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的订立
一、合同的订立
一、买卖合同的成立及效力
一、【解释的适用范围】
一、买卖合同的成立及效力
一、法律适用
第一条融资租赁合同包括直接租赁、回租赁、转租赁合同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租赁方式。
回租赁合同是指承租人将自有物件出卖给出租人,同时与出租人签定一份融资租赁合同,再将该物件从出租人处租回的出卖人与承租人为同一人的融资租赁合同。
转租赁合同是指以同一物件为标的物的多次租赁的融资租赁合同。在转租赁中,上一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同时又是下一租赁合同的出租人,称为转租人。转租人从其他出租人处租入租赁物件再转租给第三人,转租人以收取租金差为目的的租赁形式。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归第一出租人。
第二条融资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与租赁物的实际使用人不一致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将实际使用人列为案件的当事人。
转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第一出租人仅以转租人为被告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
第三条融资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当事人未选择管辖法院的,应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租赁物的使用地点为融资租赁合同的履行地。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有多个被告的,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所在地法院作为管辖法院。
第四条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涉外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没有协议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的,适用承租人所在地的法律。
第五条当事人因融资租赁合同租金欠付争议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其权利的期限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五条的规定,自承租人欠付租金应付日的次日起计算。
融资租赁合同履行期不超过四年的,出租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其权利的期限自承租人欠付的最后一期租金到期日的次日起计算。
二、合同的效力
第六条除依照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外,出租人未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融资租赁经营范围,与承租人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或其相关条款无效:
第七条出租人虽未经批准取得融资租赁经营范围,但以出售本企业产品为目的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有效。
第八条取得融资租赁经营范围的融资租赁公司签订的回租赁合同有效。
回租赁合同的出卖人出卖他人财产,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权利人追认或者出卖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回租赁合同有效。
以监管物为回租赁物的,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监管部门批准的,回租赁合同有效。
第九条以不动产为租赁物的融资租赁合同无效,但租赁物成为土地的附着物或已经嵌入土地内不在此限。
第十条租赁物从境外购买,合同当事人约定用外币支付租金的,应认定有效。出卖人、出租人和承租人是中国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租赁物在境内购买,约定使用外汇支付租金并经外汇管理部门批准的,应认定有效。
第十一条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为境内融资租赁合同提供的外汇担保有效。
第十二条依照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融资租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应区分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因承租人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效,出租人有权要求返还租赁物,或者请求承租人支付出租人所承担的全部购置成本及法定利息;
(二)因出租人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效,承租人有权要求退还租赁物,承租人要求出租人赔偿因其过错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因双方的共同过错造成合同无效的,可以返还租赁物,并根据过错大小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回租赁合同被确认无效的,出租人无权要求返还租赁物。因承租人的过错造成回租赁合同无效的,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偿还购置租赁物的款项及法定利息;因出租人的过错造成回租赁合同无效的,承租人应当偿还出租人购置租赁物的款项,但有权要求出租人赔偿其因回租赁合同无效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将租赁物进行抵押、转让、转租或投资入股,其行为无效。出租人有权收回租赁物,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因承租人的行为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第三人有权要求承租人赔偿。
三、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承租人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以使租赁物保持交付时的状态为标准,但合理损耗及当事人商定的对设备的任何改装除外。
第十五条出租人有权将其对租赁物的所有权或其在融资租赁合同中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方,但以不减损承租人在该融资租赁合同中的任何权利为条件。
第十六条出卖人交付租赁物以后,出租人干预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或者擅自取回租赁物,因此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回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应当保证出租人对租赁物的所有权没有瑕疵,并在租赁物的买卖合同成立后对租赁物所有权转移进行公示。
第十八条买卖合同出卖人不履行义务,出租人无过错的,对义务人的索赔方案、索赔证据、索赔要求由承租人提出,索赔的费用和结果,均由承租人承担和享有。
第十九条出租人未违反合同义务的,对出卖人的索赔不影响出租人向承租人行使收取租金的权利。
第二十条出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索赔逾期或索赔失败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一)利用自己的技能为承租人选择租赁物的;
(二)利用自己的经验和判断为承租人选择出卖人的;
(三)擅自变更承租人已经选定的租赁物的;
(四)擅自变更承租人已经选定的出卖人的;
(五)明知或者应当知道租赁物有瑕疵却不告知承租人的;
(六)未转让对出卖人的索赔权,怠于行使索赔权的;
(七)已经转让对出卖人的索赔权,在承租人行使索赔权时不予协助的。
第二十一条由于承租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出租人要求收回租赁物的,应当对租赁物评估作价或拍卖,租赁物的价值不能弥补租金的部分,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赔偿;租赁物的价值超过剩余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部分,承租人有权要求返还。
四、当事人的破产
第二十二条承租人破产的,出租人可以取回租赁物,并可以作为债权人申报债权。出租人取回租赁物的,应当对租赁物评估作价或拍卖,租赁物价值不足出租人债权的,出租人可以就剩余债权作破产债权进行申报;租赁物价值超过出租人债权的,超过部分应当作为破产财产。
第二十三条出租人在参加承租人破产程序后,其债权未能全部清偿的,可就不足部分向保证人追偿。
第二十四条承租人破产的,出租人的债权有第三人提供保证的,出租人可以不参加破产程序,而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出租人决定不参加破产程序的,应及时通知承租人的保证人,保证人可以就保证债务的数额申报债权参加破产分配;保证人在法定期限以内不申报的,不影响其依法应当承担的保证责任。
第二十五条出租人破产,融资租赁合同尚未到期的,破产清算组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全部租金,并将收回的租金作为破产财产。承租人不能支付全部租金的,破产清算组可以取回租赁物,但应当对租赁物评估作价或拍卖;租赁物的价值超过剩余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部分,承租人有权要求返还。收回的租赁物或拍卖价款作为出租人的破产财产。
第二十六条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合同期满后租赁物归出租人所有或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出租人在融资租赁合同履行期满后破产的,破产清算组可以迳行取回租赁物作为破产财产。
实用版就业合同协议范文1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姓名):
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毕业生就业政策及相关规定,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法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录(聘)用乙方。
二、乙方同意毕业后到甲方工作。
三、甲方录(聘)用乙方工作期限为_______年,工作地点为_______,工作岗位为_______。
四、甲方录(聘)用乙方工作期间,乙方月实际工资收入不低于_______元(该项收入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五、甲方录(聘)用乙方工作期间,甲方按国家和本省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提供相关的福利待遇,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
六、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在签订本协议前组织体检,否则以学校毕业时体检为准。
七、甲方在招聘时所提供的带有承诺内容的宣传材料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乙方在应聘时所提供的自荐材料亦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八、甲方所介绍的情况严重失实,乙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并免责;乙方所提供的自荐材料内容严重失实,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并免责。
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经书面告知对方,本协议解除:
1、甲方被撤销或依法宣告破产的;
2、乙方考入普通高等院校、依法服兵役、被录用为公务员,或经选拔参加选调生、选聘生、西部计划、欠发达计划、三支一扶、服务社区计划等国家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的;
3、乙方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资格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十、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并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十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协议中双方约定的条款或解除协议,变更或解除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十二、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提请有关部门协调解决,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十四、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 日前到甲方报到。甲方应当在乙方报到后1个月内为乙方办理录用手续,或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乙方应当积极配合。本协议中关于工作期限、岗位、地点、薪酬等主要条款应写入劳动(聘用)合同。
十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或甲方为乙方办理录(聘)用手续后,本协议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实用版就业合同协议范文2
一、甲方
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单位性质:_________(1.党政机关 2.科研设计单位 3.学校 4.医疗卫生 5.金融单位 6.国有企业 7.三资企业 8.部队 9.其它)
注册地址:_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__市(州)___________县(区)
人事部门联系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
单位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
毕业生姓名: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 政治面貌: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毕业学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专 业: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 历:___________ 学 制: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手 机: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
家庭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 话: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接受乙方到本单位工作,乙方愿意到甲方任职,为确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本合同为灵活用工合同,用工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_日生效,于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终止。
二、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报酬以双方协商的标准由甲方以现金方式支付给乙方。
三、试用期间甲乙双方根据试用情况决定是否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正式劳动合同。
四、乙方在试用期间,遵守国家法纪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维护甲方利益,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忠于职守,勤奋工作,按时完成甲方交给的正当工作任务。
五、在试用期间,由于任何一方的欺诈行为导致另一方利益受损,可立即终止试用合同,报酬支付到合同解除日。
六、试用期间,乙方因考研、升学、参军、志愿服务西部、录取公务员,甲方应允许终止合同。
七、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学校各存一份,签字盖章有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 年____ 月____日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实用版就业合同协议范文3
甲乙双方按照国家毕业生就业政策及相关规定,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应保证如实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情况,以及乙方应录(聘)工作岗位的情况,现通过对乙方的了解、考核,同意录(聘)用乙方;乙方应保证如实向甲方介绍自己的情况,现通过对甲方的了解,愿意到甲方就业并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报到。
二、本协议是甲乙双方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双方互为确认对方相关信息真实可靠并承诺在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内建立劳动人事就业关系的依据。
三、甲方录(聘)用乙方工作期限为自____之日起____年,工作岗位为 ,工作地点为____,报到期限为____年____月前,报到地点为________。
四、乙方被录(聘)用后,乙方试用期为 天,在试用期内乙方的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和相关福利)起薪为 元,在试用期满转正后乙方的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和相关福利)起薪为________元。
五、甲方录(聘)用乙方工作期间,甲方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提供相关的福利,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
六、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乙方落户问题,乙方户口迁往________落户;
七、甲乙双方就乙方因录用为公务员、升学(留学)、参加(选调生、选聘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农村特岗教师计划、入伍等)国家及地方政府项目就业,无法履行本协议的情况达成如下约定:
八、甲方在招聘时所提供的带有承诺内容的宣传材料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乙方在应聘时所提供的自荐材料亦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九、双方签订就业协议书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将本协议的第四联报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由乙方将本协议的第三联报乙方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登记,并由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列入毕业生就业方案,办理就业相关手续。
十、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协议。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并要求其赔偿相关损失。如甲方或乙方未如实向对方介绍自己一方情况或隐瞒不良事实,对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协议中双方约定的条款或解除协议。变更或解除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经书面告知对方后,本协议解除:1、甲方被撤销或依法宣告破产;2、乙方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资格;3、乙方被判处拘役以上刑罚或者被劳动教养;4、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况。
十三、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提请有关部门协调解决,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协议一式四份,由乙方所在学校提供。甲方、乙方、乙方所在学校、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十五、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视为本协议书的一部分。甲乙双方订立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甲方(用人单位公章): 乙方(毕业生):
经办人签名: 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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