保洁员¥800,技术主管¥1500,实习技术主管¥800,实习店长¥1500
(二)、绩效工资:根据绩效考核分为5级,从实习开始计算.
1级,当月内周绩效评估累计两次或超过两次E类者或月总评E类者,当月绩效工资=零
2级,当月内周绩效评估不超过一次E类,月总评非E类者或月总评为D者,当月绩效工资=其岗位工资X10%
3级,月总评为C者,当月绩效工资=其岗位工资X20%
4级,月总评为B者,当月绩效工资=其岗位工资X30%
5级,月总评为A者,当月绩效工资=其岗位工资X50%
(三)工龄工资:工资一年及以上员工有工龄工资,工龄工资=其前一年平均工资x20%
第十四条、薪资调整,由直接主管出具薪资调整通知单,呈总经理批准后,交财务部作业。
第十五条、年、季绩效奖励,本奖励作为对优秀员工的一种工资以外的常规薪金补贴
(一)季绩效奖励分为2级,凡工作满一个季度的员工均参加评比
1级,3个月中没有周、月绩效评估为E类者,季度总评为B类者奖励金额=其岗位工资X30%
2级,3个月中没有周、月绩效评估为E类者,季度总评为A类者奖励金额=其岗位工资X50%
(二)年绩效奖励分为5级,凡本年度工作达到或超过6个月的员工均参加评比
1级,年平均总评为E类者奖励金额=其岗位工资X年度工作月数X1%
2级,年平均总评为D类者奖励金额=其岗位工资X年度工作月数X2%
3级,年平均总评为C类者奖励金额=其岗位工资X年度工作月数X3%
4级,年平均总评为B类者奖励金额=其岗位工资X年度工作月数X5%
5级,年平均总评为A类者奖励金额=其岗位工资X年度工作月数X10%
第十六条、在职员工由公司免费提供住宿和中、晚餐。
第十七条、员工生日公司将按50元左右标准计发生日礼物。
第十八条、员工及其直系亲属生病、住院时,由公司组织探望,探望费用每次100元左右的开支。
第四章考勤及请假
第十九条、员工请假,必须本人以书面形式事前向直接主管申请,除因急病等特殊原因不能事前申请必须事后补齐。因病请假,需持有医疗机构医疗证明。
第二十条、员工因公外出,应填写《外出单》送直接主管核准,并登记。
第二十一条、假期批准权限:一般员工请假由直接主管批准。主管以上人员请假由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二条、凡旷工一天者罚3天工资,全月无故旷工三天,予以辞退。连续三天旷工者视为自动离职。
第五章培训
第二十三条、培训是提高企业员工素质及工作技能,增强团队凝聚力的重要措施,每位员工都有责任、有义务接受培训。
第二十四条、培训内容
(一)新进员工必须接受岗前培训、企业文化知识、员工手册培训以及岗位专业知识培训:网管为期15天,收银为期7天。
(二)、员工转岗、晋升必须接受转岗、晋升培训;
(三)、公司员工必须定期接受相应的培训;
(四)、全体员工定期接受职业道德培训;
(五)、成功学培训、员工潜能培训;
第二十五条、各部门应根据其具体情况,分析开发新的课程,组织讲授;培训完毕要进行跟踪调查。
第二十六条、培训采取在职培训、岗位轮训、封闭培训、实地工作培训、外训、送培等多种形式进行。
第六章员工档案
第二十七条、员工档案是公司人事部门招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和任用中形成的在职员工的个人文件材料,是考察员工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八条、员工档案由历史地、全面地反映员工情况材料组成,其必备材料包括:
(一)、学历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复印件;
(二)、员工登记表、个人履历表;
(三)、xxx复印件;
(四)、员工绩效考核表、奖励、处分材料;
第二十九条、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借用或借阅本人档案。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管理制度经总经理批准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解释权为本公司。
一、工资标准:
1、实行职务等级岗位工资制;
2、管理人员以现任职务确定工资等级,职工以现岗位纳入相应工资等级;
3、管理人员职务发生变动、职工工作岗位发生变动,自调令发布的下一个月,其工资也将随之相应调整;
二、工资构成:
1、个人总收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奖金;
2、基本工资:依据担任职务经过考核确定;
3、岗位工资:依据岗位职责,技能高低,经过考核确定;
4、奖金:效益、工作业绩及表现由部门经理提名,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5、业务提成:为促进一线员工销售的积极性,部份岗位根据其所在岗位的销售特点在达到一定基数后按相应比例提成,激励员工积极促销。
三、职务岗位变动后的工资级别确定:
1、职务提升:凡被提升为领班以上各级管理人员,自提升之日,在其所在职位下一级基础上试用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试合格,方可纳入相应的职位等级;
2、岗位变动:凡在内部调动,自调动之日起均须经过一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试合格者,若原等级低于本岗位者纳入本岗位等级;若原岗位等级与现岗位等级相同者,其级别不变;若原岗位等级高于现岗位等级,按现岗位等级执行;
四、新进店员工等级的确定:
1、调入人员:有相同工作经历,调入本店后,经试用期满合格,可参照原工作时间和工作能力,纳入相应岗位等级;
2、各专业学校毕业生直接来本店工作:所在岗位试用三个月后,根据其条件和本岗位要求,确定岗位等级;
3、职业高中毕业生、定向培训生:定向培训期间发生活补贴,经实习期满后,享受公司一切待遇,并依其所在岗位要求逐步晋升;
五、审批权限:
1、主管及以下的各级员工等级工资的确定,由所在部门根据编制和实际工作需要,进行考核,提出意见报人事培训部批准;
2、部门副经理及以上管理人员等级工资的确定,根据总经理任职命令,人事培训部负责执行。
为了给广大同学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搞好教室卫生,优化教室氛围,特制订本制度。
具体要求
1、教室卫生由各班卫生委员负责,班主任指导完成。
2 、要求学生做到门窗轻开轻关,桌椅轻拿轻放。
3、要求本教室后墙设置“学习、思想交流园地”,搞好教室文化建设,优化学习、生活环境,净化学生思想,陶冶学生情操。
4、要求本教室所有学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废纸、果皮。更不允许学生在教室打闹,乱扔粉笔头。
5、要求保持地面清洁卫生,桌椅摆放整齐,抽屉中书籍摆放有序,无杂物。
6、要求每节课后清擦黑板及讲桌,保持黑板及讲桌干净,槽内无粉尘,粉笔、教具摆放整齐。
7、要求定时开关门窗,保持教室内通风。
8、要求保持教室电视机,灯管的清洁。
9、要求摆放好清洁工具,及时清理垃圾桶。
10、要求保持教室内外墙壁的清洁卫生,做到墙壁无脚印,禁止乱涂、乱写、乱画。
11、要求爱护教室财产,无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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