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确保个人的安全,我保证从xxxx年9月1日至xxxx年xx月xx日期间做到以下几点约定:
1.注意防雷。2、注意用火安全,不随便生火玩火。3.注意用电安全,不随便触摸电器、开关。4、注意交通安全:不骑自行车,不乘坐无牌无证的机动车,不乘坐超载的机动车;走路靠右走,自觉遵守各种交通规则。5.没有父母的陪同,不能去游泳;不到河边玩。6.不吃变质的食品;不偷吃别人的瓜果。7.不爬高、不爬树、不穿山洞。8.不打架、不上网、不吸毒。不随便到外面过夜。9在学校,不和同学们玩危险的游戏;不爬树、不爬墙、不爬栏杆、不爬窗户、不在走廊楼梯打闹、不滑楼梯的扶手、不能在楼梯或台阶做跨步跳跃动作。10.要按时上下学,不能在上下学的路上逗留、不能旷课逃学。
以上十点约定,我要自觉的遵守,决不能违反。
保证人(签字):
家长(签字):
xxxx年9月1日
保证书
****学校是***最好的学校。我能在这儿上学,也是我的骄傲。为了不浪费爸爸、妈妈辛辛苦苦劳动赚来的钱。我保证我会改变以前不好的习惯,努力学习。
1、保证上课认真听讲,不做小动作,做好课堂记录,把老师上课讲的重点都记录下来,积极争取发言。
2、课间不在教室和同学追跑,准备好下节课要用的书本、文具。
3、注意平时的礼貌,见到老师主动问好。多参加学校的集体活动。完成老师安排的任务,担负责任。
4、做作业要仔细看题,决不能粗心、马虎,减少不必要的错误。作业错误要及时订正,如果有不懂,一定要及时问老师。作业无论在学校还是在家里,都要按时完成,不拖拉。
5、努力学习提高成绩,争取考试各门成绩在**分以上。
6、认真眼保健操,保护好自己最重要的眼睛。
7、和同学之间不打闹,友好相处。
保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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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告知家长本人留宿事宜并经家长同意
2.不在宿舍存放、使用以下电器:电炉子、电热杯、电饭锅、“热得快”、电水壶、电熨斗、电吹风、电热毯、个人小风扇、小台灯以及未经学校批准使用的其它电器
不私接电源和乱拉电线。
3.不在宿舍内存放、使用各种火源:蜡烛、酒精炉、煤炉、木炭火锅、液化气灶具以及其它种类火源
宿舍内不挂布帘和床、墙帷子。
4.宿舍内使用微机原则上每宿舍不超过2台,使用微机时,严格遵守《学生宿舍自备微机协议》中的有关规定,不通过微机观看任何带有反动、*秽等不健康内容的文字、图片、图象或影碟等
5.不随意出入异性学生公寓、宿舍内不留宿异性
6.不晚归,未经学院(部)负责联系人许可,不准在外留宿
7.未经学生公寓服务中心许可不留宿他人
8.不在宿舍内酗酒、赌博、吸烟
9.不在宿舍区打架斗殴、聚众滋事
10.不参加任何性质的传销活动
如果本人在假期在校住宿期间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本人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造成伤害事故的,本人愿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本保证书一式三份学校、学院(部)、学生个人各一份。
保证书
学生家长:
为确保您的孩子在校学习、生活正常有序进行,充分保障您的孩子人生安全不受到任何伤害,明确学校与学生各方的权利与义务,现要求您及您的孩子做好如下事宜:
一、安全责任:
1.每学年秋季开学按时交纳规定数目的学生意外伤害保险(每学年保费不少于40元),原则上不按学校规定交纳此项保险的学生不得入学注册;
2.学生在校期间应该严格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迟到、早退、旷课;如有事情必须外出的应该事先向班主任请假,在获得班主任批准后,持请假条向宿舍管理员进行登记,出校门时应主动向门卫出示请假条,方可离校。严禁擅自外出行为,一经发现学校将作出严肃处理,直至劝退。
3.住宿生应该按学校有关宿舍管理制度及宿舍管理员的要求,按时作息,不得在宿舍及楼道内大声喧哗,不得寻衅滋事,不得吸烟酗酒;做到行为自律,杜绝小偷小摸行为,更不得有向学生讨要财物等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出现,否则视其行为的严重程度作出处理,其后果自行负担。
4.住宿生在宿舍休息时间内,应该自觉保持宿舍环境整洁干净,服从宿舍管理员及室长的要求,坚持日日搞好个人及环境卫生。
5.学生就餐应当按照规定进行,不得出现混抢行为,也不得与伙食管理人员发生争执。如有意见应按正常渠道进行反映问题。
二、学生要求:
1.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做到按时完成各科老师布置的作业,不得出现拒交作业现象。
2.学生不得无故离校,如发现三次以上无故不到校的行为,学校会作出令其退学。
3.争做文明学生,做到尊师重教,不得出现打架斗殴行为,如情节严重学校将会勒令其退学。
4.按时向班主任交纳各项费用,对不合理收费有权拒交。对于学校正常收费不按时交纳或拒交的学校将会建议其转学。
5.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其应享受的各项政策性补助、补贴、支助一概全免。
三、升留级规定
1.学生家长应及时监督孩子按时完成学业,尽到家长监护职责。
2.学生学习成绩出现下降时,应主动与班主任取得联系点查明成绩下降原因,采取补救措施。
3.为了您孩子的前途着想,如成绩不理想时应听从班主任建议,采取留级或转学手段。
学生家长
xxxxxxxx年9月1日
为了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学生平安,学校做如下要求:
1、珍爱生命,不断加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
2、在校外行走时不追车、不爬车;自行车做到车铃、闸、锁齐全,不乘坐“三无”车辆、超载车辆。
3、不吃变质瓜果和食物,不乱吃零食,不乱喝饮料,不在无卫生保证的摊点就餐。4、不私拉电线、不私自使用电器;严禁携带火种进入学校。5、不攀爬校墙、宿舍、教室及树木等;不进入建筑施工现场。6、不逃学、旷课;不进入网吧、歌舞厅等营业性娱乐场所。7、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放学后不在外逗留或夜不归宿。
8、不在校园内追逐打闹;上体育课时不拥挤或狂奔。
9、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不吸烟,不喝酒,着装整齐,不在穿拖鞋、背心。
10、正确处理同学关系,不打架斗殴,不携带管制刀具、棍棒等危险物品进入学校。
11、不私自动用他人的物品;不勒索、盗窃、损毁他人财物和不盗窃、损毁公共财物。
12、正常上课时间确需离校时必须当面向班主任请假,由班主任同意并开据假条后方可离校;学生自行外出和擅自离校发生意外,责任自负。
13、不到池塘、水库和河流中洗澡、游泳;发现学生私自到池塘、水库和河流中洗澡、游泳者,学校将严肃处理;学生私自到池塘、水库和河流中洗澡、游泳发生意外,后果由学生及其家长负责。
14、教育好您的孩子,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请家长与学校密切合作,加强监督,让学生远离危险,确保安全。敬请家长签字或盖章。
二年级(2)班
学生签字:家长签字(盖章):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制定学生在家期间安全目标责任书。
家长加强对孩子的监护和教育,教育孩子随时随地注意安全
1、不准私自下溪、河、池塘、沟、水库等水域游泳洗澡或游玩,不准在水边戏水、捞鱼、摸虾等,预防溺水事故发生
2、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努力规范自己的交通行为,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3、不准玩火、不准私自上山野炊,不接触易燃易爆物品。
4、掌握安全用电常识,不随便触摸电器设备,使用电器设备由家长指导。
5、不打架斗殴,不搞恶作剧,不做有损自己和他人的事。
6、高温天气,要采取降温措施,防止中暑。
7、不准进入网吧、营业性歌舞厅等儿童不宜进入的场所。
8、加强卫生习惯养成教育,积极预防传染病,注意讲究卫生,发现疑似病症现象要及时到正规医院就诊。
9、不准未经家长同意私自外出、外宿和远游,提高防范意识。
10、不爬高,不进施工工地和有危险的禁区。
如有违反,一旦出现任何安全问题,一切后果由家长及监护人负责,与学校老师无任何关系。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年月日星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思政厅〔XX〕4号)精神和《武汉工程大学在校学生校外住宿管理规定》(学生处XX-7号文)要求,学生因特殊情况特向本学校申请在校外住宿。为明确学生本人的责任,有利于学校对学生的管理,本人特向学校保证做到如下各方面:
一、本人因《武汉工程学在校学生校外住宿申请表》所述原因坚持在校外住宿,住宿地点:,户主姓名:,联系方式:。
二、本人保证居住环境内用电、用水、饮食、防火、防盗及人身等安全。在校外住宿期间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如发生一切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以及发生民事、刑事案件,由本人自负,与学校无关。
三、在校外住宿时保证定期向所在学院汇报个人情况,保持通讯联络随时畅通。如住所地址及联系方式发生变化随时告知学院及辅导员老师。保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不做有违社会公德和学校声誉的事。保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家长随时了解在外住宿情况,切实履行教育与监督责任。
四、本人保证不会因校外住宿耽误正常的教学活动及学校各项活动安排。
五、本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愿意接受学校给予的相应纪律处分。
1、在校外住宿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2、提供虚假证明骗取校外住宿的。
六、如遇国家有关规定发生变化或出现紧急状态等特殊情况,本人执行学校有关规定和要求,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学生姓名签名(指摸):
家长姓名签名(指摸):
年月日
(编号:)
姓名
性别
班级
学号
家长
姓名
工作
单位
联系
电话
申请
外宿
原因
(必须附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
学生本人签字:年月日
安全
责任
承诺
1、遵守法纪法规,做文明公民,自觉维护学院和大学生形象。
2、遵守校规校纪,按时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任务,积极参加学校、系和班级组织的文体活动。
3、自觉服从学校管理,主动配合班级工作,自觉履行学生的义务。
4、外宿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全部由其本人负责,学校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5、在外宿期间,由学生家长负责对其学习和生活的监督;学生本人应定期向辅导员汇报思想和学习方面的情况。
篇一
为切实防范和杜绝工程建设中的各种不安全因素,实现“优良工程”、“安全工程”双目标,本承包人特作如下保证:
一、保证在施工现场进出口醒目处设立施工安全(警示)规则。
二、制定施工安全管理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责任制,配备工程建设项目专职安全员,并认真落实各项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三、所有工程建设施工作业人员都要是经过安全教育和技术操作培训,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须有相应的技术资质证书。
四、工程建设中安全管理的重点场所,地点部位等处都要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
五、建筑施工中需要的各种辅助材料(设备)要有产品格合证书,辅助设备的安装、使用要符合安全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六、工程建筑原材料质量都要经过检验合格后产品。
七、本承包人愿意自觉接受发包人、监理、监督单位(人)及社会各界对工程建设中安全生产的监督。
八、工程建设施工期间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本承包人愿承担一切责任。
保证人(签字并盖章):
年月日
篇二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建设活动各方主体的安全责任,严格责任追究,从而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保障现场作业人员的人身健康与安全,我们保证做到:
一、确保下列人员到位,并各自承担本项目施工中的相关安全责任。
1、建设单位现场代表:联系电话:
2、项目负责人:证号:联系电话:
(中标项目经理)
3、总监理工程师:证号:联系电话:
二、建设单位要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的各类地下管线资料,施工单位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予以防护。
三、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四、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要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五、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六、施工单位要按规定在项目上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切实履行其项目施工中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记好现场“安全日记”。
七、施工单位要把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八、施工现场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九、施工单位做好职工“三级教育”和岗前培训,做到先教育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十、施工单位要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和脚手架工程等专业性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十一、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要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十二、施工单位要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流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施工单位要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要做好现场防护。
十三、施工单位要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要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要符合卫生标准。不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
十四、施工单位要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围栏作业,门前三包,防止或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体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十五、施工单位要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十六、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十七、施工单位在安装塔式起重机械前应先备案后安装,自验合格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八、施工单位要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十九、监理单位除督促施工单位进行项目部周检、班组日检,并将周检记录报监理单位备案外,还应按要求会同建设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的不同施工阶段(开工前、基础平、主体封顶、装饰)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综合安全评价,并将评价结果记录在案。
二十、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和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经审核批准的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要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要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二十一、对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在不影响工程正常施工活动的安全监督检查,我们要予以配合支持。
二十二、本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我们将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保证合格。并力争创市级、省级文明工地。
二十三、本保证书一式二份,一份交安监站备案,一份留施工现场项目部。
建设单位(盖章)现场代表签字:
年月日
施工单位(盖章)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监理单位(盖章)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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