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倡议书(万能版)
2022-03-16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倡议书 文明城市倡议书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倡议书【1】
今年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第二个年头,为进一步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激发广大市民的主人翁精神,使我市早日跨入全国文明城市这个先进行列,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特向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人人重视,提高认识造氛围。城市的文明程度是城市品位的反映、市民素质的体现。去年,市委、市政府在我市创建成省首批县级文明城市的基础上,提出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这个更高的目标。这是一项涉及各行各业的大工程、惠及全市人民的大好事,是改善投资环境、培育发展优势的又一重大举措。我们要充分认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广泛宣传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营造做文明人、创文明城、树新形象的浓厚氛围。
人人献计,直面问题找差距。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个陈规陋习逐渐消亡、文明水平不断提升的过程,我们一定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联系自身找问题,联系实际找问题,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标准找差距,通过我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献一计等活动载体,多提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出谋划策。
人人参与,形成合力促提高。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系统工程,内容丰富,涉及面广,如在现代文明市民教育、文明社区创建、文化大市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城市管理、环境整治等方面,需要我们主动参与,密切配合,形成合力。(m.277433.cOm 正能量句子)
人人实践,养成文明好习惯。广大市民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主体,肩负着创建工作的神圣职责,是文明城市的建设者、维护者和受益者。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需要我们更高要求自己,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模范实践《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慈溪市市民十不规范》,在实施礼仪文明工程、家庭文明工程中引领新风,讲文明话,做文明事。
文明城市人民建,城市文明为人民,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参与,自觉行动,为把我市创建成全国文明城市而努力奋斗!
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倡议书【2】
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是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乌苏而作出的重大决策,这必将为我市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市民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高市民生活质量起到积极的作用。这既关系到乌苏未来的发展,更关系到我们每个市民的切身利益。
积极参与,形成创建合力。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是全社会的事情,是大家的共同责任。乌苏是我们共同的家园,美好的家园需要我们共同建设,文明的城市需要我们共同努力,提高城市文明水平更需要广大市民的智慧和参与。只有有了文明的市民、文明的单位、文明的社区,才能有文明的城市、文明的乌苏、文明的社会。文明城市能不能建成,关键在于每个市民的大力支持和全社会的积极参与。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和全市人民都要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牢固树立乌苏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观念,互相支持、互相配合,积极行动,主动参与,举全市之力,集全市之智,全力推进文明城市创建。要从现在做起,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满腔热情地投入到创建活动的热潮中来,让文明的风尚和文明的氛围,洋溢在街道上、社区中,渗透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个家庭,以良好的形象、文明的言行、主人翁的姿态为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做出自己的贡献。
从我做起,争当文明市民。要认真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自觉践行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严格遵守《乌苏市市民守则》和《乌苏市市民行为规范》,自尊、自爱、自强、自律,从我做起,从一言一行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不乱贴乱画,不乱泼乱倒,不乱停乱靠,不破坏公物,不讲粗话脏话,不随地吐痰,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践踏草坪,革除陋习,倡导文明,养成良好的习惯,树立文明礼貌乌苏人的新形象。
弘扬正气,树立文明新风。大力弘扬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遵守公共场所秩序,爱护公共设施,和谐家庭邻里关系,敢于向一切不文明的行为说不,共同维护乌苏良好形象。让我们人人成为文明城市的创建者、验收者、享受者和维护者,形成知乌苏、爱乌苏、建乌苏、美乌苏的良好风尚,共同建设一个政务环境廉洁高效、法制环境公平公正、市场环境规范守信、人文环境健康向上、生活环境能安居乐业、生态环境与自然和谐的文明城市。
让我们以主人翁的姿态立即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以文明之行动,兴文明之风尚,为建设一个文明和谐、美丽富饶的新乌苏而努力奋斗!
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倡议书【3】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共享创建成果,建设幸福莲城,是全体市民的共同心愿,是许昌市委、市政府建设五型许昌的战略部署,是一件得民心、 顺民意的好事,是一件集民智、聚民力的大事。作为许昌市民,我们有责任、有义务、有能力为许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构建和谐美好家园,出一份力、添一份光。 在此,向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规范个人言行,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自觉遵守和实践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市民文明公约,做到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 业奉献;学习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等优秀典型,带头革除有悖公德、有违诚信、有损形象、危害秩序的不文明言行,及时劝阻身边的不文明行为。
二、改善城市环境,齐心共建美好家园。自觉做到爱护市容,不乱贴乱画,不乱挂乱晒,不乱堆乱放,不乱搭乱建,不损坏公共设施,不损害花草树木;维护城市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随地便溺。
三、维护公共秩序,推动文明城市建设。自觉做到说文明话、做文明事、当文明人,维护车站、商店、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秩序,不讲粗话脏话,不大声 喧哗,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坚决摒弃乱闯红灯、乱穿马路、乱停乱放、占道行驶、抢行插队等不文明行为,形成文明礼让的社会秩序和井然有序的交通秩序。
四、树立窗口文明形象,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诚实守信,文明服务,窗口单位工作人员要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提升服务质量,打造一流的服务环境。
五、积极参与公益活动,争当文明城市创建志愿者。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是推进城市文明、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力量。要从我做起,积极参加各种志愿服务活动,踊跃加入到志愿者的行列,共同培育文明和谐、积极向上的社会风尚。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小节之处显大德,细节之中见文明。文明城市呼唤文明市民,文明市民创造文明城市。让我们携手并肩,迅速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从现在做起,为把许昌创建成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延伸阅读
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倡议书范本【必备】
篇一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共享创建成果,建设幸福莲城,是全体市民的共同心愿,是许昌市委、市政府建设五型许昌的战略部署,是一件得民心、顺民意的好事,是一件集民智、聚民力的大事。作为许昌市民,我们有责任、有义务、有能力为许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构建和谐美好家园,出一份力、添一份光。在此,向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规范个人言行,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自觉遵守和实践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市民文明公约,做到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学习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等优秀典型,带头革除有悖公德、有违诚信、有损形象、危害秩序的不文明言行,及时劝阻身边的不文明行为。
二、改善城市环境,齐心共建美好家园。自觉做到爱护市容,不乱贴乱画,不乱挂乱晒,不乱堆乱放,不乱搭乱建,不损坏公共设施,不损害花草树木;维护城市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随地便溺。
三、维护公共秩序,推动文明城市建设。自觉做到说文明话、做文明事、当文明人,维护车站、商店、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秩序,不讲粗话脏话,不大声喧哗,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坚决摒弃乱闯红灯、乱穿马路、乱停乱放、占道行驶、抢行插队等不文明行为,形成文明礼让的社会秩序和井然有序的交通秩序。
四、树立窗口文明形象,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诚实守信,文明服务,窗口单位工作人员要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提升服务质量,打造一流的服务环境。
篇二
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是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乌苏而作出的重大决策,这必将为我市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市民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高市民生活质量起到积极的作用。这既关系到乌苏未来的发展,更关系到我们每个市民的切身利益。
积极参与,形成创建合力。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是全社会的事情,是大家的共同责任。乌苏是我们共同的家园,美好的家园需要我们共同建设,文明的城市需要我们共同努力,提高城市文明水平更需要广大市民的智慧和参与。只有有了文明的市民、文明的单位、文明的社区,才能有文明的城市、文明的乌苏、文明的社会。文明城市能不能建成,关键在于每个市民的大力支持和全社会的积极参与。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和全市人民都要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牢固树立乌苏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观念,互相支持、互相配合,积极行动,主动参与,举全市之力,集全市之智,全力推进文明城市创建。要从现在做起,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满腔热情地投入到创建活动的热潮中来,让文明的风尚和文明的氛围,洋溢在街道上、社区中,渗透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个家庭,以良好的形象、文明的言行、主人翁的姿态为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做出自己的贡献。
从我做起,争当文明市民。要认真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自觉践行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严格遵守《乌苏市市民守则》和《乌苏市市民行为规范》,自尊、自爱、自强、自律,从我做起,从一言一行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不乱贴乱画,不乱泼乱倒,不乱停乱靠,不破坏公物,不讲粗话脏话,不随地吐痰,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践踏草坪,革除陋习,倡导文明,养成良好的习惯,树立文明礼貌乌苏人的新形象。
弘扬正气,树立文明新风。大力弘扬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遵守公共场所秩序,爱护公共设施,和谐家庭邻里关系,敢于向一切不文明的行为说不,共同维护乌苏良好形象。让我们人人成为文明城市的创建者、验收者、享受者和维护者,形成知乌苏、爱乌苏、建乌苏、美乌苏的良好风尚,共同建设一个政务环境廉洁高效、法制环境公平公正、市场环境规范守信、人文环境健康向上、生活环境能安居乐业、生态环境与自然和谐的文明城市。
让我们以主人翁的姿态立即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以文明之行动,兴文明之风尚,为建设一个文明和谐、美丽富饶的新乌苏而努力奋斗!
争创省级文明城市倡议书(万能版)
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倡议书
市民朋友们:
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让城市更文明、让生活更美好,是全体市民的共同心愿,是市委、市政府为群众谋福利、为莱州谋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一件积民智、聚民力的大事。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积极行动起来,为争创省级文明城市四连冠,为加快推进建设市强民富、宜居文明的新莱州献计出力、增光添彩。在此,发出如下倡议:
责任有担当,做文明风尚的传播者。不论你从事什么职业、年龄大小、来自何方,只要你生活、工作在莱州这片热土上,就要以主人翁的姿态,担当起一份社会责任,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从本职做起,从细微之处做起,遵章守法,爱岗敬业,躬行实践;大力弘扬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积极参与各种社会公益活动,人人争当志愿者;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展示莱州人向善向上的精神风貌,让文明风尚吹遍城市每一个角落。
当好示范员,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人人微文明,城市大文明。我们要带头不乱丢垃圾、不乱写乱画、不随地吐痰、不私搭乱建,创造一个干净卫生的公共环境;带头遵守公共道德,主动排队,礼让老、弱、病、残、孕等特殊群体,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和大声喧哗,不损坏公共设施,不破坏花草树木,打造一个和谐温馨的公共空间;带头遵守交通规则,不乱穿马路、不闯红灯、不翻越护栏、不乱停车,人车各行其道,建立良好的公共秩序;带头邻里互助、友善待人,窗口单位规范服务、兑现承诺,建立和谐的公共关系。
全民齐参与,做文明创建的推动者。创建省级文明城市需要我们携手同行,众志成城,全面落实创城任务,全方位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各级党政机关要行动起来,广大党员干部要在创城中做表率、当先锋;街道、社区要行动起来,引导居民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维护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学校要行动起来,培养学生树立文明意识观念;各行各业、各条战线、全市广大干部群众都要行动起来,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投身到创建文明城市中去。
创文明城、做文明人,我们义不容辞。每一份努力,都会让我们的城市更加文明;每一份辛劳,都会为我们的城市增色添彩;每一份热情,都会激发更多人的文明意识和创建责任。让我们携手并肩,以更加认真、细致、扎实的工作,为创建第四届省级文明城市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争创省级文明城市倡议书
全市广大妇女姐妹:
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提升我市文明程度,塑造城市形象,造福葛邑市民的德政工程,是惠及千家万户的实事好事。现在,争创省级文明城市已到最后的关键时刻,作为半边天的长葛妇女,有责任为我们的城市梳妆打扮、有信心为我们的城市增光添彩。为此,市妇联向全市广大妇女发出如下倡议:
一、要身体力行,做文明行为的实践者。全市广大妇女要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言行举止的细微之处做起,坚决摒弃和抵制不文明行为。做到文明在口中,不说粗话脏话,不随地吐痰,不大声喧哗;文明在手上,不损坏公物,不乱扔杂物,不乱贴乱画;文明在脚下,不乱穿马路,不踩踏草坪,不违反交通规则;文明在门前,不乱摆乱放,保持环境整洁。以实际行动践行文明,做文明言行的参与者和实践者。
二、要倡扬新风,做和谐家庭的倡导者。广大妇女要积极参与五好文明家庭、平安家庭、廉洁家庭、节能减排家庭等创评活动,努力实现文明意识进家门、文明美德进家门、健康理念进家门、健康生活进家门。以家庭文明助推城市文明,做文明城市的促进者和倡导者。
三、要热心公益,做文明城市的推动者。广大妇女要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积极参与到我参与、我奉献、我快乐巾帼志愿服务活动中来,踊跃参加春蕾计划、关爱留守儿童、关爱空巢老人、贫困母亲救助、爱心妈妈等志愿帮扶活动。以真挚爱心促进文明创建,做文明城市的建设者和推动者。
姐妹们,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争当文明天使,争做创建表率,用奉献和实践展示长葛女性靓丽的风采,用激情和智慧奏响文明葛邑的和谐乐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