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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制度(热门19篇)

2026-03-01 听证制度

<一> 听证制度

信访听证制度

为了有效监督各行政机关依法、公开、及时地处理信访事项,增强办理信访工作的透明度,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攸县信访事项听证制度》。

本制度所称听证,是指在处理重大、复杂、疑难信访事项时,以公开听证的形式,通过质询、辩论、评议、合议等方式,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秩序。

一、举行听证应遵循的原则

1、依法依规、公开公正;

2、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3、谁主管、谁负责;

4、证据确认,有错必纠;

5、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

二、听证受理

听证由有权处理该信访事项的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上一组成职能部门受理实施。

听证受理形式:1、本级受理听证;2、上级主管部门受理听证;3、上级委托下级受理听证;4、有关部门联合受理听证;5、其他形式受理听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举行听证:

1、信访事项做出处理之前,信访人要求举行听证的;

2、信访人对原办理机关已做出处理决定或对复查机关做出的复查处理意见不服,要求举行听证的;

3、原办理机关或复查机关经多次复查,认定原信访事项处理意见适用政策、法律法规得当,信访人仍坚持上访,需要举行听证的;

4、对于可能出现越级访或集体访,需要以听证形式化解的信访事项;

5、上级机关或者复核机关认为需要举行听证的.。

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不再举行信访听证。

信访人要求听证,应当在受理机关同意后,7日内提交书面听证申请。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受理机关应当在接到信访书面申请60日内举行听证,并在举行听证的7日前,将听证时间、地点通知信访人。

在举行听证前,信访人撤回听证申请,应当准许并记录在案。信访人未按时参加听证,并且事先未说明理由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应当记录在案。

除涉及国家秘密或个人隐私及其他不宜公开的信访事项,听证应当公开进行。

三、听证主持人和听证参加人

听证主持人由受理机关或相应职能部门指定非本案调查人员担任,并指定专作制作听证笔录、录音和录像。

听证主持人在听证活动中,行政下列权利:

1、决定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2、决定听证的延期、中止、终结;

3、通知听证参加人;

4、询问听证参加人;

5、接收有关证据;

6、维持听证秩序;

7、本规则赋予的其他权利。

听证参加人包括信访事项承办人、信访人或委托代理人、听证员及其他与事项有关人员。

信访事项承办人有包括做出原处理决定的承办人、做出原复查决定的承办人及正在进行调查或复查的承办人。

信访人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应当在举行听证会前,提高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事项及代理权限。

集体访应根据《信访条例》规定选派代表参加听证。

听证员由举行听证的受理机关,根据信访事项的具体内容,邀请相关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新闻记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若其他社会人士参加,且一般不少于5人。

信访人听证权利和义务:

1、有权申请与信访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工作人员回避;

2、有权对信访事项涉及的事实、依据及有关情况进行陈述和申辩;

3、有权对信访事项调查人员提出的证据进行质证,并提出新的证据;

4、如实陈述信访事项的事实并回答听证主持人的提问;

5、遵守听证会场纪律。

信访人不承担听证费用。

四、听证秩序

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开始,公布听证事由及主持人、记录人员、参加听证人员姓名、职务、身份,并询问信访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听证主持人宣布以下会场纪律:

1、听证参加人未经证主持人允许不得随意发言和提问;

2、未经听证主持准许,听证参加人员不得录音、拍照或录像;

3、听证参加人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随意退常信访人路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4、听证参加人发言不得使用人身攻击或侮辱性语言;

5、听证参加人或旁听人员不得大场喧哗、起哄或有其它妨碍听证秩序的行为。

听证按下列秩序进行:

1、信访人或委托代理人进行人访事项陈述并提供相关证据;

2、原信访事项承办人提出处理信访问题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政策法规的依据以及处理建议;

3、信访人或委托代理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4、原信访事项姑办人就有争议的事实、依据、处理建议进行答辩;

5、信访人或委托代理人作最后陈述;

6、原信访事项承办人作最后陈述;

7、原信访事项承办及信访人暂退常听证主持人组织听证员就听证事实和证据,以及适用政策、法规等对信访事项的处理发表听证意见,经评议、合议后形成听证结论;

8、原信访事项承办人及信访人或委托代理人入常由听证员代表按照合议后形成的结论发表意见,最后由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结论并宣布听证结束。

听证结论为本级处理终结意见,并由举行听证的部门或单位将听证结论在15日内送达信访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听证主持人应当做出中止听证决定;

1、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场或证据需要重新鉴定、勘验的;

2、信访人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无法继续参加听证的;

3、其他应当中止听证的情形。

听证完毕应制作听证笔录,听证笔录应有人访人或委托代理人、原承办人、听证主持人、听证员代表、记录员等人签名。拒绝签名的,笔录中应予载明。听证资料(包括听证笔录、录音、照片、录像、信访事项承办单位及信访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收举行听证的部门或单位立卷归档。

听证结束后,听证主持人应负责提交听证报告,交单位负责人审定,并报上级相关部门备案。

听证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听证事由;

2、听证主持人和听证参加人简要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职务、单位、住址、文化程度等);

3、听证时间、地点;

4、听证的简要经过;

5、事实及处理意见和建议;

6、听证结论;

7、其他有关事项。

信访人对听证结论不服,又没有提出新的事实和理由而再次信访的,本级和上级机关及信访工作机构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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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听证制度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湖北荆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等991户企业(名单见附件),长期停业未经营案或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案,已经本局调查终结。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告知如下:

上述公司、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不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的,责令限期办理注销登记,未按规定依法公示至企业年报信息,且2年内未在当地税务机关依法申报纳税,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企业法人歇业、被撤销、宣告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营业,应当向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及第二十九条“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分别给予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扣缴、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处罚:第(三)项“不按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经营单位终止经营活动,应当申请注销登记。注销登记程序和应当提交的文件、证件,参照企业法人注销登记的有关规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第(九)项“不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的,责令限期办理注销登记。拒不办理的,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吊销营业执照,并可追究企业主管部门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我局拟对当事人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三十二条、四十二条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规则》第六条、第八条的规定,现发布行政处罚听证告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三> 听证制度

申请人:xx社区卫生服务站

法定代表人:xxx电话:

代理人:xxxxx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人

电话:xxxxxxxxxx

申请事项:

请求贵局拟以xx卫医罚告[20xx]xxxxx号对申请人的行政处罚举行听证。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自成立以来,一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开展诊疗活动,从未受过任何行政处罚。在此次xx区卫生监督所调查过程中,申请人积极配合监督所的工作,该所查核了申请人涉嫌超越许可范围开展妇科诊疗活动、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母婴保健技术(人流、药流、上环)服务、。申请人确有存在以上违法行为,但均没有主观违法意愿。

(一)超越许可范围开展妇科诊疗活动系周边极个别患者确有实际诊疗需要和紧迫性,请求当值医生为其诊疗。申请人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今后一定切实加强诊疗活动的管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依法开展诊疗活动。

(二)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母婴保健技术(人流、药流、上环)服务,被查处的终止妊娠手术的相关物品系申请人以前的医务人员遗留,我站未能及时销毁该类物品。

(三)该人员系申请人的试用人员,并不是正式人员,工作时间不足半个月,期间还多次参加考试,实际诊疗时间极少。但是申请人存在人员管理疏忽之责,试用前,仅口头询问是否具有注册执业资格,未认真核对相关证书证件,今后一定会严格把好医务人员入口关。

申请人对贵单位出具的行政处罚告知书适用法律条款无异议,恳请xx区卫生局从宽从轻处罚申请人的行为,在作出处罚决定时充分考虑申请人理由。

此致

xx区卫生局

申请人:xx社区卫生服务站

20xx年一月二十四日

<四> 听证制度

______县国土资源局:

你局[20____]1号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收悉。

现我矿依法提出申请,请你局依法延期举行听证会,理由如下:

1、你局未依法履行全面告知义务,导致我矿对听证会参加人员状况不了解,严重影响我矿依法行使权利。

《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听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听证的事由与依据;

(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听证员和记录员的姓名、职务;

(四)当事人、拟听证事项的经办机构的权利和义务;

(五)注意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综上所述,于情于理于法,你局都应延期举行听证,避免冤错,特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之规定,请求延期听证!

申请人: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

<五> 听证制度

申请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xxx

电话:

申请事项:请求贵局拟以(九)安监管听告字[XX]执xx号对申请人的行政处罚举行听证。

事实与理由:

XX年4月19日,申请人按照《废品出售合同》的约定派遣车辆对aa电器(重庆)有限公司(下简称:aa公司)仓库内的货物进行装运,死者唐某某在整理堆码过程中,不慎从装运车上跌至地面,虽经抢救,终因伤势过重而死亡。

在整个事件中,申请人均严格按照《格力公司外来人员安全须知》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基于叉车工作属于特殊的工种,且须有严格的操作规范和持证要求,故货物的装卸及人员派遣均由aa公司安排,现场由aa公司的库管人员和安保人员统一负责指挥调度和监管。除安排司机前往车间运货外,申请人无权也没有派人进入现场管理和监督;同时,在装货前申请人也如实告知了装运工人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并为他们配备了相应的安全保险带,但因aa公司工作现场无高空安全固定支架而无法使用;因此,申请人已经尽到了安全教育和防护注意义务。

综上所述,申请人对本次事故的发生没有责任。故,请求贵局拟以(九)安监管听告字[XX]执xx号对申请人的行政处罚进行听证。

此致

申请人:本站

申请日期:

<六> 听证制度

听证时间,_________________

听证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听证事由,_________________

听证主持人,_________________

听证员,_________________

记录员,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第三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听证代表,_________________

主持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对重大、复杂的案件,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之规定,今天关于申请人要求(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一案,举行听证会。听证会由_________组织,主持人_________,听证员_________、记录员_________首先核对听证当事人的身份。

下面我宣布听证会的权利义务。

1、听证过程中,听证当事人有陈述、质证、相互辩论的权利。

2、听证当事人须服从主持人安排,遵守听证会纪律,维护听证会秩序。

3、听证当事人擅自退场的,视为放弃陈述、质证和辩论的权利,不影响听证的进行。

4、听证当事人应当围绕听证内容陈述意见,不得使用人身攻击、侮辱、谩骂的语言,不得散布不当言论,不得扰乱听证秩序。

5、听证进行过程中,必须关闭手机、传呼机、电脑等通讯工具;未经主持人同意,不得使用录音、摄影、录像等工具。

6、听证主持人对听证参加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员违反以上纪律的行为可以给予警告、制止,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退出听证场所。

7、听证结束后,听证当事人对听证笔录核对无误后签名或盖章。拒绝签名或盖章的,由听证员在听证笔录上记明情况。

主,请申请人陈述行政复议请求及事实、理由。

主,请被申请人答辩并举证,申请人进行质证。

主,请申请人举证,被申请人质

主,双方质证到此结束。下面,请双方发表辩意见。

当事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

主,请当事人作最后陈述。

以上听证笔录已看过(或已向我宣读过),记录属实无异议。

听证当事人签名并注明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听证人员签名并注明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听证主持人,_________________

听证员,_________________

记录员,_________________

<七> 听证制度

公共决策听证制度

形成背景编辑

3月通过的《行政处罚法》,首次从国家层面对听证制度做了规定。通过的《价格法》和3月通过的《立法法》,又对价格决策和地方立法听证做了规定。法律法规关于听证制度的规定,加速了听证程序建设和听证制度的实施推广。中央和地方的很多政府部门制定了专门的听证程序或规则、办法。听证在价格决策、地方立法、行政处罚、国家赔偿等诸多领域被广泛采用。

涵义编辑

行政处罚

听证是行政机关在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决定前,由行政机关告知决定理由和听证权利,行政相对人有表达意见、提供证据以及行政机关听取意见、接纳证据的程序所构成的一种法律制度。

公共决策

行政听证制度是行政机关在做出影响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决定之前,有行政机关告知决定理由和听证权利,行政相对人陈述意见,提供证据以及行政机关听取意见,接纳证据并作出相应决定等程序所构成的一种法律制度。

基本内容编辑

一般认为,听证制度的基本内容主要是:

1、告知和通知。告知是行政机关在作出决定前将决定的事实和法律理由依法定形式告知给利害关系人。通知是行政机关将有关听证的事项在法定期限内通告利害关系人,以使利害关系人有充分的时间准备参加听证。告知和通知在行政程序中发挥着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沟通作用,是听证中不可缺少的程序,对行政相对人的听证权起着重要的保障作用。

2、公开听证。听证必须公开,让社会民众有机会了解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作出的过程,从而实现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但听证如涉及到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听证可以不公开进行。

3、委托代理。行政相对人并不一定都能自如地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应当允许其获得必要的法律帮助。在听证中,行政相对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对抗辩论。对抗辩论是由行政机关提出决定的`事实和法律依据,行政相对人对此提出质疑和反诘,从而使案件事实更趋真实可靠,行政决定更趋于公正、合理。

5、制作笔录。听证过程必须以记录的形式保存下来,行政机关必须以笔录作为作出行政决定的唯一依据。[2]

类型编辑

听证制度的类型分为立法听证、行政决策听证及具体行政行为听证三类。

1、(包括国家法律和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的听证)

2、行政决策听证(包括行政法规、规章、规划和其他抽象行政行为、政策的听证)

3、具体行政行为听证(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等行政处理决定的听证)。

种类编辑

听证制度来源于西方国家,尤其是美国。美国最早对听证作出了分类。

1、正式听证与非正式听证

这是美国行政程序法对听证所作的一种分类。所谓正式听证指行政机关在制定法规和作出行政裁决时,举行正式的听证会,使当事人得以提出证据、质证、询问证人,行政机关基于听证记录作出决定的程序。正式听证也被称为。“基于证据的听证”、“完全的听证”。正式听证的适用不取决于联邦行政程序法的规定,而是取决于法律是否规定根据听证记录规定法规或作出裁决。如果行政程序法之外的法律规定必须根据听证记录制定法规或作出裁决,则行政机关必须举行正式听证,反之,则不受行政程序法约束。

非正式听证指行政机关在制定法规或作出行政裁决时,须给予当事人口头或书面陈述意见的机会,以供行政机关参考,行政机关不需基于记录作出决定的程序。也被称为“陈述的听证”。

正式听证与非正式听证的区别主要在于公众参与的方式和程度不同。在非正式听证中,公众参与表示意见的方式,主要是通过口头或书面的方式提出,没有质证和相互辩论的权利,行政机关作决定时不受参与人意见的限制;而在正式听证中行政机关必须举行审判型的口头听证,当事人有权提出证据,进行口头辩论,行政机关必须根据听证记录作决定。此外,二者在听证的主持人上也有所不同。正式听证一般由行政法官来主持,非正式的听证不必由行政法官主持,普通行政官员主持即可。

正式听证为公众提供了充分的参与机会,但需要消耗大量人力、物力,影响行政效率,一般公众也不愿意为此耗费时间。因此,正式听证中在美国的适用远不如非正式听证,范围很小,仅限于涉及相对人重大权益,法律规定必须根据听证记录作决定时才适用。

2、事前听证、事后听证、混合听证

这也是美国对听证的一种分类。以听证举行的时间在作决定之前还是之后为标准,听证可分为事前听证、事后听证和混合听证。

事前听证指在行政机关作出决定之前举行听证。如果行政机关的决定一旦作出,立即会使当事人陷入危难的,必须举行事前听证。如终止福利津贴,当事人由于没有其他收入来源,必将影响其生计,因此,行政机关必须举行事前听证。事前听证可以是正式听证,也可以是非正式听证。

事后听证指行政机关在作出决定之后举行听证。事后听证可以方便行政机关迅速作出决定。利益受到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在事后要求进行符合该决定具体情况的听证。

混合听证指行政机关对于某些行政决定,事前举行非正式听证,决定后当事人不服时,举行正式听证。或者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的决定,先举行非正式听证,当事人不服非正式听证时,再举行正式听证。这种情况大都适用于社会保障和福利津贴方面的听证。

3、书面听证和口头听证

这是葡萄牙和我国澳门行政程序法根据听证的形式对听证的分类。听证是采取书面听证还是口头听证,由行政机关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所谓书面听证指利害关系人以书面形式向行政机关表明其意见。在采用书面听证时,行政机关必须通知利害关系人,听取他的意见,给予的期间不能少于10天。

在通知时,行政机关必须提供必需的资料,对决定有重要意义的事实和法律事宜,以及查阅卷宗的时间和地点。利害关系人在答复,可对构成听证程序标的的问题表明立场,申请采取补足措施并附具文件。

口头听证指以口头辩论的方式向行政机关陈述意见,相当于美国的正式听证。葡萄牙《行政程序法》第102条规定,行政机关选择口头听证的,最少要提前8天传唤利害关系人。口头听证要审查所有有利于作出决定的事实和法律问题。听证结束后,制作听证记录,记载关系人的陈述。如果主持听证的机关不是有权作出最终决定的机关,则要制作调查员报告书,对行政决定提出建议,并说明该建议的事实和法律根据。

<八> 听证制度

申请人姓名XXX,住址:XXXXXXX

(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XXX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XXX)

申请听证的具体事项:绥中县城郊等乡(镇、场)城镇建设用地增加和宽帮满族镇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规划。

依据和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听证规定》

此致

xx县国土资源局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九> 听证制度

申请人:XXXX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X电话:XXXXXX

代理人:XXXXX律师电话:XXXXXX

申请事项:

请求贵局拟以穗国税南稽罚告〔XXXX〕号对申请人的行政处罚举行听证。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自成立以来,一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纳税,从未受过任何行政处罚,更没受过税务机关的处罚。在此次XX市国家税务局XXX局查账过程中,申请人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工作,该局查核了申请人XXXX年至今三年多的财务账册,显示申请人的一切经营行为符合法律规定(除申请人善意取得的增值税发票XXXX及XXXX外)。申请人确有在XXXX年XX月向XX市XXXX公司购进商品一批,当时对方送货上门经检验合格后,向对方支付货款,并取得增值税发票XXXX及XXXX,直到XX区稽查局此次查账并出具告知书,申请人才知道支付XX市XXX公司的货款被转付给了XX市XXX公司。申请人认为该笔交易行为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XXXX年XX月XX日国税发〔XXXX〕XXX号)规定的情形,应当按此《通知》规定处理申请人行为,恳请XXX局在作出处罚决定时充分考虑申请人理由。

此致

XXXXXX局

申请人:XXXX

XXXX年XX月XX日

<十> 听证制度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不服xx市国土环境资源局三土环资察(20__________)67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拟处罚决定,现向贵局申请听证,以便申辩理由,澄清事实。

事实与理由:

贵局于20__________年4月28日送达的三土环资察(20__________)67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以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国有储备地建设经营餐饮项目的行为属于违法占地,拟对申请人作出处罚。申请人于20__________年9月8日经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海新法执字第552-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将该土地使用权变卖给申请人所有,申请人据此投入使用。贵局三土环资察(20__________)67号行政处罚事先贵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事实认定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人特申请贵局举行听证,以便申辩理由,澄清事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十一> 听证制度

申请人:xxx,女,汉族,19xx年3月4日出生,住xxx。

请求事项:

申请人不服xxx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拟处罚决定,现向贵局申请听证,以便申辩理由,澄清事实。

事实与理由:

贵局于20xx年xx月xx日送达的xxx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以未经批准,xxxx,申请人特申请贵局举行听证,以便申辩理由,澄清事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敬礼

xxx单位

申请人:xxx

<十二> 听证制度

论制度德性

制度是人们进行社会交往的正式规则.制度德性的`本质是公正.制度的形成和安排受一定时代伦理精神的关照而具有道德教化价值,制度德性通过制度环境和制度实施而影响人们的道德品质的养成.

作 者:刘超良  作者单位: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教育系,湖南,娄底,417000 刊 名: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报 英文刊名:JOURNAL OF HUNAN UNIVERSITY OF HUMANANITIES AND SCIENCE AND TECHNOLOGY 年,卷(期): “”(5) 分类号:B82-051 关键词:制度   制度德性   公正  

<十三> 听证制度

旅游行政处罚文书

()旅监听告字〔

〕第()号

经查,你(单位)有 行为。

以上行为违反了 的规定,依据,拟对你(单位)作出 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你(单位)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你(单位)要求举行听证,请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围场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不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特此告知。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交被处罚当事人。

<十四> 听证制度

申请人:______市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 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电话: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请求贵局拟以穗国税南稽罚告〔20___〕___号对申请人的行政处罚举行听证。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自成立以来,一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纳税,从未受过任何行政处罚,更没受过税务机关的.处罚。在此次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南区稽查局查账过程中,申请人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工作,该局查核了申请人20xx年至今三年多的财务账册,显示申请人的一切经营行为符合法律规定(除申请人善意取得的增值税发票___及___外)。申请人确有在20___年___月向广州市明忠贸易有限公司购进商品一批,当时对方送货上门经检验合格后,向对方支付货款,并取得增值税发票___及___,直到南区稽查局此次查账并出具告知书,申请人才知道支付广州市明忠贸易有限公司的货款被转付给了___市______公司。申请人认为该笔交易行为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20___年___月___日国税发〔20___〕187号)规定的情形,应当按此《通知》规定处理申请人行为,恳请南区稽查局在作出处罚决定时充分考虑申请人理由。

此致

敬礼!

_____市国家税务局南区稽查局

申请人:_____市______有限公司

20___年___月___日

<十五> 听证制度

一、听证前记录员的工作

(一)检查听证参加人员是否到场。

1、记录员:案件调查人员XXX、XXX、XXX有否到场?

2、记录员:当事人(申请人)XXX、XXX及(委托代理人)XXX有否到场?

(二)记录员:主持人,听证参加人均已到场,听证可以开始。

二、听证调查前听证主持人的工作

(一)主持人:现在开始听证,请记录员宣布听证纪律。

记录员:请大家肃静,下面宣布听证纪律:

1、听证参加人及到会人员必须遵守听证纪律,服从听证主持人的指挥,不得扰乱听证会秩序。

2、听证参加人未经主持人同意,不得擅自发言、询问、提问、回答,不得中途退会。

3、会场内必须把通信设备调到静音或振动状态,不得打电话。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不得随意走动。

<十六> 听证制度

XXX工商行政管理局:

申请人: 联系电话

企业名称: 地址及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请求贵局对201x年3月12日对申请人“涉嫌经销不合格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下达“X工商处听字【201x】2号”行政处罚举行听证告知书,申请人提出异议要求举行听证。

一. 检测标准异议:

1、贵局在《听证告知书》里依据GB2717_2003、GB18186_2000、GB2760_2011规定和委托XXX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单》,对申请人经销的《超色老抽酱油》和《鸡汁老抽酱油》“判定不合格”。申请人认为 违背GB2717_2003的规定却按“餐桌酱油”标准进行检验,检验标准氨基酸态氮标准要求限量≥0.4作为处罚依据,申请人认为有误。GB2717_2003规定有按食用方法分为烹调酱油和餐桌酱油。按此规定申请人经销的《超色老抽酱油》和《鸡汁老抽酱油》属于烹调酱油。

2、同一样产品为什么XXXXX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XXX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均检验合格。因为XXX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单》和前两个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单》上所标的的.商品名不一致,XXX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单》上商品名标的是“酱油”,前两个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单》上商品名标的是申请人提供的《超色老抽酱油》和《鸡汁老抽酱油》名称,按烹调酱油进行检验.

申请人提供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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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听证制度

沈阳铁路局:

就我丈夫于成邦死亡未被认定工伤一事所进行的申诉,在收到沈阳铁路局社保处作出维持通辽车辆段处理意见的答复后,我们马上申请复核,经去人查询,沈阳铁路局信访办已收到复核申请书。为确保工伤认定公开、公正、合法,更好地维护职工的合法工伤待遇,根据《信访条例》第三十一条(对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可以举行听证。听证应当公开举行,通过质询、辩论、评议、合议等方式,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第三十五条,(复核机关可以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举行听证,经过听证的复核意见可以依法向社会公示。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之规定,我们正式申请举行听证会,是否举行、何时举行、需准备材料请按相关规定及时告知我。

申请人:

二零xx年四月二十九日

联系电话:

<十八> 听证制度

一. 检测标准异议:

1、贵局在《听证告知书》里依据GB2717_xxxx、GB18186_xxxx、GB2760_xxxx规定和委托XXX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单》,对申请人经销的《超色老抽酱油》和《鸡汁老抽酱油》“判定不合格”。申请人认为 违背GB2717_xxxx的规定却按“餐桌酱油”标准进行检验,检验标准氨基酸态氮标准要求限量≥0.4作为处罚依据,申请人认为有误。GB2717_xxxx规定有按食用方法分为烹调酱油和餐桌酱油。按此规定申请人经销的《超色老抽酱油》和《鸡汁老抽酱油》属于烹调酱油。

2、同一样产品为什么XXXXX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XXX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均检验合格。因为XXX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单》和前两个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单》上所标的的商品名不一致,XXX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单》上商品名标的是“酱油”,前两个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单》上商品名标的是申请人提供的《超色老抽酱油》和《鸡汁老抽酱油》名称,按烹调酱油进行检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酱油卫生标准规定:“如对产品的卫生质量发生异议,由省市食品卫生监督部门复检,并以其检验结果为准”

二、执法程序

剥夺申请人“知情权、参与权”。《行政处罚法释义》第三条的解释其中的:“5、现场勘查、物品检验要通知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到场;”的规定,为什么贵局没有通知申请人参加?

三、一事不再罚原则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 “[一事不再罚原则]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贵局已对申请人进行了处罚,为什么在查处申请人提出听证之后又对另两家进行处罚?(另两家被处罚的数量包括在申请人之内)

四、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单凭贵局执法人员向申请人提取的《询问笔录》就可以作为处罚的证据吗?《行政处罚法释义》第三十条的释义:“只有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行政机关才能对行为人给予行政处罚;行为人的违法事实没有查清或者证据不足的,行政机关不能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 [调查程序]除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贵局没有遵循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对申请人供货方的证据、去向的证据都没有调查取证?

五、适用法律错误

错误的`是:《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第二页第十一行到十七行“依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一)、(二)、(三)、(四)、(五)、(六)、(八)、(十)、(十三)、项,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申请人认为以上条、款、项对申请人没有约束力。由其是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是对“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食品经营柜台的出租者和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发现食品经营者不具备经营资格的,应当禁止其入场销售;发现食品经营者不具备与所经营食品相适应的经营环境和条件的,可以暂停或者取消其入场经营资格;发现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法律原文:(可以不提供,在听证必要时可以陈述)《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一)、(二)、(三)、(四)、(五)、(六)、(八)、(十)、(十三)项,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 禁止食品经营者经营下列食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三)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四)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六)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八)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十)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经营的食品;

(十三)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第二十二条 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食品经营柜台的出租者和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应当依法履行下列管理义务:

(一)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二)明确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三)定期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

(四)建立食品经营者档案,记载市场内食品经营者的基本情况、主要进货渠道、经营品种、品牌和供货商状况等信息;

(五)建立和完善食品经营管理制度,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培训;

(六)设置食品信息公示媒介,及时公开市场内或者行政机关公布的相关食品信息;

(七)其他应当履行的食品安全管理义务。

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食品经营柜台的出租者和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发现食品经营者不具备经营资格的,应当禁止其入场销售;发现食品经营者不具备与所经营食品相适应的经营环境和条件的,可以暂停或者取消其入场经营资格;发现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七、请求贵局重新做出处理决定

根据申请人提出的以上听证事实及法律依据,恳请贵局重新做出处理决定。

此致

申请人:XXX

<十九> 听证制度

申请人:广州市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电话:

代理人:xxxxx

电话:xxx

申请事项:

请求贵局拟以穗国税南稽罚告〔20xx〕xx号对申请人的行政处罚举行听证。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自成立以来,一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纳税,从未受过任何行政处罚,更没受过税务机关的处罚。在此次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南区稽查局查账过程中,申请人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工作,该局查核了申请人20xx年至今三年多的财务账册,显示申请人的一切经营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申请人确有在20xx年xx月向广州市明忠贸易有限公司购进商品一批,当时对方送货上门经检验合格后,向对方支付货款,并取得增值税发票0000xx及0000xxx,直到南区稽查局此次查账并出具告知书,申请人才知道支付广州市明忠贸易有限公司的'货款被转付给了广州市xxx公司。申请人认为该笔交易行为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20xx年11月16日国税发〔20xx〕187号)规定的情形,应当按此《通知》规定处理申请人行为,恳请南区稽查局在作出处罚决定时充分考虑申请人理由。

此致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南区稽查局

申请人:广州市xxxx有限公司

20xx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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