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同意将___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的房屋及其设施租赁给乙方,计租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甲方《房屋产权证》(产权证编号:_______字第______号)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期_____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日止。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 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 承租人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 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__天的,并赔偿违约金__________元。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房屋租金涨幅作适当调整。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 每年租金为为人民币________万________仟元整(¥________元)。押金: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2. 乙方每半年以现金形式支付租金:_____________。付款时间为每年的_____月____日。
3. 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甲方给予乙方7天的宽限期,从第______天开始甲方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______%加收滞纳金。
第四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门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第五条 各项费用的缴纳
1. 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 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 度,电表底数为 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 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4. 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六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人出卖房屋,须在_____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第七条 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__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违约金 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八条 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向违约方要求赔偿违约金________元。
本合同共贰页,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出租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__街道_____栋_____楼_____号。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_______年零_____月,出租方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_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_____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此条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确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_____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__________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 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_____份;合同副本_____份,送_____单位备案。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街道办事处(乡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
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协议/□房屋买卖协议/□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是/□否)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最多不超过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协议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
本协议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协议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乙方)应自订立本协议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协议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协议备案手续。
第三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共计_______年_______个月。
甲方应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协议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_______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协议。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__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人民币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方式:_______(□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_______付_______,各期租金支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押金: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_)租赁期满或协议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______________由甲方承担,______________由乙方承担:
(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_____________________费用。
本协议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协议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协议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
1、迟延交付房屋达_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协议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_______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______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法定的协议解除情形。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_______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协议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协议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及附件)一式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份_______执_______份。
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对协议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协议的附件。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的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3、租赁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4、租金:________元整,一次性付清。扣押金________元,待房屋到期,水电、物业费交清,退还押金。
5、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将房屋交付乙方,另甲方将楼道钥匙____把,入户钥匙____把,车库摇控钥匙____把,储藏室钥匙____把,电费卡、燃气卡交于乙方,本合同终止时交于甲方。
6、在房屋租赁期间,所产生的水费、电费、物业费、燃气费由乙方支付。如房屋到期,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价格随行就市。
7、在房屋租赁期间,乙方保证甲方室内家具、电器及其他生活用品完整不缺失损坏,如有损坏乙方负责维修,甲方不承担维修费用。期满后交给甲方房屋中的所有家具、电器及其他生活用品完整并可正常使用,如有缺失乙方应按器物品购置价赔偿。
8、乙方应在终止本房屋租赁前两个月通告甲方。
9、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10、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经市建委有关部门审定具有民用装饰《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
2、装饰施工地点:__区(县)___路___弄(村)___号__楼___室。
3、住房结构:_____房型____房___厅___套,施工面积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总价款:¥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 其中: 材 料 费:______,人工费:______ 管 理 费:______,设计费:______ 垃圾清运费:______,税金(3.41%):____ 其 他 费 用:______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自___年___月___日开工,至___年___月___日竣工,工期___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2、乙方提供的材料: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见)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 2、工程结算: 3、工程保修期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2、乙方工作:
七、违约责任:
八、纠纷处理方式: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十、其它约定:
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住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邮 编: 邮 编: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一、合同各方
授权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
被授权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
甲方授权乙方经营区域: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为其在特定区域内经营甲方的“______”品牌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加盟期限为__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__年__月__日止。
三、加盟经营
1、甲方特此授权乙方为区域内成为“______”的特许经销商。经此授权后,甲方在该区域内将不再授予任何其它企业、个人以同类经销权。
2、在授权期内,甲方在向乙方提供“______”品牌服务时,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品级与实物相符,并保证货源供应。
3、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7日内需向甲方支付加盟费(人民币)______万元。
4、甲方保证向中国大陆内各加盟方交付的服务保持统一的零售标价。
5、甲方将“______”品牌服务按零售标价的8折售予乙方。
6、甲乙双方在费用交付方面,只支持银行转账、汇款或当面现金的方式。
7、合同到期后,若乙方决定不再销售“______”品牌服务,在乙方保证服务完好、包装齐备、标签无损坏、未超过保质期的前提下,可将现存的“______”服务退还给甲方。甲方按供货价的6折回收退还的服务。
三、营业场地、店面装饰与配置
1、加盟店店铺设在乙方处,或由乙方自行选定其它场所并报甲方批准。
2、加盟店店铺装修,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做任何干预。
3、加盟店内的营业所需(包括: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甲方不做任何干预。 上述所涉及的费用由加盟商承当。
四、促销与广告
1、甲方在授权期内,将协助乙方进行“______”品牌的形象设计,并向乙方适时提供相应的服务宣传资料、标识、招贴物品等。甲方可根据乙方的经营状况和要求,帮助乙方进行特定时间和区域的服务促销和推广活动。(具体事宜可另议)
2、甲方进行 “______”品牌的整体宣传活动乙方必须配合,相关的“______”品牌的服务进行促销、推广计划和广告设计由甲方提供,乙方遵照执行。甲方对于促销活动所涉服务在供货价基础上按照促销折让的比例给与优惠。
3、乙方单独进行“______”品牌有关的宣传、广告活动时,应事先告知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相关广告形象设计须经过甲方审核或由甲方提供。
4、乙方须承担自行组织促销活动产生促销让利和费用。
五、培训与指导
1、为使加盟店能良好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应向加盟店传授必要的知识。
2、加盟店在开业前应派遣店主或两名可以代行承担的职工,参加甲方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相关行业技术。
3、开业后,如甲方有研修指示,乙方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员再次参加前项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4、加盟店承担前来培训的旅差费用。
六、商标、服务标志及相关权利
1、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标、服务标志及其相关权利的所有权均归属于甲方。
2、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加盟店可以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3、乙方不得在加盟店以外使用甲方的所有商标和服务标志。
4、乙方应在经营中向顾客提供良好的服务,维护甲方品牌的声誉、信誉和良好形象。
5、双方在此明确,乙方取得的是在授权期内、在指定区域内甲方商标、服务标志的使用权和服务的经销权,这并不意味着甲方商标、品牌及商誉等相关知识产权的任何转让、许可。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继续使用“______”品牌,或以“______”品牌经销商的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
七、竞争限制
1、在合同期内,乙方如有意获得其所在省市区域的“______”特许经营代理权,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取得甲方的特许代理权。
2、为表示对甲方合作的诚意,在合同期内,如甲方推出“______”之外的其它新系列商品和服务,乙方有优先代理权。
3、乙方在授权期内,不得再接受任何其它企业、个人的授权或委托,在加盟店内代理、经销其它品牌的服务。
4、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甲方授予的经销权以各种形式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八、服务质量控制
1、为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品种和服务的一致性,提高公司形象,乙方加盟店的运营方法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凡甲方有新服务推出,乙方必须按照最低配货量或以上的数量购入,并将新服务及时上架销售。
3、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对顾客购买金额达到规定标准时,给与“玫瑰卡”会员资格和相应
的折扣优惠,做好会员资料信息的登记汇总工作并半年一次定期向甲方提供会员资料信息。凡有新服务上市或服务促销活动乙方应通知所有会员,让会员享受到来自“______”持续不断的优质服务。甲方将不定期回访会员客户以检查乙方的服务质量。
4、甲方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或其它方式对加盟店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职工管理、会计处理、店铺经营管理、店铺陈设等各方面的指导,提供有关信息,帮助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5、随着甲方加盟店数量在全国范围内的不断增加,甲方将对全体加盟店进行信息化管理。如该项管理实施时本合同仍在有效期内,乙方须遵照甲方的管理规定执行,不得以如任何理由拒绝执行。
九、保密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甲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乙方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有损于乙方利益的情报。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经营技术秘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情报。乙方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2、以上规定双方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3、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加盟店经营手册以及其它文件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妥善保管,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即刻归还甲方。
十、加盟店的让渡与承继
1、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加盟店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它处置。
2、如乙方加盟店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为保持加盟连锁店的运营,乙方可以请求总部临时接替营业。待总部确认加盟店可以重新经营后,应及时把营业权归还加盟店。
3、上述总部接替经营期间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均属加盟店,总部代行经营所产生的费用由加盟店负担。4、如乙方希望出让加盟店或出租店铺时,应首先通知甲方,甲方有优先承让和承租的权利。
5、遇上述情况,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确定加盟店让渡价格和租赁金。协商意向不能成立时,双方均可申请具有法律效力的认证或评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满前3个月,经双方协商,可以更新合同。
2、前款的合同更新,应在本合同期满之前一个月完成。以双方签订新的特许连锁合同书为合作文本。
3、如本合同期满后双方无意继续合作,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时承担下列义务:
a、支付所有应付给总部的费用;
b、归还所有操作手册、机密文件和专利资料;
c、向甲方移交“______卡”会员登记名册;
d、归还、转卖或销毁所有带有“______”商业标志的招牌和材料;
e、取消以“______”名义登记的商业注册和名称登记
f、在原加盟店经营场所内外的房屋、设备、陈设等处,消除任何与“______”有联系的迹象; g、因加盟店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乙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4、甲方因加盟店的行为而被索赔责任时,可要求乙方负担被追索的赔偿金。
十二、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条款中规定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约定,违约的金额为在此前乙方经销甲方提供的服务零售价总额的10%。如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并损失超过违约金总额,违约方还应负责对超额部分赔偿责任。违约一方经对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月日
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为统一和提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的门面房和产品形象。为乙方营造更好的销售环境,经双方协商,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1、自协议签定之日,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店面整体设计及装修。装修内容包括:
门头广告牌的设计、制作、安装;
产品形象墙的设计、制作、安装;
产品展示架的设计、制作、安装;
店内主体色调的制定、粉刷;
店内棚顶吊旗的设计、制作、安装;
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样板一套、安装工作服四套及各种证书和产品说明。
2、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需向甲方交纳装修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
3、乙方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兼营其它品牌或与甲方有冲突的'产品,否则将扣除乙方的装修保证金。
4、甲、乙双方合作满一年后,乙方能很好的维护甲方的产品形象,并无违约情况,甲方将如数返还乙方的装修保证金(返款方式以地板兑现)。
5、本协议一式3份,甲方2份,乙方1份。
6、本协议修改由双方协商解决。
7、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___年___月___日终止。
甲方:
乙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业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形式结构:__________式__________室__________厅__________厨__________卫。
三、工程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同工期:___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五、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双方商定,本工程的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万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首付____________万元,第二次付款____________万元,装修完成后付尾款____________万元。
六、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____________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七、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____________年。双方应在验收合格签字后,即填写工程保修单。
八、施工范围
1、四个房间:两个卧室、一个客厅、一个书房,四壁贴墙纸,其余公共地段刷漆,地面铺设瓷砖,打地脚线,要求平整;
2、客厅临街面用双开玻璃门。一个厨房、一个卫生间墙面铺瓷到顶,留出吊顶空间,边角打磨,地面铺的瓷砖,要求平整。
3、两个阳台地面铺设瓷砖,要求平整。水、电、气、管线及安装,管线必须是目前市场上最高端产品。
4、露台要求修建简易休闲厅,采用玻璃墙。
九、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____________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
十、凡因本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市有关政策,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十一、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
十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三、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____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xx年xx月xx日
【篇一: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
违约金,是现代民法体系中为实现诚实信用原则、保证合同履行而发展出来的一个重要工具。违约金是依法强制违约方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货币的一种经济制裁,一般在合同的约定条款中载明。
一般学者认为,违约金具有补偿性和惩罚性双重性质。惩罚性违约金具有惩戒作用,不论是否存在经济损失,违约方均应支付,且违约方在支付惩罚性违约金后,仍需承担继续履行合同和赔偿损失的责任;赔偿性违约金是双方当事人预先估算的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总额,违约方支付赔偿性违约金,不再承担继续履行合同或赔偿损失的责任。
民法属于私法领域,具有惩罚性质的违约金在民法领域适用并无不当。而劳动法兼有公法和私法的性质,属于社会法。社会法是以一种特殊的标准衡量当事人的地位及分配利益。这些特殊的标准源于社会弱者的身份认定,是以特殊身份来决定利益的分配,使这种分配结果有利于具有弱势身份的一方。社会法正是以调整主体的不平等关系为己任,注重实质平等。因为劳动法上存在强势主体和弱势群体之分,违约金一旦适用,极易被强势主体所滥用。所以,在劳动合同立法时,只有首先确定该违约金条款的性质,才能更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权利,更有利于劳动纠纷的解决。
【篇二:劳动合同中该不该设立违约金】
辞职需付违约金
小杨是上海某大学理工科的大学生,毕业后留在上海工作。他与上海市某通信器材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岗位是系统部技术员,合同约定期限是1999年5月17日至2001年5月17日,月工资是1300元。由于小杨工作积极,公司很器重他,1999年底出资让他去国外进行培训,双方约定变更合同,将小杨提升为系统部现场技术工程师,并将合同期限延长至20xx年7月30日止,未约定月工资。
但小杨在新岗位工作了一段时间后,发现工作量反而没有以前多,比较清闲。而小杨是个闲不住的人,他认为这样会让自己产生惰性,对自己技能的提高不利。于是,经过一番思考,小杨作出了一个决定:他于2004年6月16日,以系统部工作量少,今年1至6月无事可做,有很大的危机感等为由提出辞职。而公司方觉得小杨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作为公司的人才资源,可以为公司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便拒绝了小杨的辞职请求。但小杨坚持要走,公司见无法挽留,提出因小杨合同期限未满就提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是违约行为,应向公司支付18000元培训费及违约金作为违约责任的承担。小杨认为这个数额太大,无法接受。于2004年7月23日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要求减免违约金数额,同意支付2000元至3000元。公司接到申请书后表示同意,要求小杨支付违约金3000元。小杨支付后,公司给其出具了退工通知单。小杨与公司终止了合同。
然而,小杨事后越想越委屈,他觉得企业索取的违约金于法于理都无据,就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返还违约金3000元。小杨认为,最初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并未约定违约金,而后更改的合同中亦未约定。公司要求其支付违约金没有根据,所以要求返还其已支付的3000元违约金。
公司则认为,违约金是小杨和公司共同协商的结果,小杨当初提出减免的要求表示其已接受违约金作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而且有小杨提交的书面申请为证,这个申请和公司对申请的同意,相当于合同要约和承诺过程。所以,对于小杨要求返还3000元违约金的要求不予接受。
法院经过一审、二审的审理,认为公司在小杨提出辞职后,通知其支付违约金18000元,小杨通过书面形式与公司协商,最后他实际支付违约金3000元,此数额小杨在其书面申请报告中亦已明确表示认可,此可视为双方协商的结果。现小杨请求判令公司返还违约金,理由不足,不予支持。
违反合同判赔偿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或者由法律所规定的,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量的货币,是合同法中违约责任的一种主要形式。劳动合同中是否可以约定违约金条款?其法律效力如何?我国《劳动法》对此并没有明确规定。这次由国务院法制办起草的《劳动合同法》(草案)对违约金进行了规定。近几年,在实践中,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条款和解除劳动合同中双方因违约金条款约定的内容发生的争议越来越多。但是,由于劳动合同与民事合同存在较大的区别,劳动合同的违约金的适用范围、劳动合同的违约金的性质以及劳动合同违约金的支付标准等都具有其特殊性,值得进一步的探讨。
《劳动法》并没有规定违约金可以作为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的责任形式之一。但是,在我国的部门规章和一些地方性法规中对违约金作为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的责任形式作了明确规定。比如说《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违约行为设定违约金的,仅限于下列情形:(1)违反服务期约定的;(2)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违约金数额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约定。在上述案例中,小杨违反了劳动合同关于合同期限的约定,如果小杨和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如果一方违反合同,则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小杨违反合同的约定提前解除合同,是属于《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17条的规定中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情形,可以自由约定违约金作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学者争鸣
在关于我国未来的《劳动合同法》中是否应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这个问题上基本形成了两派观点:一派主张合同双方可以约定违约金条款,如有学者认为:违约金的约定有其合理性,尤其是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后,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约束合同当事人积极履约的作用。也有学者认为:应规定许可劳动合同当事人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在一定的程度上有自由约定违约责任的权利;当事人可事先约定违约金的具体数额、幅度和赔偿经济损失的计算方法等的权利。另外:违约金和赔偿金条款是劳动合同当事人违约不履行合同时,双方约定的违约方应承担的经济责任条款。还有学者认为:双方可以约定不履行合同而应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条款等等。
另一派观点主张劳动合同双方地位是不平等的,违约金条款不应载入劳动合同中,如:在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不当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预定违约金是不太合适的,尽管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预定制度在民法上是允许的,但劳动合同附和化的性质决定了在非对等的劳动合同关系中应被禁止。
还有学者认为,目前《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在实践中可以起到约束双方遵守劳动合同的作用,在实践中大量的劳动合同也设立了约定违约金的条款,已经成为违约方承担劳动法律责任的一种重要方式。当然也存在违约金数额约定不当等问题,但是目前劳动合同中违约金条款出现的一些问题,乃至其所带来的一些负面影响,只是一项法律制度发展过程中所伴生的正常现象,完全可以通过制度本身的不断发展与完善而加以克服。
【篇三:劳动合同违约金的适用情况】
《劳动合同法》第25条规定:除本法第22条和第23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即只有在规定约定服务期和竞业禁止的条件下才能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这是我国第一次从法律上比较明确规定劳动合同违约金的适用情况。
案例
提前三十天辞职发型师成被告
法院判决其无须支付违约金
美容美发公司的发型师彭某提前三十天向公司提出辞职,公司却要求他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一个月薪资作为违约金,为此双方协商不成,美容美发公司到卢湾区法院起诉彭某。日前,卢湾区法院依法判决驳回了美容美发公司的该诉讼请求。
20xx年9月18日,美容美发公司与彭某签订劳动合同一份,约定彭某担任发型师一职,期限自20xx年9月18日至20xx年9月17日止,美容美发公司按月支付彭某固定工资或保底工资2000元、补贴500元。该合同第十一条第四项约定:乙方指彭某未满合同规定期限而提出辞职的,应当依法承担合同违约责任,须支付相当于一个月薪资作为违约金。20xx年3月19日,彭某向美容美发公司提出辞职,并一直工作到5月9日离开。美容美发公司认为彭某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提前辞职的须支付一个月薪资2500元作为违约金。彭某认为自己已经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无需再支付违约金。
法院认为,法律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包括选择用人单位的权利,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因此,彭某作为劳动者,依法享有辞职的权利和自由。现彭某离职距其提出辞职已满三十日,双方对此并无争议,故美容美发公司作为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彭某的辞职申请,或以其他方式限制彭某行使辞职权利。双方在劳动合同中关于彭某提前辞职须支付美容美发公司违约金的约定,与法相悖,对美容美发公司要求彭某支付合同违约金的诉讼请求,法院依法不予支持。
理解与适用
只在两种条件下才能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或者由法律规定的,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货币,是合同法中违约责任的一种主要形式。我国《合同法》对违约金有较为明确的规定,但《劳动法》对此没有明确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25条规定:除本法第22条和第23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即只有在规定约定服务期和竞业禁止的条件下才能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这是我国第一次从法律上比较明确规定劳动合同违约金的适用情况。
关于违约金的标准,首先,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可以约定违约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约定违反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违约时,劳动者所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其次,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规定的,可以约定违约金。但是劳动者同法对于违反竞业限制应当承担违约金的数额并没有具体规定,这说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协商约定,但是违反竞业限制的违约金也不能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和公平原则。
【篇四:劳动合同违约金的确定】
劳动合同违约金的含义
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通常约定的是在劳动者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劳动合同时(主要是在劳动者违约解除劳动合同时)向用人单位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或其他财物。在签订劳动合同的实践当中,劳动合同的违约金一般仅针对劳动者适用。
劳动合同违约金的性质
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既是一种违约责任的形式,又是一种独特的担保方式,对劳动合同的履行有重大的意义。依据违约金发生的原因的不同,可将其分为约定违约金和法定违约金,从性质上看,违约金可分为赔偿性违约金和惩罚性违约金。赔偿性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双方预先估计的损害赔偿总额,又称为损害赔偿额的预定。此种违约金不能与违约损害赔偿同时主张,因为该违约金的功能就在于弥补一方违约后造成的损失,如果违约金数额低于损失的,可以适当增加,反之,如果高于损失的,可以适当减少。
法律应明确规定非违约方如果是用人单位,则该用人单位应承担劳动者所造成的损害的举证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无法举证证明劳动者对其造成了损害,则违约金条款不能法适用,劳动者不承担支付违约金的责任。惩罚性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对于违约所约定的一种私的制裁,故又称为违约罚。此种违约金的功能在于其强烈的惩罚性,违约方承担违约金的责任后,还要承担其他一切的违约责任。此种违约金是对违约方一种额外的处罚。显然,惩罚性违约金的运用很容易损害违约方的权利,并使合同相对方获得不正当的利益,违背合同法的公平原则。我国《合同法》第114条的规定即为赔偿性违约金,如果当事人对违约金约定不明,则推定为赔偿性违约金。
劳动合同违约金的确定
约定违约金的基本原则:一是违约金的数额应考虑双方当事人(特别是劳动者)的承受能力;二是约定违约金时双方要对等。违约金的数额的设定都要求应当遵循公平原则,根据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等因素合理确定。
根据《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付的违约金最多不得超过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工资总额。
但是,《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只作了原则性的规定:约定的违约金数额畸高的,当事人可以要求适当减少。双方当事人因违约金发生争议的,可以按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
因此,每个地方可以制定其的劳动合同违约金的标准,劳动者应该了解清楚自己所在地的地方法律来约定劳动合同违约金的数额,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篇五:《劳动合同法》:主动辞职不用付违约金】
单位迟迟不给签劳动合同将赔付双倍工资;炒老板鱿鱼可以不再赔违约金;签约两次之后再续约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超过一年不签约的,自动视为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明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施行之后,这一切都将成为现实。
参与了该法起草工作的劳动法权威黎建飞教授为广州企业界解析《劳动合同法》的影响时做出了上述解读。
违约金一向是用人单位绑住劳动者的紧箍咒,但明年1月1日之后,想炒老板鱿鱼的打工仔可以挥挥衣袖不留下一分血汗钱了。《劳》规定,除非劳动者接受过单位的培训,或有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的协议,劳动者不需向单位支付任何违约金。
而且单位必须出具第三方开的培训费用发票才能证明对劳动者进行过培训,企业内部培训或没有第三方发票的都不算。作为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我要提醒你们记得收好发票;作为劳动者,就要记得快点毁灭证据啊。黎建飞说辞引来台下一片笑声。
签好了工作单位的大学毕业生们注意,不要离开校门后到处疯玩,得快马加鞭到单位去报到。《劳》第七条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也就是说报到了劳动合同才生效,要是在离校和单位报到期间出了意外,学校和单位都不会管,那就惨了。黎建飞举例一名服装学校的女生,毕业离校之后未及时到单位报到,结果期间查出患上血癌,学校和单位都没有义务负担医疗费,只能靠社会救济,同学们千万不要轻易脱离组织。
不少单位没有依法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今后出现这种情况,不但要补足应该交的部分,还要向劳动者付出经济赔偿。肖胜方律师提醒用人单位,所谓依法,是要按时、足额购买,拖延时间、金额不足都要赔偿。根据《劳》46条,劳动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用人单位要作出赔偿,并补缴拖欠的社保资金,还要交滞纳金。这将导致企业越不依法购买社会保险,损失越大,成本越高。
合同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现乙方已对本合同项下所述的厂房作现场实地视察,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物业位置、用途、交付使用标准
1、甲方将座落在 的厂房(房地产权证号: ,以下简称:该厂房),建筑面积 ㎡,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的范围仅限于上述厂房,除厂房外的其他空地乙方可以合理使用,但需遵守有关人员进出、环境卫生等管理制度。
2、该厂房的用途为 ,如乙方需转变该厂房的用途,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转变用途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并承担全部费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租赁年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租赁期满:如乙方续租或不续租的,须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第三条 租金
1、首年该厂房租金为人民币 每平方米(¥ 元/㎡),即该厂房每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 ,(小写:¥ 元);
第 年开始每月租金在上一租赁年度的基础上每年递增百分之 捌 :
即 年 月 日开始该厂房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
第 年, 年 月 日开始该厂房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
2、上述费用均不含税,如乙方要求开具发票,甲方须予以配合,税金由乙方负担。
3、甲方必须在 年 月 日前将该厂房交付给乙方使用,租金开始缴交日期自 年 月 日起。乙方必须在每月 日前缴交当月租金给甲方。
第四条 履约保证金
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支付首月租金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保证金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给甲方,该保证金在租赁期届满且乙方付清水电费、税费、工人工资、租金及相关费用后的7天内由甲方不计利息原额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费用
1、甲方负责提供 千瓦电源,其余用电设备的安装及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自行购买及安装甲方指定型号参数的水、电表、限流空气开关。乙方必须根据上述甲方提供的用电负荷之内进行安全用电,若因乙方安装及使用过程或超出负荷造成的安全责任、经济责任及相关法律责任一概由乙方负责。
2、甲方负责提供自来水源,其余用水的安装及费用由乙方负责,如乙方需增加水、电负荷,则由乙方为主导,甲方义务协助到有关部门协调,一切报装增容、安装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3、租赁期间乙方安装独立电表和水表,发生的水、电费用甲方按照地方有关部门的收费标准按实代为向乙方收取,公共用水、电则按实分摊收费,缴交日期与租金同时向甲方支付。乙方逾期缴交水、电费或其他租赁费用的,甲方有权对乙方租用之厂房作停水停电处理,造成损失、损害的,由乙方负责。
4、乙方生产产生的工业垃圾、生活垃圾由乙方负责清运,清运费用和装运车辆由乙方自理。
第六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随时向任何第三方转让该厂房,但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
2、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私自转租、分租给第三者。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收回该厂房,且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及经济损失。
第七条 维修、养护
乙方在租赁期间,保证妥善使用该厂房。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建筑的结构。如乙方在使用该厂房过程中,对其主体结构造成影响的,乙方必须负责修缮或恢复原状,如乙方怠于处理的,甲方可单方面采取补救措施,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不能恢复原状的,乙方必须按照实际向甲方作出相应的赔偿;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该厂房损坏或对其他任意第三者造成伤害的,一切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装修改造
1、租赁期内乙方如需改建、增建,须向甲方提交方案,以供甲方审核,经得甲方书面同意才能动工,否则甲方有权追讨乙方一切责任。租赁期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出租物原貌恢复原状。
2、由于乙方擅自改建、增建项目的,给甲方或其他任意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一概责任由乙方负责。
3、如涉及对消防设施的装修改造方案,必须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正式书面批复后,方可实施改造。因违反规定造成损失,需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提交的方案至少应包括设计图纸、施工周期、用料说明、施工设备明细、用电、用水申请、施工人数、现场负责人等内容。
5、租赁期满后乙方不再承租时,由乙方投入的可分割并可移动的属于乙方所有的装修物及有关设施,由乙方带走;不可分割、移动的装修物(包括但不限于电线、电缆、水管等)及有关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电梯等),无偿归甲方所有。
6、租赁期未满,由于乙方的原因提前退租,属于乙方所有的不可分割、移动的装修物及有关设施,归甲方所有。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提前退租,由甲乙双方共同指定有资格的评估单位,对不可分割、移动的装修物及有关设施进行评估,甲方给予赔偿。
第九条 厂房返还
合同期满终止或提前解除,乙方须按甲方要求 天内迁出并将物品全部搬走,乙方无合理理由逾期不搬迁的,每逾期一天应按日租金三倍的标准支付场地占用费,同时甲方有权将物业内的物品搬出,并不承担保管义务, 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除能用螺丝刀拆卸的器具乙方可自行拆走外,所有入墙入地的固定装修属甲方所有,乙方如有损坏应维修及赔偿。
第十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将出租厂房交付乙方使用。
2、租赁期内,乙方必须按时支付每月租金及相关费用给甲方。
3、租赁期内,乙方应向有关部门办理工商、国、地税等相关证照,并承担相关费用。如乙方未能按时办理或不办理上述相关证照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4、租赁期间,乙方应保证按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如因拖欠工人工资致使任何纠纷发生,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在租赁期内,乙方须取得关于安全生产、消防、环保等方面的合格证或资格证,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确保在租赁期间,其有关生产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按有关规定安全生产。如有高度危险性机器设备进厂或参与生产,必须书面知会甲方并由乙方为主导上报有关管理部门核查并批准方可进入该厂房投入生产,并做好高度危险作业的危险防范措施。乙方对该厂房的使用必须符合被核准经营的项目的安全标准,达到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在租赁期内,因乙方的原因造成任何安全生产责任或消防责任、环保责任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给甲方或任意第三者造成损害的,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6、乙方租赁期间发生的债权、债务概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负责自行承担。
7、租赁期间,乙方因自身原因使用甲方电梯(包括客梯及货梯)造成的损坏及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违约责任
1、双方如需变更合同内容,须另行订立书面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租赁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许解除合同:
(1)发生不可抗力,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2)国家政策或政府部门规划要求改变厂房使用功能,或政府征用、征收、拆迁等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发生上述情形的,双方互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双方结清款项,甲方则在合同解除后7天内无息退回乙方履约保证金。
3、甲方中途无故解除合同的,除应返还乙方尚未使用租赁该厂房期间的租金外,还应将履约保证金双倍退还,并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
4、乙方中途无故单方面解除合同的,甲方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及已交租金。
5、在租赁期内,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予退还乙方已交租金、履约保证金:
(1)合同期内,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令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从事非法经营,或随意改动经营设施和经营范围,经甲方警告仍不予纠正的;
(2)乙方擅自转租、分租或变相转让经营该物业书面,或将该物业作设定任何担保、抵押的;
(3)乙方逾期缴纳租金超过 日,或累计三次逾期交纳租金的,因违反本款约定导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每逾期一天应按拖欠总金额的 ‰计付违约金;
(4)乙方不承担应由其承担的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物业或设施严重损坏的;
(5)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对该物业进行装修的;
(6)本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乙方出现上述情况的,本合同在甲方书面解除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解除,乙方除应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并承担因其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6、本合同所称之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诉讼或仲裁费以及合理的调查费、律师费等相关费用。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在租赁期内,如遇国家或集体征用该地段时,如有征收补偿的,一切补偿及赔偿按法律规定处理。乙方的一切损失,甲方不负补偿之责,但乙方所交之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2、甲乙双方确认相互送达与本合同有关之一切文件的地址均以本合同所载明的地址为准,从一方寄发信件之日(以邮戳为准)10日内,视为已收妥相关文件,任一方地址发生变更均需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怠于通知方承担。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未经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
第十五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 ,租赁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厂房类型为结构 为。
二、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周边有事:如地边、围墙、用水、用电、由甲方协调,保证乙方的正常生产、生活,厂房搬迁维修日期年 日起,至 月 日止。搬迁维修期间免收租费。
2、如一方违约,交违约金万元整,(叁万元整),合同租期定租赁自月月合同,租赁期满,甲方应先与乙方协商下一期租房合同,保证乙方的优先权利,在未经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理由转租、废除、终止合同的延续。
3、合同价格,全年元,中间不能变动,变更使用年限,除了国家征用以外。
4、电费每度元,用电由甲方协调,房子坏了由甲方维修,不能随意转租别人,整个院内全部租下,包括房屋、等所有设施,动力电线引到院内。
5、如果乙方盖的建筑物或修建的其它附属设施其受益权归乙方所有,用电对甲方不对供电所。
三、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3、租赁期间,甲方如因产权证等或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4、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所有设施的专用权。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6、本合同一式 叁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合同经盖章或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地址: 北区 室内的一间 。用于 房。
二、租赁期限及约定
1、该房屋租赁期共一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房屋租金:每月_____元。按月付款,每月提前五天付款。另付押金_____元,共计______元.
(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房屋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3、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普通住房使用。
4、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
2、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但乙方使用不当除外)。甲方进行维修须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但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四、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甲方同意乙方转租房屋的,应当单独订立补充协议,乙方应当依据与甲方的书面协议转租房屋。
五、乙方违约的处理规定
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租金xx年,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合同期满后,甲方如果继续对外租赁本房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乙方必须在合同到期前10日内,与甲方商议签订新租赁合同,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甲方有权另行发包。
三、租金每年为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须于每年的十月一日前一次性将租金交齐,交不齐则视为违约,每超过一天,乙方应按每年房租的10%的罚款赔偿给甲方。
四、租赁期房屋的修缮。房屋属人为的损坏由乙方及时修缮,由于不可抗拒的损坏,由甲方及时修缮。
五、乙方在经营过程中的一切经济纠纷及其它任何责任与甲方无关。
六、厂房出租协议书样本的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在合同履行期内,乙方不征得甲方同意,无权将房屋转租给第 三者或相互对换房屋,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2、在合同期内,如果甲方同意乙方将房屋使用权交付给第三者,本合同对原乙方与房屋使用权者继续有效。
七、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与第三者发生的一切经济、民事等纠纷,甲方概不负责。
八、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保持所租房内外所有设施完好无损,如果确需改造或增设其他固定设施,应征得甲方同意后再进行,所需经费由双方协商,合同期满时,乙方如需拆除,需将房屋恢复原样,不愿拆除或不得拆除的甲方不予补偿。
九、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有政策变化,市里统一规划等其它原因需要拆除房屋,其租赁费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本合同即终止。乙方要积极配合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十、在合同履行期间,要遵纪守法,讲文明道德,自觉维护好室内外卫生。水、电费及社会公共收费(治安、卫生、工商、税务等)由乙方自行缴纳。
十一、甲方责任
1、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否则每超出一天应赔偿乙方年租金的10% 的经济损失。
2、不按合同内的条款规定修缮房屋的应赔偿乙方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3、不得无故终止合同(第九条除外),否则应赔偿乙方年租金的10%的经济损失。
十二、乙方责任
1、不得利用租赁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2、不得干扰和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
3、不按合同内的条款规定修缮房屋的其它设施,根据造成的后果,赔偿其经济损失。
4、合同终止后要及时搬出,否则按租赁房屋缴纳租金,并处以租金的10%罚款。
十三、免责条件
如因不可抵抗的自然灾害,使双方或任何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条款,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厂房出租协议书样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备注:租金由甲方签约人按年收租,并开具收据,如乙方违背,处以租金的50%罚款,甲方有权立即收回出租厂房。)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手印: 手印:
20xx年xx月xx日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愿意委托居间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房地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列条件租赁出租方(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_____所有的房屋。
一、甲方对所租赁的房屋已充分了解并同意按下列条件租赁:
1、房屋座落: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室;
2、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权属:______________;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租赁价格: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元整/()年()月请选择并(√)表示确认
4、租赁期限:共计()年自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意向金的支付及有效期限约定:
甲方同意于签订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同时支付元整(人民币/美元),作为租房意向金。本合同自甲方签署之日起2日内为租房考虑期(租房意向考虑期是指:甲方在支付了租房意向金后可以在这段时间内确定是否租赁该房),在考虑期内甲方有权提出终止委托租赁行为(须以书面形式),并取回租房意向金,如超过考虑期甲方无任何书面异议,则视甲方已完全确定上述租赁行为,从超出考虑期之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为租房确认期(租房确认期是指:在有效期内当丙方在本合同中签字确认后甲方均表示确认),如超出确认期丙方尚未确认或本合同所列条件不为丙方所接受,则本合同终止,甲方所付之意向金立即无息返还。
三、意向金转为购房定金及甲方违约约定:
当丙方于确认期内在本合同中签字同意甲方所列租房条件后,则甲方同意将上述意向金自动转为租房定金给丙方。如到时甲方提出反悔不租或不按乙方通知的期限前来签订房地产租赁合同的,则视为违约,则甲方无权要求返回定金,丙方则按佣金额的50%支付给乙方作为前期服务费。
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本条款已作特别提示,请仔细阅读本条款并请予签字确认,甲方:
四、甲方的义务:
在本合同之有效确认期内,丙方同意出租并签字确认后,甲方以丙方签字确认为准之日起5日内,依乙方安排至乙方处与丙方签订房地产租赁合同。
五、乙方的义务:
乙方负责为甲、丙双方代书签订房地产租赁合同,同时乙方协助甲、丙双方办理产权调查、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等相关手续。
六、甲方之服务报酬支付:
甲方与丙方签订房地产租赁合同同时应按月租金的35%,作为服务报酬(佣金)支付给乙方。
七、乙方未按上述第五条款乙方应履行的义务进行操作的,则乙方应向甲、丙双方支付违约金,其金额按上述月租金的35%,计_____________。
八、甲方在与丙方成交时,甲方应依法负担的有关税、费均由甲方负责自行缴纳。
九、丙方意见及义务
丙方同意按上述甲方之租赁条件出租,并同意在签字之日起5日内依_____________房地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乙方)安排,至乙方处与甲方签订房地产租赁合同。
十、丙方之服务报酬支付
丙方与甲方签订房地产租赁合同同时应按月租金的35%,作为服务报酬(佣金)支付给乙方。
十一、丙方违约之约定:
若丙方同意依甲方之租赁条件出租并在本合同上签字后,有反悔或不按上述约定的5日期限前来签订租赁合同的应视为违约,丙方应双倍返回定金给甲方。甲方则按佣金额的50%支付给乙方作为前期服务费。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本条款已作特别提示,请仔细阅读本条款并请予签字确认,丙方:
十二、丙方在与甲方成交时,丙方应依法负担的有关税、费均由丙方负责自行缴纳。
甲方:
乙方:
丙方:
日期: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书。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一、合同期限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一、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按下列第()项确定
A。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即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B。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符合法定终止时间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即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C。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工作任务完成即行终止。
若乙方实际用工起始时间与本合同约定起始时间不一致,以实际用工之日为本合同起始时间。
二、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______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乙方应按甲方确定的岗位责任制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生产(工作)内容。
(二)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地点:____________。
根据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乙方所在岗位的工时制度按以下()项确定
A、标准工时工作制
B、不定时工作制
C、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的规定,对执行本条A项工作制的,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并且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天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天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对执行本条B项、C项工作制的,甲方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并听取乙方本人意见的基础上,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甲方保证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带薪年休假等休假权利。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内的月工资为元;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试用期满后,乙方的月工资为元,工资形式为()。
1、计时工资2、计件工资
根据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合同期内甲方为乙方调增(减)的月工资作为本合同的月工资(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三)乙方工资支付形式为()
1、银行代发2、现金支付
(四)甲方以法定货币按月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工资发放日为每月日,如遇休假日或休息日,应当提前支付。
(五)乙方加班工资、休假日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的确定和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五、社会保险
(一)甲方应按规定及时为乙方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的相关手续,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按规定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应享受的假期及相应待遇,按生育保险、女职工劳动保护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公)负伤(死亡)的待遇、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的待遇及医疗补助费发放,均按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及相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遵守劳动保护、职业危害防护等有关规定。
(二)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
(三)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如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乙方有权拒绝。
(四)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对具有职业病危害(如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的物质,下同)的岗位(工种),甲方应当如实告知乙方有关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并采取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的预防措施和防护设施。
(五)乙方从事具有职业病危害岗位(工种)的,甲方应组织乙方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如实告知乙方检查情况,并为乙方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合同,并及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
(二)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的,甲方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符合《劳动合同法》及国家、省、市规定的有关劳动合同终止情形的,劳动合同终止。
(五)工伤职工、患职业病职工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依据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六)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七)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结工作交接手续。
八、约定事项
(一)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条规定,双方约定的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其它事项的约定:
九、甲方按法定程序,依法制定单位规章制度,并予以公示或告知乙方,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十、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或向本单位(或甲方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协商不成或不愿调解的,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本合同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相抵触的,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十二、本合同至少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乙方签名(盖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______
或负责人签名(盖章)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盖章)______
合同订立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履行起始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五:上海劳动合同样本】
订立合同双方:
招聘方:_____(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单位的行政)简称甲方
受聘方:_____(合同制职工)简称乙方;
甲方招聘合同制职工,按有关规定,已报请有关部门的批准(或同意)。甲方已向乙方如实介绍涉及合同的有关情况;乙方已向甲方提交劳动手册。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年(或___个月),从____年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没有一定期限的合同或以完成一项工作的时间为期限的合同,应注明本合同无一定期限或本合同以某一工作完成为届满期限。)
第二条试用期限
试用期限为___个月(或___年),即从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试用期限的长短,有关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有关部门无规定的,由招聘方根据受聘方的工作能力和实际水平确定。)
第三条职务(或工种)
甲方聘请乙方担任_________职务(或从事某工种的工作)。
第四条工作时间
每周工作六天,星期日休息。每天工作时间为八小时。上下班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
(以完成一定工作量为期限的合同,工作时间由双方商定。)
第五条劳动报酬
〈一〉乙方在试用期间,月薪为____元。试用期满后,按乙方的技术水平、劳动态度和工作效率评定,根据所评定的级别或职务确定月薪。
(以完成一定工作量的时间为合同期限的,亦可按工作量确定报酬。实行计件工资的,按计件付酬。)
〈二〉乙方享受的岗位津贴和奖金待遇,与同工种固定职工相同。
第六条生活福利待遇
(一)补贴待遇:乙方享受交通费补贴、粮食补贴、取暖费补贴等与固定职工相同。
(二)假日待遇:乙方享受节日假、婚假、产假、丧假与固定职工相同。工作满一年以上需要探亲的,可享受____天(不包括路途中的时间)的探亲待遇,工资照发,路费报销。
(三)特保儿费:乙方享受特保儿费与固定职工相同。
第七条劳动保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劳动保护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乙方患病、伤残、生育等待遇以及养老保险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条国家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无规定的,由双方商定。)
第九条政治待遇和劳动纪律要求
(一)乙方在政治上享有同固定职工一样的权利,如参加民主管理企业的权利,参加党、团组织和工会的权利等。
(二)订立有一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乙方,在担任领导职务以后,如职务是有任期的,在劳动合同期限短于领导任期的情况下,可以将合同期限视为领导职务的任期;如果职务是没有任期的,可以视为改订没有一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三)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单位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分配,坚持出勤,积极劳动,保证完成规定的各项任务。
第十条教育与培训
甲方应加强对乙方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安全生产教育,根据工作和生产的需要进行业务、职业技术培训。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变更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变更劳动合同:
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不因此而损害国家和社会的利益;
2、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规定已经修改;
3、由于甲方单位严重亏损或关闭,停产,转产确实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规定,或由于上级主管机关决定改变了工作任务,性质;
4、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在合同没有变更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安排乙方从事合同规定以外的工作,但下列情况除外:
1、发生事故或自然灾害,需要及时抢修或救灾;
2、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的临时调动(单位内工种之间,机构之间);
3、发生不超过一个月时间的短期停工;
4、甲方依法重新任命、调动、调换订立没有一定期限劳动合同职工的工作;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的解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国家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商定。双方议定条款不得违反法律和政策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解除劳动合同,除因乙方违法犯罪或乙方不履行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或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本单位管理章程的规定被开除的,以及乙方擅自解除劳动合同的以外,甲方应按规定发给辞退补助费和支付路费。
解除劳动合同时,双方应按规定办理解除手续。甲方应按规定将解除合同的情况报告有关机关核准。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无故辞退乙方,除应发给辞退补助费和路费外,应偿付给乙方违约金______元。
〈二〉甲方违反劳动安全和劳保规定,以致发生事故,损害乙方利益的,应补偿乙方的损失。
〈三〉乙方擅自解除合同,应赔偿甲方为其支付的职业技术培训费,并偿付给甲方违约金____元。
〈四〉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操作规程,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按处理固定职工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四条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单位主管机关或劳动合同的管理机关请求处理,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报主管机关,劳动合同管理机关(本合同如经公证,则应交公证处留存一份)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行政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订
一、原劳动合同自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
二、甲、乙双方同意,自x年x月x日起终止劳动关系。
三、甲、乙双方同意终止合同补偿金为x个月工资(按当事人上年度月年均工资计算)合计:xx(小写:xx元)。
四、本协议自签字日起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市社保局各执一份。
甲方:xx公司乙方签字:___________
(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四:自愿解除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为期____年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现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要求提前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甲方同意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经双方充分协商,就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1、双方一致同意于年月日解除劳动合同,双方的劳动权利义务终止;
2、因是乙方提出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甲方不需要向乙方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乙方知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不要求甲方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费用;
3、甲方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至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终止;
4、甲、乙双方在此确认: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已依法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甲方依法履行了义务,包括乙方应享有的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双方无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的劳动报酬(含加班工资、奖金、补贴等)已结清。乙方不再因为原劳动合同的履行、解除,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任何费用、补偿或赔偿;
5、乙方应在本合同签字后七日内与甲方有关部门(原所在部门、劳资、财务、后勤等)办理完工作交接、物品归还、账务交接、偿还财务借款等事项。如有乙方负责办理的对外业务没有清算完毕,乙方应负责将往来账目核对清楚,并将由对方盖章、签字确认的对账单(或欠款证明)交甲方财务部门。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6、劳动合同解除后,乙方仍负有保守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包括本合同内容)的义务,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乙方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前与甲方签订了《保密合同》、《竞业禁止合同》的,仍应遵守原合同的约定;
7、乙方办理完各项交接之后5日内,甲方向乙方提供包括解除劳动合同在内的相关证明。乙方应于劳动合同解除后15日内到甲方办理相关转移手续,逾期不办责任自负;
8、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甲方进行诋毁、诽谤、恶意中伤、及任何有损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9、本合同经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五:最新解除劳动合同书范本】
兹有本单位职工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年龄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劳动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劳动法》第________条第________款第________项规定,本单位解除与该职工的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我单位支付其经济补偿共计________元人民币,工资发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份,特此证明。
员工签名:
(用人单位盖章)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劳动合同法》条款规定:
第一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条有下列情形之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另:其他原因(如:辞职、辞退、开除等)。
出租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
承租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
甲方出租一楼(地铺)给乙方经营使用,经双方协议,特立约如下:
一、租赁时间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为止,乙方自租用日期起,先付壹仟元(¥1000)给甲方作为租赁保证金,租期期满一年后,甲方应返还押金给乙方,如租用时间不满一年,则乙方无权要回押金,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声明是否续租。如乙方继续租用,双方重新商定租赁事项,签订合同;
二、乙方租用甲方铺面经营,租金为每月陆佰元(¥600),每月26号前先预付租金后方可使用,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乙方租赁保证金,追收逾期租金及滞纳金;
三、乙方租用经营期间须遵守法规,如有违法行为则乙方付全责,甲方不负担;
四、乙方如需要装修或安装水电等,须经甲方同意方可进行;
五、装修及安装水电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在租用期间,如有损坏甲方物品必须按价赔偿;
七、在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转租或者分租;
八、乙方退租后,不得将安装物品拆除,由甲方自行处理;
九、如有其它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出租方(下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学院
承租方(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学院________号商铺租赁事宜, 经协商一致,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特签订本合同, 并愿意自觉遵守执行。
一 租赁商铺的位置和面积
第一条 甲方将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学院编号________号的商铺(以下简称“该店铺”)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 该店铺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
二 租赁期限和经营范围
第三条 甲方向乙方出租该店铺的期间为____年____月,租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 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通知乙方进场装修。
第五条 租赁期满, 乙方如愿续租,应于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可以按甲方提出的租赁条件续租,或参与甲方组织的下一轮招租活动。
在与其他求租人租赁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乙方具有优先租赁权,租金和其他租赁条件以双方新订合同为准。
第六条 乙方在该店铺经营的商铺名称为:____________。该店铺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
乙方如改变商铺名称,须经甲方的书面同意及工商管理部门的许可。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约定的经营范围,租赁期间不得改变商铺经营范围。若擅自改变经营范围,甲方将停止出售乙方水电,直至恢复到约定经营范围。若改变经营范围1个月,仍未恢复,将终止租赁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
三 租金和租赁保证金
第七条 租金以建筑面积计算,首年每月每平方米租金为________元;乙方承租该店铺的租金每月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 )。该店铺的租金第一年为________元;第二年在上年月租金的基础上升____%,即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元,第二年租金为 元;第三年在第二年月租金的基础上升____%,即月租金为人民________元,第三年租金为 元。
第八条 经营承包期间,第一年租金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以后各年租金在每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当年租金,逾期一个月不缴纳,按乙方擅自解除合同处理,甲方将另行出租。对乙方投入装修等相关费用,不予补偿。
租金中不包括水、电、燃气和暖气的费用。
第九条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向甲方一次性交付租赁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间。租赁保证金由甲方保管直至租约期满,在乙方无违约和无赔偿的前提下如数(不计利息)退还乙方。
第十条 乙方须自行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证照并缴交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税费及工商行政物业费。
四 物业管理
第十一条 乙方同意甲方委派的物业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管理人)负责商铺的物业管理,并服从管理人的管理及其制定的管理守则和各种管理规章,且依据规定交纳物业费及其他应缴费用(水、电、气、采暖等)并承担相应的分摊费用。
第十二条 物业费以建筑面积计算, 为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________元,乙方承租该店铺每月应缴的物业费为人民币________元。
物业费由乙方在缴纳本年度租金的同时按年度缴纳,免租期不减免乙方应当承担的物业费用。
水、电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水、电采取先付费后使用的方式,对于合同期满后乙方水、电表中剩余的部分,甲方不承担返款义务。
商铺租赁期间,采暖费按照________元/㎡.采暖季(____个月)的标准支付,在一个采暖期开始前1个月预付全部采暖费,采暖季结束后按实际采暖时间核算并结清。自供热日开始,逾期交纳采暖费,每日按整个采暖季采暖费的千分之三收取滞纳金。
因采暖系统难以分割,具备供热条件后,乙方不得拒绝用热。
第十三条 为保证甲方和管理人行使管理权,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应向甲方交付三个月物业费(按每平方米每月____元计)总额作为管理保证金, 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该保证金在租赁期满,乙方无违反管理守则或规章的情况下,甲方如数(不计利息)退还给乙方。
以后因物业费增加而产生的保证金差额应予变更后十天内补足。
五 免租期
第十四条 本合同约定合同签订之日为起租日,起租期最初二个月为免租期。供乙方办理相关证照及进行店内装修,在此期间,乙方免交租金,但须缴其它应缴的费用。免租期只属一次性的优惠,并不适用于任何续约或延长租期。
第十五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1个月内办结营业执照及其他经营许可手续,营业执照中的经营人需与中标人一致、经营范围与承租业态一致,交由甲方查验后方可入场装修。逾期未办结经营许可手续的,甲方有权在扣除保证金及
租金等相关费用后解除租赁合同,并将乙方承租店铺另行招租。
第十六条 乙方应在免租期届满前正式对外开张营业,在免租期届满后一个月内不开张营业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租赁保证金将不退还给乙方。
第十七条 免租期计入租赁期间。
六 店铺的装修
第十八条 乙方装修承租的店铺,必须遵守甲方所制定的有关装修的规则要求,并接受甲方的监管。
第十九条 乙方须于施工前十五天就有关装修之承包商、设计图则、材料等提交甲方审核,在取得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装修,对于乙方已装修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第二十条 乙方装修如有涉及水、电、消防、通信、保安防盗及排污等中央系统的接驳,更改或搬移,必须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由甲方监督施工。
第二十一条 乙方装修完毕,应通知甲方进行检查,经甲方检查合格后,方可开始营业。乙方所有装修及其他其他投入属乙方为经营而增加的自行投入,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不得就其任何投入要求甲方承担或返还。
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将装修恢复至租赁当时的状态,不能恢复的,应保持装修现状,否则甲方有权扣除租赁保证金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七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二条 甲方拥有商铺的所有权,乙方承租的店铺只是取得合同有效期内使用该店铺的权利,而非所有权或处置权,甲方作为商铺所有者的权利不因乙方承租店铺而丧失、缩小或分享。
第二十三条 甲方有权进入店铺检查乙方有否违反本合同之规定或违反管理规章、以及检查或修理该店的设施和设备,乙方必须给予积极配合。
第二十四条 甲方随时有权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公布介绍、修改或废除任何有关使用该区商铺所需要遵守的规章,如这些规章与本合同有冲突时,以合同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甲方在事先通知乙方的情况下,有权带其他有意承租者进入该店铺视察,并有权于其认为合适的地点张贴有关出租该店铺的告示。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继续承租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甲方可以让任何人或组织根据其认为合适的条件在校区商铺的公共区域举行活动、展览或商品展销等活动。
第二十七条 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店铺给乙方使用。
第二十八条 甲方负责商铺公共场地的清洁、绿化、消防、安全及水、电的供应,因乙方人为原因造成的除外。
严禁在公共场地私搭乱建,严禁在商铺以外区域从事经营及有关的活动,严禁向公共场地清扫垃圾、泼洒污水及破坏公共场地绿化。若乙方违章私搭乱建,甲方有权停售水电,直至恢复。
八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九条 乙方对其承租的店铺, 除本合同规定的限制和商铺统一管理规则之外, 享有充分的使用权。甲方对乙方在店铺内合法守章的经营管理活动不得进行干涉。
第三十条 乙方须按时缴交租金及其它应缴之费用,逾期每日按整应缴金额的千分之三收取滞纳金。
第三十一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承租店铺的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间接转租、分租、舍弃交予他人,不得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经营范围。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必须在收到通知书后的 10 日内结清有关费用并办理退铺手续,甲方有权收取一个月的租金作为赔偿并没收租赁保证金。
第三十二条 乙方不得将承租店铺作为抵押。
第三十三条 乙方不得有侵犯他人商标权或其他权益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以乙方租赁保障金作为补偿。
第三十四条 在租赁期内若该店铺任何门窗等如有破坏者,无论其原因如何,乙方概须自费更换,恢复原状。
第三十五条 该商铺出租为现状租赁,除消防系统设施由甲方负责维修外,其他损坏的设施,由乙方自行修复。乙方在装修时,应严格检查屋顶空鼓问题,自行修复。由屋顶空鼓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对于商铺日常使用过程中造成的维修,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承租商铺每层用电不得超过________千瓦,因用电超负荷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三十六条 乙方不得使用或促使他人或容许他人使用该店铺作任何违法用途,包括不得在该店铺内出售假冒伪劣货品。
第三十三条 乙方每天的正常对外营业时间为早上点至晚上点,乙方不得随意超时营业;乙方不得在该店铺内进行或容许他人进行任何造成噪音、空气污染、排污管堵塞的行为而影响邻近商铺或学校师生。
第三十七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店铺或其内的电路作任何更改或在其内装设任何固定间隔或其他竖设物或将甲方之任何装置及设施更改或移去。在合同期满时,乙方须自资拆卸加设于该店铺内之装置并将店铺恢复原状,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害,由乙方负责。
第三十八条 乙方必须经常保持该店铺清洁,其清洁人员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不得在屋顶经营或存放物品,并维护租赁范围内的屋顶不得有其人员登陆或存放物品。因登
陆屋顶或存放物品原因,导致漏雨或其他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三十九条 乙方不得在该店铺内储藏或容许他人在店铺内储存任何危及商铺安全的易燃易爆有毒之材料或物品。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其经营资格,如造成事故的要赔偿学院及相关各方所有经济损失并接受学院相关处罚同时没收租赁保证金。
第四十条 乙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该店铺或其他部份遭受白蚁、老鼠、蟑螂或其他害虫的侵害。
第四十一条 乙方必须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使该店铺免受火灾、暴雨之毁坏。
第四十二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的雇员或代理人不得在该店铺外或校区内的任何地方招揽顾客或派发任何小册子或宣传材料。不得在该店铺外任何部份装贴任何街招、招牌或任何种类之广告。如乙方需要在学校内进行宣传推广或其他活动,须事先与学校进行沟通,得到校方认可后可以开展上述活动。
第四十三条 除获甲方同意外,乙方不得在该店铺或其内任何部分饲养任何宠物、畜类、鸟类或牲口。
第四十四条 乙方承租后,自办营业执照及其他相关证照,自负盈亏,一切债权债务均自行负责,其经营行为与甲方无关。
第四十五条 乙方必须依时向政府有关部门缴纳工商行政物业费和有关税款,逾期不交者,将由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四十六条 该店铺内的电力装置如因损坏可能导致危险,在甲方的要求下,乙方须自费雇用甲方认可的单位维修或更换电力装置。
第四十七条 乙方只能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及在特设的货物装卸台、通道装卸及运送货物。乙方在把该店铺内之家俱、设备或装置等搬离该店铺前,须事先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九 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四十八条 在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的情况下,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交纳的租赁保证金。
第四十九条 下列事项非甲方的疏忽或故意而致, 甲方对乙方毋须承担责任。
1.该店铺任何部分之损坏,或因水满溢流,或沟渠满溢,或甲方在该店铺内所设之固定装置与设备之损坏,从而造成乙方或他人的人身、财产的伤害及损失。
2.由于防火、安全设置和其他设备停止运作而造成对乙方或其他人的人身或财产的损害或损失。
3.该店铺由于电和水供应上的损失、故障、爆炸及停止而造成的损害或损失。
4.有关该店铺及店铺内的人身和物品的安全,乙方应自行采取适当的保安措施及向保险公司投保,甲方或管理公司概不负责乙方由此带来的损失。
十 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五十条 如乙方迟延缴交租金和物业费及其它应缴之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迟延一日,应按所欠缴金额的____‰支付违约金,如连续1个月未能缴足租金或物业费及其它应缴之费(无论是否已获正式通知催缴),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店铺,乙方的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五十一条 乙方不履行其在本合同所应遵守的条款时,在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改正错犯期限内,乙方仍未改正,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随时收回该店铺,停止该店铺水、电等的供应。
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需解除合同时,则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返还租赁保证金。
第五十二条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店铺,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五十三条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第二十八条,甲方有权追究其侵权责任。
第五十四条 乙方如违反第二十九条,被公安部门查处或被工商管理部门吊销牌照,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五十五条 乙方如违反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四条而招致被破坏事件的出现,乙方不仅要承担违约责任,还要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第五十六条 因乙方措施不当而致店铺受到害虫的侵害或暴风雨的破坏,或因乙方或乙方雇佣人员的故意或疏忽使店铺遭受损毁,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七条 如乙方不遵守本合同规定的其它方面的义务所构成的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追究违约责任。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八条 在决定乙方是否有违约时,乙方之雇员或获准使用人之任何过失或违约行为即以乙方本身之过失违约行为论。
十一 不可抗力
第五十九条 在租赁期内由于自然灾害或任何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因甲方或乙方的故意、疏忽或过失除外 )引致该店铺被损毁及不能正常使用时,经双方协商后,可按照该店铺所受损坏程度,视情节轻重减免租金直至该店铺经修复而适合使用时止。但合同终止期不因上述情况而后推。
第六十条 如出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引致该店铺被损毁及不能使用时,而甲方未能在六个月内将该损毁修复,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可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要求终止本合同。甲方将各项保证金如数退还给乙方。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 合同的变更
第六十一条 在租赁期间,甲方如将财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但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的权利。在租赁期间以发生所有权变动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十三 合同的终止
第六十二条 租赁期限届满,如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应在届满后____天内将租赁保证金和管理保证金如数(免息)退回乙方。如乙方有欠租等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予以扣除。
第六十三条 在本合同终止时,乙方须将店铺全部空出,保证该店铺大门及所有的钥匙、该店铺内设立的固定装置设备在完好无缺、可供所有的情况下无偿地交回甲方(正常情况损耗则例外)。乙方对于嵌入墙体、天花板、地面的固定装修,应按照经甲方同意施工的施工图纸标准及结构原状交付于甲方,不得予以拆除,或恢复装修前原状并经甲方验收认可。否则,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从租赁保证金中扣除,租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保留追偿的权利。甲方对其装修不予补偿。
第六十四条 .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续租、购买优先权。
十四 法律适用
第六十五条 对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效力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五 争议的解决
第六十六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如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一方可向XX市XX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 其他
第六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作补充合同, 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两方各执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十九条 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条 其它: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____
附件:(略
甲方:深圳市******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就乙方租赁甲方场地(柜台)经营事宜,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承租场地位于福田区振兴中路55号******商业广场
层 号,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乙方商铺经营范围: 品牌, 商品。
第三条 乙方租用期限为 年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1、如属乙方装修,专柜的设计、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其设计、装修方案经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装修过程务必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供应商装修管理规定》。
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须于 天内提出装修方案,装修期自装修方案经甲方批准之日起计,甲方提供
天装修期给乙方,如乙方超期,甲方以每日 元收取因装修延误导致营业损失及相关费用,由乙方现金交纳。
第五条 租赁方式
1、浮动租金:甲乙双方实行专柜销售分成,合作经营。甲方按乙方销售额的 %倒扣作为甲方铺位的浮动收入。
2、固定租金:乙方每月租赁费人民币 元,大写
。乙方于每月15日前缴纳或由甲方从乙方销售款中扣除。否则,每拖欠一天,则按应缴款项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向甲方交纳保证金人民币 元,
大写
。合同期满,如未续签合同,乙方应缴款项清算完毕并迁出一个月后,保证金以不计息方式退还乙方,甲方在限期内收到乙方足额保证金后,本合同生效。
第七条 甲方负责商场的安全保卫和清洁卫生工作,并将乙方商铺所经营的水电、空调、排风等设施安排到位。甲方每月向乙方收取管理费人民币
元,乙方营业区自用增设的水电用具,其水电费另计收取。
第八条 乙方不得将商铺转租、转包或转让,不得经营本合同规定品牌以外的其他商品。
第九条 合同面积一经确定,乙方不得任意改变,若乙方随意增加面积,甲方有权按每月每平方米5000元对乙方超出合同部分进行处罚。
第十条
乙方在第二条规定范围内合法经营并接受甲方质量监督和物价管理,价格调整或打折应事先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楼层经理同意后方可执行,且不得高于其在深圳市场其它商场的零售价格,否则甲方有权按差额的50倍罚款。
第十一条 乙方新品种上柜按甲方有关管理规定执行,在经营中,甲方如据专柜实际情况,对乙方提出商品更换的意见,乙方须配合并作出相应调整。
第十二条
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购买“******”固定资产、装修的火灾及自然灾害险。(不包括乙方专柜的货架及商品)如乙方对经营的商品及铺位购买保险,可由乙方书面提出,由甲方统一向保险公司办理,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乙方商品的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入甲方场地的商品须完好无损,按国家有关政策法律规定实行三包(包退、包换、包修),如属商品本身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处理,如乙方混入伪劣、假冒商品,甲方有权予以没收,并处以商品零售价总额10倍的罚款,直到解除合同。
第十四条 乙方委派专柜导购
名,所派人员须上报甲方认可并经甲方培训后方可上岗。乙方保证所派导购严格遵守甲方规章制度;保证按《劳动法》履行用工手续合理,按时给付导购工资和法定的福利待遇,因专柜导购引起的劳动纠纷,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十五条 乙方导购须接受甲方统一系统培训,并支付培训费每人200元整。
第十六条 乙方导购须着甲方统一的员工制服,佩戴统一工牌。
第十七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不合格或出现严重违规的导购,因乙方导购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十八条
除甲方双方议定外,乙方不得于甲方规定的营业时间内停止营业,若甲方因整体或局部装修改造要求乙方暂停营业时,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安排,停业期内乙方免交有关费用。
第十九条
乙方商品在甲方商场开展促销活动时(一年不少于四次促销);须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有关促销方式或广告宣传品的张贴及使用须遵守甲方有关规定;并经甲方批准后实施。乙方同类商品在其他商场或专卖店促销时,须在甲方场地同时进行,乙方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整体营销宣传活动,并承担相应费用。促销期间的销售额,超保底部分不予降点。
第二十条 甲方设立的会员卡,乙方必须参加,凭甲方的会员卡可享受乙
方会员制或贵宾制的贵宾折扣,若乙方无会员制或贵宾制,甲方会员凭会员卡购买乙方正价货品均可享受九折优惠,已折货品可享受九五折优惠,特价货品除外,折扣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保证甲方会员卡能按以上优惠内容正常使用,若因会员卡在乙方专柜不能正常使用,而影响甲方的信誉,甲方可视情节轻重对乙方处以20xx元——5000元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
乙方销售款一律由甲方收银台统一收银,严禁乙方人员截留销售收入或将业务转移至商场外进行。若有违反,则按其所收金额的20倍罚款,此款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
第二十二条 乙方在经营期间,应遵守国家工商、税务所制定的各项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如有违法经营,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二十三条
合同的解除:如乙方违反下列其中任何一项规定者,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所有装修设施和货物均归甲方所有,并处以最低5000元的罚款,而乙方所拖欠的租金及费用仍需缴纳。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者信誉、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所有物品、商品,其价值不足以弥补甲方或第三者损失的,乙方仍需补足。
1、拖欠应交款项两个月以上(含两个月)或拖欠款项总额达 5000 元(含)
以上。
2、转租、转包或转让。
3、擅自更换应须甲方认可之专柜设施或改变装修。
4、截留销售收入或将业务转移至商场外进行,合同期内累计2次以上者(含2次)。
5、擅自终止营业八小时以上(含八小时)。
6、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不接受管理。
7、经营过程中有严重损害甲方利益的其他行为。
8、被国家有关部门查封。
9、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甲方500米范围之内另设分店。
第二十四条 乙方若需提前中止合同,应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保证金
不退还。
第二十五条 甲方可根据经营情况对商场商品布局及经营场地进行调整,乙方须配合并作出相应调整,调整前双方可另行签订合同。
第二十六条 合同有效期内,若乙方销售额持续不佳,甲方有权对其予以清退。乙方须于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三十日内撤出场地。
第二十七条
乙方退出经营场地时,应及时将场地内所有的货物、柜台及设施撤出,但不应破坏场地原有设施及影响甲方正常营业,因乙方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甲方有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要求赔偿的权力。
第二十八条 合同有效期内,因不可抗力因素或政府征用商场土地,本合同自行解除。
乙方因商品滞销需要撤退,应于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七日内撤走商品。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撤柜时间或将商品存放甲方仓库,否则甲方对占用货柜等营业场地的将按每日每平方米20元收取场地占用费;占用仓库的,按每日每平方米10元收取压仓费。
合同到期五日内乙方既不续签,又不及时办理撤柜手续,甲方除依照原合同条件收取费用外,对商品受损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逾期20天未撤走,甲方有权削价处理该商品,以弥补甲方损失。
第二十九条
在经营中,乙方所发生之债权、债务及纠纷、诉讼等概由乙方负责,一切与甲方无关,乙方不得将经营的设施、场地和商品向任何单位和个人作抵押、担保、转让、转租、转借,否则按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合同期内,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各项有关专柜管理制度,如有违反,甲方有权作相应处罚。
第三十条 合同期内,乙方撤场后需留下保证金支付商品质量“三包”可能发生的费用,一个月后乙方可结清余额,如有不足,乙方需如数补交。
第三十一条 合同期满,乙方有意续签合同,须于合同终止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第三十二条 甲方制定的有关专柜管理规定做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后签订补充协议。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或有争议,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三十四条 甲、乙双方应对本合同保密。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 其它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原则下,达成以下协议,特签定此合同。
一、出租面积共计平方,使用面积平方,位于省市街巷号。
二、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三、租金费用:每月为元人民币,大写。
四、押金:押金为两个月租金,元人民币,该押金用途为保障房屋内的设备完整,如设备出现损坏的情况,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赔偿款。
五、保证金:在签定本合同时,乙方交纳保证金元,合同期满,甲方收回店铺后,退还保证金。如房屋设施、物品出现损坏或水、电、物管等费用未结清,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余额退还乙方。
六、其他遵守事项:
(一)甲方将店铺交付乙方后,乙方需对房屋进行装修,需提前将装修方案须征得甲方同意,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房屋及设施和装修、招牌的维修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拆墙打洞,随意装修。合同期满,甲方同意乙方拆除室内固定装修物品和搬离可移动设施、设。乙方承担隔墙及室内设施恢复责任。
(二)乙方在装修过程中,造成房屋以及附属物、设施的损坏、丢失,乙方必须按价赔偿。
(三)乙方不得擅自将店铺转租、转让给他人。确需转让、转租,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由甲方与新承租人签定合同。
(四)在租赁期内,店铺及房内所有物品、附属设施和店名招牌所发生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垮塌断裂等所有任何事故、意外所引起的法律、经济责任均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乙方必须做好各种防火防灾工作,事前制定各种防范措施制度,并严格认真检查执行,乙方应对房屋、设施、堆放物品等及店名招牌可能出现的种种事故隐患进行定期的和日常的检查。如有问题及时处理,以避免事故发生。如发生任何事故,乙方必须及时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以避免影响到甲方声誉,同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把责任或部分责任推给甲方。
(六)租赁期内,执行门前三包,所涉及的各种费用、职责概由乙方负责,包括房屋及招牌所发生的一切维护、修缮(如漏水、垮塌、开裂等等)水、电、气、视频费、卫生费、物管费等均由乙方承担,并负责直接向有关部门按期缴纳。
(七)租赁期满,乙方必须按期归还甲方房屋,并不得损坏房屋内装修。甲方不补偿乙方装修费。乙方须在租期满后一日之内将店铺按约定归还甲方。
(八)乙方必须保证在营业执照范围内合法经营,并严格遵守管理规定。文明、诚信经商,如有违反,和发生经营纠纷则由乙方全部承担其产生和引起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九)乙方必须严格依法及时缴纳经营期内发生的税务费用以及其他各种应按规定缴纳的费用。
(十)乙方的所有经营活动内均由乙方全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乙方所有的经营活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其全部法律各与经济责任。
七、协议终止的情形包括:1、协议期满;2、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3、因城市规划需拆迁时;4、乙方违法经营;5、乙方无故拖欠租金。
八、任何一方因违约造成合同终止,应向对方赔偿金额元违约金,并赔偿其他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补充订立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争议解决方法: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联系电话:日期:
乙方:联系电话: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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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期限
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先认真阅读。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一、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年__月__日,其中试用期__个月。
本合同________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工作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己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加点的,甲方应支付加点工资。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建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____市有关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的工资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第九条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的的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_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元。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支付按____执行。
第十条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___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____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____________执行。
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____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六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七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八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义务兵复员退伍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4、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第二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_______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离休、退休、退职及死亡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九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三十二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己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三条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时,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企业上年月人均工资六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五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接收费。其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八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第三十九条甲方以下规章制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____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鉴证机关(盖章)__________鉴证员(签章)__________
鉴证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篇五:简易劳动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性别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为建立劳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二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工作岗位,乙方的工作任务为____________,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可以调换乙方的工种或岗位及工作地点。
乙方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条乙方按甲方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的,甲方于每月_______日支付工资,支付的工资为___________元/月,其中试用期的工资为______________元/月。或者实行计件制,计件单价为_________。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执行。
第五条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按法定程序办理,甲方为乙方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或相关证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第六条其他未尽事项按照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双方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本合同双方各执一份,涂改或未经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一、甲乙双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解除劳动合同。
一、根据甲、乙双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甲方按照以下合同条款之()项原因,决定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终止与乙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1、合同期限届满,不再续订新的劳动合同;
2、在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
3、乙方严重违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4、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甲方违背真实意思签订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5、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
6、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7、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
9、乙方不能胜任工作、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务、考核不合格,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
10、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
1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12、乙方主动提出辞职;
1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14、其他劳动合同约定的条款。
二、甲方按照相关劳动法规规定以及劳动合同书约定的条款,对经济补偿金做如下决定:
1、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
2、按照合同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共计_____月工资合计_____元。
三、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协议书】
根据双方签定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甲方)按以下合同条款之一(___)原因决定解除、终止与乙方签定的劳动合同。
1、合同期限届满,不再续订新的劳动合同。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按排的工作。
4、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乙方过错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5、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终止合同。
6、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
(1)乙方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办理调出手续;
(2)存档费用由_____方负担。
(3)住房公积金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封存或转出)。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三:终止劳动合同时发生问题如何处理】
终止劳动合同出现情况
(1)合同期限已满。定期的劳动合同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除非双方是依法续订或依法延期,否则合同即行终止;
(2)合同目的已经实现。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的劳动合同在其约定工作完成以后,或其他类型的劳动合同在其约定的条款全部履行完毕以后,合同因目的的实现而自然终止;
(3)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企业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对企业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以后,企业劳动合同就此终止;
(4)当事人死亡。劳动者一方死亡,合同即行终止;雇主一方死亡,合同可以终止,也可以因继承人的继承或转让第三方而使合同继续存在,这要依实际情况而定;
(5)劳动者退休。劳动者因达到退休年龄或丧失劳动能力而办离退休手续后,合同即行终止;
(6)企业不复存在。企业因依法宣告破产、解散、关闭或兼并后,原有企业不复存在,其合同也告终止。
处理终止劳动合同问题
(1)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一方在合同期限届满时,强迫对方续订合同。企业劳动合同期满即行终止,不存在任何附带条件。确定是因生产或工作的需要,可以续订合同,但必须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强迫另一方续订合同。否则,所续订的合同是无效的,续订行为本身也是违法的;
(2)合同到期后,双方当事人即不办理续订合同手续,也不终止合同,继续保持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这种情况的出现,往往是源于双方当事人或一方当事人的法律意识淡薄。保持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往往会给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带来损害,因为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3)双方当事人在办理续订手续时不合法或不完备。比如,合同期限届满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协商,不经劳动者签字,而是由他人代为办理。通过这种方式续订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对企业会祸害无穷。劳动者一方一旦不承认续订合同的有效性,或采取不辞而别的行为,企业的损失无从追究。
其他终止劳动合同中发生的情况
《工会法》规定,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间;非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但是,任职期间个人严重过失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除外。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通知》规定,参与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职工协商代表在任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企业原则上应当与其续签劳动合同至任期届满。
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终止伤残程度为1~6级的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不过,伤残程度为5或6级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篇一: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第()号
员工姓名:________所在单位:_____________通知发出时间:____年_____月____日
通知送达方式: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媒体公告()、其他()
公司经办人:_________
本人已收到单位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发出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已完全阅读并理解其内容。
员工签收: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第()号
同志:
您于年月起就职于本公司,目前的工作岗位是。现因下列第____(大写)项情形,你与我公司年月日签订的为期年(劳动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书于年月日解除,劳动关系同时解除。
1、经当事人协商一致;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
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5、劳动者同时与其它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6、劳动者向公司提供的个人证明材料是虚假的,或者以胁迫、乘人之危,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续订劳动合同的。
7、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医疗期满后,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
9、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10、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双方不能就变更达成协议的;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请您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到您所在的单位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特此通知
公司名称(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_日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条件
关于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下所示: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劳动者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篇二:自愿解除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为期____年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现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要求提前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甲方同意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经双方充分协商,就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1、双方一致同意于年月日解除劳动合同,双方的劳动权利义务终止;
2、因是乙方提出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甲方不需要向乙方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乙方知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不要求甲方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费用;
3、甲方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至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终止;
4、甲、乙双方在此确认: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已依法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甲方依法履行了义务,包括乙方应享有的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双方无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的劳动报酬(含加班工资、奖金、补贴等)已结清。乙方不再因为原劳动合同的履行、解除,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任何费用、补偿或赔偿;
5、乙方应在本合同签字后七日内与甲方有关部门(原所在部门、劳资、财务、后勤等)办理完工作交接、物品归还、账务交接、偿还财务借款等事项。如有乙方负责办理的对外业务没有清算完毕,乙方应负责将往来账目核对清楚,并将由对方盖章、签字确认的对账单(或欠款证明)交甲方财务部门。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6、劳动合同解除后,乙方仍负有保守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包括本合同内容)的义务,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乙方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前与甲方签订了《保密合同》、《竞业禁止合同》的,仍应遵守原合同的约定;
7、乙方办理完各项交接之后5日内,甲方向乙方提供包括解除劳动合同在内的相关证明。乙方应于劳动合同解除后15日内到甲方办理相关转移手续,逾期不办责任自负;
8、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甲方进行诋毁、诽谤、恶意中伤、及任何有损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9、本合同经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范本】
兹有本单位职工_______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劳动合同期限为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或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劳动法》第_____条第_____款第_____项规定,本单位解除该职工的劳动合同。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篇四: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依法成立、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条款所作的修改或增减。
相关条列
对于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动法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都做了比较详细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之外约定其他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第十四条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四)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五)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七)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八)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九)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十)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十一)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十二)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条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第二十二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除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三十二条劳务派遣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九条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主张经济补偿金期间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如果解除或终止的原因是属于需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用人单位通常应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办理离职手续之日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但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经济补偿金经协商达成一致,可以按双方约定的时间支付。如果用人单位认为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或金额无法达成一致,或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即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起诉应在法定期间内提出,否则,将可能承担超过仲裁时效而承担败诉的后果。
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何谓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
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是指有证据表明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日期,或者根据一般规律推定权利人知道自已的权利被侵害的日期。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即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这些规定实际上就是要确定一年的时效期间的起算点,但是,在具体确定时效期间的起算点时则需要根据具体的劳动争议事项来确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之规定,对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的计算起点分两种情况:
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对支付经济补偿金有承诺,用人单位到期未支付的,则则用人单位承诺支付之日为起算点,但这种承诺需有证据证明,如协议书,欠条等;
没有承诺的情况下,通常则是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之日为起算点。
当然,如果在起算点之后没有先申请仲裁,而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等,则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不过劳动者应向相关部门取得相应的投诉或调解的证明材料。
【篇五: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___________同志系我单位员工,性别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参加工作,______年____月起在我单位工作,已签订劳动合同。现因(请选择如下其中一项打):
□1、协商一致解除(由用人单位提出)
□2、协商一致解除(由个人提出)
□3、劳动者单方解除
□4、劳动者试用期内解除
□5、用人单位裁员
□6、因用人单位违法,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
□7、因劳动者违法或严重违反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
□8、因劳动者非过失性原因,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40条规定)
□9、其他:_______________(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单位决定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与该同志解除劳动合同。该同志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为___________元人民币,依据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依法支付其经济补偿共计____元人民币,工资发至______年____月份,特此证明。
员工签名: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日
用人单位(盖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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